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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十三 雪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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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臻在大队人马的陪伴下,已经住进了沿路城镇的客栈里。但她始终有些坐立难安。
映月还以为公主是担心叶庭轩,安慰道:“殿下放心好了,叶典史定不会有事的。”
“嗯,我明白。”
无非是在路上往来,以他的功夫自然不会有什么事,唐臻不担心叶庭轩,只担心咖啡树。
可惜别人不懂她为何担心,她也不太方便跟人解释,面对大家的安抚,也只能赔笑了事,把所有焦躁窝在心里。
映月和映心见公主满身是草叶和泥土,打了洗澡水让她沐浴,唐臻也知道干着急没什么用,现在离日落还有一段时间,便由着两人服侍自己洗了个澡,一来能解乏,二来也好打发这等待的时光。
泡过热水澡,确实舒服了些,她没有再穿男装,而是换上了丝绸所制的寝衣,坐在椅子上等映心帮她把头发烘干梳顺。
窗外就是西垂的太阳,一派落日熔金的盛景,唐臻却无心欣赏,只想着叶庭轩现在到了哪里。
古代没有手机和GPS真是要命!
正当她抓心挠肝的时候,便听外面有人通报:“禀公主,叶典史回来了!”
唐臻立刻起身往外跑,她身上的寝衣已经很严实了,放在现世都算穿得多的,因此她并没有觉得哪里不妥,可映月吓了一跳,赶紧抓了一件外袍跟了出去,在门口抓住公主给她裹上。
叶庭轩进了客栈大院,下了马,把马匹交给等在门口的福生,刚一进大堂,便撞见了从楼上飞奔而下的唐臻。
“叶典史!”公主脚步匆匆地冲到他面前,表情急切。
叶庭轩:“……”
对方像是刚沐浴过,小脸红扑扑的,蕴着水汽,衬得一张面孔更加秀美,宛若一朵出水芙蓉;头发还没有挽起,微潮而蓬松,披在肩膀上,刘海整个被捋了起来,露出光洁的额头,袍子也穿得歪歪扭扭,整个人看起来是一种莽撞的可爱。
唐臻看见叶庭轩,也愣住了,这气质不凡的贵公子锦袍胸口处鼓起了一个大包,还不断在蠕动,片刻后,交领里钻出了一个棕色的小狗脑袋。
公主:“……”
啊好可爱啊!修狗勾!
叶庭轩反应过来,见当着这么多人的面,立刻拱手行礼:“参见公主。”
“免礼。”唐臻努力让自己的目光不要盯着狗狗看,可是好难啊,狗子的黑豆眼实在太可爱了,还“呜呜”直叫唤,简直要把人萌化了。
她艰难地把目光从狗狗身上收回来,正色道:“情况如何?”
“咖啡植株一切安好,公主无须挂念。”叶庭轩单手把小狗从怀里掏出来,接着另一只手又从胸口掏出纸包递给唐臻,“请公主过目。”
唐臻盯着他从怀里掏东西的模样,莫名觉得那像哆啦A梦的口袋。
她拆开纸包,看到新鲜柔韧、叶片润绿的咖啡树枝条,总算松了口气:“那就好。”
咖啡苗长成树,要三到五年才能结果,这批成熟的植株对她来说意义非凡。
映月见公主危机解除,才敢插嘴,她眼巴巴地看着叶庭轩手里托着的小狗,欣喜道:“呀,好可爱的狗崽,是叶公子特意给公主买来吗?”
叶庭轩哽了哽,面色为难,但最终选择直言:“不是,是在回来的路上捡的。”
唐臻本来就喜欢狗,白天还曾想要是身边有只狗该多好,方才见了这小萌物,也以为是叶庭轩给她找的,没想到被对方当场否认,心里不禁有丢丢失落。
也对,那是人家捡的,凭什么给我。
她低头看了看手里的咖啡枝条,转而叮嘱道:“以后再有这种情况,查看后回报就行了,或者就只摘片叶子给我吧,剪枝条太可惜了。”
看着就觉得心疼,唐臻觉得好像自己的本体变成了咖啡树似的。
“无妨,看管咖啡树的小吏说,这树的枝条可以扦插,稍后我会教你。”
既然如此,唐臻也没什么可说的,便道:“那你快去休息,我也回去了。”
临走前,她恋恋不舍地看了小狗一眼,心想没关系的,反正叶庭轩总在身旁,我还是能看见狗子的。
叶庭轩注意到唐臻的眼神,心里隐隐有些矛盾。
狗是我捡的啊,凭什么给人,兄弟也不行。
可是……男子汉大丈夫,跟一个女孩子争宠物,会不会不太好?
回到房间里,他仔仔细细给小狗清理了头上的伤口,上了一点稀释过后的金创药,还给狗取了个名字“雪爪”——因为这狗子被毛是深棕色,而四只小爪子却是雪白雪白的。
弄完这些,叶庭轩便抱着雪爪跑去后院找福生,想让他帮忙弄个食盆,谁知道福生看见他,便满脸一言难尽,垂眸觑着狗子,嗫嚅着欲言又止。
“怎么了?”叶庭轩疑惑。
福生犹豫了道:“少爷,我听到有人背后议论你。”
叶庭轩摸着雪爪的脑袋,冷哼一声:“那又如何?”
自从被公主缠上,背后议论他的人还少吗?
“不是以前那种说法。”福生一张清秀的脸皱得像核桃,“人家说你小气。”
叶庭轩:“??”
福生垂着头,一狠心道:“说你连只狗都舍不得给公主。”
“!”叶庭轩不禁恼火,“凭什么她要就给?谁跟你说的?是映月吗?”
映月跟福生来往甚密,他是知道的,两人似乎有点什么,可每当他问,福生都白着一张脸拼命否认,不过两人一有机会见面,就凑到一边说小话。
肯定是公主觊觎自己的雪爪,方才当面不说,让宫女在背后传话敲打我!
以前也不是没这么做过!
“不是她!”福生摇头,“是护卫大哥们说的,说你哪像个未来驸马的样子,连公主都不会疼,实在过分。映月倒没跟我说什么,最近她都说公主和以前不一样了,脾气性子特别好,从来不刁难别人。”
这倒是真的,叶庭轩自己也有体会。
他叹了口气,没说什么,先让福生找了个陶碗做食盆,后来又点了些吃食去自己房间,挑了肉和米饭拌匀喂给雪爪吃,
雪爪是饿狠了,一头扎进食盆里,吃得“嗷呜”“嗷呜”的,沾了一脸米。
真是舍不得,这才带回来没几个时辰,真的要给别人吗?
但是想起方才公主看着狗子的模样,好像是很喜欢,说不是给她的,她看起来也确实有些失望。
叶庭轩心中幽怨,趴在桌上望着狗子,郁郁道:“雪爪啊雪爪,你要记得,我才是你第一个主人。”
但雪爪只顾干饭,完全不知道这个人类在说什么。
唐臻倒是没惦记人家的狗子,用过晚膳之后就说要休息,等映月映心离开,她就唤出了那位残疾金手指恩恩。
“任务主你好。”恩恩日常有礼貌。
唐臻说:“你叫我臻臻就行。”
“好的,臻臻,是否要为你打开图书馆?”
“怎么这么聪明呢?”
恩恩:“……”
图书馆的大门很快出现在唐臻面前,她推门进去,同时有些不放心地问:“如果有人闯进来,会不会发现我不见了?”
“不会的,在你进入随身空间的时候,系统会自动为你生成保护结界。”恩恩回答,“别人只会看到你之前的状态——比如现在,不管谁进来,看到的都是你躺在床上睡觉的画面。”
“除非对方试图强行唤醒你,那样系统会对你实施保护,电晕每一个想要触碰你的人。”
唐臻一撇嘴,比了个大拇指:“干脆。”
她进了图书馆,查阅了好半天关于枝条扦插的知识——叶庭轩是说过稍后告诉她具体做法,但唐臻有点等不及,放着这么大一个图书馆,不用白不用。
翻了好几本书,又让恩恩提供了纸笔做好记录,她才从图书馆出来,躺回床上。
“对了恩恩,如果我没有选择去白寒城,你们系统会怎么办?”唐臻一直对这个问题很好奇。
恩恩回答:“如果没有通过我们的筛选,自然就不归我们管理了。”
“啊,那我就要在这里自生自灭吗?”
“倒也未必,管理穿越者的有好些系统,系统们会从各种各样的穿越者中筛选适合自己的,比如臻臻你要去白寒城,符合我们基建系统的要求,就会被我们选中。如果你留在宫里,说不定就会有宫斗系统会筛选到你,还有些擅长体育竞技类的,就会被竞技系统捡走。”
唐臻恍然大悟:“原来如此啊,看样子幸亏我做出了明智的选择。”
要进入宫斗系统,没准很快就完犊子了,可能早就被干掉,转去重生系统了?
能重生都是好的,要是直接挂了,找谁说理去?!
恩恩说完,很快下线,唐臻胡思乱想着,也迷迷糊糊睡过去了。
第二天一早,她洗漱完,用过早膳,就听映月一脸姨母笑地通报:“殿下,叶典史求见。”
哟,主动求见?这倒挺新鲜。
“请!”
接着唐臻就看见叶庭轩抱着小狗进来,更加意外。
这不是来跟我显摆吧?
“你这是……”
叶庭轩摸着狗头,诚意拳拳道:“公主是否愿意收养他?”
唐臻一听大喜,但还是要按捺住内心的激动:“怎么了?为什么不想养了?”
“将来去了白寒城,万一忙起来,我或许无暇照顾它,想来想去,还是觉得小狗跟在你身边更合适。”
这话说得在理,唐臻不疑有他,只是追问一句:“你确定?”
叶庭轩笑了笑:“这有什么不确定的。”
其实还是舍不得吧,唐臻从他看狗子的眼神就能看出来,但既然对方做了决定,那当然要尊重啦!
“那好,就留在我这儿,算咱们一起养的,你尽管来找它玩。”
叶庭轩:“……”
唐臻看到他脸上一言难尽的表情,意识到自己可能有些失言,毕竟古人没有把狗当宠物的习惯。
好在这两日习惯了公主新的说话风格,叶庭轩也没放在心上,而是道:“它的名字——”
“我一定给它取个好听的!”
叶庭轩傻眼,怎么我连名字都保不住吗?
唐臻没注意到他的表情,兴奋地去看小狗的屁股:“啊,原来是个男孩,那要取个响亮的。”
叶庭轩再度傻眼,不是,公主你为何如此熟练?
小狗似乎跟唐臻很投缘,脑袋一直往她手心里钻。他就是一只中华田园犬,看上去顶多两个多月,浑身是深棕色的毛发,像只迷你小熊。
唐臻很快决定了:“就叫焦玛吧!”
叶庭轩满脸迷惘:“什么?”
“不懂了吧!焦糖玛奇朵,简称焦玛,西域咖啡的一种。”唐臻得意,“差不多就是它的这种毛色。”
叶庭轩心里小声逼逼,这名字哪里响亮了?不知所谓,根本没有我的“雪爪”好听。
稍后唐臻叫来御医,让他给焦玛检查身体,御医气得胡子直抖,连声称自己不是兽医,但最终还是拗不过公主,只能委屈巴巴地领命。
他夸赞叶庭轩对焦玛脑门的伤处理得及时,目前别处也没有大碍,稍后又让人送来了驱除跳蚤虫子的药粉。
映月和映心都特别喜欢焦玛,赶紧带它去洗了澡,撒上药粉,一行人再上路的时候,唐臻就没有骑马,而是专心坐在马车里玩狗子了。
叶庭轩一个人骑马,常常不由自主地回头看一眼马车,神情寂寥。
别人只当他没了公主陪伴觉得孤单,谁知人家叶典史只是想念狗子呢!
接下来赶路赶了半个月,唐臻一问路程,发觉才走了三分之一,顿时郁闷得不得了。
这要猴年马月才能到啊,我受得了,我家的咖啡树也受不了喂!
“能不能再加快些速度?”她问叶庭轩。
叶庭轩答:“路上要算着距离,保证晚上落脚的时候附近有城镇和客栈,走走停停,确实会慢一些。”
唐臻急切道:“住什么客栈啊,不过就是一晚上,睡帐篷也行。要么就连夜赶路,赶三天休一天,这样行吗?”
“公主还是得当心身体。”叶庭轩犹豫不决,“这实在……实在不太合适。”
“要是只因为我一个人不合适,那就没什么。我有御医跟着呢,出不了岔子,倒是在路上折腾久了,说不定会有个好歹。”
叶庭轩:“……”
“成,我这就去好好计算一下,选择更便捷的道路。”他无奈道。
其实大家也都不太喜欢这种慢吞吞的赶路方式,谁都想早点到目的地,一听公主也急,这反倒好了,接下来就按照唐臻的想法,一路往前赶,晚上遇到城镇就住客栈,遇不到就赶夜路。
这样一来,速度果然大大提升,赶到三分之二路程的时候,时间比上一段缩短了一半。
接连好几天没遇到城镇,也就没条件沐浴,全队上下包括公主在内,一个个都显得灰头土脸。
这天太阳快落山的时候,前去探路的护卫回报,说距离最近的城镇还有三十里地,今晚肯定是赶不到了,前方五里路处有一间破庙,要休整的话可以在那里过一夜。
这几日没停歇,大家都吃不消,唐臻觉得不管在哪儿都得休息一下,于是她大手一挥:“那就去破庙吧。”
“可是……”护卫面露难色,“听附近百姓说,那庙里闹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