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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少年心意 ...

  •   经过一夜的休息,早晨起来的云舒摇还是哈欠连天,当她摸出小镜子照的时候,发现自己的眼睛竟然肿了。都怪自己贪嘴,半夜吃什么东西嘛,完全是自找的!她狠狠地唾弃自己。

      “云姑娘,你醒了。”绿芽端着铜盆进来。

      她一早起来,就开了房门,透光透气。

      “早啊。”她还在仔细照镜子。这个时代的铜镜照着模糊,谁知绿芽却说铜镜不是人人都有的。她收起小镜子,起身去洗漱。

      “绿芽,你去帮我煮一个白水蛋,要带壳的。送到我房里啊。”

      “好的,我这就去。”

      云舒摇洗了脸刷了牙,就坐在梳妆桌前,梳头发,她也就只能把头发梳顺畅,至于梳什么发髻只能靠绿芽的巧手了。

      想想真是麻烦,搁现代,就这么披散着也不会招人侧目啊。偏偏到了这里,就成了披头散发。要是没了绿芽,她是不是都不能出门了。要赶紧想办法回去才行。

      她从枕头底下摸出被帕子包好的手表,捏在手里,昨天差点就失去了。这个表可花了她一千多块呢。虽然她想收起来,可是就不知道时间了。想了想,还是戴在手腕上。

      想及昨晚回来的路上遇到的刺客,云舒摇皱起了眉头,这个霍绎小朋友还真是容易招惹麻烦啊。他才受了那么重的伤,经过昨晚的事情,不知道会不会伤口崩裂什么的。说好的要教她练字和骑马呢。

      不多时候,绿芽就回来了,如她所吩咐带回了一个带壳的鸡蛋。于是乎,绿芽给她梳头,她手里也没闲着,麻溜地剥鸡蛋壳,然后在绿芽吃惊的眼神中把滑溜溜的鸡蛋在自己眼睛上滚来滚去。

      “头发梳好了吗?”云舒摇感觉不到绿芽在梳头,闭着眼睛问。

      “马上……马上就好了。”绿芽赶紧回神,继续梳头发。云姑娘的头发真顺滑,又黑又亮,虽然短了些,梳个简单的发髻还是可行的。要是簪上珠花或者步摇,更是添加光彩。

      云舒摇“唔”了一声,又问:“你们公子爷起了吗?”

      “公子爷早起了。”

      “哦,起这么早。他在做什么呢?”

      “没见公子爷出来,想是在屋里看书。”

      待绿芽把头给她梳好,她把鸡蛋放到一边,眨了眨眼睛,又用手摸了摸,最后还是掏出小镜子看,肿已经消了些,她才放下心来。

      “好了,我去看看公子爷都在做什么,”云舒摇收好小镜子,起身,理了理裙摆,大摇大摆地出门去,走到门口,她又回身,“对了,绿芽,咱们就从今天开始识字吧。”

      “好啊好啊,我把活儿做完就去找姑娘。”绿芽兴奋地点头,云姑娘的记性真好啊。她能识字了,可以不再当个睁眼瞎了。

      -

      从南楼到霍绎住的东楼,就穿过一个月亮门或者走回廊也可以。

      空气清新,鸟语花香。云舒摇深呼吸几口,伸了伸懒腰,大摇大摆地往东楼走去。

      门开着,外边儿也没有人候着,她自个儿抬脚就进去了。

      绕过屏风一看,他平日坐着看书的地方没有人,“不是说人在屋里……吗?”

      她顿时愣住了,霍绎赤裸着上身,阿奇正在给他上药。

      “你又受伤了?!还是说伤口又裂开了?”她接连发问,还大步走了过去。

      霍绎抿唇,这个女人到底知不知道男女有别?

      果真是伤口又裂开了。她皱起眉,“啧啧”了两声。

      “伤口裂开,会减缓愈合的速度。这真的是你的手臂吗?”云舒摇目不转睛地盯着伤口。

      “不是我的,难不成是你的?”霍绎脸色发青。

      “要是我,早就痛得哭爹喊娘了。你真是堪比关二爷啊!实在令小女子佩服。不要绑太紧了,也不要绑太厚了。现在天气越来越热了。”站在一边指挥的云舒摇最终自己下手给霍绎包扎伤口,嘴里还不时叮嘱阿奇注意事项。

      云舒摇把剪刀纱布放到一旁的托盘里,拍了拍手,对自己扎的蝴蝶结很满意。

      阿奇端着托盘下去了。

      “云姑娘,你到底知不知道男女有别?”霍绎的脸色青了、红了,又白了。

      “当然知道啊,”云舒摇点点头,“不过我又不是第一次给你包扎。”

      她退了两步,双手环臂,打量他,“不过霍公子的身材倒确实好,虽然白了点儿。不过胜过不少人了。”

      眼看着霍绎的脸又青了,她赶忙又退了两步,“佛语有云:色即是空,空即是色。”

      云舒摇说完一溜烟就跑了出去,所以她没看到霍绎的耳根红了。

      这个女人真是惯会胡说八道!霍绎捶了两拳床板。

      -

      云舒摇先到饭厅,她想着霍绎不会因为刚才的事情害羞就不来吃早饭了吧。

      结果当然是没有,霍绎如常出现在了饭厅,只是冷着一张脸,不说话。

      不过他今天没有等着云舒摇吃完饭再走,他一吃好,就搁下筷子起身。

      “诶,你答应教我写字和骑马的,今天就先教写字吧。”云舒摇拉住了霍绎的衣袖。

      霍绎垂下眼眸,看着抓住他袖子的手,白皙,没有留长指甲,圆圆的指头。

      没等他说话,云舒摇已松了手,“你要是想反悔,那就算了。”

      “你饭后来书房。”霍绎丢下这句话就走了。

      切!十九岁的少年到底是怎么练成这样的?

      云舒摇表示想不到,想不到就算了。

      -

      这几日,云舒摇都是吃了饭就到书房,坐到书桌边上,眼巴巴地望着霍绎,笑得眼睛弯弯的。

      “霍先生,快快有请了!”

      “……”

      “霍先生,受教了!”

      “……好说。”

      “这个口诀就是……”

      霍绎不外出的时候白天多数时候都在书房待着,有专人把各种账本要务带过来给他过目,他总是忙碌的。

      这几天都在早饭后在书房教云舒摇写字,他教了握笔走势,说写字要心态平和,双肩放平,一笔一划慢慢运笔,假以时日,方能把字练好。

      教写字的时候,绿芽和一个小厮都在屋里边儿上伺候着,端茶递水,摆放水果。

      云舒摇开始的时候写得一塌糊涂,毫无风格不说,连最起码的笔锋都没有,甚至连把字写得端端正正都是不行的。

      霍绎虽然直皱眉,还是耐心地教她握笔写字,待看到云舒摇握笔有几分样子了,就让她开始临摹,谁知云舒摇找了一圈那些个字帖,从中选出了他的字。并且洋洋得意地表示她就练这个字帖了。

      临近傍晚,霍绎会走出书房,骑马去附近的田地山林转一转,庄子上的一只雪白的田园犬,每每都跟着出去,撒欢儿围着马儿跑。

      待他溜达回来,就在马厩外的空地上,教云舒摇骑马。他先教云舒摇认识马鞍和马镫,给她讲如何通过控制缰绳来控制马儿的行走方向,如何正确地使用马鞭而不伤害到自己和马匹,如何在奔驰的马背上保持平衡和稳定,如何安抚马儿,他很是耐心,每个环节都亲身示范。

      云舒摇高兴得直拍手,听得格外认真,恨不能立马翻身上马,奔跑一圈。

      可是当霍绎让她上马时,云舒摇才体会到要像霍绎那样轻松上马是多么艰难,尽管有霍绎的帮助,她还是手脚并用,使出吃奶的力气才爬上马背,她一上去,就弓着背,不敢坐直,双手紧紧抓着前鞍桥,一动不动,马儿一动,她紧张得不行,嘴里叫道:“啊!!我要掉下去了!”

      霍绎把缰绳交到她的手里,拍了拍马儿的脖子,“放轻松,身体随着起伏,像波浪那样。”
      这时的云舒摇完全忘记了波浪是怎样的了,浑身绷得紧紧的,一副随时要掉下来的惊恐模样,“你先牵着马,不要松手啊。慢慢的,慢一点。”

      她完全不敢让霍绎放手,只觉得高了许多,马儿动的方向总是出其不意。

      霍绎牵着缰绳,慢慢在空地上走了几圈,云舒摇也慢慢放松下来,学会了随着马儿的动作调整自己,只是心头仍旧被“随时可能掉下马背”的乌云笼罩着。

      她本就想要学会如何骑马,毕竟在这交通不便的古代,骑马是最快速的交通方式了。坐马车是舒服,可是速度比不上骑马。

      等她将马术学得精湛,没准回到现代,还能参加比赛呢,一想到这儿,她顾自嘿嘿笑着。这么一想着,顿时兴致大增,打定主意要学会骑马。

      渐渐地她能自己握着缰绳,让马儿在空地里绕圈儿,这令她有些得意。

      此时的云舒摇还不知道这会儿给她牵马的人是谁,未来知道了,怕是会大吃一惊。

      霍绎是一个严格的人,从她教云舒摇写字、骑马就可以窥见几分。可怜云舒摇念了十几年书,受过高等教育,偏偏现在还停留在写大字的阶段,不过她也有自知之明,老老实实地练字,兴致好的时候可以连续写上一个时辰。

      霍绎规定她每次练字持续时间不能超过一个时辰,他认为只有保持余地,才能保有持续的兴趣。

      云舒摇为了学会骑马,也吃了不少苦头,头一天练习结束,她下马的时候,腿软得跌坐在沙地里,在绿芽的搀扶下,才得以回到房间,绿芽还帮她按摩腿,到吃晚饭的时候,她还是需要绿芽的搀扶才到了饭厅。

      “我正要让人送晚饭到你房间。”霍绎看她一眼。

      那怎么不早说啊?云舒摇偏过脸翻了个白眼,慢吞吞地走过去,在凳子上坐下来,“谢谢你的好意了。”

      去餐厅吃饭并不算艰难,沐浴的时候才是考验的时候,云舒摇又不愿意让绿芽在浴室伺候,好容易才脱了衣衫,泡进水里,才发现大腿内侧红肿了一片,这就是骑马后遗症了。

      她咬着牙,哆哆嗦嗦沐浴完毕,穿了衣衫慢吞吞地挪到床边,倒在床上,才真的松了一口气。

      虽然现在两条腿都好像不是自己的了,但是一想到已经在开始学骑马了,心里还是忍不住开心。

      云舒摇在自己练字之余,也教绿芽识字,于是两个人在一处练字,还蛮欢乐的。

      -

      永洲某处宅院。

      山明水秀,人烟稀少。一只鸽子扑棱着翅膀,降落在了屋外的栏杆上。

      一个灰衣男子三步并作两步,伸出双手捉住鸽子,取下系在鸽子腿上的信纸,让后把鸽子交给跟上来的人,自己攥着传书匆匆往屋里走去。

      “禀告堂主,楼里有飞鸽传书。”灰衣男子敲了敲房门,待屋里人应一声,才推开门,走进去,双手捧着信奉给被称为“堂主”的男子。

      “又有生意上门了。”留着浅浅胡子的黑袍中年男子,看了书信,笑了。

      “这回的目标是谁?”灰衣男子也笑乐。

      “还能是谁?啃不下的硬骨头,还是落在我们手里了。”黑袍中年男子冷哼一声。

      “难道是那位?”灰衣男子微微眯起眼睛,“最新的消息是,那位最近出现在了咱们永洲地界上。”

      “是不是就派在附近的人去执行任务?”灰衣男子小心问。

      “不可大意,急书十三,执行此任务。”黑袍男子沉吟片刻,做出了决定。

      “可是十三尚且在南边,立时要赶回来,怕是太过仓促?”

      “严密监视目标人物的行踪,务必要一举拿下,不能砸了咱们楼里的招牌。”黑袍男子觉得这个任务的赏金高达一千两黄金,派十三过去,更能确保万无一失,毕竟十三是楼里的顶尖刺客。

      “是,属下这就去办。”灰衣男子拱手一诺,退出房间,照吩咐办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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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少年心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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