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目录 设置
1、第一章 我 ...
-
我叫刘夏,他叫谷雨,18岁那年我在云顶大学又遇见了他,避无可避,退无可退,小朵说谷雨过后就是立夏,我和他天生一对,我却不这样觉得。
他是天之骄子,学习相貌在他们那个级都是拔尖的,绿茵场上他是主角,汗水飞扬的时候递毛巾和水的不是我,我只能远远看着他,看他进球后喜笑颜开,看他处事淡定自若,而陪在他身边的从来都不是我。
从前我想过,如果时光能穿越,我能倒回去我的15岁时光,在平里中学第一次见到他时我就会告诉他:“学长,我喜欢你!”
如果早一步,可能他已经属于我。
青春是一本记录疼痛的史册,从15岁遇见他我就没有认真笑过,我和他的世界隔得太遥远,是太阳和月球的距离,我深知,却控制不住一点一点朝他靠近。
我喜欢他,不敢说爱,18岁那个夏天,栀子花开满云顶医科大后山的半山亭时我叫住他,也不过轻描淡写的说了一句:“学长,你的衣服脏了。”
他回头,眉眼都是笑意,我却知道那是他一贯的礼貌,从来不是只对我个人。
他说:“刘夏,你也爬山?一起吧?”
我犹记得那天天气很好,他穿着纯棉的灰色t桖,头发乌黑,粘着晶莹的汗珠,空气里都是栀子花的味道,他不知道我在半山亭下的草垛里蹲了多久,他也不知道我为了和他偶遇,一个星期之前我就开始特意节食。
他更不会知道五天时间我瘦了六斤,只为了穿上他说衬我的那条裙子。
就这样小心翼翼的爱着,小心翼翼的偶遇,小心翼翼的攀谈,他笑,一整天那些系统解剖、麻醉学里的理论都变得易懂。
我这样的小心呵护终于换来那个夏天他的邀约。
平顶大学向南的博物馆我是常去的,那些一贯恒古冰冷的瓷器却在他约我那天变得有趣。
他指着一个爬满纹路的瓷器告诉我,“这是蚯蚓走泥纹。”
我摸着泛黄老照片的一角,纠结着在想要不要告诉他,十五岁那年夏天,他就是这样站在一尊雕塑前给我们讲那个艺术家的故事,而我从大合影里剪下了他的照片。
时间已经过去的太过久远,那时我便喜欢他,懵懂却轰烈,以致往后的时光我日日夜夜伏案苦学,只为了能和他考上同一所大学。
千回百转,终究一句话也没有说出口。
我是一个女生,一不漂亮,胆怯自卑微胖学习不算好的女生,我从高中时便暗恋着一个男孩,他的名字叫谷雨。
我以为我这样的小心守候他终将会发现进而回应,可是我错了,错得很离谱。
我的梦碎亦在那个夏天,他在我制造的无数次偶遇下终于记住了我的名字,那天是他第三次约我,实际算不上正式的邀约,不过是我多次暗示想向他请教一些学术方面的事情,而他做了一个普通学长都会做的事。
去图书馆的路上遇到那个女子,大卷的头发长及腰部,纤细的身姿任何男人看了都会咋舌,穿着飘逸的雪纺裙,露出纤弱雪白的臂膀。
她一出现便巧笑倩兮,伸手挽住他的胳膊,看起来他们很熟络,经常这样做的样子,我一时抑制不住自己的腿,后退了两步。
高跟鞋踏在老旧清灰的水泥地面上,“踏踏,踏踏!”
她从路灯的昏暗处走出来,就像今晨我们刚接骨的小白兔,一瘸一拐,她说:“谷雨,我的脚崴了!”
他扶着她朝校医办公室走去,把我留在夜风里,妩媚的女生回头看我,眼神满是挑衅。
那一夜我就着图书室昏暗的灯光等了他一晚,而他再也没回来。
第二日我顶着浓黑的眼圈坐在教室里,周遭吵闹,全是关于他的声音,一说三年级的谷雨和程露昨夜在图书室共度了一夜良宵,一说三年级的谷雨昨夜对程露表白成功,还有一说是昨夜三年级的级花程露偶遇一个膀大腰圆的臭变态,幸好同年级的谷雨及时出现英雄救美,二人终成好事。
我想,那个膀大腰圆的变态大概指的就是我吧!就算是八卦,我也只是配角!
小朵拍拍我的肩膀,安慰着道:“夏夏,别听这些乱七八糟的了。”
看得出来,即便是安慰她也很勉强,她们说得没错,谷雨是天之骄子,平顶医大的学生会长,我从来就不敢奢望和他有所交集。
我知道和他的差距,尤其从那天见到程露开始,这样或许也好,喜欢,失望,离开,我从未恋爱,便没有失恋,于他我不过是众多学妹里毫不起眼的一个,于我不过是青春里一段不为人知的情事。
那天我翻开日记本,雏菊做的书签,没写多余的话,十七号,晴,吃酸辣鸡脚。
从前不知道有这么一家卖酸辣鸡脚的菜馆,那晚和他去图书馆,他随意问了一句我是哪里人,我回答,“重新的!”
他很惊讶的样子,“哦!我在那里读过高中。”
我心里一千个声音在呐喊,“我知道,我一直都知道,谷雨,武陵人,某年某月转到重新平里高中,某年某月考取武陵医科大。”
太阳花爆满平里高中二年级的阳台,那年他毕业,带走了一朵太阳花,他说如果有机会,武陵再见时,凭此花满足学弟学妹们的一个要求。
我没提太阳花和平里高中,只是沉默着。
他笑:“你很内向,一个人在陌生的地方很害怕吧?不要紧,有事找我,哦!对了,北面有一家酸辣鸡脚是重新人开的,如果你有空,改天我请你吃?”
我吃着酸辣椒鸡脚,满脑子都是那天他说话的样子,楼下有人叫我,一声一声“夏夏,夏夏”,却不是小朵。
我穿了双拖鞋把脖子从窗户里伸出去向下望,是罗炎,云顶医大三年级学生,人送外号弗罗多。
其实他也不算矮,不过是有点胖,学习不算好,家里忒有钱,他对我一向殷勤,经常会来找我,有时我心里不耐,就会让小朵帮我打发了他。
小朵是我的室友,也是最好的姐妹,那段艰苦的暗恋岁月全得她陪我度过。
夕阳艳艳,微风吹得木槿隐隐现现,他站在晚风里等我答复。
我倚于窗口,百无聊赖,鸡脚上的皮被我啃得东一块西一块,懒懒的道:“你怎么来了?”
“晚饭不见你,以为你病了没去吃饭,给你带了块黑森林,你快下来拿。”
我舔舔指尖,咸咸的味道混着八角桂皮,鸡脚不好吃,第一口我就试出来来了,不是正宗重新口味,可是他介绍我吃的,便是苦的臭的,我也甘之如饴。
认识的所有人都知道我爱吃黑森林,小朵知道,罗炎也知道,唯独他不知道。
小朵抓着我的手臂,指甲堑进肉里,兴奋的摇着我,我点头,“你去吧!”
她飓风一般一晃没了踪影,我苦笑摇摇头,这个长不大的孩子哟!
18岁那年的夏天,我吃着酸辣鸡脚,体验了暗恋和失恋的味道在心里反复纠结。
到傍晚是我终于下定决心忘记他,有什么可想,一段感情终究无果,便是日思夜恋也是枉然,我吃了所有的鸡脚,咽下了三年的日思夜想,换了他说衬我的那件连衣裙。
小朵看着我,满脸都是担忧,萨瓦迪卡风的连衣裙套在我身上,活似一个新鲜出炉的稻草人。
窗外万家灯火,我拖着鞋子在街边闲闲的走,身后不时有几声轻浮的口哨声,我懒得搭理,戴上耳机打开音乐,是不才的歌。
我有着太冷太清的天性/对天上的她动过情/而云朵太远太轻/辗转之后各安天命/
大概所有的初恋都是这样吧!太远太轻,虚无缥缈。
琼瑶阿姨的书一直在告诉我们一个事实,白马王子都是渣过了才会看上灰姑娘,或许很多年以后他会想起大学里那个总是不经意遇见的姑娘吧!
我想从此他不会再偶然遇见我了,就算见到我也会尽量绕着走,无数个碎在晨读和晚自习里的青春梦将在这一天划上终结,世界静悄悄,不会因为爱了而改变,不会因为爱走了而褪色。
这样想着,空气中多了一抹好闻的味道,清香怡人,像打碎了栀子花香水。
他走到我身边,样子微微有点着急。
“你去哪里了?等你一晚上了!”
啊!我揉揉耳朵,确定没有听错。
“你等我干嘛?”
他笑着说:“你这个小迷糊,说好今天等你一起去图书室的呀!”
额!我忘了!好像是有这么一茬,那天程露叫崴了,他送她去医务室的时候好像喊了一句什么。
我跟着他往回走,想跟他说些什么,但是又觉得无话可说,严格来说我和他并不是很熟,起码没有熟到无话不谈,没有熟到能把心里的秘密告诉他并且不怕他拒绝我。
一路走着,知了叫个不住,他在我一侧突然住了脚步,叫了我一声:“刘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