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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溫柔 (七) 大目 V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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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舒服服地往飞机椅背上一靠,罗志祥满足的叹了口气,一派轻松的对坐在旁边的大目说:「放假真好!」
「什么放假,你是去纽约学跳舞耶!」大目带点无奈又带点宠溺的看着那个不顾形象大喇喇地摊在椅上的人。
「没有小霜、没有阿雄、没有任何公司的人跟着,只有我们两个,而且还是去跳舞耶!这不是放假是什么!」罗志祥舒服地瞇起眼睛。「趁着小霜不在,我一定要把纽约的小吃都吃光光!反正天天练舞运动量这么大,才不会胖咧!」
大目只是静静的笑了一笑,没有告诉他小霜在临起行前,千叮万嘱要他好好的盯着罗志祥,不能让他到处乱逛、随便乱吃还有疯狂购物。
两个人走在香港的机场准备转机,看着机场里人来人往的人流,罗志祥突然觉得自己其实也很渺小,那些在舞台上的风光就好像只是尘封起来的回忆罢了。
「大目……」
「嗯?」
「你说……如果我们可以就这样飞去美国,然后不回来了,那该有多好。」
大目转头看他,只始终只看到他戴着STAGE的新款帽子,头低低的望着地上走着,看不清楚他的表情。「为什么?」
「没有啊……你不觉得,现在这样自由的感觉真好吗?」不用再每一次出门都担心会被偷拍,不用再每一次讲话都胆战心惊。也不用再去管那些…勾心斗角的事情。
大目沉默了半晌,轻轻的问道:「……是因为小鬼?」
罗志祥没有回答,只是忽然把帽子压得更低,拉着大目的手:「走,有人发现我们了…………」
大目只来得及回头看到两个女孩子兴奋得尖叫,手忙脚乱地拿着相机正准备拍下罗志祥的身影。知道此刻他一定不愿意上镜,所以大目也没有再追问他的答案,只是配合着他的脚步向转往纽约的班机奔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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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纽约生活了几天,不要说罗志祥,连大目也觉得,就这样一直住在美国也许真的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每天排得满满的舞蹈课堂很是充实。大目不禁轻叹一声,美国就美国,舞蹈的水平果然不是台湾目前的程度可以媲美得上的;也不枉金牌特地发了一百万送罗志祥来学舞。
看着那个以前明明筋骨硬得骇人的罗志祥,一天一天慢慢的软了下来,甚至可以双手碰到地板了,大目就觉得应该对舞蹈老师致以最崇高的敬意。
没有化妆、没有做发型、没有穿着打歌服,罗志祥就这样像个平凡人一样,混在一班不同的人种里面,上着不同的舞蹈课程。即使是最基本的热身动作,做错了一样会被老师白眼、会被同学取笑。罗志祥站在第一排,认真的观察着老师的每一个舞步,反复的练习。一直看着镜子,重复动作,直至做出最完美的角度。
卸下了「亚洲舞王」的光环,罗志祥只是穿着最普通的宽大T-SHIRT,每次一来都总要和几个稍微熟悉了的外国同学「YO~MAN」一次。看得出来,那些同学都十分喜欢这个东方男孩,不但长得漂亮,而且舞也跳得很好看,总之就是有一种吸引人一直注意着他的魅力。
除了舞蹈的课堂,罗志祥在纽约的生活也是如鱼得水。每天都睡到中午才起床,到公寓外的小贩摊档买他最爱吃的烤香肠,还用最蹩脚却生动的「罗式英语」与小贩摊的老板大谈心,一老一少都有种知己的感觉,完全无视了言语上的阻碍。而大目则一直默默的在旁边,看着这一切。看到罗志祥的笑容,大目打从心底的喜欢上这种只有两个人相依为命的生活。
在美国的日子是如意的顺心顺意,无论罗志祥还是大目都觉得,今次能来到美国真是幸福。
「每次练完舞都没有绿豆沙,真不习惯。」一边换衣服,罗志祥一边小声的向大目抱怨着。
大目不禁失笑,这大概就是罗志祥唯一会怀念台湾的原因吧。看着他气鼓鼓的模样,不禁宠溺地开口:「我昨天经过的时候,看到『LESS』的旁边有一家冰淇淋店,好像有绿豆口味的雪糕。」
「真的?」罗志祥顿时眼前一亮,「那我们快去?」
「嗯。」一贬眼就换好衣服,跟在兴奋的像个孩子一样的罗志祥身后,往传说中的冰淇淋店出发。
「唔哇!好吃!好好吃喔~~~~~~~~」拿着一大杯冰淇淋,罗志祥满足得哇哇大叫。
习惯了每次练完舞都有小霜送来的绿豆沙,这几天在纽约的日子还真不是一般的难熬,现在总算能够恢复过来了。他轻轻的摸了一下肚皮,兄弟,我对你不错吧!嘿嘿。
所谓饱暖思淫欲,满足了肚皮过后,罗志祥和大目就来到夜店,发挥着年轻人独有的过剩精力。
在舞池中央扭扭跳跳,罗志祥一边观察着旁边的人的舞姿,一边却又吸引着无数人的目光。
在纽约,东方人的脸孔其实不算很少,但像他长得这么漂亮的东方男孩倒是颇为罕见。再加上那彷似随意摆动的身躯,不但一摇一摆都与音乐节拍配合得天衣无缝,而且还有一种特别的魅力散发出来,让人一看就很难再移开视线。
不少穿着性感的辣妹都立即迎上去,贴着他的身体与他共舞。罗志祥也来者不拒地逐个接招,你来我往的玩了个不亦乐乎。
一直在旁边默默的跳着的大目看着他这个样子,又想起前几天刚来的时候他被美国辣妹们的热情吓得手足无措的情景,就忍不住想大笑出来。
第一次被摸到的时候,罗志祥惊讶、害羞、手脚僵硬,完完全全就像是个从未碰过女生的处NAN一样。第一天来到夜店,他就像只乖巧可口的小绵羊,错误地闯进了热情的狼窝里。罗志祥不是没有去过夜店,只是他太久没去美国的夜店,都忘了美国人是多么的「热情」和「奔放」。多得大目才得以从狼口逃了出来。
第二次,他硬着头皮逼自己不要逃走。NND,凭我一个狮子座的男人会怕你们,开玩笑。死不服输的他于是一而再、再而三的逼迫自己无视那些可以称之为「色狼」的女人在他身上的毛手毛脚。也逼迫自己在那些女狼露出挑逗般的神情时,不但不可以脸红,还要回以一个杀死人的诱人目光。
第三次,罗志祥终于成功了。不但再也没有任何顾虑的和穿着性感的陌生人,近距离的热舞里,还学会了如何技巧地躲避开一切「非礼」他的机会,一次又一次的锻炼出愈来愈柔软的身段出来。
大目微笑,罗志祥就是这样的强者。无论在哪个地方,他都可以用最快的时间找到生存方式,而且是只有他才能驶出来的方式,这是任何人都模仿不来、复制不来的。
罗志祥很快乐。
在陌生的环境和陌生的人,扮演着最陌生的自己,竟然…是一件如此自由的事情。
罗志祥拉着大目的手,两个人一起快乐地疯狂着。
狂欢过后,罗志祥和大目回到时代广场的公寓里。
罗志祥睁开眼睛,屋内一片漆黑,四月的纽约还是吹着一点点微凉的风,十分宁静舒服,屋外偶尔传来汽车驶过的声音。
「如果…能一直留到这里就好了。」
大目忍住了心中几乎立即就吶喊出来的「我陪你!」,彻底的沉默了。
可是罗志祥知道大目还没有睡。大目也知道,罗志祥知道他还没睡。
大目只觉得心里矛盾得很。在美国的日子,和罗志祥两个人朝夕相处,是他从来没有想过的生活。很简单,却是那样幸福。如果可以,他实在很想一辈子都停留在这样的生活。可是…问题是罗志祥。
罗志祥只是在逃避而已。这样的生活,其实并不是罗志祥最想要的生活。他是那么适合站在舞台上,发挥着只属于他的光芒。如果这么简单就逃走了,那他之前努力的十五年,是为了什么?
你…只是累了,需要一个假期而己。这个「假期」一长,恐怕你又会开始感到不安、惧怕了吧。
这一刻,大目已经有了选择。
「你…懂得拼放弃的英文吗?」大目突然开口。
罗志祥静默了片刻,忽然在黑暗之中露出了一个灿烂的笑容:「不懂。」
无论更多的言语,短短的说话已经让两个默契十足的人明白了对方的意思。
是的,你说得对,我就是那个一直都不懂放弃的人。我就是那个再累、再痛、再苦,也要一直坚持下去的人。
大目,谢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