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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爵迹 ...
木易:他是我的初恋,我不厌其烦的回忆那些如今只有我还能感受到浪漫。
我们分手那几天,我反复的问为什么,得不到一个答案,死死挽留。
后来师兄和我说,不爱了就是不爱了,不喜欢了就是不喜欢了,感情并不一定是一辈子的。
那时候的我,还真真切切的相信,一生一世一双人的爱情。
可是当初,是你先来招惹我的
——
《爵迹》是我和他去看的第一部电影。
很多人问过我,为什么会在一起,那时候,我会感到很甜蜜,很不厌其烦的讲那些故事。
当时我是学生会的部长,他是主席。
故事发生在我大二国庆期间,舍友都回家了,于是我只能自己玩,于是顺道给自己找了点事做,没想到最后这个国庆结束以后,我多了一个男朋友,而实际上,我们从开始聊上到在一起,不过是过去了四天,不过说起来我们之前确实也是认识并有过一些交集的。
我们部门不是公关部,但是我手上有点资源,想给自己的部门活动拉点赞助,搞个特殊,但是当时我并不喜欢我的直系上属—另一个副主席,具体原因还跟我们上一届部长有些关系,所以再加上觉得他看起来很好说话,所以私聊他说有点事想找他商量,实际上我们并不熟悉,可是故事就开始在我走错的这一步。
本来是打算去喝杯饮料聊聊就可以,结果他说他只有那天有时间,还想去看电影,就说一起去,回来再说,我居然也傻傻的答应了,而且没有觉得哪里不对。
于是看了爵迹。
影片我很喜欢,不讲剧情,是我喜欢的审美风格。
然后看完电影他又说他饿了,然后又去吃烤鸡,期间聊了什么我忘记了,只记得很照顾人,所以印象又好了些。然后他说起来他的前女友,嗯,我至今也没想通为什么要和我提他的前女友,或许是在介绍情史。
接着我们就回学校了,我又傻傻的和他说我之所以找他,是因为我不喜欢另一个副主席,当时我还是直球的很,也没想到他们关系原来是很好的。
关于拉赞助的事但现在我已经完全忘了怎么回事了,最后是黄了。
现在想想后来发生的事,感觉我自己真的有点像失足少女啊哈哈。
那天晚上他和我说他舍友也回家了,也没人一起玩,所以又约了明天一起玩。
然后我们又去看了电影,是那种包厢式的,比较私密的,原谅一个没有见过世面的我当时只顾着玩了,也没觉得这样不好和危险,还好他还是做了个人。
第三天他终于不约我出去了,我也乐得躺在宿舍休息,就是有点无聊,所以我在群里逗我的小助理玩,我有十个小助理,还有三个副部长,我们几个部长间关系很好,算得上是同仇敌忾,和有难同当。他们陪了我四年,以后也会陪我很多年,其中老郭是我的闺蜜,毛毛和海爷是我们两日常欺负的对象。
然而这场逗助理的活动以我的失败告终,因为他们都到处去玩了,然后问我A市的景点,我说了森林公园和海滩,但是其实森林公园我没去过,虽然很有名,不过我觉得听起来就不好玩,蚊子肯定很多但是他们都逗我说就我没去过,我就突然特别想去了。
于是秉着约个伴的心理发了个朋友圈,然后他主动找我说他也想去,于是我们就约了一起去公园玩。
约得是下午,虽然我觉得好晒,但是对于熬夜党来说,早上起来出去玩是不可能的,所以出发的时候大概是下午一点钟。
因为太晚了,所以打车去,森林公园果然挺符合他的名号,林深树茂,园里也安排了一些简单的游览和一些景点,还有各种小亭子。
照我看来,其实并不好玩,而且当时突然下了雨,又有蚊子出来造孽了。在突然下雨的时候,因为他没带伞,所以只有我的一把小伞,他突然揽我肩膀,我下了一跳,把伞留给他跑出去淋雨,那时候我确实对他没想法,因为我当时心里有个有好感的人,不过那个人已经扼杀了我的想法罢了。
所以走累了,就兴致不高的在亭子里p风景照。
当时我很喜欢一个叫做足记的软件,可是后来这个软件也成了我犯傻的一个证据。
他看我在p图,也凑过来看,然后问了我软件,就转过身自己玩去了。其实是在偷拍我们两的同框照——他的正脸我的背影。
其实想想,当时也是挺美好的。
后来雨停了我们就回去了,因为很晚,所以又一起吃了晚饭,是牛排。
为什么要强调牛排呢,因为我当晚回去吐了很久,从此再也不吃牛排。
他是真的很会照顾人,会帮我切牛排,也发现我其实不自在,主动聊话题。实际上我的写作能力并不是很好,只能说相处起来会让人觉得很舒服。
出来餐厅过马路的时候,我其实已经有点不舒服了,所以并不想继续坐公交,也只有两个站的距离,所以就觉得走回去消消食也好,他也同意了。
然后再过马路的时候,他突然牵我的手,我蒙了,赶紧过了马路把手甩开就开始跑,他好像在原地站了一下,就追到我面前挡路,也不说话,低头看我,他一米八多,很高,我抬头看他的眼睛,问他:你喜欢我?
他回:不行吗?
我说:怎么可以呢!
然后又接着跑
说起来很好笑,那个晚上的记忆,我还是那么清楚。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跑,其实大概是因为我的性格,就是那种怕事的爱逃避的。
然后我一米五的个子当然跑不过人家,被他抱着就不撒手了,在马路边,还好还算昏暗。
我突然就哭了,我觉得不可能,我的脑子告诉我,这是一种变相的办公室恋情,一旦分开我受不了那些指指点点,但是我也确实很想试一下谈恋爱,而且和他相处确实很舒服,我可以不带脑子就跟他出去玩,他也不会把我弄丢。
我哭了很久,他也求了我很久,后来他急了,说不答应就不让我回去,我当时已经想的差不多了,就答应他了,就是心里还有点茫然。然后就和他约法三章不公开的事。我大概是杂书看太多了吧当时。
我也忘了我是怎么回去的。
实际上我并不爱哭,只是泪腺比较敏感,但认识他那段时间,我好像几乎都在哭。
后来我在想,如果我们的开始普通一点,我的思维正常一点,我们是不是不会走到那个结局。
再后来我也知道了,他遇到的是21岁的我,而不是24岁的我,21岁的我不懂爱情,不知道怎么去爱一个人,我在笨拙的学习过程中,也把他弄丢了。
24岁的我明事理了,也开始拨开爱情的云雾,但是这条路也只剩下我自己一个人了。
最终我也不知道他是不是对的人,但是我知道,我们相遇在错的时间,那时候,结局就已经注定了。
我想人无完人,在这场爱情里面“我”并不聪明也不是一个合格的扮演者,“他”大概也是,所以如果有看到这篇文章的人,请安安静静的看这个故事好吗。这是一个,很俗气的普通人的爱情故事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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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爵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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