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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穿越异世界 遇见小伙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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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哥哥!”
少女的声音像百灵鸟般婉转,拖长的尾音带着撒娇的意味,任谁听了都会心神荡漾。可惜沈欢全然没有欣赏的心思。
“怎么了?”
正值傍晚,余晖从小窗洒落,桌上的宣纸与毛笔都被镀上一层柔柔的光,一双桃花眼潋滟生光,微微上挑的眼尾显得有几分凌厉,如今被光映得柔和了几份。
倒是别有一番风姿。
黄衣少女被美色迷了眼,脸颊绯红,跺跺脚将心里的杂念甩走,道:“皇母娘娘找你呢,说是有事和你商谈。”
听到皇母娘娘的名字,沈欢顿时没了写字的心思。
无事不登三宝殿,上次是三太子和六仙女,这次不知道又要牵什么奇奇怪怪的姻缘。
“嗯,吾知晓了。”
黄衣少女绞着衣角,欲言又止地看着端坐的青年,最终还是什么也没说,红着脸跑开了。
方才被她这一嗓子吓到,手抖了一下,衣衫上沾了几滴墨汁,不过不近看应该看不出来。
沈欢本来也不是特别讲究之人,拿过一旁的乾坤袋系上挡住墨汁就去赴约了。
皇母娘娘正在赏花,见他来了,略一点头,赐座。几个小丫鬟呈上桂花糕,淡香勾得人食欲大发。
但他一看到桂花就想到年少无知牵下的孽缘,被三太子怂恿将吴刚和桂花树用红线绑的结结实实,虽然后来解开了,但直到现在吴刚还把桂花树当意中人。五大三粗的汉子抱着桂花树哭的场景到现在他还记忆犹新。
沈欢微微蹙着眉把桂花糕推远,没成想皇母突然发话:“爱卿近日身体可好?”
他浑身一激灵,回道:“回皇母娘娘,身体并无大碍,劳娘娘费心。”
来回打了几下太极后,皇母抿了口茶,一旁服侍的丫鬟立即递上一本书。
书皮没有法术保护,却很新,应该是近几日买回来的。沈欢谨慎地将外壳都看了一遍,这才小心翼翼的翻开。
但事实证明,无论多谨慎,该被算计的还是躲不过。
几乎是翻开书的瞬间,巨大的吸力从书页内涌出,拖拽着他的灵魂往下坠。他甚至没办法抵抗,就被吸了进去,意识也逐渐模糊不清。
与此同时,血月悬挂在黑暗上,红与黑相得益彰,构成诡异而和谐的画卷。
待他醒来,已是破晓。
眼前的景象完全变了样,没有水榭亭台和桂花糕,没有喝着茶的皇母娘娘;有的只是横七竖八的石块和遍地黄沙。
这是什么地方?
沈欢回忆昏迷前的剧情,仍是不可置信。
前一秒他还在嫌弃桂花糕,后一秒就被一本书吸进去,话本都不敢这么写。
但事出必有因,皇母娘娘不会只是想和他开玩笑这么简单。
不管怎么样,先找出口好了。
幸好为了挡墨汁把乾坤袋带上了。
虽然乾坤袋里只有一些法器和仙界的小玩意儿,但聊胜于无。
沈欢拿出红线,缠在手腕上,支起身观察周边的情况。
荒芜,这是他对这个地方的唯一印象。
入眼是遍地的黄沙,放眼望去连人的踪迹都没有。而且每当他试图使用神力时,脑里就会传来一阵阵的刺痛,像要将他的识海彻底摧毁。
不能御气飞行,只能靠一双腿走出去。所幸神仙不用进食,但水分从体内被抽出的感觉不太好受。走过了几个日月更迭,走到他觉得自己的双腿已经失去知觉,像傀儡一样机械的前进。
眼前一片朦朦胧胧的景象,突然出现几个黑乎乎的像是人影,沈欢像渴水的人遇上了绿洲,顾不得疲惫不堪的腿,直直向他们冲去。
若是平时沈欢还会评估风险,谨慎地选择。但现在他顾不上那么多,无论是人是鬼,总归有个伴,总比在这破沙漠孤零零要好。
“咦?那里怎么有个人?”
鹰族率先发现不远处的沈欢,警惕地展开双翼,目光死死地锁定着他。在鹰族的种族天赋下,一切动作都会被分解成慢动作。
沈欢走了整整四日,中途没有休息过,身体机能已到极限,动作也迟缓许多。在鹰族看来就是老人走路。
“看上去很弱。”
虽然如此,为首的人还是拔出了剑,横在胸前做出保护的姿态,棕色的短发迎着风沙,盔甲闪闪发亮。
沈欢在距离他们几米的地方停下,撑着膝盖调整呼吸。
“你是什么人?为什么会在此地?”棕发男人率先发问。
沈欢举起双手,表示自己手里没有任何武器,稍一思索,道:“我迷路了,不知怎么就来到了这个地方。”同时不动声色地打量着眼前的一行人。
一个鸟妖和几个凡人,穿着打扮他都没有见过,尤其是那个紫色长发的女人,她下身的衣物比他袖子都少,动作间春光乍泄。
不过几百年没有下凡,凡人已经如此开放了吗?!
感受到他的视线,紫色长发的女人嘴角噙着笑,冲他挑挑眉。
沈欢连忙将视线移开。
为首的青年和同伴对视一眼,放下了配剑,“我们能带你出去,但你最好不要有什么小动作,否则我的剑刃会刺穿你的喉咙。”
对于沈欢的加入,其他人都没什么异义,在他们看来这只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富家子罢了。
“我叫诺斯,你呢?”紫色长发眨眨眼,本就不多的布料随着她的走动更加荡漾。沈欢根本不敢看她,就盯着鹰族的翅膀,耳朵微微发烫:“我叫沈欢。”
诺斯的笑容逐渐扩大,“沈欢?这名字听起来不错。”柔若无骨的手搭上他的肩膀,沈欢整个人都跳了一下,后退了一大步拉开和她的距离。
“~男女授受不亲,姑娘自重。”
他的反应极大地取悦了诺斯,紫色长发随着她的笑一颤一颤,“青涩的少年,你可真有趣。”
鹰族没有参与他们的对话,尽职尽责地担任一个侦察兵,偶尔飞到天上观察周围的情况。剩余的几个男人都没有和他说话的心思,只是沉默地赶着路。
带头的青年名叫埃尔,是一名剑士。鹰族名叫巴奇。而他所在的是混元大陆,这里生活着五个种族。分别是精灵,人族,兽族,魔族和鲛人。每个种族都有自己的种族天赋。
精灵善于射箭和治愈,但脾气不怎么好。人族修炼剑术和巫术;兽族可以兽化,是攻击的一把手。鲛人鲜少出现在陆地,但听说他们能通过歌声操纵心灵。魔族的力量很强大,但被全种族所唾弃,因为他们生性残暴,喜爱血腥,而且差点毁掉整个大陆。
说到这,埃尔的脸上浮现出一种悲伤与仇恨交织的神色,握着剑柄的手指节发白,显然用了大力气。
待他冷静下来后,眼神在沈欢的身上打转,狐疑地问道:“为什么你会问这些问题?你不是这片大陆的人?”
沈欢看着跳跃的火堆,垂着眼道:“因为我没有任何天赋,所以一直被困在家里,我不想在父母的羽翼下生活,就偷跑了出来。”
虽然他的说辞有些含糊不清,但埃尔也没有深究,象征性地安慰了他几句就拿着剑去外面守夜。
此时沈欢已经能确定这不是他所熟悉的世界,跃动的火光倒映在漆黑的眸里,他沉默地坐着,眼神晦暗不明。
一直坐在他对面的巴奇正在梳理自己的羽毛,边梳理边道:“其实这没什么,没有天赋也可以过的不错。”
沈欢勾起唇角,一个浅淡的笑在他脸上绽开,像月色降落人间般温柔,“嗯。”
巴奇怔怔地看着他,反应过来后迅速别过头,用羽翼遮住自己的脸。
他这是…被讨厌了吗?
赶了几日的路,他们的友谊突飞猛进,至少现在他能直视诺斯的眼睛了。
巴奇用他那巨大的翅膀飞起来,惊喜地向埃尔汇报:“我看到了圣卢城的轮廓!但还不太清晰,无法估测距离。”
即便是沈欢有些按耐不住心中的激动,他已经快受够这一望无际的沙子了。
埃尔却没有欢喜雀跃,脸色反而有些阴沉。“到达圣卢城的路有两条,一条是横穿迷雾森林,一条是绕路。”
一直沉默赶路的男人突然开了口,道:“迷雾森林太危险,我绕路。”埃尔没有说什么,只是点点头将他们的食物和水分出来。
“我和你们去迷雾森林。”巴奇瞪大了眼睛看他,沈欢的语气很平静,神情却很坚定。埃尔没有劝他,深深地看了他一眼,道:“在迷雾森林里,一切都只能依靠你自己。”
诺斯的手指卷着一缕头发,意味不明地看着他。
尽管这个世界压抑住了他的神力,却困不住他的灵力,何况他身上还有保命的法器,总不至于死。
而且沈欢抱着侥幸心理,说不定死了之后就出去了呢。
于是他们赶路到达森林外围,休息了一晚上,整装踏入迷雾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