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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橡树叶与铁十字02 ...

  •   圣诞节前夕,我被我的前女友甩了。

      我的前女友叫做埃丽莎……不对,艾妮莎?不对,特蕾莎吧大概。

      我们只交往了半个月不到,她开始埋怨我记性不好,经常叫错她的名字,怪我不够细心,连她生病都发现不到。

      “我觉得你不爱我。”

      “你对我的在意甚至比不上你在大雪天里捡到的小鸟。你宁愿花去三个月的时间照顾一只受伤的鸟,都不愿意花去三个小时来照顾一下你生病的女朋友。”

      她的指责毫无根据。

      如果我真的记性不好细心不够,我就不可能学习情报。我也不是没发现她生病,只是每当我发现的时候她的病早就好全了。

      一个大脑健全四肢健康的人类,怎么能跟大雪天里冻伤的小鸟相提并论?

      那是我们第一次争吵,情侣之间争吵是很正常的事。我想如果我愿意的话,我应该能在三秒之内找出理由挽回她,可问题是我不愿意。

      不愿意哄她,不愿意挽留她,我可能真的不爱她。不爱她宁静乖巧,不爱她低眉顺眼,更不爱她欲拒还迎。

      然而在半个月以前,我就是看中了这些才试着追求她的;半个月以后她依旧没变,而我却索然无味了,看着她从赌气到泄气再到满腹怨气,最后离开了我。

      过度沉迷养鸟,交往半个月就被女人甩掉的消息不知道被谁传出去了,圣诞假期一结束,我再次回到学校,遭到了整个寝室毫不留情的取笑,弗朗茨也在其列。

      我们是不同的年级,本不应该住进同一个寝室,他的年级已经开始接纳外国学生了,被分到和亚洲男孩住一块儿的他觉得亚洲男孩们实在太不好玩了,就主动搬了过来。

      说起来,我跟特蕾莎的相遇跟他还能扯上点关系,特蕾莎是他女朋友的闺蜜。

      ……闺蜜?等等。

      “是你把我被甩的事情说出去的?听说你还狠毒地诅咒我跟鸟过一辈子?”

      当时的弗朗茨刚把盘子里的土豆切掉一半,抬起脸看我的时候,我居然在他的漂亮的蓝眼珠里看到了一丝真挚的抱歉,

      “bro,相信我,我当时真的不知道被甩的那个人是你。狠毒的诅咒出自我的女友,我替你反驳了,我告诉她每个男性从生下来那一刻就注定了会跟鸟过一辈子的。”

      如果他能把开车的心思分出一点,放在他抹布一样烂的课业成绩单上,我真的可以心甘情愿地承认他是个稀世罕见的天才。

      或许是心里那点稀薄的良心作祟,弗朗茨跟他的女朋友很快也闹掰了,他告诉我,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物,他爱护他的手足胜过衣物,一定会对我不离不弃。

      “我爱你,沃尔纳,就像父亲一样。抱一个吧儿子!”

      他紧紧地拥抱了我。

      在他身后,我看到寝室的门被克里斯蒂安凶猛地踹开(他每天都这么暴躁),他和寝室的其他人当时就止步在门口,凝固在脸上的表情惊恐万分,多年后我仍然记忆犹新。

      同性恋要坐牢的!

      这句话围绕了我整整一个学期。

      弗朗茨没有受到半点影响,因为在那个学期里,发誓对手足不离不弃一辈子的他,无缝切换了无数件衣物。从款式到花色各不相同,每一次都闹得人尽皆知。

      小丑竟是我自己。

      他其实塞过很多女孩儿来我身边,游刃有余的样子就像个兢兢业业的皮条客。

      女孩们的性格外貌都很出众,要想收获她们的喜爱和邀请,我只需要付出一杯酒的代价——毕竟我继承了我父母所有的优点,不论是外貌还是性格。

      我不喜欢她们,她们千篇一律,脑袋空空,穿着光鲜亮丽的裙子,目光里却没有灵气,我甚至都没办法很好地记住她们的长相。

      当时的弗朗茨为了搞清楚我真实的性取向,不知道从哪儿带来了一个清秀白净的卷发男孩。男孩睫毛很长,眼神清澈干净,眼尾微微下垂着,一来就不声不响地盯着克里斯蒂安瞧。

      克里斯蒂安比他要高出一大截,侧着脸百无聊赖地抽烟,眉眼在冉冉升起的烟雾里依旧透着刀裁般的锋利,男孩瞧着瞧着,就瞧出了一段了不得的孽缘。

      弗朗茨可真个罪大恶极的人,他迟早会遭报应的。

      我说对了,他后来真的遭报应了,被姑娘踹萎了,一个星期没站起来,听说罪魁祸首是个瘦瘦小小的亚裔。

      他画了一堆肖像图满世界找她,他说他必须要教教她成年人的世界有多冷酷。画像分到我这儿刚好没了,我没有及时目睹到那个亚裔长的什么模样。没关系,反正我对她没有兴趣,我当时满脑子想的是另一个亚裔。

      她长的像白瓷娃娃一样。在那之前,我见过最好看的白瓷娃娃是在某个小女孩的怀里,但那毕竟是死的,比不上活的好看。她的年龄在我看来最多只有十三岁,睁开眼睛的时候朦朦胧胧,泛着水雾的纯黑瞳仁有种奇妙的魔力。

      几天后,在一张相片那儿,我第一时间就认出了那双眼睛,那令我一见钟情的眼睛,就属于那位踹萎了弗朗茨命根子的亚裔。

      这下我越发觉得她的长相顺眼了,可她看起来实在太小。我不是恋童癖,也不希望她把我当成恋童癖,所以当时在车上,我没敢问她的名字。

      如果我们能再次相遇就好了,我如此真挚地期盼着。

      我所期盼的相遇,是她长大一些,我们以成年的姿态偶遇,而不是指三个月以后,在烈日当空的十字路口,三个月了,她半公分也没长高,还不小心遗忘了我。

      命运可真狡猾,馈赠的东西看似达到了你的预期,但又够不到你的最佳预期。

      直到那时,我才知道她是来留学的,就寄住在弗朗茨的家里。

      听到这个消息时的我,委屈,不甘,担忧,一时间全部涌上了心头,为了维系住我高贵冷艳的第一印象,我当然没可能像个孀居的寡妇一样埋怨她没心没肺。我默默吞下了我的委屈,开始操心起了她的未来。

      以我对弗朗茨不要脸程度的了解,他如果真的怀着有某种不可告人的想法,只需要花去一个晚上,就可以让她切身体会到成年人的世界有多冷酷。

      所以我嘱咐她,“如果有一天,房东太太的儿子像个变态似的对你动手动脚,我建议你直接报警,报我的名字就可以。”

      她似懂非懂地看着我,那一刻我又想起了四年前在橡树底下死去的苏雀,它待在我身边的时候,也总喜欢这样瞧我。

      这么瞧着瞧着,我也瞧出了一桩了不得的孽缘。

      我的操心是多余的,她十五岁了,该有的警惕一点没少。弗朗茨没有成功教会她感受成年世界的冷酷,反而诡异地开启了一个新的世界,他萎的明明是下半身,可是脑子看起来也出了问题。

      “她好可爱。”他笑的傻里傻气的,“我得想办法跟她约会!”

      “你清醒一点。”我酸溜溜地说,“未成年有保护法的。”

      “她十五岁了,总会成年的。”弗朗茨毫不气馁,“在这之前我只需要静静等待。”

      我没有告诉他,我也抱着这样的想法,因为我不相信我们会对同一个女孩子产生兴趣。我很了解他,他太容易喜新厌旧了,对新认识的女孩只有三分钟热度,交往三个月就没了新鲜感。对他来说,女人确实是可以随时更替的衣物,丢掉以后就再也不穿。

      这样的人会花三年去等一个女孩成年吗?
      显然是不可能的。

      1936年,我会被派遣到远东收集情报。这件事在我毕业之前我就已经知道了,毕业之后我一直在为此做准备。

      当时的中国和日本正在开战,上级要我在这两个国家里挑一个,我毫不犹豫地挑选了中国,和国防军们一块出发。中文很难,国内的局势非常糟糕,聪明人都会选择日本,因为日本的野心昭然若揭,无疑是我们最佳的合作伙伴。

      但我压根就没考虑到这些,我去中国只是为了白蓁蓁,嗯对,我就是这么没脑子。

      我的中文也是白蓁蓁教的。她教学的方式很荒唐,她让我读中文版的《格林童话》,一篇两篇三篇地每天重复讲述。搞笑的是,在我完整复述出一本《格林童话》的同时,我的中文读写能力甩开了别人一大截,耗费的时间却只有短短几月。

      在那个干净美好的童话世界里,有古老的城堡、有红屋顶的小房,高高在上的神明也会为她的子民降下垂怜。

      我如果想在那里为她建造一个王国,就必须屹立在战争,鲜血,死亡之上。

      这对我来说一点都不困难,我本就是个自私自利的人,没什么耐心,不擅长等待,但有一个特别美好的优点——为了守住某些东西,我可以点燃一切。

      我靠近我的挚爱,我追求我的向往,我沸腾的心血滚烫不止。我希望我的挚爱一尘不染,我希望我的向往童话般纯粹旖旎。可当她开口问我,你会不会背着我做坏事的时候,我又觉得她早早就看透了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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