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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十八春尽 十八春尽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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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春尽
作者/梅酒培沙
庆元七年春,李家嫡子季颀与林氏女遇与江泽畔,两人互通心意,以天地为媒定之终身, 断发成同心结,取夫妻同心,百年好合之意,避文母宗族于泽源、安于桃源.
庆元九年四月,漠北战争发。
同年五月,李颀应征从军,离时折一桃枝别季林氏之发,其华灼灼,温婉可人。季林氏忽忆起颀曾喃吟“大丈党岂甘于庸碌乎!”
七日后,花败。
同年十二月,大胜漠北,参战之将皆班师国朝、众士族无不锦还乡,荣光故里。然季林氏末闻夫迅,以为其战死,遂着素服,志受三年。及至旦,闻天子封一外姓王,姓季,名颀,字子林,号珩王。
庆无十年四月月,林父强虏其女归舍,许之于一绅之庶子,嫁当日,李林氏断腕于辇中,险回其命,其后除于宗族,重守泽源。
同年七月,一厮御素车行至泽地,日受命于珩王接夫人归。经兼旬,行至京中,入珩王府,驻泽华苑。上下皆称季林氏为夫人,不知名分。颀初时常来探,后鲜见其影,季林氏念其政繁,不忍叨之。
及至年关,一女子入府,居偏院东厢。颀曰,此女曾有恩与颀,于危难间施命,恩之大,必厚报之,遂极尽府中珍宝以怡此女。季林氏以为然,不做言语,颀待之与旧无异。
庆元十一年四月,季林氏有身,罢身外诸事,客女掌府中事。
同年六月,客女有身,颀曰:“若不予名分,实为忘恩负义。”遂赐其小字“闵”,居侧妃之位。就其族旧习,引一巫祝入府。
同年九月,闵侧妃染疾,巫言需引有血脉相连之未世六月子,以火焚之,取其烬制巫药,方可痊愈。只三日为期,三日后,人必去。颀遍寻相合之人,未果。至三日,命季林氏饮一巫药,只半刻,季林氏忽腹痛难忍,遂不省人事。取其腹中子,颀曰人名诚贵,子未世,抵之值矣。见其子方足六月,人形已成,其身沐血,其肤皱缩,其目紧闭,全无气息。置于火中,顷刻为烬。制药,闵妃服之,果然大好。三日后,季林氏醒,枯槁憔悴,愤恨难忍。执匕首欲刺颀,未得。欲远走,颀不许,欲私逃,奈四下皆有仆随,未得法。日渐憔悴。
庆元十二年四月,闵侧妃诞一子,名季泊。
同年六月,绅之庶子入京行商,至街市,闻沸扬珩王之赞语,赞其功勋卓著者有之,豁然恬淡者有之,不弃糟糠,不贪名利者亦有之。
同年八月,泽华院失火,季林氏葬于火中。经查,此火属人祸矣。
庆元十三年三月,颀纳谏议大夫嫡次女柳氏,右相庶女张氏为侧妃。正妃之位空置。
同年十二月,颀兼左相之职。
庆元十五年春,颀纳一贱籍女,宠甚。有婢仪其女“貌若夫人也”,颀大怒,处婢以拔舌之型。
自此,季家满门皆飞黄腾达,季氏一族盛极。
庆元二十三年九月,帝崩。
同年十月,新帝登基,改国号为永安。
永安二年春,帝以颀拥兵自重,恐其存反心,施拂逆圣命,意欲谋反之罪,处凌迟之型,念其有功于国,不连罪于之族。
七日后,行刑。有施刑人见颀怀有发缕,形似同心结。
有人经泽源,见其畔有一冢,上题“妻季林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