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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真假少爷 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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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九,他死了,你该走了。”
拯救线临近终结,许久不现身的小灵也出现了,如是对蹲在雨中的少女道。
女孩穿着及膝的墨色长裙,心口处别着一朵白色的栀子花,香气氤氲。
因为蹲着的缘故,裙摆浸入了地面的雨水里,像漆黑的玫瑰。
死去的人即便面目青紫,也看得出眉目俊秀,漂亮的眼睛瞳孔已经散了,半睁着看着灰暗的天空,手脚扭曲着怪异的弧度,看得出生前受了不小的折磨。
阿九伸出手轻轻拂过对方的眼睫,黑色的袖口处是雪白的珍珠扣,如玉的指尖点在死者眉心。
半晌,对方并未闭眼。
“啊…怨气很大。”她慢吞吞的道,面上并无多大情绪。
抬手摘下心口的栀子花,放在对方额心,“生日快乐。”
“走吧。”死者已经闭上了眼,她站起身来,捏着吸饱了怨气的漆黑的花儿,平静的转过身。
一瞬间满天的雨幕仿佛都停止了,随着她踏出的步伐,世界瞬间如同被打碎的无数镜片,分崩离析。
阿九曾经是人,如今是一位拯救者。
拯救对象,则是无形中被其他强盛命格影响而结局悲惨之人,简而言之,他人世界里的炮灰。
这是她自己的选择,以炮灰的怨气作为力量来源,维持长久的生命与存在,度化他们,在自己的世界里发光或平凡。
这次的拯救对象,离世时正巧是二十五岁生日这一天,而原本,他是能活到八十一岁的。
碌碌无为,平庸快乐。
阿九被小灵带过来看拯救线的时候,是从十五年前就开始了,也即是说,死者从十五年前就被他人影响了命运,一直走到现在,死在了二十五岁,一条黑暗无人的巷子里。
看完了他被影响的一生,她就要准备离开,小灵会将她带进真正的死者所在的世界里,开始她的拯救。
在这之前,她需要试探死者的怨气程度,她的抚灵并没有用,借用道具才收走怨气,这让小灵有些担心。
“阿九,这个人看来很冷漠,让他幸福恐怕很难。”
让拯救对象感到幸福,是这份工作的最高境界,阿九是个喜爱挑战的人,所以一向完成的好。
“每个人都不一样,有时候,越是冷漠的人,反而更能轻易的感到幸福。”
…
这个世界已经进化成现代都市,在茫茫大千宇宙,这样的世界并不起眼。
阿九到来的时候是深夜,身下是柔软的床铺,鼻尖嗅到的都是温暖的馨香。
“这次的身份是一对丧子老夫妻的养女,运气还算不错。”小灵如是道。
每一次降临都是随机创造新身份,因为不能惊扰他人命格,所以命格总是平凡或悲惨,当过猫猫狗狗的阿九,对这次的身份已经相当满意。
原定的世界里,这对老夫妻中年丧子,后面一直没有孩子,现如今阿九成了他们的养女,日子虽然清贫,但对她却十分宠爱。
“坏消息是,拯救对象十六岁了,我们错过了最佳点,好消息是,他此时就在这座城市。祝你好运,我走了。”说完,小灵再无声息。
因为当初她任性的要求,所以导致如今随机降临,时间距离都不能精确,有时候是会给任务带来一定影响的。不过小灵知道,阿九是不会后悔的。
……
林妈妈起了个大早,煮了鸡蛋热好牛奶,把林爸买回来的包子摆好,嘴里催着女儿:“小九,快点的,今儿报名了,早点去给老师留个好印象。”
阿九眯着眼走进洗手间,三两下收拾好出门,抓着桌上的包子开吃。
啊…久违的人间烟火气,真香。她弯着眼嗷呜两口。
林妈妈拿着梳子给她扎马尾,嘴里絮絮叨叨:“睡衣都没换呢,今年都上高中了,要住校了,你说你这样,让妈咋放心。”
“哎呀,孩子都这么大了,饿不着冻不着,总能照顾好自己,你别一天唠唠叨叨的。”林爸坐在对面给阿九剥着鸡蛋。
“娃,上高中了,大孩子了,以后可得好好学习,不能老贪玩,知道吗?”说着林妈妈,自己也忍不住念叨了两句。
阿九一律点头,又拿了一个包子啃。
吃完早饭,一家人打扮齐整,坐着林爸开的二手小车,两个小时后,到了安林中学。
林九九今年十五岁,自小因缺陷被人遗弃,家世普通,成绩平平,外貌中等,浑身上下没有一处亮眼,果真是命格平凡。
一家人走至校门口时,阿九垂了垂眸,眼前出现一道别人看不见的光板,上面飞快移动的红点,就是这次的拯救目标。
这是每位拯救者都有的基础能力,方便寻找拯救对象,这项能力的初始距离是三公里。
阿九这项能力的感应距离,不多不少,刚好三公里。
看红点的移动速度,对方应该在车上。
她默默点头,不错,这回这么快就出现了,终于转运了。
等报完名,一家三口又去寝室铺好床,这才出了校门准备找家小馆子吃饭。
“娃,中午想吃啥?”林爸面色红润,因为女儿成功入学,他显得格外高兴。
林妈妈手指晃了一圈周边这一条街,“小九,以后想吃啥就出来吃,别心疼钱,啊?”
阿九点点头,目光落在前方拐弯处,拉着两人走了过去。
……
盛夏,艳阳正好,蝉鸣在耳边回响,绚烂的光穿透街边的榕树,打着赤膊的少年站在树下,光斑落了他一身。
少年捧着瓷缸站在三轮边上正大口大口的喝水,林爸林妈被迎出来的服务员热情招呼着,阿九回过头,看见少年晒伤的胳膊。
许是她目光灼热,也或许是少年对他人注视敏感,很快,瓷缸后的脑袋露出来,少年抬起脖子上的毛巾擦擦脸,冷漠的看她一眼,转过了身。
程简对于别人异样的眼光早就习以为常,初中毕业以后他就辍学了,早早的进入社会。
他有一个妹妹一个弟弟要养,父亲是个酒鬼,整天只知道醉醺醺的骂人,母亲像个哑巴,除了麻木沉闷的干活,什么也做不了。
小小年纪,身上却压了太重的责任。
他弯腰将绑货的绳子捡起来理顺,身后有细碎的脚步声靠近,程简皱眉,没动。
一阵淡淡的洗衣液味道传来,干净而清新。
他回过头,女孩伸着手,眼眸弯弯的,露出白白的米牙。
程简看见对方手上的防晒霜,有些意外的多看了她一眼,随即嗤笑一声,身子一扭坐到了三轮座上,摆摆手:
“谢了,不用。”
阿九也不过是找个由头跟他相识,以后才好交集。
“小九,还在外面站着做啥?进来吃饭了。”林妈在点菜,林爸则喊起了女儿。
程简一抬眼就看见那个男人眼中的防备,对此已经习以为常,只是仍然有一点淡淡的羡慕。
“还不回去?你都不认识我给我东西干嘛?你爸叫你呢。”他对阿九道。
阿九上前一步,固执的将防晒霜放在了三轮的一侧栏板上,转身跑向林爸。
进门前,她突然回过头,看着程简少年桀骜的脸,扬唇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抬起手臂使劲挥了挥。
程简愣了愣,回过神轻声道:“有病…”
这是记忆里,屈指可数的几次被人善待,但吃过苦头的程简,已经再也不去相信这种事情了。
程简是个平凡的命格,但平凡,不意味着他就受苦受难,原本,他应该一生衣食无忧,富贵到老的。
阿九坐在窗边,林妈在耳边絮叨,林爸在给母女两剥虾,她看见树荫下的少年跟店里的服务员交谈着,接过了对方手中一张薄薄的纸币揣好,随后跨上三轮离开。
晃眼的阳光里,少年的背心鼓起来,脚下蹬的飞快,转瞬间就消失在街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