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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圆舞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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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的场景仍然很清晰。黑色的小轿车停在阔大的停车场内,细沙满地,车的后盖是放着香烟和零食。Frank手里的风筝在波澜不惊的冬天里也看出了高飞的势头。哈德莉站在一边笑。而我随着一条土黄色的小狗走进了蓝色大门后的一片荒野中。
我一直都这样,走也走得悄无声息,一副永远不会再回来的模样。沿途有很多狗尾巴草,不是绿油油的,而是枯黄地傲立在黄土和干草之中。我依照以前的习惯,将狗尾巴草扯了下来。它的根部有一层外壳,取下来的时候就像在拔两根相连的水管。路很长,似乎没有尽头,那只土黄色小狗一直朝前走,我也跟着它往前走。我想起那天之前的晚上做的一个梦。
我走在深厚的雪层上,周围的树木都光秃秃的,看上去十分萧瑟。我的一只脚会陷下去,发出“沙沙”的声音,我还要很费力地将它提起来,所以我的步伐又沉重又缓慢。从天空向下望去,无边无际的雪原就只有我在其中行走,留下一条长长的足迹。我一直在向前走着,时间在我一个人的梦境里是不存在的,我没有回头。
我走在荒野上,寻思着这次该回头看看。该回头看看。我回过头,看见Frank站在门后的一个小土坡上,小土坡很高,比肩大门。Frank想冲下去,这样就可以让风筝飞起来。我的眼前,又浮现出多年前我坐在车上,汽车奔腾在前往机场的路上,一点也不犹豫。我望着沿途的路灯,昏黄。我早已忘记了那时的心情,但是我回到这里后的一段时间里,一直都觉得这个画面很令人恐惧。很悲伤。我没有回头,但是我能想象背后稀寥的车灯,它们令黑夜更黑了。
我突然笑了。那一次离开改变了我的一生,我时常会想,如果我没有回来是什么样子的,不难想象,但令人恐惧。我沦为庸人,穿行在人潮中,还觉得自己的生活挺快乐。但也许,那也会让我变得更有温度,内心更火热一些。那不是我喜欢的自己,虽然我不确定我的性格到底塑造得算不算到位,但是我更喜欢现在的自己。无时无刻不在痛苦着的自己。
我回到停车场,哈德莉问我去哪了,我向她讲了。我从没见过哈德莉那么开心,只要在Frank身边他就很开心。他笑得很明亮,就像是济慈的诗中所描述的那种孤身在空中吊着的星星。“哈德莉,为什么你今天那么开心?”我问道。
“你不觉得吗?”哈德莉看着合作放风筝的Frank和卡尔,“他们俩就像是一个整体,只要他们凑在一起事情就会很有意思。”
不。我不认同。至少现在是不认同的。可能哈德莉也需要一些时间知道,卡尔是卡尔,Frank是Frank。他们任何一个人自身就很完整,而我才是不完整的那个人,我用了一年的时间杀死了自己体内那个谦逊,可爱,乖巧,温顺,真诚,热情,讨人喜欢的自己。然后用了三年的时间将失去的那一块全部用傲慢,反叛,冷漠,谎言,拒人千里填补起来。我记得亚里士多德对忒修斯之船的解释是,形式因和材质因,所以一艘船不管怎么换部件它还是那艘船。亚里士多德是个骗子。
存在了十三年的我终于被谋杀了,虽然英年早逝,但是凶手会记得我曾经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