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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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簇簇水晶球柱将灯光折射出菱状斑斓,映在吧台酒架上形状不一的酒瓶上,发出微微的闪光,吧台里的酒保轻轻擦拭着酒杯,余光不时瞥向坐在吧台边沿的一男一女。
西装笔挺的男子,双手搭在吧台上,右手微微转动着玻璃酒杯,杯中的冰块连同龙舌兰一起晃动起来,发出“噔噔噔”清脆的声响,他的余光瞥向离他半米远的女子身上,他坐在这里已经有半个小时了,打发了两拨美人,却没得到她一个眼神。
每天定点坐在这里的女子,品味着给她带来欢愉的鸡尾酒,她自然知道身边男子的意图,定制的合体西装包裹着强健的体魄,散发出强烈的荷尔蒙,韩式发型用发胶固定,耳上的银环在灯下微闪,手腕上挂着的江诗丹顿腕表清晰可见,难怪之前来了两拨撩人的美眉。
这就是为何她常常来此独饮的原因,来这里的男人大多有些经济实力,自然就有些傲气,喜欢玩欲擒故纵的把戏,而她则可以享受这刻的暧昧,却不需要作出任何回应,比起不停搭讪的男人来说,这样的男人倒是省的她去打发。
“叮咚”她手边的iphone11的界面上跳出了一条通知,她撇了一眼亮光处,伸手打开手机,瞧了眼里头的信息,是通知她该还当月的信用卡,她伸出纤细的手指在界面上灵活的跳动,不一会儿银行发来信息,信用卡已还款完毕,可是她瞧着储蓄卡里的余额,低头思索了一下,随后叹了一口气。
“休息太久,看来得开始做事了。”
还没等她感慨完,就听见吧台上头的钟声响起,“咚咚咚”十二声正好,她抬头看了眼这个英式挂钟,时针和分钟又聚在一起,随即,将手机扔进装饰的bling-bling的香奈儿手提包,扯了下嘴角,对着熟悉的酒保挥挥手,踩着红底高跟鞋,拎着黑色手提包头也不回地出了LM酒吧。
吧台上坐着的男子,看着刚刚离去的女子未曾给自己留下一个暗示的眼神,有些郁闷地将手里的龙舌兰一饮而尽,苦味立刻充斥唇腔,比起中药来也是不逞多让,只是喉咙的灼烧感体现它的不同。好在不一会儿,就又有个打扮浓艳的女子过来搭话,他也礼貌地应了,打算和眼前的女子一道排解这夜晚的寂寞。
吧台斜对面,二楼的高台处,倚着栏杆的甘泉看到这熟悉的一幕,不免发笑。
“看来,型男也是不管用,也不知道那个冷艳的美女到底喜欢什么类型的男人?”
方元良眼里好似还存留这刚刚玫红色的身影,望着吧台大门的方向也不吭声,只是拿起手里的百威,又灌了一口。
拿着玻璃杯的甘泉转身看着方元良,他一向不大明白方元良为何每次来自个儿的酒吧里只喝啤酒,拿手里的酒杯碰了碰发小的酒瓶。
“我这好酒多的是,你怎么每回来就喝啤酒?”
既然碰了杯,自然要开喝,方元良握住酒瓶,将酒瓶里的酒都倒进了嘴里,等酒瓶见底,才松了口气,伸手解开领口的扣子。
“今天太忙了,一天都没怎么喝水,天气热,喝点啤酒舒服些。”
方元良在酒吧街不远处的CBD工作,作为一家小型电商企业的老板,他比普通的上班族更忙碌些,每天都要工作到十点甚至更晚,再来好友的酒吧小酌一番才回家。
作为好友的甘泉不明白自己这个家境优渥的发小为何这般喜欢自虐,他自认为自己开了家酒吧,维持了自己的开销不向家里伸手,已经算是圈子里模范,可方元良,却更愿意跟上时代的脉搏,开了个专供国外产品的电商企业,将国外的商品倒腾到互联网卖到全国各地去。
刚开始他也很有兴趣,摩拳擦掌打算和发小一起大干一场,结果看着方元良没白天没黑夜的全国各地跑,不时还得去国外会会供应商,立时打消了加入的念头,准备安心做他的酒吧老板,好在,这个酒吧的生意蒸蒸日上,他已经颇为满足。
“既然来放松,就去下面坐坐,就你这条件,往底下一坐,就有美女会上钩的。”
方元良长得不错,但不是现在流行的那种精致眉眼的男子,而是长得颇为秀气,薄唇、高鼻梁、不大不小的眼睛,搭配在小脸上,再戴上一副无框眼镜,怎么看都是书生气十足,再加上他高瘦挺拔的身姿,若说是学校的老师一定没有人不相信。
或许是因为当了老板,范思哲的上衣,阿玛尼的西裤,再加上手腕里挂着的劳力士的腕表,这种身价和长相,往下头的吧台一坐,肯定是个招蜂引蝶的主儿。
方元良听了好友的建议,不由地弯了下嘴角,“我累了一天了,只想找个地方安静地喝杯酒,一会儿就走。”
看着方元良嘴角露出浅浅的笑,甘泉愣了片刻,在这朦胧的夜色里,荷尔蒙泛滥的男男女女,无不散发着迷惑诱人的媚笑,像他这样干净明媚的笑容,若是往下头一坐,那些个女妖精们必定视他为唐僧肉,口喊着“御弟哥哥”,把他抢回山洞。
“嘿嘿”甘泉立时发出了怪笑,他自认为自个儿的比喻颇为恰当,暗暗赞叹自己的文学素养,眼珠一转,“明天你记得早点到,去吧台试试,看看凭你这干净清纯的模样,能不能让那位冷美人动心?”
方元良瞥了眼想看好戏的好友,将手里的酒瓶塞到他手上,“我先回去休息了,你也早点睡,据说晚睡老得快,再好的面膜也抚平不了皱纹的。”说完,不顾咬牙切齿的好友,径直顺着楼梯往下走。
代驾师傅一如既往得准时,接过他手里的钥匙,驾着他那辆宝马,开回了老城区。
强烈的阳光透过麻布和蕾丝的两道阻碍,奋力地往里挤,终于穿过经纬交错的丝线,将整个屋子照得透亮。
躺在床上沈乐早已感受了一阵眼皮发亮,只是睡神一直不肯放过她,强困住她在梦中,她侧身将脸埋在杯子里,直到身上的热度越来越高,呼吸的氧气越来越稀薄,她才伸出头,缓缓睁开眼皮。
睡意终于被清晨的阳光被打跑,沈乐起身耷拉着脑袋坐在床中央,睡眼惺忪地摸出手机一瞧,六点半,她立时往后一倒,望着雪白的天花板发了几分钟的呆,才终于爬起来去洗漱。
洗漱完的沈乐走到厨房,打算煮些稀饭,只是看着厨房角落的垃圾桶里站着几只蚊子,不由地有些烦躁,暗暗痛骂自己昨晚图省事没下楼倒垃圾,她想也不想地弯腰将黑色垃圾袋扎紧,提起垃圾袋就往外走。
还不到七点,离市中心不近不远的小区,业主们是无需早起赶车,这会儿还没有什么人出门,连小区垃圾房的红马甲阿姨都还没来站岗,沈乐手提垃圾袋走到垃圾房看着大门口摆着的垃圾桶,有些发傻。
眼前的绿色垃圾桶被合上了盖子,盖子四周边沿满是灰黑的污迹,连盖子把手上还残留着星星点点的黑色污垢,好似提醒她垃圾桶曾经装载的垃圾如何的黑暗。
她忘了带纸巾,刚刚太过心烦,抬脚就出门,倒是忘了这重要的东西,如今她真是骑虎难下。伸手打开盖子,那污垢肯定会粘到手上,可她忘记带纸巾,只能忍受并带着细菌回家,若是不打开盖子,只能无视规定,将垃圾扔在垃圾桶边上一了百了,可这又是对她道德的一种挑衅。
“哎。”沈乐垂着头,苦恼地长叹一口气。
蓦然一个身影从她身旁略过,来人上前提起绿色垃圾桶的盖子,将手里的垃圾丢了进去,随后回头对沈乐问道:“你也要丢垃圾吗?快扔进来吧。”
感激地抬目看向热心人的沈乐立刻被眼前的笑容震住了,弯弯的嘴角,高挺的鼻子,饱含善意的眼神,明亮的眼睛,这是梦中经常出现的笑脸,沈乐立刻觉得心脏跳得过快,都要跳出胸腔了。
怎么会是他呢?他怎么这么早出门?她明明记得他这几个月都是八点后才出门的。
“快丢吧。”
“哦。”沈乐被声音拉回了神,将手里的垃圾袋丢进了桶里,随着“嘭”的一声,垃圾落入桶底的声响,垃圾桶的门也被关上了。
清风拂过,行道树飘来了微微花香,手臂上默默冒出鸡皮疙瘩,心脏剧烈的跳动声引起了轻微的耳鸣,克制自己而咬舌的痛感却好似能尝到一丝腥甜,眼前人侧脸的微笑好似加了光晕,沈乐从来没有像这个时候发觉自己的五官如此敏锐,这种氛围夹杂着激动、紧张、害怕和崩溃的情绪,她觉得自己要窒息了。
“谢谢!”沈乐喉咙里好不容易发出了细微的声响。
拿纸巾擦着手的人,抬头冲着沈乐微微一笑,表示不用介怀。
沈乐被眼前的笑容晃了一眼,感觉像是受到了剧烈的刺激,恨不得找个地方好好品味这个感觉,而不是傻愣愣地站着,一句话也说不出口。
事实上,她也是这么做的,瞥了眼专心擦手的眼前人,悄悄地抬起脚快步往五号楼走去,一会儿就没了身影。
等方元良再次抬目,眼前的人已不见了踪影,他愕然地往四周环顾,有些惊讶她走得那样快。
远远走来的穿红马甲的志愿者阿姨,自然是瞧见刚刚那一幕,俊男靓女,惹眼的很,她笑呵呵地走到男子身边,“方先生,早啊,刚才那个是五号楼四零三的沈小姐,她平日里都躲在家里不怎么出门,有些怕生,听说她是个作家……”
方元良没想到小区的自志愿者阿姨都这么八卦,自己不过是热心的帮人一把,倒好像出来相亲了一回。他自然是认得刚刚的那女孩,她叫沈乐,是这个小区出了名的美女,他加入的小区健身房群里,无聊的单身汉们早早就把她的信息挂进群里,只为了证明这附近女性的高质量。
“早啊,王阿姨,我先去上班了。”他跟王阿姨打了招呼,转身去了地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