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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楔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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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直有这么一个想法。从本性上来说,人是不可能兼爱的。爱天下所有的人如同爱自己,那个人不是疯子就是圣人。人会对其他的人或者生物产生名为爱的情感,只是因为对自己的爱太多了。证据就是,当你捏死一只蚂蚁时,罪恶感一定没有杀死一只猴子来得大。蚂蚁远没有猴子那么与人类相似。蚂蚁产生的疼痛和恐惧——假如有的话,与猴子的相比,和人类是那么的不同。
亲人死亡时,人会哭泣、会伤心,而听闻一个与自己无关的人死讯时,顶多有些感慨。那是为什么?因为亲人去世了的话,世界上认识你、深知你的人又少了一个。还因为,他的人生中多少有你人生的映射。
战争和饥荒,在远离它们的人们耳中不过听听就过了。由此产生的哀怜,无法长久占据人心。到最后,依旧是每日柴米油盐、麻将扑克、请客吃饭。
人不能总是活在哀怜当中吧?
既然如此,为什么要求从事医生这个职业的人要为素不相识的人产生同情和怜爱呢?尽管疯子的数目是不少,但千百年来,圣人不过那么两三个,还是后人擅自地、出于某些目的而认定的。而如今要把以百万千万计的某种职业的人类忽然全部变成圣人,从理论上来说也是小概率事件吧?
所以他一直不明白,人们的这种想法是从哪里来的。他更不明白的是,为什么这种想法会变成一种道德。以致于能够产生一种谴责。
以致于连他都认为很有道理的一种谴责。
哪怕有时他会觉得,只要不是亲手杀死了人,这种谴责实在毫无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