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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第 21 章 ...

  •   何以忘忧,唯有奶茶。一碗香醇原味珍珠奶茶下肚,茶道什么的也就随着忧愁一并忘却。

      奶茶社交,情感升华。

      一起喝奶茶,一起赏花赏景,聊诗词聊歌赋,谢云曦和孙亦谦越发亲近起来,颇有种相见恨晚,惺惺相惜之感。

      当然,众所周知,奶茶是个含糖量极高的存在,喝完躺尸容易变胖,时下文人极重形体容貌,谢云曦怎能看着自己新认的挚交好友,从翩翩佳公子变成圆润的翩翩胖公子呢!

      人美心善的他自然要将奶茶的好处和坏处细细说上一番的,且还贴心地写了一份制作奶茶的单子赠与挚友,并再三告诫饮用适量,喝完需多加运动。

      孙亦谦珍而重之地接过,妥善保存。他虽觉奶茶同原要论的茶道有……些许不同,但奶茶之美,当真叫人销魂。

      再瞧谢云曦如此妥帖,事无巨细地述说利弊,对他的仪容如此上心,如此“益友”更显得难得。

      孙亦谦感动道:“多谢贤弟告之,吾自当饮用有度,多加走动。”

      从“云曦君”变为“贤弟”可见情感的升华一如奶茶的糖分一般,那是相当的高。

      谢云曦憨厚一笑,“亦谦兄莫要客套,我俩谁跟谁,你喊我一声弟,我自称你一声亦谦兄,兄弟之间,何必言谢。”

      这话说的,那是相当的情真意切。孙亦谦握住他的手,激动道:“贤弟,知己也!”

      闻言,谢云曦回握,笑容灿烂,如山间茂密生长的野菜般,令人心向往之。

      心之所向,自然要落实于行动。

      “亦谦兄,你我刚饮奶茶,不如活动活动,不然形体有失,吾亦有罪也。”

      闻言,孙亦谦很是赞同,“且听贤弟安排。”

      此言一出,可不正中谢云曦之下怀。

      只听他道:“漫步园中,太过拘束,我瞧着时辰还早,不如去山间踏青,如此才可放开手脚,亦谦兄以为如何?”

      踏青!

      怀远一听这熟悉的两字,心下一紧。人家踏青是赏自然风景,取天地之灵秀,做诗词歌赋画之类,而他家三郎君的踏青就一言难尽了。

      可惜,此时的孙亦谦还未识破新任“益友贤弟”的真面目,故而未曾多思多想,只道:“早闻这琅琊山风景秀丽非常,山间踏青,自然甚好。”

      谢云曦笑得愈发愉悦,连忙招呼仆人们准备“踏青”的一应事物。

      随后,瞧着孙亦谦身上的锦袍,亦是关心热情道:“亦谦兄啊,不如换身衣服,正巧,你同我大哥身形相差无几,前段时间他还放了几套便服在这儿,都是新做的,若不嫌弃,不如先换上,也好方便行动。”

      孙亦谦只当他所谓的“行动”只是山间行走,踏山寻水,身着便衣自然比锦袍更为方便,故未多想,欣然接受。

      然而,当他换好便服走到院门处,却发现谢云曦除了一身麻衣便服外,竟还戴了斗笠,背了竹筐。若不是气质容颜过于出尘,估计真会被人误认是农家子弟出门干活。

      察觉有异,孙亦谦眯了眯眼,“贤弟,不是去踏青吗?”

      印象中,踏青就是衣裳飘飘临山而立,在群山环绕中,感受自然,倾听天地,在自然中吸取灵气,吟诵诗词歌赋之类。

      再不济也该寻一处山涧凉亭,饮茶赏景,总归是怎么有情调就怎么折腾,那有像谢云曦这般朴实无华,如此接地气的。

      孙亦谦同谢文清互为对手,相爱相杀多年,除了才子榜排名接近外,也有两人性格过于相似,常被人拿来对比的缘由在。

      谢文清的人设是君子端方,孙亦谦的人设则是谦谦君子——殊途同归,走的都是高端大气上档次的君子风范,故而谢文清有的讲究,孙亦谦同样不逞多让。

      头可断血可流,仪表仪容不可失。

      换便服没毛病,但戴斗笠拿竹篮实在有违文人气质,孙亦谦是万不可接受的。

      “贤弟,踏青而已,这斗笠竹篮之类,大可不必。”全身心都写着“绝不接受”四个大字。

      怀远怜悯地看了他一眼。

      话说,上一次表现得如此决绝的可不就是他们家大郎君。结果你瞧,大郎君都已经自觉到自己备好粗布常服,还是四季常备新衣的那种。

      怜悯完孙亦谦这主子,怀远又瞧了眼一旁乖巧白嫩的小书童三七。

      瞧瞧,这孩子也就十二、三岁的模样,多白嫩,多文静,多乖巧——可怜的孩子,以后就要和他一样,历经沧桑磨难了,唉!

      本着同是天涯沦落人,怀远上前关怀,一边递上斗笠箩筐,一边语重心长道:“三七兄弟啊,山间日头烈,好好戴斗笠。”保护好头发,以后苦恼太多,容易脱发秃头。

      三七不明所以,只记得不能给孙家丢了礼节,诚恳一谢,天真而懵懂。

      ——哎,真是个好孩子。

      两书童之间的互动,谢云曦无暇关注,他挂着那一张禽兽无害的俊脸,笑看着他的“亦谦兄”——笑容过于灿烂,易迷了人眼。

      孙亦谦眼底闪过一抹惊艳,不禁感叹:都说人靠衣装马靠鞍,然而总有人得天地之造化,哪怕衣衫褴褛,依旧难掩绝代。

      惊艳之下,警惕之心渐渐散去些许。

      心神松懈之际,忽悠神人——谢云曦轻起朱唇,体贴道:“亦谦兄,巳时日当头,山间日晒意伤肤,我瞧着亦谦兄这白皙如玉的肌肤,实在不忍它受到损害,这斗笠用来遮挡阳光亦是最好不过。”

      被人夸赞肌肤如玉,亦等同赞他仪容俊美,是人便爱听好话,况且这说话的人还是琅琊公认的第一美,言辞亦是真挚,未有半点虚假。

      孙亦谦不能免俗,心神愈发松懈,只是形象包袱太重,依然犹豫不决。

      ——装备太丑,不想穿,但不穿的话,晒黑了可如何是好。

      好生为难啊!

      谢云曦眨了眨眼,又是一笑,“亦谦兄,我戴这斗笠丑吗?”

      “并无。”孙亦谦同样诚恳赞道:“贤弟容颜依旧,天下无双。”

      谢云曦逐步递进,“竟如此,兄长又何必担忧仪容有损,不过一顶斗笠罢了,如亦谦兄这般,纵然粗布麻衣,依然风姿绰绰,难掩风华。”

      先灌蜜,再安其心,“何况,此间山脉并无外人进出,亦无人窥见,亦谦兄何苦为难自己,伤了肌肤,损了容颜,这才是得不偿失。”

      略略一思,觉得挺有道理。

      故接过斗笠,迟疑一顿,然一瞧日头,终究还是戴了上去,至于竹篮……

      孙亦谦跨出门栏,走了几步,突然疑惑戴斗笠也就算了,为什么他还要拿一空篮?

      ——恩,也不算全空,里面还放着一把铁质的剪刀和小铲。

      所以问题来了——“踏青为什么要带这些?”

      若竹篮放些吃食、茶饮之类的还能野炊,但剪刀和小铲——孙亦谦疑惑道:“这要作何用途?”

      踏着欢快地步伐,谢云曦边走边笑道:“踏青,消食嘛,当然要多做些其他事来,多出出汗才好。”

      做些其他事?

      这会儿,孙亦谦还未明白这其他事是指何事,脚步还算轻快。

      然,一刻后。

      谢云曦满山腰地放飞自我,一步三跳,下蹲挖泥巴,收获一株苦苦菜,向后一投入框,再继续一步三跳,下蹲挖泥,再次收获二、三,四株苦苦菜。

      如此反复,不一会便红光满面,额间泌汗。果然如前头所言:做些事来,多出出汗。

      愉快又消食,还能额外获得山间美味,如此一举多得,当真极好。

      谢云曦抬腕拭去额间的细汗,自己享受野趣的同时,还不忘将快乐分享。

      “亦谦兄啊,别愣着,快来这边,好多苦菜呢,这些野菜最认时节,过了小满以后就容易长老,等开了花,叶就不嫩了。”

      又道:“亦谦兄多采点哦,午间我给你做苦菜酸辣汤,还有凉拌,或炒肉亦是极好。”

      孙亦谦瞧着一手举菜,一手拿小铲,衣角尘土斑斑,脸上一抹泥抓印的“益友贤弟”,风中凌乱,三观尽碎。

      ——说好的世家才子,桃花居里的桃花仙呢?

      ——说好的不似尘土间人的谢家三郎呢?

      ——说好的翩若惊鸿,婉若游龙的琅琊第一美呢?

      这明明就是活脱脱的山间野娃子。

      孙亦谦开始怀疑人生。

      怀疑着,怀疑着,突然清醒过来,回顾这一早上所经历的种种。

      初见时,一切正常,谈论诗词歌赋。微熟后,转到茶之一道,然后——煮茶揉面同饮奶茶,这里只是微微有些怪异,大概……吧!

      至于现在……

      所以,他是怎么一步一步沦落到如今这般田地的?

      他的“益友贤弟”为什么同想象的如此不同?

      “我不是来以文会友的吗?”友已交,文在否?

      “亦谦兄,你呢喃什么呢?”

      正在三观重塑的孙亦谦一时不查,待听到声音一抬头,入目竟是谢云曦徒然放大的俊脸,也不知他是何时靠过来的。

      定了定神,孙亦谦瞧着那本该白皙如玉、一尘不染的面容,如今却横着泥印,偏这人还毫无所觉,一脸的天真烂漫,笑意冉冉。

      谢云曦热情地抬起手上的野菜,笑言:“亦谦兄,你是不是分不清哪些是苦苦菜,哪些是杂草,没事,这株给你,照着样子多挖几次就熟了。”

      多挖几次就熟了?

      ——谁要熟悉这种技能,他一文人墨客,熟悉笔墨便好,为什么要熟悉挖野菜?

      孙亦谦眯着眼,看着被塞了一手泥的手掌,刚修复过半的三观再一次粉碎。

      然而,孙亦谦此刻的模样同谢文清当年实在太像,而谢文清这大哥在谢云曦的心目中,那就是口嫌体正直的典范。

      每次开始前,都是这般嫌弃抗拒,但一玩起来,什么龟毛的讲究都不记得了,最多挖好玩好再来一阵跳脚抓狂,回过头,还不是该玩玩该挖挖,简直不要太分裂。

      谢云曦看孙亦谦,就如同在看他大哥一般——这些标榜什么君子之风的人啊,就是活得太累太纠结。

      不过谁叫一个是他亲哥,一个是他挚友呢。

      对待口嫌体正直的亲友,要包容,要耐心,要担待。

      这不,在谢云曦热情地鼓励下,孙亦谦生无可恋地蹲下身,两指捏着小铲,有气无力地戳着泥巴。

      俗话说:有了第一下,就有第二下,第三下,第四下……

      ——好脏,好讨厌!

      ——我为什么要这么听话挖这个什么苦苦菜的,这名又难听,样子瞧着和杂草没差,有什么好吃的。

      ——等等,为什么要想好不好吃?谁要吃这脏兮兮的东西,哼!

      ——呃,恩……

      戳着戳着,不知什么时候起从两根手指捏铲,变成了全手握铲。

      挖着挖着,挖出了第一株野菜,看着自己的成果——感觉,也不是那么糟糕。

      然后……

      第二株野菜,第三株野菜,第四、五、六……株野菜。

      根本停不下来啊!

      于是接下来的画面就是——

      “哇,亦谦兄,你挖得好快,好厉害!”

      “咳咳,贤弟过奖,唯熟而已。”

      这时,两人碰头,恰好一把抓住同一颗苦苦菜。谢云曦抬头看他,孙亦谦亦抬头回视。

      四目相对,手上各自用力。

      稍众,谢云曦抢占先机,率先挖出菜根,一把扔进背后箩筐,得意道:“承让承让,唯熟而已。”

      孙亦谦眯了眯眼,随即低头,默默加快了挖菜的速度。而谢云曦同样化身挖土机器,两人开始较起劲来。

      “贤弟,承认了,为兄痴长你几岁,自然力气大些,你莫要在意。”

      半响。

      “亦谦兄,挖菜亦有技巧,非蛮力可胜,我先行一步。”

      “……”

      怀远,三七起身休整。

      两人抬袖,擦了擦额间的汗,视线落在前方的两位郎君身上,听着他们相互较劲,拼比挖菜,瞧着竟还挺认真。

      两人默然无语,不知该用何种表情。

      怀远接受较为良好,毕竟见怪不怪,他只是没想到孙家的大郎君沦陷的会如此之快,如此之深。

      至于三七,他从未见过如此不顾形象,挖野菜挖得如此欢脱的孙亦谦。

      印象中,他家大郎君向来都是谦和疏离的君子模样,心思极为内敛,甚少有情绪外露的时候,但……

      看着越挖越起劲,完全将礼节仪表抛诸脑后的主子,三七梦幻道:“……怀远哥,你快捏我一下。”

      怀远怜悯地看了他一眼,,宽慰道:“三七啊,这种事以后看多了,也就习惯了,恩!”他就是这么过来的。

      莫名心酸。

      人生观正在重塑的三七被吓到颤音:“……习惯?”

      “哎——”怀远仰天一叹,未再言语。

      有些事,总要自己经历,才能领会其中的真谛。

      有些人,若只是远远看着自然相安无事;若非要靠近,就如那奶茶,饮之上瘾,欲罢不能,又爱又恨。

      谢云曦,益友否?非也,此乃深坑,触之必掉,望君三思。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1章 第 2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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