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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星期三 ...

  •   这么说吧,温丝黛·冈特是个女巫。

      她来自于二十世纪中叶的英国。她出生于纯血二十八家中的冈特家族。

      显而易见——血统决定了她是一位蛇蝎美人。

      那么来说说她前半生的故事吧。

      温丝黛出生于1930年8月28日。她有个臭名昭著的表哥,汤姆·马沃罗·里德尔。或许换个说法会更加耳熟能详——她那位该死的表哥,有个名字叫伏地魔。

      伏地魔或者黑魔王,随便他叫什么。反正那从来都不是温丝黛在乎的事情。

      冈特家族是典型的纯血世家,萨拉查·斯莱特林后裔的身份让他们引以为傲,为保持血统的纯正,他们与近亲联姻,也因此受到了基因遗传的制裁——近亲通婚的后果是,冈特的后代往往暴躁又易怒,并且没什么脑子。

      而温丝黛·冈特运气很好。她的父亲,莫芬·冈特的伴侣是一个来自法国的美丽魅娃,血统的中和让温丝黛侥幸保住脑子,并拥有惊世的美貌与魅力,意志不坚定的男人或女人见到她甚至想捞月般跳入水池,只为一触美人芳踪。

      她从小和母亲长大,因为母亲当年被父亲的英俊面貌一时迷了心智,而父亲后来年老色衰了,本就落魄的冈特更是雪上加霜。母亲决定亲自教导她,直到十一岁才将她送回英国就读霍格沃茨。这显然是个好主意。

      但她能确定母亲爱她,正如同她也爱着自己的母亲。这是她在那个世界唯一的留恋。尽管她唯一的留恋早已化作镜中月、水中花。

      温丝黛是个冈特。一个纯血的斯莱特林。她甚至还是伏地魔的亲戚。
      所以她理所应当地成为了食死徒,鉴于每一个冈特都以自己的血统为傲,并信奉着那颇为激进的纯血至上论。

      尽管伏地魔是个混血,但他却凭一己之力号令掌控了规模盛大的食死徒。

      她跟伏地魔相看两厌,因为——承认吧,伏地魔嫉妒她。
      是的,这个卑劣的迷情剂产物居然晓得什么是嫉妒。事实上,除了爱之外,那些低俗而不值一提的情感,伏地魔全部都能感受得到。

      温丝黛是个纯血,而伏地魔是个混血。
      温丝黛是个冈特,而伏地魔是个里德尔——瞧瞧吧,他父亲甚至是个空有钱财的愚蠢麻瓜!
      温丝黛拥有母亲的爱,而伏地魔的母亲是个蠢货——显然他们的父亲都不值一提。

      而温丝黛看不惯伏地魔的原因,很简单,因为此人是个愚蠢、可笑、可悲的疯子。

      瞧瞧他给自己取的名字吧,Voldemort,飞离死亡,多么可笑!他的博格特(恐惧的化身)甚至就是死亡本身!

      要她说,伏地魔真是丢尽了冈特家的脸,将那些仅存的、又或者说所剩无几的一丁点荣耀消耗殆尽。

      尽管如此,在二人相看两厌的的情况下,伏地魔还是把他的魂器之一交给了表妹——他们的(外)祖父,马沃罗·冈特的戒指。

      顺带一提,这枚关系到伏地魔命运和家族荣耀的戒指在她刚刚来到这个世界时就被她卖掉了,这在魔法世界价值连城的纯血象征只为她换来了一千美金,也就是一百六十个金加隆!

      这还是看在那戒指的花纹足够古朴典雅,打造手法足够优秀,和所用黄金足够纯净的份儿上。

      老冈特把他的戒指看得比儿女的生命还重,但你知道,温丝黛显然不会在意这个。事实上她觉得冈特烂透了!

      好吧,回归原题。在原本的世界她并未奔赴死亡,只是误打误撞地穿过了世界的纬度。

      她在茫茫宇宙中看到一位女神,长裙曳地,黑袍加身,冠冕上的宝石璀璨得不输星辰。

      那是死亡女神。

      死亡女神予她一吻,她跨越时间与空间,不老不死,获得了伏地魔梦寐以求的永生。
      可她不需要这个。

      她的年龄——又或者说外表迅速倒退,回到了二十三岁。那个年纪的温丝黛眉眼间有斯莱特林追求的贵族之美,清凌苍白,美艳透过一眼一笑传达出来,只消一眼便能辨出这是位蛇蝎美人。

      她来到这个世界两年,用夺魂咒和混淆咒为自己寻得了合法的麻瓜——现在该说麻鸡了——身份,又通过戒指换来的美金创造财富。当然,她也努力地尝试着融入社会,至少学会了敲键盘和打电话,不至于太与时代脱轨。

      梅林啊!看在梅林的份儿上,请再对她宽容些吧。二十一世纪的人应当体谅从上个世纪远道而来的老年人不是吗?算起来她都快要一百岁了!这可真是……她面无表情地想,就当自己还是二十岁出头不好吗?

      紧接着,她注意到了托尼·斯塔克。这个当代达芬奇、新世纪的天才。

      再次重复一遍,温丝黛·冈特喜欢除伏地魔以外的一切天才。所以她也喜欢斯塔克。这当然不是爱,只是一种病态。

      好吧。她是个罪大恶极的黑巫师、食死徒,还出身于世代遗传神经病的冈特家族,又能指望她有多正常呢?反正她自己都不这么指望了。

      她喜欢托尼·斯塔克那智慧的大脑。于是她绑架了他,像每一个反派头子那样。

      是的,绑架托尼的人是她,而非十诫帮,甚至不是在俄巴迪亚·斯坦的授意下——怎么说,她只是控制了十诫帮而已,而俄巴迪亚又恰好在她瞌睡时送过来一个枕头,天时地利人和,时势在她手里。

      她默许大胡子要托尼制作导.弹的行为,因为她不在意这个;她也默许托尼制作铁皮罐头,想办法逃出生天,因为阿富汗的绑架只是第一步,这不会是他们最后一次相见。

      一切都按照她的设想进行。这很好。

      而现在,大胡子惹怒了她,让她想要提前计划。

      托尼的盔甲不会制作得太慢,她可以再给他一周时间。这也是她忍耐的极限——梅林知道这该死的山洞到底有多么肮脏而让人难以居!就是那阴森简陋的冈特老宅也没有不堪到这种地步!

      温丝黛用摄魂取念控制了十诫帮的所有人。鉴于大胡子总喜欢给自己加戏,这让她感到冒犯。

      好吧,这足以证明她确实是个冈特。暴力和易怒的一面就在此刻完全展现出来,看来母亲并没有完全中和冈特血脉中的劣根。

      温丝黛命令大胡子把她押回山洞去,临行前她用混淆咒伪装出四肢的伤口和脸颊的淤青,再一眨眼,眼泪就梨花带雨地落下来。

      她很满意,看到托尼难以置信的神情时更加满意了,大胡子在他的授意下冷哼一声,阴阳怪气地说了一通话,大意是他很仁慈,要在杀死她前让他们见最后一面。

      她给自己艹的人设是得不到赎金的、被放弃的可怜女孩儿。

      棕发男人看到她时神色堪称欣喜若狂,失而复得的煌煌火光让她觉得良心有点痛。大胡子走后那张无法否认的英俊脸庞很快凑过来,男人迟疑着抱住她,轻轻拍着她的后背,说没事了,好女孩,别害怕。

      温丝黛的良心又一次感到疼痛。可她不为所动。

      “斯塔克先生,”温丝黛抽泣着说,“您没必要担心我……我很好,真的很好。”

      “他们没对你做什么吧?”托尼松开她。短暂地犹豫过后,他安慰地用嘴唇贴上她的脸颊。

      哦,梅林啊。温丝黛心跳一滞,旋即一往直前地加快,颇有些要冲出胸膛的意味。她想,看在梅林的份儿上,拜托,不是吧……

      “不,不……什么都没有。他们只是有时候……会打我,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了。”

      她只好用哭腔掩盖自己心中的异样,托尼牵着她的手把她带到床上,而伊森知趣地退到角落,留给他们足够的空间。

      “别担心。”托尼说,语气坚定得像是一个保证,而斯塔克的一诺向来值得千金,“我会带你出去。再过一个小时我就能启动Mark1了。”

      好吧,如果说温丝黛此前对托尼只是一种欣赏式的喜爱,那么在这一刻,她不得不承认,斯塔克光芒万丈。她有点动心了。只是一点,当不上任何。

      因此她不说话,只是调整姿势坐在男人腿上,啄吻那沾染了尘土的面颊,又侧身抱紧他。

      托尼感受到一种滚烫。他搂住女孩儿的腰,手掌按住她清瘦玲珑的肩胛骨,低声说:“和我回洛杉矶吧,温丝黛。”

      温丝黛犹豫了一下。半是装模作样半是真心。

      首先,俄巴迪亚·斯坦是个混账,也不是一个好的合作对象。他没有任何用处,即便没有他温丝黛也会绑架托尼。又有谁能阻拦一个病态的女巫呢?尤其这个女巫的O.W.L(普通巫师等级考试)和N.E.W.T(高级巫师等级考试)还全都是O(优秀)。她曾经填满了斯莱特林的大半个宝石罐子。

      她愉悦地决定,出去之后要首先到安全屋取回魔杖,然后杀死俄巴迪亚。

      于是她欲拒还迎地轻推托尼的胸膛,迷人的脸蛋上绽放开艳丽的微笑。“斯塔克先生,”她说,“我现在就想要你(I want to have you n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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