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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番外一 云望 【完颜毓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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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的名字叫云望。
我是一把刀。
很多年以前,中土来的铸剑师将我浇入剑范凝炼成型的时候,我曾经有过一个好听的名字——叫做楼陀罗。
在九郯族的文字里,这个名字意为“暴恶”。
楼陀罗,兼具生与死、创造与破坏貌,即以霹雳之矢伤害人畜,又以残暴之威统御苍生,主一切杀伐入侵之事。
正如阙丘以南、井宿正中的那颗亮星——天狼。
天狼星明,则有异族入侵,边境不宁。
沧族的铸剑师如是说道。
于是坐在金石王座上的男人杀了他,用刚诞生不久的我——用他亲手铸造的刀。
温热的血在我身上流淌,我肆无忌惮地汲取着鲜血的温度,如同一个无可救药的瘾君子,只知抓住那唯一的救命稻草,纵意攫取。
我听到那个男人说:真是一把好刀。
2.
我开始跟着男人金戈铁马,杀伐四方。
我斩下无数人的头颅,饮过无数人的鲜血。我同他一起,撕裂海晏河清的帝国,直捣这片大陆心脏,拉开了云沧百年腥风血雨的帷幕。
我的名字,和那个男人一起,烙刻在这广袤的万里河山。
然后,男人死了。
我丢了。
我知道,那个男人是想我陪他长眠的。
可是起棺那日,灵堂里冲进来好些他的儿女,他们争吵着,推搡着,人人都说是我的主人。我不知被谁推到了地上,有人从我的身上踏过去,却无人肯低头看一眼。
或许,他们只是想拥有“我”。
名义上的拥有。
他们想要的不是我,只是“楼陀罗”。
3.
于是我开始厌恶这个名字。
不过好在,很快我就沦落到了市场里,跟我看不上的那些水果刀、剁肉刀、切菜刀甚至指甲钳一起,并排睡在藏污纳垢的麻布上。
我脏兮兮的,没人要。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许久,直到那一日,店里来了个白衣白袍的道长。
他用那只细白的手抚摸我,摸我身上的天狼图腾,摸我背上的篆刻剑铭,摸我锋利的刃,摸我幽冷的身。
我很怕伤到他的手,那只手真的太好看了……
好在并没有意外发生,他揽我入怀,屈起指节轻弹我的身子,附耳听着响儿。
“楼陀罗,真是一把好刀。”
他把我带走了。
他把我交给了一个青年,对那人说:“这把刀名叫云望。带着它,你会记得,有个人从中土的层层云雾中向西北遥望,一直在看你,在等你。”
青年摸着我的身子,道:“好,珩清。”
呵,这酸臭的爱情。
不过,那个道长的名字,我很喜欢。
4.
青年带着我回到了我出生的地方,他坐上了那把雕有狼图腾的金石王座,他开始走那个男人走过的杀伐之路。
我无所谓杀人,无所谓饮血。
他把我当天下最好的刀,我就尽力给他回报,我帮他浴血冲锋,陪他开疆扩土。
可是我一直记得那个好听的名字,那只细白漂亮的手。
什么时候能再见呢?
我默默地想。
6.
我的主人没让我等太久,很快,他便将那个白衣白袍的道长带了回来。
不过是……脱光了带回来的。
我眼睁睁地看着他俩在我面前上演全武行。
白玉一般的身子,被他折腾得体无完肤,处处是或青或红的印记。各种姿势,各种地方,比我从前偷偷看过的小画册还香艳。
他辱他的身,饮他的血,伤他的心。
可是我知道,他是念着他的。
西北荒原上无数个日日夜夜,他每每对月独酌,低唤那道长的名字入睡时,我就在他旁边。
我看过他的眼泪,听过他的梦呓。
可是我看不懂他做的事。
人与刀的悲欢并不相同,我只觉得他们吵闹,只觉得他们荒唐。
我就这样看着他们荒唐地过了十年。
十年后,他们死了。
5.
这一次我没有丢。
我被传给了一个又一个人,辗转了一双又一双手。
可是后来的那些人,我都不记得了。
直到那个少年出现。
6.
他叫完颜毓。
他是我的所有主人中,我唯一记得名字的那个。
之所以记得清楚,是因为他改这个名字的时候,我就在旁边。
可汗说:“我怎么生出了你这么个软骨头的玩意,好好的名字不要,偏要取什么沧族名字。”
少年跪在地,垂头不语。
我恍然,这个名字和我曾经听过的那些什么阿骨打、讹鲁朵比起来,委实太好听了些。
尽管如此,我却不怎么喜欢他。
他既不像“楼陀罗”,没有天狼星的锋利与暴虐;也不像“云望”,没有人从西北的层云来望他等他。
这个主人,是与我最不相配的一位。
而且,比起刀枪剑戟,他更喜欢风花雪月——我在他案头看见了成卷的诗集。
他总是偷偷地看那些书。
他房间的墙上挂着一副那道长的绘像,他笨拙地模仿画中人握笔的姿势,将书中文字抄录下来,然后誊写在帛纸上,反反复复地看。
他喜欢念那些“垆边人似月”、“霁光浮瓦碧参差”之类的句子,虽然不解其意,但念得着迷。
那些年,可汗扔过多少本书,他就念过多少句诗。
我一度以为他失心疯了。
如果不是碰见那个人。
那人是我自珩清之后,见过的第二个极好看的人。
跟珩清道长一样,那人有一双碧蓝色的瞳,一头如瀑般的发,尤其是,有玉雕似的一只手。
那日,他坐在窗前,用那只好看的手端着茶杯。
我的主人,完颜毓,走到那人身边,用最英俊潇洒的姿态,说了一句我毕生难忘的话。
他说: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
我心想,完了。
我的主人,原来是个傻子,读了十二年的诗,竟然搭讪时就记得这一句雨打风吹去。
便是我这没读过书的刀,也知道此话说得不妥。
果然,那人掐了我主人的脖子。
我只能说,干得漂亮。
7.
我的主人很喜欢那人。
他追着他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从一个酒楼到另一个酒楼,追到后来,他连自己为什么要去中土都不知道了。
他满脑子都是那人。
吃肉也念叨,喝酒也念叨,沐浴也念叨,睡觉也念叨。
可是那人碧蓝的眸子里,从来都没有他的身影。
我总是寄希望于,时间久了,得不到,也就不念了。我的主人,依旧是草原上那个英姿飒爽的猎狼少年。
他该坐拥半壁江山,妻妾环绕,儿女成群。
他该鲜衣怒马,纵情恣意,笑傲江湖。
可他还是念着。
那个阴沉沉的和尚来找他时,曾向他说起,可以有一个条件做交换。
“楞严山中,也有一卷流光策,是关于沧族皇帝的,帝王之血的秘密啊……”和尚用瓷杯盖子漂着茶叶,慢吞吞地说着,话里话外满满的暗示。
我沸腾了。
我知道这秘密的魅力。
我的第一个主人,曾在称霸天下的路上所向披靡,战无不克,最终却被这帝王之血阻住脚步,勒马不前,再难向中土东扩半分。
入主帝都,吞并天下。
这是九郯族数千年来恒久不变的梦想。
我难以控制身体里嗜血的冲动,我忍不住发出轻轻嗡鸣,我在心里呐喊:答应他,答应他……
可我那色迷心窍的主人说了什么?
他说:我想捡个天仙。
去你大爷的天仙!
我很想把他的头盖骨撬开,看看里面生的是什么棉絮稻草,怎么能说出这种蠢话。
然而我只是一把刀。
我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把“天仙”捡了回去。
他请了郎中,帮天仙疗伤,跑前跑后地煎药、换药,用内力给“天仙”续命。
每一次他剥开那身雪白衣裳的时候,我都以为他开窍了。然而他只是帮那人换了药,再小心翼翼地将人裹起来,掖好衣角。至多,也只是捧着那玉白的手亲两口。
那克己守礼的模样,我总以为他下一秒就要成佛了。
8.
后来,“天仙”醒了。
他殷勤地拉着那人的手,给他唱曲,扶他下车。
他带他去看桃花,给他讲故事。
可“天仙”始终冷冷淡淡的,不笑,不闹,即便开口说了话,也是惜字如金,多施舍一句都欠奉。
我很想跟主人说,软的不行,来硬的吧。
我不介意再看几场活春宫。
反正千百年前,我在那俩人身上看得也不少,要是不太熟练,我还可以提供几个有趣的想法,给他们助助兴。
可是我没办法说话。
9.
“天仙”跑了。
意料之中的结果。
我的主人找了好久,找了好久,大概有一年多的样子,疯了似的找,像是要把这江山翻个底朝天。
直到东方,传来那和尚的死讯。
有人说,那天仙卸了月神教主的职位,携弟子游山玩水去了。
主人默默听着,啃着肉,喝着酒。
喝完,他掏出两颗银锭子放在桌上,带我出门。
夕阳的余晖落在他面上,我仿佛看见他眸中有水意,又仿佛看见他眸中一片沉寂。
我想了许久。
后来,我想明白了。
主人的眸子里,再看不到那雪色人影了。
10.
从那日起,主人明白了一句话。
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
“只不过,诗家的风流是英雄豪迈,是江山人物,而我的风流,是他罢了。”
“终归是要,被雨打风吹去。”
主人笑了笑,带着我,踏上来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