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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心字香 ...

  •   如何看待他们三个人的这种关系?

      如果能有两个选项,弗朗茨断然不会选择踏入这段关系。没有人会希望自己的爱情里一直都有第三个人存在,爱情是具有排他性和私有性的。

      可他没有选项。

      他曾经问过白蓁蓁,若是非要她在沃尔纳和他之间选一个留下,另一个自己离开,她会选谁。

      她通常是笑着给出回答的,她会在他的面前直言不讳地说选他,转头也能在沃尔纳面前心口如一地选择沃尔纳。

      她明知道他们最想听的不是这种没有意义的回答,却总能这么不负责任地给出来,像是随口开过的一个玩笑。

      唯一一次,是在被彻底逼急了的情况下,她以歇斯底里的状态撕开了这层假象。

      为什么要让我选?
      亏欠我不是你们吗?
      离开我不会让你们心怀愧疚吗?
      离开我能让你们过的心安理得吗?
      你们想看见我再次死去吗?

      即使已经过去那样漫长的时间,即使她的心脏精疲力竭到再也生不出一丝新的感情,停留在她脑海里的那些记忆,却还是日复一日地提醒她死亡是什么样的。

      她从一座孤岛,变成了另一座孤岛。

      在最开始,弗朗茨其实也没有真正考虑过余生要跟白蓁蓁纠缠在一块。

      在遇见白蓁蓁之前,类似于咖啡馆外一见钟情的场景他经历过很多次了。在街角的花店,他对店主的女儿心生仰慕过;在画室上课,他迷恋过坐在窗边的那个麻花辫女孩;就连某次军校体检,年轻的护士小姐将听诊器按在他心口的那一刻,也曾红着脸听见过他悄悄加速的心跳。

      这不是什么无病呻吟的缺爱,这只是出于单纯的滥情,是最肮脏下流的欲望本能。

      对他来说,爱上一个人需要三秒,忘掉一个人也只需要三秒。咖啡馆外的那个女孩,生了张格外惹人怜爱的脸蛋,乌发像檀木一样漆黑,肤色像融化月光的白雪一样干净,唇瓣呈现出玫瑰盛放的颜色——遍寻德国都找不出第二个的东方女孩,完全符合弗朗茨幼年初读童话时,对白雪公主产生的期待。

      他盯上了白雪公主,花了四秒的时间才决定出去找她——那多出来的一秒,是他在迟疑他的白雪公主今年几岁。而正是多出来了的这一秒迟疑,使他在更久的以后,再也无法做到用简简单单的三秒钟就将她抛之脑后。

      第二回遇见她的时候,她已经住进了他家,堪堪满十五的年纪,最小码的裙子套在身上都显得宽松。弗朗茨承认他在床第之事上可能会有点变态的嗜好,但不至于变态到向未成年下手。况且这个未成年虽然个子不高,但也并不是真的那么好欺负,他刚到家的那段时间,每每见到她,身下某个部位都隐隐作痛的。

      若是给当时他们俩之间的关系下个定义,比起生疏刻意的房东与租客,他觉得,一个家庭里年龄相差无几的兄妹,或是同个教室里疯狂互怼的异性同窗会显得更恰当一点。

      至于这纯纯的兄妹情友谊情是如何变质的,原因不在于弗朗茨。

      他从来没有意图不轨,更没有对她包藏祸心,是她太擅长利用自身优势来博取好感了,她的玩心也很重,她只是不像他这样露骨。

      她有很多条需要系腰带拉拉链的裙子,只要弗朗茨在家,她就能从任何地方翻出一条他没见过的腰带让他帮忙在后腰上系个漂亮的蝴蝶结或是让他帮忙拉个后背拉链——她早知道弗朗茨看上了她的小蛮腰。

      在试裙子的时候,她照着镜子,不看她心爱的裙子,而是饶有兴致地盯着镜子里的弗朗茨瞧,瞧完了再微微仰起脑袋,语气骄傲地告诉他,她发现了他脖子上有一颗痣、她发现他的手在抖、她觉得他今天的样子比昨天更好看等等之类的话。

      脖颈上感到微痒的那块地方,不知是她翘起的顽皮发梢在轻蹭,还是她鼻息间呼出的温软热气在轻洒。每每碰上这时候,弗朗茨心里永远都在困惑,他这到底算不算是被钓?

      在沃尔纳还没被派去远东的那段时间,沃尔纳的驻扎地是在柏林,跟白蓁蓁的学校挨得很近。

      因为需要尽快掌握中文,沃尔纳需要将所有能利用的时间全部利用起来,所以经常会出现白蓁蓁一放学就被他接走或是他刚执勤结束就看到等在军区门口的她。

      沃尔纳身边的人几乎都知道白蓁蓁的存在了,他们对她满是好奇,可沃尔纳是个沉默寡言的闷葫芦,白蓁蓁也没兴趣认识沃尔纳的朋友,有外人在的时候,她能不开口就死都不开口。

      外人连她的名字都读得不清不楚,一口一个沃尔纳的小红帽,念得弗朗茨心生烦躁。

      那不是沃尔纳的小红帽,那是弗朗茨的白雪公主才对。

      出于争强好胜的本能,弗朗茨很不希望看到自己的东西被抢(白蓁蓁住在他家,他理所当然地把她当成了自己的东西),可抢他东西的人太特殊,他是沃尔纳,是他从小揍到大的沃尔纳,他不愿意与之竞争的沃尔纳竞争。

      小时候沃尔纳弹钢琴极有天赋,而弗朗茨得到的评价也并不算低,可他最后放弃了钢琴转而去学了小提琴的缘故,便是他不愿意跟沃尔纳处在同一环境下竞争。

      他们俩的关系是不好,但此关系不好非彼关系不好,换句话来表示就是,他对沃尔纳的信任甚至可以超过他对信仰的坚定,反过来也一样。

      幼年的弗朗茨阅读过的童话不止一篇,烂熟于心的公主形象也不止一位,将爱戴红帽子的白雪公主拱手让给沃尔纳,对他来说不是什么难以接受的事情,他当时非常干脆利落地滚去了慕尼黑眼不见心为净,并在德意志的南部土地上遇到了新的灰姑娘。灰姑娘很有个性,他们见过两三次面,性格挑不出什么缺点,可弗朗茨一直没跟她约过会。

      《诗经》是他买的第一部中文书。

      他学中文是兴趣使然,这兴趣源于白蓁蓁,源于她发呆的样子。

      她是个很爱发呆的人,她发呆的样子不生动,却很真实。

      记得最清楚的一幕要数汉堡的那顿晚餐,他们坐在二楼靠窗的包厢等菜上来,夜色笼罩住整座城市,月亮高高悬挂,木质房梁下挂着的一串灯笼亮起红艳艳的烛光。她身上穿的是红艳艳的裙子,手上拿着吃了一半的糖葫芦也是红艳艳的色泽,腮帮子一侧咀嚼着酸酸甜甜的山楂,机械般一动一动的。她听着喧闹人声从一楼飘到二楼,她身处最繁华的熙攘闹市,眼见灯火从眸中升起,周身笼罩住一层月光,脸上摆出的表情却冷漠地像是悬挂在墙角孤芳自赏的一副画作,传达给鉴赏者的每一寸感官体会都是疏离,游离于尘世之外的奇怪疏离。

      如果当时他没有鉴赏到这份疏离的能力,那么白蓁蓁于他而言,就会是一个悄然隐匿在记忆角落里的模糊印象,他无暇理会她朝生暮死将经过的每条年轮;

      可他鉴赏到这份疏离了,那抹融不进深红的深红就变成了长夜里最闪耀的星星,成了黑白幕布上能捕捉到的唯一焦点,他看清了她每个温顺懒散的表情背后都藏着落寞。

      她像一座伶仃单薄的孤岛。

      童话里的白雪公主不住城堡,她住在漫无边际的森林。可她自幼生长在城堡里,又怎么融得进陌生的树林。

      《诗经》沃尔纳也看过,他最喜欢的是《诗经?桃夭》那首诗,那里面有白蓁蓁的名字。一直以来,白蓁蓁呈现给沃尔纳看的样子,好像都是那三月花开满枝的桃华灼灼,是满载春光到来的桃蹊柳陌。

      在弗朗茨心里,《诗经?汉广》所传达出来的意境,更符合他对她的认知。

      南有乔木,不可休思;汉有游女,不可求思。
      汉之广矣,不可泳思;江之永矣,不可方思。
      翘翘错薪,言刈其楚;之子于归,言秣其马。
      汉之广矣,不可泳思;江之永矣,不可方思。
      翘翘错薪,言刈其蒌;之子于归,言秣其驹。
      汉之广矣,不可泳思;江之永矣,不可方思。

      南山乔木大又高,树下不可歇阴凉;汉江之上有游女,想去追求不可能。
      汉江滔滔宽又广,想要渡过不可能;江水悠悠长又长,乘筏渡过不可能。
      柴草丛丛错杂生,用刀割取那荆条;姑娘就要出嫁了,赶快喂饱她的马。
      汉江滔滔宽又广,想要渡过不可能;江水悠悠长又长,乘筏渡过不可能。
      柴草丛丛错杂生,用刀割取那蒌蒿;姑娘就要出嫁了,赶快喂饱小马驹。
      汉江滔滔宽又广,想要渡过不可能;江水悠悠长又长,乘筏渡过不可能。

      不可乘凉的参天乔木下,横跨着一条不可筏渡的岁月洪流,来不及喂饱的白马上,坐的是不愿意出嫁的她。

      银字笙调,心字香烧。

      如同笙上的银字准确无误地标明了笙的音调,焚烧心字所升起的袅袅香气,每一分都准确无误地停留在了点香人的心头。点香人亲手将香气纂刻成了另一方入木三分的心字,却对原本的那一炉香,那一炉燃尽生命,陈旧黯淡的心字灰烬无能为力了。

      她早就不爱他们了,可他们不能再次离开她。

  • 作者有话要说:  七夕特供,刀的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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