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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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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俊秀是个被上苍抛弃的孩子,师傅是这么说的,而事实也证明师傅是对的。
金俊秀从记事开始就是一个人,一个人流浪,一个人生活,饿了,没东西吃,也一个人去偷挖别人的菜地。渴了,一个人去随时可能会出现凶猛野兽的深山小溪取水喝。困了,一个人睡在阴暗潮湿冰冷的山洞中。
金俊秀曾经想过,这样真的还算活着吗?也许一死了之会更好吧,死了,他可以重新投胎,这辈子这么苦,也许是上辈子投胎时得罪了阎王,这辈子去投胎他要好好的讨好讨好他老人家,争取下辈子生在一户富足人家,他不求大富大贵,但求暖衣饱食。
金俊秀想是这么想,可是人都是怕死的,活着是苦了点,可是至少还活着,是个人,谁知道他运气是不是那么背,下辈子投胎是做牲畜呢?到时候还得任人宰割。何况他能活到这么大,也许是天意如此,所以金俊秀还是一直那么苦哈哈的活着。
让金俊秀活得更报希望的是在他12岁时,那时金俊秀实在是没什么可吃的东西了,人家也都防着他再去偷菜,所以金俊秀有时候只能吃树叶果腹,他为了每天能有一碗地瓜粥可以喝,答应每个星期走五里地一个来回去给山上的一个猎户挑2次柴火。
这天,金俊秀如往常一样去买柴,穿着破破旧旧的衣裳,跻着一双明显不合脚又掉底的破烂布鞋,走在狭窄的小道上,明显连乞丐都混的比他强。
金俊秀也顾不得路人投来的不善目光,走到熟识的卖柴人那里给过铜钱、挑了一捆柴就走,转过街口,这时只听一飘渺的声音穿透街上嘈杂的小贩叫卖声传进耳膜,
“龙生是龙,凤生是凤,何以沦落作虾戏?”
金俊秀不明白为什么他一听到这虚无缥缈的声音,就跟中邪似的抬脚走过去。
金俊秀虽然目不识丁,但是人穷志不短,该有的礼貌还是很周到。
“先生,这话是对我说的吗?”
只见那算命先生也不瞧他,自顾自的又说,
“我只对该说之人说。”
“先生,那您话的意思到底是是什么呢?”金俊秀急切的问道。
这算命先生慢悠悠的转着手中的折扇,道,
“你乃大富大贵之命,看你天庭饱满,未来必将是人中龙凤,不要再呆在这小小的方块之地,速速赶去京城吧。”
金俊秀那不怎么灵光的脑子不明白怎么自己在这算命先生的口中就成了人中龙凤了,他想,莫不是这算命先生骗人。还想继续细问,但那先生仿若明了一般,徐徐闭上眼睛:“天机不可泄露也!”
金俊秀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就跟着了魔般的想去京城,也许潜意识里还是报存着希望。那算命先生又不收他银两,更何况他已经穷得只剩几个铜板了,在哪里不是一样呢?
金俊秀经过再三挣扎最终还是决定去京城,虽然他连一文钱的路费都拿不出,想去京城,谈何容易啊,可是也许真的是希望总是美好的,以金俊秀的脑袋来说,他觉得与其呆在这方块之地过一辈子苦哈哈的日子,那还不如苦着去京城,兴许还可以过上大富大贵的日子,这辈子就能实现的愿望,何苦要留到下辈子实现呢?
至于金俊秀为什么突然嫌弃这方块之地来了,其实,金俊秀以前觉得这地方挺大的,从深山去小镇都要走5里地了,每回走到脚趾破皮。可也不知道为什么,自从那算命先生说这是方块之地。他还就真这么觉得了,坚信自己大富大贵之人不该呆在这地方。
金俊秀要走了,可是多多少还是有点舍不得,他在这住了12年,就算只是一个山洞,也是有感情的,这里还有很多他熟识的动物,是他的好朋友。他就要离开这些好朋友去京城享有荣华富贵去了,舍不得。这是金俊秀的想法,谁又知道在京城等待他的是什么呢?
金俊秀最终还是走了,离开了那个他生活了12的年的深山。简单如他,没什么可收拾的衣物,也没什么可告别的人,他临走前看着那寒酸的山洞,想着,这辈子这世界上会不会有人记挂他?答案是没有,至少现在是没有。
从小县城到都城,大概需要3个月的时间,如果走的快或者减少休息时间的话,金俊秀想着,是不是可以2个半月到达呢。金俊秀没有多余的钱财可以搭乘任何的交通工具,他唯一可以利用的就只有那一双腿。毕竟是在深山里长大的人,总还认识一些草药,走山路的时候顺便采些新鲜的草药,再到路过县城时拿去药铺卖掉,总还能换点干粮钱。
金俊秀就这样在路上走了大半个月,这天,走累了的金俊秀用刚刚换草药来的钱买了一个包子,蹲在路边,正打算张嘴,却强烈感觉到被窥视,他抬眼看了一下四周,发现是一个小小的男孩子,看样子大概也就3岁多,小手紧紧的牵着旁边一瘦小妇女的手,可眼睛却直直的盯着俊秀的包子,那孩子身边的妇人似乎也是累极饿极,脸色苍白着,抱着孩子倚在角落喘息。
金俊秀有点可怜他们,可是回头又想想,指不定谁比谁可怜?但端看那孩子神色,也知他是饿极的。金俊秀看着漠然的路人和摊贩们,最后实在是忍不住去吧包子送给那母子两人,他想自己就饿一天吧,那两人许是饿了几天了。自己何尝没饿过,他当然知道那般不是滋味的滋味。
金俊秀直起身,走向那对母子,将包子递给那孩子手中,他也不是个会说什么话的人,就又自己蹲回另一边墙角,准备休息一会再上路。
金俊秀看着来来往往的人正出神,突然感觉似乎阴了,抬头一看,一个高个子男人站在他前面,正低头看他:“公子。”
金俊秀想,奇了,还会有人唤他公子?!
“公子,我家主子有请。”
金俊秀不会拒绝别人,尤其是强势的人,那高个子男子才说完,随即对他作了个请的手势,就自顾自地带路前行,金俊秀也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只得跟着亦步亦趋的走。男子走进了一家酒家,金俊秀从没进去过这种地方,但看这门面,想是这地方的上等酒家了。他看了看自己的装束,心想没这高个子带路进来的话,人家铁定会以为他是乞丐而轰他吧。
走上酒家的二层,穿过过道来到一间包厢前,门口站了两个彪武大汉,手上拿着重剑,金俊秀想,这位主子想是很尊贵的,还带护卫呢。金俊秀从没见过这种世面,禁不住有些战战兢兢。
男子敲了敲门,只听一磁性的声音,“进来。”金俊秀一听这声音,一阵酥麻感传来,这个男人的声音很好听呢。
高个子男人听闻,在门口小心恭敬的行了礼,才轻轻地走进门内,金俊秀正想跟进去,忽觉脖子上一凉,低头,看见两把大刀正一左一右的架在他脖子上,他一惊。
“谁允许你们如此无理的!”
只听一道低沉的声音从门内传出,虽谈不上厉声呵斥,但也不免有些责怪之意。门口的两个魁梧男人立刻收刀入鞘,对金俊秀行了一礼。
金俊秀被刚才的一幕吓去心魂,此刻回魂过来,自也是不敢多加动弹,老老实实的站在门外。
等了半盏茶功夫,那门终于打开,高个子男人走出,小心翼翼的带上门,旋即转身,上下打量起金俊秀来。金俊秀有些窘迫,他现在的样子应该是有些狼狈的,本就破旧的衣裳和鞋子在走了这么远的路程之后,怕是更破败了吧。
“请跟我来”高个子男人突然的出声惊吓了金俊秀,他颤抖了一下,但发现那男人已经往前走了,也只好急急跟上,金俊秀也不知道为什么要听从人家的安排,也许,是冥冥中自有安排。
行至一间房,高个子推门领金俊秀进去,
“公子,你且在这等着,我去去就来,等会小二会送水进来,你先沐浴净身。”
高个子说完这些话,正要出门。却听金俊秀发出“呃……”的一声,他转头,看着金俊秀,发现对方有点脸红 。
“公子,你可以叫我始源,有什么事吗?”
金俊秀没预料对方突然说这番话,只见他半天没吭声,始源并未再多说什么就出去了。
金俊秀待始源走后,悄悄的打量起自己来,其实他并不脏,金俊秀其实是很爱卫生的,他尽管没有钱去小店住宿沐浴,但是每天他都会在小溪、小河中清洁。只是他穿的实在是太破旧,所以看起来很邋遢。
心中充斥着疑惑,比如这些人究竟是什么人?又为何要找上他?“咕——”金俊秀正想的出神,忽闻肚子一声,他脸蓦地又一红。哎,为何叫他沐浴呢,他现在需要的是食物,不是水啊。
这时,小二抬水进来了,虽看金俊秀穿着破旧,但刚才那位爷,也知道是个大财主,既然是那位爷的吩咐,自然要好好办。
“这位公子,这是刚才一位爷吩咐,给您送来的浴桶和饭。”
金俊秀一听有饭,整个人都活了,抢过碗筷就呼噜呼噜的把饭菜一扫而尽。
肚子吃饱了,才想起,还未洗澡,于是扒光衣服,跳进浴桶里沐浴起来,这大概是金俊秀长这么大最享受的一次了,他趴在木桶的边沿,有点昏昏欲睡。
突然听见门“吱呀”一声开了,看见始源手里抱着一包东西,站在门口,似乎脸有点红,金俊秀不解其意。
始源进门看到沐浴中的金俊秀,忽然觉得脑袋一热。随即稳了稳心神,
“公子,这是新衣裳,公子沐浴之后请换上,始源在门外等公子。”说完就立刻退出去了。
金俊秀想已经洗的差不多了,又不好意思叫人家等,所以也急急的爬出来换上了衣服鞋子,这衣服鞋子肯定很贵,金俊秀边换边想。一切整理妥当之后,金俊秀走出来,始源很恭敬的请他去见那位主子,并交代他,见了主子要记得行礼。
这次,来到门前,始源仍旧先敲了敲门。
“进来!”
主子的声音似乎有些不耐,始源赶紧让金俊秀进去,自己却并未进,只默默地关上门。
金俊秀一直都很好奇这位主子到底是谁,一进来,只见一蓝衣男子坐在窗前,缓缓的摇动手中折扇,神态既慵懒又有些邪恶,可是却极度吸引人。
金俊秀不知道该用什么词来形容这个男子,只知道,他是他到目前为止见过的最好看的人,男子的轮廓既有几分英气又有几分秀气。
金俊秀看的一怔一怔的,那男子似乎察觉金俊秀痴痴的目光,嘴角微翘,闲闲的说:“坐吧。”
金俊秀的思绪被男子的说话声拉回来,这才想起自己还没行礼,心里大骂自己白痴。
金俊秀有点忐忑的坐在男子对面,男子好笑的看着金俊秀,觉得他的反应可爱又有趣,自己果然没有看错人。
“朴有天。”
朴有天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但是就是想告诉眼前的这个小人儿自己的名字。金俊秀一时反应不过来。
“啊?”
“朴有天,我的名字。”
“啊?哦。我、我叫金俊秀。”
金俊秀傻愣愣地报出自己的名字,朴有天看着金俊秀傻傻的样子,放声大笑。金俊秀脸蓦地一红——啊,好糗。
远处,一人微微转动手中的折扇,“孽缘啊,孽缘。”
金俊秀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和朴有天一行人一起的,据朴有天的说法,是因为他看着金俊秀在如此狼狈之际,还把仅有的一个包子给了别人,认为他是纯良之人,所以想结交他这个朋友。关于纯良之说,金俊秀是有些欣喜的,他虽然没什么学识,但自小在山林中长大,自然没有那股世俗之气。
不过,让金俊秀感到疑惑的是,依他看来,朴有天绝对是个富有之人,怎么会和他这种人交朋友呢?
金俊秀想了半天也没想通,干脆归结于时来运转,那算命先生果然没说错,他才离开多久就认识这朴有天这么好一人,供他吃,供他住,真好。
朴有天在得知金俊秀要去都城时,力邀金俊秀与其同路,因为他也是去都城,金俊秀在看到朴有天的超级豪华的马车后,就把拒绝的话吞进了肚子里,让它烂掉好了,又想到路上有他这个免费钱袋,他的日子会好过不少,于是欣然同意。
金俊秀和朴有天一行人走走停停、玩玩闹闹的,一路上倒是增长了不少见识,又吃好、玩好、住好了,自是无比开心。
两个月后,金俊秀终于踏上了那梦寐以求的京城土地。经过这么多日子以来的食物补充,金俊秀终是丰腴了一些,不似以前一般瘦小。
金俊秀在京城既无亲朋,也无好友。于是在受到朴有天的邀请去他府上时,金俊秀倒是解决了一大难题,虽然还是有些胆怯,但是最终还是最近了府邸。
金俊秀望着眼前一诺大的府邸,有点身在幻觉中,朴有天看金俊秀一副呆傻至极的模样,也是好笑。
“始源,去把在中请来。”崔始源得令退下去了。
“俊秀,过来。”金俊秀正在看柜子上的花瓶出神,忽听朴有天叫他,虽有万分之一不乐意,毕竟身在人家家中,也只好乖乖靠过去。
“俊秀,我看你聪明伶俐,等会给你介绍一个老师,日后你就每天跟着他习字,可好?”朴有天拉着金俊秀的小手,比着到底比自己的小多少号。
金俊秀有些许怔然,他、他可以习字?金俊秀其实内心是极度渴望学习的,只是他没那条件,所以也就一直呆在文盲的队伍里。
傻傻的看着朴有天认真询问的眼,金俊秀不敢相信般,怕这只是南柯一梦,明天醒来其实所有的事情根本不存在,他不敢相信自己的运气什么时候变的如此之好。朴有天等不到金俊秀的回答,只看他愣愣的看着自己,于是,手抚上他的脸颊,轻轻一掐。金俊秀感觉轻微痛意,才知一切皆是真。
“恩。”金俊秀浅浅地应一声以示回答。
这当儿功夫,一白衣男子已然走进内厅,直直地看着中央两人,准确地说,他是看着金俊秀。倒是朴有天先开了口,
“在中,这是金俊秀,是我半路上认识的朋友,他无依无靠的,我让他在府上住下,你文词好,以后就由你来教他识字。”
朴有天看着在中,察觉他并无回答之意,只是紧紧盯着金俊秀,脸上毫无表情,只是眼神却紧锁着俊秀,朴有天不解其意,正欲问之,却见在中已经变脸,微笑地道:
“好啊,以后我叫教他,让他就住在竹苑吧。”
朴有天听闻此言,瞪大了眼看着在中,似是问他是否确定?金在中的竹苑是除了金在中本人以外,不住其他任何人的,为何现下却要金俊秀住进去?在中回了一记肯定的眼神给他,他自也不好再说什么,只拉过俊秀。
“俊秀,这位是金在中。他以后就是你的师傅了。”
金俊秀眨巴着眼睛望着金在中,觉得这个师傅实在是漂亮的人,五官清秀却也艳丽,但似乎上了些年纪,可能有三十来岁了吧。感觉朴有天似乎捅了他一下,他才意识到失态了。
“师傅,金俊秀拜见师傅。”
“恩。”
金在中发出沉重的一声鼻音,怔住了金俊秀,他怎么感觉这个师傅如此奇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