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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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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自己最近很不正常,闲来无事的时候总喜欢往山下有人聚集的城里跑。
那座城近来很是热闹,据说是因为城中最有权有势的齐家要办喜事,新娘是同城孙家的女儿,大家闺秀,生得是沉鱼落雁,与那齐家长子可堪是郎才女貌,天作之合。
别人七嘴八舌的谈论着这件事的时候,我正坐在茶寮里试图喝下齐宣说很好喝,我自己却觉得清苦至极的普洱茶。听了这话一个没忍住,一口将茶水给喷了出来。引来了旁边那桌子上两人一阵嫌恶:“真是没教养。”
我撇撇嘴,闷不吭声,指尖一捻,幻化出了几枚铜钱,拣出来一枚放在手里后,其余的扔到了桌子上。
“老板,结账。”我淡淡道,手中铜钱轻轻一弹,飞速嵌入旁边的长凳腿上。待到我前脚刚出客栈,那凳子便一下子塌了,把上面坐着的那两人摔了个结结实实。
山精野怪和大家闺秀,哪个更好更有教养,用膝盖想也能分辨出来。
“你们才没教养!”
青云山上一棵年逾百岁的梧桐树旁,我化为原形,愤愤朝树根处用力踢一爪子。结果一个没注意,收爪子的时候蹭到了旁边的硬石头,尖锐的棱角划破软软的皮毛,疼得我倒抽了一口冷气。
老梧桐妖在一旁看着,却很是乐呵,悠悠道:“自作孽,不可活。”
他这话,总结的很是精辟。自然,说的作孽的那个,是我自己。
四年前,就在这青云山上,梧桐树下,我遇见了齐宣,于懵懂不知间初尝人间情爱。
三年后,我竭尽全力施了个寻常妖怪难以使得的法术,为的,只是将自己从孟铭脑海里抹去。
而当我施了这个法术,再也看不见那人身影的时候,才觉出后悔来。
可不是自己作孽?
念及此,我跺脚,再咬牙,信誓旦旦:这辈子,再也不要跟那些劳什子人类有任何牵扯!
结果隔了几天,我一个没忍住,又下了山去,换了另一个茶寮,又要了一壶普洱。喝了一口,还是满嘴的苦涩。
正犹豫要不要再喝下去,旁边的桌子上忽然有一人道:“哎,你们知不知道,那齐家的长子先前去别城办事,结果在赶回来成亲的路上被一伙强盗给劫了去。现在那些贼匪向齐家索要大笔的金银财物作赎款呢。”
我一愣,放下茶杯,竖起耳朵仔细听着。只听得另一人又道:“你怎么知道?”
原先说话的那人道:“我叔叔是齐府的管家,这事还是他跟我说的。现在齐家的人都不敢报官,想办法筹银子呢。”说完又叹了口气,“依我看啊,就算把赎金付了,齐家那公子也不一定能回来,那些人都是些亡命之徒,万一……”
那人的话没有再说下去,因为他的衣领子已经被我拽在了手里。我盯着那人,一只脚踏在了旁边的凳子上,笑的甚带威吓:“你说齐家公子被绑了,到底是在什么地方被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