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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男人的才 女坏男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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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舅舅,你这是什么话嘛,我们都是中国人嘛,中国人都喜欢装扮的很谦虚,其实叶安厉害着呢!人家高中的时候就拿过很多奖,奥数奖,作文奖,而且是我们学校公认的才子,舅舅你会写诗,写文章,有你的提拔他肯定以后就是青春文学的领军人物。”
我惊讶的脸都快抽筋了,我居然去写文章,写诗,太不可思议了,但是要与人拉关系千万别目的性太强,最好是找到对方的兴趣,从兴趣下手,等到你们志趣相投的时候在装做无意中提到自己想从对方索取的东西。
我露出很腼腆很不好意思的笑容,“成叔叔,别听于铭乱说,我写的文章特别烂,我不是文学青年,写文章是我一个很重视的兴趣爱好,修身养性,我还是喜欢商业上的一些东西,我的理想不是成为一个诗人。”其实高中参加作文比赛是因为拿奖了高考能加分,说自己喜欢商业上的东西是因为《诺雅》时尚杂志比较是商业化运作。
成天才再次哈哈大笑,笑的跟曹操似的,“叶安,我经常听于铭说起你,说你人很不错,我用人的标准一直都是,德才兼备,德在前,才再后,一个人德行不好,再有才也会受到别人的排挤,当今社会要不断与人交往,所以德很重要,我最讨厌的就是一些人年轻人孤芳自赏自以为是。”
听到这里我内心笑开了花,当然我表面上还是要装的很镇定,“成叔叔,其实我认为一个人德行取决于爸妈的教育,如果一个人很会做人,他一定有一个很好的爸妈。”
“其实我写诗也是兴趣爱好,修身养性比较适合,很多诗人命运都很悲惨,所以我投资了《诺雅》杂志,做商业的东西会让人变的世俗一些,其实人世俗一些会容易快乐。”
成天才已经开始对我讲述他的人生观了,我的内心再次开出了笑容灿烂的花朵。
“其实做商业的东西也很好,商业毕竟是服务嘛,你把服务做到最好,客户满意,消费者满意,才能有一个好的口碑,有了好的口碑就能做成品牌,有了品牌赚钱也就容易了。”
“呵呵,叶安,现在十几岁的孩子能想到这些很不错了,很多大学生在学校很优秀,能玩转整个大学未必玩得转整个社会,我能给你一个锻炼的机会,你对此怎么看待。”他说。
“我会抓住每一个机会,尽自己最大努力去做的。”我说。
“在大学还习惯吗?”他问我。
“还习惯,我来汉南大学之前,于铭一直向我提起他有一个很厉害的舅舅,我刚大学就想和于铭来拜访您,但是我又担心,担心你太忙的话,会打扰到您。”
“来拜访我做什么呢!?”他谦虚的说。
这样的话真的是让人太尴尬了,话也未免说的太直接了,其实他也比较高傲。
“我也不知道拜访什么,就想来看看您,我和于铭是从小一起玩到大的朋友,我们这一辈从小又没有兄弟,好朋友之间就感觉特别亲,于铭的每个朋友我都认识,他嘴上经常挂到的舅舅,我也就特别想见一下。”
说到这里成天才的老婆提着菜就进来了,成天才说留我们吃饭,我和于铭离开了,于铭拽着我扔下一句舅舅我们还有事,然后就跑了。
跑到街道上我们互相拥抱一下,以表示庆祝。
于铭说,“走,跟我去见米丁。”
“在哪见他。”我问。
“回学校食堂见他,我今天给他发了短信,让他六点在食堂等我们,请我们吃饭,现在马上六点了。”
我和于铭就这样快快乐乐高高兴兴的背着书包去了学校。
我的背包里是背着一本梓彤送我的日记本。
食堂里人山人海,我们好不容易才找到了米丁,这是我第一次见米丁,一个男生,眉清目秀,唇红齿白,见我们来了,忙招呼坐。
我卸下包不客气的坐下,米丁说,“这就是叶安吧?
“你好,我是叶安,很高兴能与你认识。”
“你也好,我叫米丁。”
“于铭向我经常说起你。”其实于铭很少说起他。
“别客气,菜都凉了。”他把饭菜递到我前面。
饭吃到一半,于铭电话响了,他对米丁说,“对不起,我先接着电话。”
接完电话,于铭坐回来对我说,“叶安,快吃饭吧,吃完饭我们还有事。”
我两三口把饭吃饭,和米丁告别后就和于铭跑了。
于铭忍不住内心的喜悦,“松妮回来了。”
“她回来干什么,你干脆自己找个女朋友算了,别老跟着她耗,你看你们都五年了,都围在她身边都五年了,一直没有了断,你别指望能和她缠缠绵绵绕天涯。”我说。
“叶安,跟我去见见她吧,她从香港回来一次不容易,这个时候她最需要的就是亲人和朋友去关怀她。”
“我真的不想搭理她,我想睡觉了。”我直接朝寝室方向走去。
“走吧,我请你吃饭。”他拽住我。
“那我可以去。”我笑里藏刀。
“靠,朋友重要还是吃饭重要。”他义愤填膺的问我。
“当然是吃饭重要。”我信誓旦旦的说。
“你他妈的这种话都说的出来。”他扯着嗓门问我。
“我他妈的比这种更不够兄弟的话都说的出来。”我扯着嗓门回答。
“你他妈的到底去不去。”
“我他妈的为了你请我吃饭,我当然要出卖我自己的灵魂。”
“什么叫出卖你自己的灵魂?”
“我厌烦松妮那种太爱物质的女人,为了吃饭,我出卖自己,去见见她。”
“走,打车。”他说。
“坐公交车吧。”我说。
“公交车太慢了,大不了我出钱。”
“那就快点打车啊,愣着干什么啊。”
在车上我收到米丁的短信:“叶安,吃饭的时候我看到你指甲有些发白,最近要注意营养,注意多休息,多吃点蔬菜和肉。”
我把短信拿给于铭看,“好厉害的家伙。”我说。
“米丁是我们学校最大的文学社风火文学社社长,他也一直协助我做《诺雅》杂志,这孩子很细心,处理事也处理的很得体,我今天让你去见见他,就是让他到了大三的时候把文学社让你接手,文学社有一些成员,可以协助我们做很多事,我们给他们提供一个锻炼的机会,但是不会给他们报酬。”
“我现在大一,目前不想管太多事,我想在《诺雅》杂志先做个小编就可以了,对了,你真的一点不讨厌松妮,我知道我这样说话,你可能心里会不爽,但是我劝你们还是别再缠绵下去了。”我问他。
于铭把头偏向窗外,“叶安,别说了,我自己有我自己的考虑。”
我们认识松妮是在初三的时候,松妮是转校生,我记得那天我们都在上课,突然来了一个女孩,她一直走到最后一排找了一个座位坐下,那时候我和于铭就坐在她隔壁,第一节课就不停的有男生向他扔纸条,其中有几个还扔到我桌子上,我就帮那些男生扔到松妮的桌子上,她把头贴在桌子上,对我笑着小声的说谢谢。我也对她礼貌性的笑一下,示意不用谢,然后继续专心的听课。
我们老师是戴眼镜的,有同学扔纸条她写粉笔字的时候能从眼镜片里看到,但是看不清是谁扔了,老师坦然自若的走下来,一直走到松妮旁边,松妮把所有纸条交给老师。
我和于铭发现这个事情非常有趣。
我问于铭,“你敢不敢向她扔纸条。”
“我才不扔纸条。”
“那你敢不敢向她扔过去一把刀。”
“关键是现在没有刀啊。”
“门后后扫帚,你可以拿过来扔给她啊。”
“扫帚太脏了,我担心我把扫把扔过去,她就会代表月亮惩罚我。”
“那于铭你干脆扔书吧。”
“那好,我扔一本书过去。”
于铭把语文书扔了过去。
那一堂课是语文课,松妮刚转来老师还没有给她发书。然后松妮扔过来一个纸条,纸条上写着:“谢谢。”
像小偷一样拥有神秘眼睛的老师抓住了他们。
他们两个就这样站在教室后面,总是回头向他们投去同情的目光。
后来于铭一直坚定不移的喜欢松妮,而我们总是看松妮周旋在各个帅哥之间,初中都喜欢打架厉害的男生,于是于铭成了学校经常打架的男生,还被记过,高中女生都喜欢打篮球打的好的男生,于是于铭就真的进了校篮球队,大学女生都喜欢有才华的男生,于铭真正有了才华,可是她却走了。只是没有人知道在这一切背后于铭一直在为她付出。
而松妮总是婉转的拒绝所有喜欢她的男生,而又给所有男生一丝希望,松妮难过的时候会给于铭以及千千万万个像于铭这样的男生打电话。
喜欢她的男生有长的帅的,花钱花的阔绰的,有才华的,篮球打的好的。
男生们前仆后继,只有于铭从开始到最后一直像烈士一样坚定的站在风雨中,那个时候松妮总是拒绝于铭,拒绝后又稍微挽留一下于铭,就这样过了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