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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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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城的雨下了一夜又一夜,水花顺着玻璃窗滑下,秦追走过去拉上窗帘。
这是一间不算很大的出租屋,好在家具齐全,虽然简陋,却不会存在“屋外下大雨,屋内下小雨”的情况。
秦追和房东说,他只住二十五天,一开始房东太太还不同意,说是得住足一个月,他们也不想占他便宜。
秦追笑了笑,“就二十五天,房租按月算就行。”
房东太太就不再说什么了。
二十五天,他有信心可以把那个人做掉。
秦追是雇佣兵。
过的是刀尖上舔血的日子,只要雇主出钱合理,他可以帮人做任何事情。
这次的任务是连城一个商业地产大亨。
秦追平躺在床上,床头柜上放了一盏光线暗淡的灯,照在人脸上仿佛镀了一层金边,更显得人五官俊朗。
雨夜睡觉最舒服。
可是今夜的秦追彻夜难眠,凌晨三点钟他还没睡着。秦追烦躁地起身,索性走进浴室洗了把脸。
敲门声突然响起,秦追立马警戒,拿起枕头底下的手·枪。
他走到门边,身体侧贴着墙,开口问道:“谁?”
房子的隔音效果不是很好,秦追听到外面徐徐传来的人声:“秦哥吗?我是俞鸣。”
秦追顿了顿,把枪收起来,手指在门上轻敲了三下,没开门也没说话。
很快门外的人也敲了几下房门,秦追挑了挑眉把人放进来。
俞鸣是组织里年纪最小的,刚过完十九岁生日。一进门就抱住了他,秦追拍了拍他的后背不着痕迹地把人推开。
“磨磨唧唧,跟个娘们似的。”
俞鸣在屋子里转了一圈,在轮廓有些扭曲的黑皮沙发上坐下,秦追递给他一杯凉水,慢慢悠悠道:“你怎么知道我在这?”
俞鸣喝了一大口,这才有喘气的时间,他不敢看秦追的眼神。
“秦哥,你跟我回去吧,你杀不了那人的。”
秦追在他对面的位置坐下,给自己点了根烟夹在指尖,不过他没有吸,直到整根烟燃烧殆尽他才开口道:“不试试怎么知道。”
这次任务凶险无比,他出来的时候于诚就和他说过了。
秦追不管不顾地出了国,他心里想的是,这是最后一次,做完他就不干这一块了。
死里逃生的日子过得久了,突然想过安宁平静的生活。
“你回去吧。”
俞鸣不可置信地瞪大眼睛:“秦哥!”
秦追看着他,眼底没一丝温度,嘴角却勾了起来:“就跟于诚说,我不回去了。任务我会完成。”
俞鸣哑言。
秦追只身一人潜伏到那人家中时,已是翌日凌晨。
欧式建筑风格的别墅看着华丽无比,一眼就看到楼前的花园,里面繁花似锦,种得最多的还是蔷薇。
漆黑的夜晚,风平浪静,周围没有一丝喧哗。
秦追放轻脚步走上楼梯,二楼视野空旷,唯有一处光源。
秦追顺着走了过去。
在距离房间不远处他听到了女人的娇吟,空气中弥漫着糜烂的麝香味,秦追几不可闻地皱了皱眉,随即捂住鼻子。
男人伏在女人身上,大幅度地动作着,直到热浪一阵阵传来,两人颤栗着拥抱对方。
男人没注意到门开的缝隙,起身就要关掉了灯。
借着灯光,秦追看到了那张脸,和照片上的一样,绝对不会错。
下一秒,房间遁入黑暗。
秦追走了进去。
秦追还记得,那天夜里又下雨了,外面电闪雷鸣,黑夜中灭顶的血腥味夹杂着雨水扑面而来,他每走一步就一个踉跄,胸口流出的血水打湿了他的衣襟,他们看不清他的表情。
“不知死活的东西!”
那人说着一脚踹在他的胸膛,秦追闷哼一声倒地,嘴角滑出少量鲜血,他又看到了满园的蔷薇花,在雨水的滋润下更显艳丽不俗。
和此刻的他形成鲜明对比。
秦追挣扎着想要爬起来又被扼制住。
那人的脚踩在他的锁骨之处,痛感袭来,他感觉自己就跟散了架似的,全身麻痹,他想睁开眼睛,无奈雨势太猛。
“哈,于诚的手下也不过如此嘛。”那人嗤笑一声,蹲下身来挑起他的下巴。
秦追偏了偏头,那人力气奇大无比,他感觉下巴被他捏到几近脱臼,刺骨的痛袭上周身。
秦追啐了一口,咬着牙狠狠道:“你到底怎么知道……?!”
秦追可以确定这个人不是自己的刺杀对象,而是一个身手比自己还要好的人。
并且他还认识于诚。
“鱼头”的老大。
午夜最是让人恐惧,因为鬼怪凶灵都在这一刻出现。
那人慢慢起身,秦追尝试睁开眼睛,看到一片漆黑。明明室内光亮,那人站在逆光处,秦追看不清他的脸,只知他身形高大健硕。
听他说话的口气猜测此人阴冷。
“留他一条狗命,丢出去。”
然后秦追就被丢到了公园的灌木丛里,被路过的沈拾捡回家。
秦追发现沈拾不爱笑,甚至很寡淡,家里多了一个人都无关紧要,他觉得沈拾多半是把自己当空气了。
沈拾是个大学生,二十一岁的年纪,气质清冷,放人群中一眼就能认出来的那种颜值,五官生得精致漂亮却不显得女气,唇红齿白,就是不爱笑。
秦追在床上躺了两个星期,期间沈拾见他半死不活的就想送他去医院,毕竟这人脸肿成猪头,实在难以下眼。
秦追拒绝了,他不想打草惊蛇。
于诚估计还在找他,任务没完成,他也不想回去了,就让一切都在那个午夜覆灭就行了。
就当……当他已经死了。
秦追养好身体后就明目张胆地缠着沈拾,他发现这个男孩嘴硬心软,总是说一些伤人的话,心里却比谁都要温柔,就是太冷淡了,没什么好脸色。
秦追说:“我饿了。”
“自己去买泡面。”沈拾坐在沙发上敲击着电脑键盘,头都不抬。
“泡面不卫生,还不好吃,我想吃饭。”秦追说得理直气壮。
对面的沈拾终于抬头,淡淡的瞥他一眼:“叫外卖。”
秦追:“一次性盒子装的东西也不卫生。”
沈拾不耐烦地冷声道:“那你想干嘛?”
秦追打了个响指,突然笑了:“你做给我吃不就行了。”
沈拾缄默不言。
他不会。
秦追挑了挑眉,在一旁煽风点火地激他:“难道你不会做饭?”
沈拾不为所动,“我不会做饭很奇怪吗?”
秦追没话说了。
男生不会做饭好像也不是很奇怪。
沈拾终于受不了他把人带出去吃。
秦追早就发现沈拾比自己高这个事实,不过他不承认。
是附近的粤菜馆,生意很好。老板见了沈拾还打了声招呼,沈拾点了点头,走进去找了个靠窗的位置。
外面夕阳西下,天边镶嵌了一道红。
秦追没吃过粤菜,不过沈拾带他进来肯定味道不会差,因为这人挑食,不喜欢的打死不吃。
上次逗他吃了个青椒,沈拾差点没掀桌而去。
“你经常来这儿吃?”秦追明显没话找话。
“偶尔。”沈拾说。
又是一阵静默。
店里在放音乐,秦追听过,等菜的间隙跟着哼了起来。
沈拾突然道:“你喜欢粤语歌?”
秦追看着他,这人难得主动开口,秦追答:“嗯,挺好听。”
沈拾又道:“我喜欢英文歌。”
秦追不明觉厉:“?”
“算了,估计你也不喜欢。”
秦追:“?”
秦追突然想起来,沈拾的卧室里贴了各种各样外国明星的海报,其中最多的是林肯公园。
沈拾打游戏的歌单也全是他们的歌,播放次数最多的是《IN THE END》。
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关心沈拾的所有事情,直到后来有一天不知不觉地来到沈拾卧室门口,发现门没关,他走了进去。
沈拾没有睡熟他知道。
鬼使神差地,他爬上了沈拾的床,亲吻了他的唇。
埋在他耳边说:“沈拾,做我男朋友。”
沈拾猛地睁开眼睛,两人心照不宣地对视,然后那清冷少年凑过来亲了他一口。
紧接着他被反压在床上,耳边是沈拾凌乱急促的呼吸,锁骨处是炙热而激烈的吻,仿佛烙印,落满那一块肌肤。
沈拾哑着嗓音说:“秦追,是你先招惹我的。”
他的动作丝毫不克制,也不温柔,秦追的嘴唇被吻得发麻,肿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