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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玉旺昆之夜 ...

  •   周绮“噗嗤”笑道:“荣儿啊,你长大了遇到喜欢的姑娘,想跟人家说话可得想个聪明的话头。”
      余怜儿看着卫春花怔住了,小脸更红了,没想到的是她竟然小声道:“是,两年前八月十五,在灵隐寺,公子抓了一个小偷,我就站在失主旁边。”说完她抬头迅速瞧了卫春华一眼又低下头,两只手绞着手帕。
      卫春华想起来了那件事,但只记得自己的确是抓了个小偷,余怜儿是否在现场却记不太清了,想来应该就是那天见过吧。
      周绮道:“哎呦哎呦,我知道了,那一面,怜儿就记住了九弟的风采,念念不忘。这叫有缘千里来相会。”
      卫春华急道:“七嫂跟七哥学坏了。”
      余怜儿低着头轻声道:“姐姐就知道打趣我。”
      霍青桐笑道:“我们带荣儿出去玩玩吧。”
      周绮道:“好,好。”一副“我懂我懂”的表情。
      卫春华哭笑不得,朝余怜儿拱拱手,也走出来。
      周绮在后面看着咯咯直笑,“九弟年纪不小了,该找个媳妇儿。况且他这么英俊,不找媳妇儿多可惜啊。”
      次日,霍青桐先去了楼兰古城,她开始亲自教塔希尔和古达麦一些武功、兵法,逐步将部落之事交给他们处理。他们两个很聪明,隐约猜出霍青桐以后可能离开族人,也问过劝阻过,但他们也知道,翠羽黄衫的决定不是他们可以改变的。
      从楼兰古城出来已是黄昏,霍青桐没有回部落,而是去了天山玉旺昆。猎狗和猎鹰在那里守着天山双鹰曾经的家,霍青桐每隔几天也要去看看它们。
      塞外的夜很凉,大漠沙似雪,燕山月如刀,冷风吹在霍青桐身上,她牵着马慢慢走上天山。夜色其实也很美,霍青桐喜欢这种宁静的感觉。
      走着走着她觉出了异样,平素不到家门口,猎狗就欢快地跑出来迎接,今日马上就看到房门了,还没有听到熟悉中的犬吠声,却依稀有人声传来,似乎还有肉香。
      霍青桐拍拍马背,马儿自去树后吃草,霍青桐轻手轻脚走过去。
      “老马,菜没加盐吧,淡出鸟味儿来了。”
      “真要他妈有个鸟味儿就好了。”
      “先将就吃吧,明天去镇子里,我请客。”
      是赵进成等人。
      霍青桐小心翼翼绕过去,从另一间房的窗户正好能看到他们所在的房间。
      赵进成坐在主位上,右手边依次是马林英、庞鹰、钱老二,左手边依次是常桓、马平川、张平。
      每人面前放着一盆菜汤,手里拿着一大块肉,桌子上放着一大盘肉。
      赵进成吃着肉道:“纳兰睿带的人已经回去了,兆慧将军在据此百里外安营扎寨。我们的任务就是救回福大人。”
      钱老二道:“这种公子哥儿成不了事。”
      庞鹰道:“少说两句。”
      常桓道:“被陈家洛那小子给骗了,真他妈憋屈。”
      张平冷笑道:“那是,还害的我们跟着憋屈。”他在客栈里先被千臂如来赵半山打伤,又被那破烂汉子扔下楼,伤的最重。养到现在一只胳膊还不能动。
      马平川脸色一变,常桓撸起袖子要跟张平打一架,马平川急忙拉住他,示意他暂时不要计较。
      赵进成忽然扔出一截肉骨头,“哪位朋友在此?”
      肉骨头从窗户出来直直朝霍青桐所在地而来,霍青桐心下一惊,被发现了?她迅速做了个判断,敌众我寡,不宜硬打。
      不想忽听一声犬吠,一只狗高高跃起,接住那骨头,复把骨头放在地上,“汪汪”叫起来,其声凄厉,像一把刀划破夜空。
      霍青桐听得不由一抖,心里掠过一个不好的念头。
      他们吃的是什么肉?霍青桐不敢想下去。
      不知是谁骂道:“死狗一边儿滚去!”
      几个人又吃起来,不再理会猎狗。
      霍青桐轻轻敲敲墙壁,猎狗闻声竖起尾巴,鼻子嗅了嗅,机灵地绕进屋里去。
      猎狗原本乌黑光滑的毛发脱落得一片又一片,伤口已经结痂。看到霍青桐,它飞快跑过来,想要哀鸣却又怕惊动恶人,只能无声地用受伤的身体蹭着霍青桐。
      霍青桐抚摸着猎狗,双手止不住地颤抖。不用问,她也知道,饭桌上那盆子里的每一块肉都是从另一只猎狗身上剔出来的。
      对于赵进成他们来说,那不过是一条狗,一顿肉菜。对霍青桐来说,那是伙伴,是助手,是师父留给她的念想。
      又听赵进成道:“情况大概就是这样,霍青桐部落的人不知所踪,红花会诸人住在部落原先的地方,我们今夜就在此休息,明日做些准备,晚上行动。”
      马林英叹了口气道:“到时兆慧大军进发,必要征服包括木族在内的所有回人,又是一番生灵涂炭。”
      赵进成道:“这种话以后切莫再说,朝廷之事岂是我等可以妄论的。”
      不知谁冷笑了一声,又有人道:“这死狗还没走,明天早上宰了吃。”
      霍青桐知他听出了自己这边的声音,急忙屏息敛神,带着猎狗走远点儿。
      陈正德关明梅夫妇在玉旺昆的房子很大,除了前面的客厅卧室厨房,后面有为霍青桐专门准备的练功房,练功房外是一个四四方方的场地,插满了大大小小的梅花桩,梅花桩挨着一间书房,书房外面是露天的练武场。
      猎狗走过了练武场,却还一直往前走,霍青桐一直跟着它走到绿洲边缘的小溪边。便听“扑棱扑棱”之声,一只鹰从草丛里钻出来,对着霍青桐哀鸣。
      草丛里,赫然躺着另一只鹰的尸体,它的翅膀已折断,地上一大滩血。
      霍青桐闭上眼睛,想来猎狗猎鹰与赵进成等人定是有过一番激战。可它们四个动物又怎么都得过几个武艺高强之人呢?
      霍青桐把死去的猎鹰埋葬在师父师公墓旁,安置好受伤的猎狗和猎鹰,再回去时却发现客厅里多了一个人。
      赵进成对面坐着林郁,他正抱着一大坛酒,那酒是陈正德放在仓库里的,不知怎么被他翻出来。林郁先给自己倒一碗,一口喝干,“不错,香!哥几个,来不来?”
      马林英嗅了嗅,一脸陶醉,双眼直勾勾盯着那坛酒。
      酒的确是好酒,醇香四溢,连霍青桐都想喝两口了。
      赵进成道:“兄台是此间主人?我等冒昧了。”
      林郁又倒一碗,慢慢品着,“不是,我在这天山的上面隐居,平素与这里的主人并不交往,今日路经此地,进来借宿,不想闻到了浓郁的酒香,呵呵,没跟主人说就先把酒找来了。失礼失礼。”
      霍青桐心道,你也知道失礼啊,我师公放了那么多年,都没舍得喝,就被你这么分给几个恶人了!
      既然林郁已经喝了两碗,想来不会有毒了。赵进成道:“大家也别拘着了,喝吧。”
      马林英早在等这句话,抢先抱过酒坛,哗啦啦倒一碗就喝。酒坛在几人之间传递。
      赵进成道:“原来兄台是世外高人,敢问名讳?”
      “林郁。可别说久仰,我很少下这天山,更从未走出塞外,你们不会知道我的。也别问我的师承,我不会说的。”
      霍青桐对尹阿静生出一股同情,跟这样的人一起长大,没被烦死真是万幸。
      赵进成道:“在下赵进成,这几位都是朋友。今日相见便是缘分,赵某敬兄台一杯。”说着将手中酒碗扔向林郁,那酒碗来势甚急,却不洒一滴,倏忽就到了林郁面前。
      林郁手指在碗上轻轻一点,酒碗转了个圈,又朝赵进成飞回去,“你才喝过,都没洗,我不喝。”
      赵进成脸色一变,心道这人真是敬酒不吃吃罚酒。那酒碗已飞到他面前,他刚准备去接,酒碗却好像被肚里的酒灌醉了,呱嗒一声不偏不倚从他手心掉落,酒水溅了赵进成一身。酒碗一点没破。
      “哎呦,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林郁双手抱拳道:“功夫没练好,见笑见笑。”
      霍青桐忍不住轻轻笑了笑,大概是注意力都放在林郁身上,这次竟然没人发现有人在偷听。
      张平冷笑道:“找死!”
      赵进成可真有涵养,又给自己倒了一碗,举碗道:“就冲兄台这一手功夫,敬你。”说罢一饮而尽。
      林郁道:“没想到你长得不怎么好,脾气还蛮好嘛。”
      赵进成再有涵养也要生气了,脸色阴沉沉的。离林郁最近的常桓早就看不惯了,一腿朝林郁踢出。林郁连人带桌子向后移去,却不想椅子不稳,于是乎连人带椅摔了个四脚朝天。
      顿时哄堂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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