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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男主他毁容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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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皓宁可自己瞎了。
崔皓看着水面倒影中的那副鬼面,希望拥有一双没有见过这妖怪的眼睛。
崔皓觉得自己应该回床上再躺一会儿,趁命运不注意再睁眼,争取把这个坎混过去。
想他崔氏玉郎的美名,北起开云山,南至南丰朝,世人皆叹有匪君子,所到之处无不掷果盈车,余香千里。早年游学中绍之时,中绍大学士沈士棹惊为天人,当即一气呵成为他作下传世名赋,还令这位中绍家喻户晓的美髯公发出“珠玉在侧,觉我形秽”的感慨。
可眼下这幅光景,半面脸上布满皮肉翻飞的瘢痕,从右额角至左耳根皆是黑漆漆的药泥和赤黑的结痂,红中透绿,黑中带紫,别说玉郎,怕是钟馗再世都有人信。虽说剩下半张脸仍是白玉纤质,可黑白对比之下愈显阴阳鬼面,狰狞可怖。
正在他怀疑人生、心灰意冷之际,门口突然传来了熟悉的声音。
“你醒了?”来人推开门,手里拿着一口药碗,走了进来。
一听到这个声音,崔皓浑身一颤如遭雷劈,手脚都不知该怎么放,恨不能整个人蜷缩起来,记忆不由自主飘回了刚醒的时候——
“你醒了?”
崔皓从昏迷中醒来,第一眼看见的就是女子秀丽的眉目,肌肤不比开云贵女白皙莹润,却也光洁细腻,带着些许山野烂漫。想必是山户中的农女,无意间将他救了回来。
顾忌追兵可能仍在附近,必须先稳住此女,以免泄露行踪,而后再徐徐图之。电光石火间他已是心思千回百转,胸有对策。
见女郎端来药盏,他看此女眉宇清明无亲昵之态,虽知她不会像先前见过的庸艳女子趁喂药借机亲近,但也防她笨手笨脚无意触碰到他,令人不喜。
世间女子阴秽,男子阳秽,耽于色相的面目总是如出一辙的做作,狎昵之态更是惹人憎恶,该是离得远些的好。
思绪飞转的功夫,这女郎已经一步步走进,逐渐接近床榻,甚至能够隐约嗅到她身上淡淡的药香。崔皓急忙试着撑起身子,伸出矜贵的手指头,不动声色地避开女郎的手,捏住碗沿,面上却是谦和雅正:“怎敢劳烦女郎,仆当自行服药。”
他知自己此刻发带松散,长发如云披于他身,虚虚笼住清瘦嶙峋的骨肉,朗朗如日月之入怀,衣袖滑落时泄出清健丰润的腕骨,如山如河,蜿蜒壮丽。寻常乡野女郎慑于他的形容品貌,心旌摇曳,早已不知今夕何夕身在何处,必定对他言听计从。
正当他胸有成竹之际,手还没来得及使劲,这女人突然一只手把他摁回榻上,顺便揪住袖口卷了几卷,连同他的手指一并缠住,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生生从药碗上拔了下来,连带他的胳膊整个塞回被子里。另一只手端着碗,趁他不备猝不及防把药灌了下去,直到碗底见空,那把勺子还被她的拇指稳稳地夹在碗沿上,连一秒钟的戏份都没有,毫无存在感!
什么喂药之际吹皱药液,什么一匙一匙小意殷勤,什么耗时一刻钟将将喂完还要捏着绣帕擦拭嘴角,这些统统都没有!这个村姑灌完了就想走,全程连他的头发丝都没挨着,还差点烫死他!
崔郎君一时胸中气短,眼神发虚,喉中烧灼,略有呆滞之相。
“刚才还说话酸里酸气的,也不像摔坏了脑子啊?”
虽是腹诽,但是完全能够从女人脸上看见这句话,崔郎君只觉顿时气血上涌,口中却只能挤出几个喑哑的单音。
叶明笙这才了然,赶忙递给他一杯凉茶,面上讪讪,忘记了这小郎君不比她手下的糙汉子,一看就是镶金砌玉娇养出来的,身子脆嫩得很,一点冷热寒暑都受不得。她什么时候管过水烫不烫凉不凉的,甭管是穷冬烈风大雪深数尺,还是蜃气为楼蛙声作管弦,她都能一猫好几个时辰,囫囵着时间就过去了。现在的年景比从前好些,男娃子娇贵多了,她以后招人可千万小心别招些金坨坨进来,随便怎么着就怕磕坏了。
不过嫌弃归嫌弃,人该照看还是要照看的,谁让是自己捡回来的。
“达巴说你从崖上摔下来要卧床静养,不能乱动,不能着凉,有事就叫我。”说完就准备开溜。
“女郎请留步,敢问女郎如何称呼?”
小郎君心中观感略显复杂,一方面有些羞恼于自己忖度此女为色所迷,还习惯性地拿出了既定方案防止她做出蠢事,可是人家根本没把自己放在眼里,倒显得他小人之心;另一方面,这女郎虽行事粗野,但是坦荡大气,非寻常耽于皮相罗裳的俗人,教他新生敬意。崔郎君觉得这个朋友值得交,他很欣赏。
“叫我阿笙就好……哐当!”
话没说完,一个圆圆的东西好像从某个不可言说的部位掉了出来,在地上滚啊滚,最终倒在床榻前。
它可真亮,真清晰,清晰到崔郎君一眼就看见了倒影里的那个妖怪!!
哪里来的妖怪?!
这妖怪好生面善!
这个妖怪是谁?!
崔皓只觉得脑中一片嗡鸣如五雷轰顶,天地在此失色,此刻万籁俱寂,刹那间佛前花开花谢千年,眼前好像有一个脑门增光瓦亮的大和尚告诉自己命中应有此劫数,好让他顿悟红颜枯骨金刚怒目一切皮囊乃身外之物不必介怀云云……
他仿佛被切割成了两块,一个他张了张嘴,镜子里的那个妖怪也张了张嘴,另一个他后颈一痛眼前一黑,记忆中最后的景象是这个女人抱歉而心虚的假笑。
距离他第二次醒来,崔郎君已经在屋里唯一的水盆前站了足足一刻钟。
这妖怪彻底盯上他了,他眨眼妖怪也跟着眨眼,他张嘴妖怪也跟着张嘴,他觉得自己被这滑稽的一幕给逗笑了,水里的妖怪却是要哭的样子。
他再一回头,发现这位阿笙女郎端着碗的姿势跟第一次一模一样,甚至连台词都没有变,一副想蒙混过关的模样。
“你醒了?”
“怎敢劳烦女郎,仆当自己来。”
“达巴说你从崖上摔下来要卧床静养,不能乱动,不能着凉,有事就叫我。”
“女郎请留步,敢问女郎如何称呼?”
“叫我阿笙就好。”
一个讪然假笑一个面无表情,声调平平十分流畅丝滑地过完了台词,顺利地仿佛从来如此,堪称完美,如果不是后颈余痛久久未消散的话。
叶明笙脸上假笑心里骂街,祝惊鸿已经在她心里死了三百来回了,这厮没事非要在护心镜上刻那么大的字,生怕别人看不出来她姓甚名谁,只差在脑门上写“快来砍我”。她非常怀疑自己当初被下了蛊,为了收服这小子还陪着来了一出三擒三纵的大戏,这坑货怕不是中绍派来的卧底。
她盯着眼前的青面鬼,想着这小子要是识相就好好闭嘴疗伤,这茬就这么过去了,难得有定安公亲自伺候。要是不识相——呵,今晚估计没什么月亮。
如果是崔郎君刚才是略有羞恼,这会儿就是羞愤欲死。妄他一番行为做作,内心戏丰富,又是防对方行为不轨,又是肯定对方人品,合着搞了半天都是他一个人唱独角戏。
他居然也有一天被一介村姑轻看。这种感觉,像是回到了许多年前,被视若无睹,他还是那个笼子里的小孩,没有华服鹤氅,没有金印紫绶,甚至连片蔽体的布料都难有。这种感觉并没有世人说的那样难堪,无数过去构成了现在,到也不必耿耿于怀。他更多羞恼的是自己飘然的心态,如今在这样一个蛮荒的山野里,在一个农女平静的眼神前,终于落到了实处。
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他是个向前看的人。
其实看久了,这张脸比以前顺眼多了——不算违心的安慰话。
“行了别看脸了,先把药敷了,过几天就好了,到时候有的是时间慢慢看。”
叶明笙端着碗看半天了,小郎君的脸跟祝惊鸿屁股蛋子一个色,上次祝惊鸿从马上摔下来倒霉被树枝戳中了,好家伙红紫青蓝的跟打翻了染料铺子似的。现在的小郎君都对面皮稀罕的紧,一个人对着水盆快哭了,脸色也青白交加着变色,可怜见的。
“……”
崔郎君以为脸治不好了,毕竟几乎划烂了,就是开云山也没有能治好的医者,做了半天的心理建设,又让叶明笙一句话给碎成渣了。须臾间人生的大起大落,着实有些过于刺激了。
他又打量了叶明笙一眼,心想他可能同这个村姑命中犯冲,还是小心为上调整心态,争取下次“起落”来临时能好整以暇。
先前敷的药糊已经干了,结成块盖在伤口上,叶明笙揭下来的时候十分小心,生怕一不小心留下疤,把小郎君惹哭了。加上揭旧药,一碗药糊花了整整两柱香的工夫才换完,叶明笙端起碗又打算出去了。
崔皓突然想起什么,脸色微妙,问她:“我身上的衣服,是谁换的?”
话一脱口他立马就后悔了,因为他分明看见这村姑带着三分讥诮四分揶揄七分幸灾乐祸九分忍俊不禁地说:“是隔壁的宾玛阿咪,她同我一道把你捡……救回来的。”
话音刚落,两排锃亮的白牙出现了:“阿笙,吃饭了,今天松浓阿乌打了一头野猪!”
“马上就去,谢谢宾玛阿咪!”
中年村妇朴实黝黑的面庞,健壮高大的身体,令崔郎君的脸色更加精彩了。
是他命中应有此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