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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长命 ...

  •   是黄昏时做的美梦,有纯白色的飞鸟从窗外掠过,山巅西沉的红日像火一样热烈。

      诺依曼夫人今天没有回家,没人给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寄宿小姐提供晚饭。她就从家里跑出来,跑过一整条在风声里簌簌作响的菩提街到达军区,但是不敢直接进去,就躲在对面的街角,时不时探出脑袋看。

      大概是民族造就的审美趋势,德国的街道上很少出现鲜艳的衣着色彩。那些不被欢迎的异国人,更是尽可能的做到低调,不引起任何人注目。白蓁蓁是个异类,天生偏爱明艳的色彩,她喜欢穿红色,也经常戴各种各样的小红帽,人群里一眼就能发现。

      每每在街上看到,沃尔纳身旁随行的同伴便会语气调侃地同他说,看呀,沃尔纳的小红帽出现了,要抓他回去上中文课了。

      他拒绝部长的中文课程另外再找老师的这件事在军队里传遍了。那时候他们的关系还不算很亲密,沃尔纳能想到让白蓁蓁教他中文的原因很单纯,喜欢听她说话。

      不管是时常出差错的德语还是对当时的他来说发音很奇妙的中文,听起来都有种不一样的好听,如果由她来教学,他学习的速度应该会很快。

      当然——喜欢听她说话并不代表着她适合当歌星,她没有任何音乐天分,唱出来的歌难听至极。

      喜欢谈天说地的人通常很自由,无拘无束,像飞鸟一样。自由是这世上最珍贵的东西,没有人舍得亲手打碎它,也包括沃尔纳。

      他在压抑的环境下成长,母亲教导他墨守成规循规蹈矩,而不给予他叛逆自我的权利。长此以往,他也会下意识地把自己局限在条条框框里,产生出一种,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的认知。

      这种认知并不坏,它可以让人保持在高度清醒的状态下不做错任何一件事。可是它太没有人情味了,就好像活着的不是一个生命,而是一台永远不会停下的机器。

      看烈阳,只会记得它何时东升何时西落,却描绘不出它曾落在眉上鬓角的任何一寸光芒。

      看飞鸟,只会嘲讽它迁途一生的意义是在虚耗生命,却忽略了它生来本就是为了寻找。

      以为自己是个抱残守缺的人,认定人生的本质就是一潭死水,其实只是在拼命掩盖自己对生活毫无期待毫无向往的枯燥事实。

      尘世里有欲望有梦想的人总是活的比别人出彩。因为他们时时刻刻都要思考如何偏离轨道,如何在短短几十年的生命里耍尽手段,拼命抓住些东西流芳百世。

      出身注定了他这辈子都无法偏离他的轨道,他将身上那仅存一点的,国家看不到的,母亲也不需要的,独属于他自己的部分,潜移默化地转移成了一种不死的欲望,全都集中在白蓁蓁一个人的身上。

      爱本就是一种不死的欲望。哪怕尸骨腐朽,□□腐烂,苍凉的风将过往吹散,他依旧能凭着本能爱她。如果她愿意来,他会把她当成自己的生命一样对待;如果她不愿意来,他就像期待天亮一样重复期待她的出现。

      在飞鸟掠过山巅的那个黄昏,她第一次来他家,近距离看到那片如梦似幻的白玫瑰时,好奇地问了一句,“那片玫瑰,是不是海德里希夫人为海德里希先生种下的?”

      沃尔纳倚着门框告诉她,“不对。是海德里希先生为海德里希夫人种下的。”

      “那海德里希先生一定很爱他的夫人。”

      “他是很爱他的夫人,愿意亲手替她种下一园子的玫瑰,却忘了和他的夫人一起守着这些玫瑰。”

      一个人守花开是很寂寞的事,可母亲却独自守过了很多个春秋。她的生活已经是一潭死水了,那究竟是什么让她坚持到至今?

      “可能是你吧,你是你父母生命的延续。”白蓁蓁若无其事地给了他回答。说这话的时候她不小心揪下了母亲的一朵玫瑰,望向他的眼神惊恐地像只小鹿,“海德里希夫人会不会揍我?”

      “她不会揍你,但她可能会让你罚跪。”

      他小时候并不规矩,相反还很吵闹任性,跟弗朗茨混在一块儿的日子他还把他带坏了。他同他说,他踩烂了母亲的红玫瑰园,母亲不责怪他还和他一起把花栽回去,所以他的植物课一直都是满分。

      年幼的沃尔纳也曾渴望过母亲能教导他,不一定是种花,可以是任何东西。可他踩烂花园的代价是母亲满脸失望,让他在外头跪了整整一天,还勒令他不准再和诺依曼家的小子来往。

      他讨厌那些玫瑰,因为它们抢走了母亲所有的注意力。但他也曾懵懂地期待过,在未来,在某个稍微不是那么忙碌的日子里,他能有耐心,替某个女孩种下一园子的玫瑰。

      “我记得你的生日在下半年?”

      “对啊,在八月份。”

      “我可能赶不上。”

      “没关系啊,我其实不爱过生日的。”

      不爱过生日?沃尔纳很难想象,在她这样无忧无虑的年龄里,会有人不爱过生日。

      “因为……生日一到,就意味着我的夏天结束了。”

      她趴在桌子上,侧过头来看他,“夏天结束代表着什么?代表着吃冰激凌会觉的冷了,好看的裙子没多少了,最重要的,是寒冷的冬天即将到来。我的家乡很少下雪,也没有暖烘烘的壁炉,冬天时常又湿又冷,室外和室内基本一个温度可难熬了。”

      德国也冷,降雪频繁,但他们家里都有暖气,她可以一整天都待在家里不动。

      沃尔纳对冬天的看法跟她不一样,他说要想迎接温暖的春天,就必须要跨过寒冷彻骨的冬天,春天是藏在冰雪下的奇迹。

      “我想提前给你准备礼物……”他好像有点紧张,这是他第一次给女孩子送礼物,“你有没有想要的东西?”

      “想要的东西……”

      她略加思索,灵机一动,“我没有什么特别想要的东西。但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你到上海后先去我家里,把我忘掉的长命锁带上,以后回国的时候还给我。”

      “长命锁是什么?”

      “就是一把带铃铛的小银锁,做成项链或是手镯。”她拿了张纸,画了个大致轮廓,“你去了我妈妈会告诉你的。在中国有很多小孩一出生长辈都会送这个,算是一种长命百岁的祝福。来德国的时候我忘记把它揣进我的行李箱了,前两天打电话给妈妈,她数落了我整整半个小时,她说不戴长命锁的小孩都不长命。”

      “可那应该很贵重吧?你的母亲会将它交给我吗?”

      “那我给你写封信,到时候和我的成绩单一起交给我的母亲看。这样她就会知道,你是我千里迢迢送去的专属邮差。”

      ……

      啪嗒。

      东西滑落的声音将沃尔纳吵醒,他睁开双眼,薄暮冥冥
      的黄昏落进眼底,飞鸟在视野中振翅远去。掉落在地的是个红丝绒的首饰盒子,那是本该送给白蓁蓁的生日礼物。

      他刚把盒子放回桌子正中央,身后就传来一阵摔门的响动,不用回头都知道是谁。

      弗朗茨一脸怒气地往他身边的一坐,沃尔纳顺手给他倒了杯酒,还贴心放了冰块给他降火,“我觉得你有时候像小孩,缺乏某些控制情绪的能力。这样的人很容易有暴力倾向。我很担心你是那种婚前婚后两幅面孔的家暴渣滓。”

      “你想多了。”弗朗茨嚼着冰块,“我爸是这样的。”

      死在他床上的情妇最少也有两位数。

      噢,真是悲惨的家庭。

      “找到白蓁蓁了吗?”

      “没有。”一提起白蓁蓁弗朗茨就烦躁,一声不吭就跑没影了,导致他那天晚上特意安排的烟花盛景在纽约的天空里炸了个惊天动地的寂寞。

      惊天动地都是别人的。

      只有寂寞是他自己的。

      礼物也没送出去。

      “你的礼物送出去了吗?”他怀着期待问沃尔纳,试图在同样悲惨的他身上也找到某些安慰。只见沃尔纳沉默地灌了一口伏特加,视线落到了桌上的首饰盒。

      弗朗茨知道答案了。
      弗朗茨开心极了。

      “我能看看你送的什么吗?”

      “那你首先要把你的礼物也交出来给我看看。”

      弗朗茨送到是个太阳女神的皇冠。

      他说,“我送给她的裙子上有星辰银河,你送的手链也坠着月亮,再加上这个太阳女神,就好像这世上所有的美好都落在她身上一样。”

      结果她跑掉了。

      他甚至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

      沃尔纳的礼物很让人意外,是个银色的小锁,形状有点像云,底下三个小铃铛。弗朗茨皱着眉回想,“这好像是中国父母送给宝宝的长命锁?你为什么要送这个?”

      沃尔纳攥紧了杯子,“我,梦见它了。”

      同时也梦见了她,梦见她最初的,最不谙世事的年岁,于他而言,等同于是另一片天地的人。他不知道那位专属邮差最后有没有把这把锁从中国带回来交给她,但如果说不戴锁的小孩无法长命,那他现在带给她,也不知道算不算迟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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