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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第二十七日 ...


  •   早年的海城,是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城市,当权为了追求表面的政绩,急功近利,腐败街、二奶街、麻将街……从这些民间对街道的戏称上,当时的乱象可见一斑。
      小时候,我爸带我去过一次海城,我印象极深,满街的地痞流氓,简直比警察都多。
      那是个夏天,我开着车窗,坐在车里等我爸,他们一波儿一波儿从车子旁边经过,大部分有纹身,看上去就很凶,他们抽着烟,聊着天儿,跟姑娘调情,感觉跟电视里演的古惑仔差不多。
      突然,我听到有人喊了一声:“少爷来了!”然后,整条街都安静了!小小的我感受到了大大的震撼,这都是流氓吗?这么有秩序吗?比我们同学听说班任来了还要规矩!
      不多时,我就听到引擎轰鸣,一队摩托车从街角开过来,大概有二十几辆,全是当时最新的款式,我趴在窗边,看得直流口水。
      车队停在我不远处的水族店门口,刚在路边的闲散人员挺尸似的站着,样子虽然滑稽,但足够表达敬意,眼前的,是他们尊敬且惹不起的大人物。
      那个被称为“少爷”的人下了摩托车,他背对着我,身边又有一堆人簇拥着,我只看到他个子很高,却看不出那是个什么样的人。路边小店的老板立即迎上去,点头哈腰的引他进了店里。
      不知那个店主说了些什么,少爷旁边的人突然上前,前给了店主一巴掌!那一巴掌够狠,我在窗外都听见了。那店主哪儿敢还手,就跪在地上求饶,少爷一直在凳子上坐着,话也不说。
      那天,隔着玻璃窗,我生平第一次目击了一场犯罪,水族箱爆裂的声音同时敲碎了小街表面的宁静,有人尖叫起来,又很快止住,那声音一次又一次从店里传来,我看到跪地哀嚎的店主,满地的水和碎玻璃,还有到处乱碰、色彩斑斓的鱼。
      暴行很快就结束了,少爷站起身,对跪着的店主说了句什么,那人竟像是被打了一闷棍,直接瘫倒在地上。
      我一开始看热闹心切,想要一睹少爷尊荣,忍不住外探了探身子,一场混乱之后,我完全看得呆了,等一群人从店里出来时,我才想到退回车里,手忙脚乱差点儿从车窗掉出去。
      “小孩儿!看什么?!”一个小混混发现了我,一边呵斥一边拎着棍子冲我过来了。
      要完!当时我才十岁,哪里沉得住气,越着急就越慌乱,拼命摇车门的手动升降玻璃,却比不上那人过来的速度,眼看着那只手就要伸进车窗了,突然的,他的动作定住了,我抬起头,看到几个人把那人按到车窗上,然后拉到了一旁。
      “妈的,你他妈是疯了吗?别给老子惹事儿!”有人大声咒骂。是少爷吗?我忍不住好奇,往车窗外看,发现是个健壮结实的矮个子。
      接着,车门被打开了。咔哒一声,我心都凉了!我光顾着关窗户,忘了没锁车门了!
      爸——!救命啊爸!我在心里疯狂呐喊,嘴上却出不来动静,只能蜷在角落里,眼看着车门一点点被打开,露出一片白色的光线,随后出现一个高个子的轮廓,他俯下身子,低头看我,我才认清,那是一张少年人的脸,平静,和善,还带着几分稚气。
      “小孩儿,小心点儿。”他声音很轻,很暖,不是警告,是叮嘱。
      “谢谢哥哥。”我几乎脱口而出。
      少年笑了,点点头。“你一个人在车里很危险,你家长呢?”
      “我爸上楼办事儿了,马上就回来了。”我故意把“马上”两个字咬得狠一些,尽量多的表达出救兵马上就到的意思。少年笑容更甚了,我不知道他在开心个啥。随后,他点点头,关上车门。
      “走吧。”两个字而已,像是在提一个建议,却又不容置喙。身边人立即纷纷应是,路边儿那些小流氓又都开始挺尸,一行人骑着摩托车离开了,小街恢复了平静,水族店店主哭得很大声。
      我愣愣的坐在车里,一阵阵的后怕。十岁的我不明白,怎么会有这么矛盾的人?在店里一声令下打杂一片的人,还有笑着说要我小心的人,竟然是同一个。
      我不知道那店主犯了什么错,或者怎么惹到那些人,就觉得他很可怜。同时,我也对那位“少爷”产生了奇妙的印象,我觉得他酷,贼酷,透着从皮到骨的酷!
      但是,我爸不这么认为。他听说我遇上了海城“少爷”,对方还开了我家车门儿,就决定以后来海城办事儿再也不带我了。在他看来,他的一时疏忽差点儿把儿子的命搭进去。我觉得没那么严重,我爸跟我说,那伙人无恶不作,包括卖小孩儿。
      我以为我以后再也不会跟这帮人产生交集,我妈是“有正经工作的”,我爸是“做正经生意的”,我们家,就是那种典型的“正经人家”,跟他们八竿子打不着,何况,对方还是海城的,我家是龙城的。
      十岁的我还是太天真了,只要勇于折腾,这世上没有什么不可能,我当初收留郗阳,便是迈出了第一步。

      22年后,我又见到了那个当初那个被海城帮派称为“少爷”的人,并且和他家的新任“少爷”郗阳恋爱了。
      “你就是裴然?邢局和裴总的儿子,确实一表人才,难怪我外甥这么黏你,都不肯跟我回家。”
      我握着郗阳舅舅的手,心口流动的温热到比十岁那年更多。
      我擦!这人也太会说话了吧!一句话,把我全家都夸了一遍!这要是等我妹毕业了,是不是还得加一句“裴博士的哥哥”,顺便哄我妹开心?
      那会儿,我只知道这人是郗阳的舅舅,姓肖,是个商人,并不知道他就是当年那个小少爷,更没把郗阳和海城赫赫有名的那个肖家联系在一起。
      我们打过招呼,我到底憨批似的跟肖映诚说:“正好是饭点儿了,我请您吃个饭再走吧。”
      我突然感觉郗阳捏着我胳膊的手,稍微用了些力道。肖映诚笑了笑:“不了,佣人已经做好了,我们回去了。改天正式邀请你。”
      “好。”我还能说什么?果然是大户人家,佣人已经做好了……
      “走吧阳阳。”肖映诚说。
      郗阳抬头看我,我感觉他眼神中,有不明意味的光亮闪过。
      郗阳上了车,降下车窗,我俯下身,听他说话。
      他说:“等我。”
      我说:“好啊。”
      欧陆从缓台下去,沿路在院中绕了半圈,驶离市局大门。郗阳就这么被肖映诚接走了,而我完全没有发觉这事儿有什么问题,直到几天之后,我接到他气息微弱的求救电话。
      自从十八岁跟家里宣告独立,我就开始一个人生活,到现在三十二岁,十五年来,我从来没有体会过什么孤独啊、无聊啊之类的情绪,现在,我好像有点儿懂了。
      其实郗阳刚来的时候,我也有些不适应。我真不知道他哪儿来的本事,总能把我整理得井井有条的房间,搞得跟犯罪现场似的,东西丢得到处都是。我真的快被他的邋遢给烦死了,甚至有时候会想,把他扔出去算了。但是我提出让他来同住的,总不好打脸,而且,在我知道他不会照顾自己,或者说完全不在意自己之后,我很心疼他,就想给他很多温暖和爱护。
      或许那就是喜欢吧,郗阳所做的蠢事,在我眼里,都变得有点儿可爱了。但是,郗阳真是个奇葩啊!暂不说他吃完零食不封口,导致我吃到嘴里的东西永远都是潮的,让他睡前喝牛奶安神,他从冰箱拿出一瓶直接往嘴里倒,大哥那是生的,他就没看出来那跟超市里有正规包装的牛奶不一样吗?
      吃的不在意,行,生活也不在意,天天丢三落四,在学校随手丢橡皮,在家更厉害,啥都丢!有次郗阳洗完澡出来,我进去洗,发现沐浴液瓶子没了,架子上都找遍了还是没有,我招呼他,他完全没印象,我擦干身上,穿着浴袍出去跟他一起找,最后在厨房找着了。洗个澡,他都能把沐浴液给我随手放厨房去!
      还有那副眼镜,一说眼镜我就来气。郗阳三天两头找不着眼镜,洗手台边、毛巾架上、鞋柜上、沙发上,到处乱放,最神的一次,我让他帮我拿块儿雪糕,他随手把眼镜放在冰箱冷冻抽屉里了,三天之后才找着!多亏了他近视不严重,平时也不怎么用得上。我总是庆幸他是个法医,不是外科医生,否则指不定要把什么东西落在患者肚子里头。
      总之,郗阳就是这么讨厌的一个人,我都快烦死他了。小年已经过去了,我从我爸妈家吃完晚饭回家,喂饱了雪嘉,又出去散了步,回来之后,躺在床上望着天花板。这个小烦人精,什么时候回来啊?
      几分钟之后,我就换到了书房的小床上。
      这床实在小,我只能曲着腿,侧着躺着。可是我还是在这儿憋屈着,或许是枕头和被褥上有郗阳的味道吧。郗阳身上的气味很特别,就像是牛奶糖,每次吻他的时候,那种感觉更真切。我问过他自己有没有觉得,他完全感觉不到。
      “但是我每次吃到牛奶糖,就会想起我妈妈,或许她身上有类似的气味。我那时候太小,不记得了。”郗阳说。
      我翻了个身,目光落在郗阳床头的相框上。上次我俩去宜家买灯具,我顺手买了几个相框,帮郗阳把以前碎掉的换了。照片里的女人笑得很幸福,他身边戴着金丝眼镜的男人正看向她,那种眼神,就叫宠溺吧。
      郗阳长得,真像他母亲。我突然想起郗阳的舅舅,高高的个子,硬朗的五官,与郗阳母子柔和的样子完全不同。郗阳跟我说过,这个舅舅是他妈妈的堂弟,但就算俩人长得都随了自己母亲,但这差距也太大了点儿。
      也正是因为郗阳和他舅舅长得太不像,我第一次在楼上看到郗阳从欧陆上下来,看到这男人搂住他的肩膀,才会误会这个小渣男有了别人。可我当时怎么就没问一下呢?本来就只是一句话的事儿,我吃醋那么久。哦对了,是因为欧陆,人家有欧陆,我只有捷达,我戏精上身了。
      我放下相框,打开手机,翻了翻聊天记录,消息还停留在昨天我去解剖室找他之前。郗阳跟他舅舅回海城之后,一条消息都没给我发过,连报平安的信息都没有。
      算了,他不发,我发一个吧,毕竟我才是老公,以后我得多主动点儿,对。这么想着,我发了条信息过去,等了五分钟,没有回复。我看了看表,九点钟,郗阳应该没这么早休息,难不成去洗澡了?我又等了十几分钟,终于等不住了,坐起来给他播电话,关机。
      竟然关机了,手机没电了?
      听筒里传来提示音,我的注意却被书桌下的一点亮光吸引了。那是个铁制的饼干盒子,早年的牌子,最近市场上很少见了,但这盒子保护得很好,上面还有光泽。
      我确定这东西是郗阳的,因为不是我的啊。郗阳那个小邋遢鬼,还能把东西保护得这么好,真是不容易。我晃了晃,盒子很轻,似乎也没装什么东西,我盘算着这巴掌大小的盒子里,也装不下什么日记啊、书信啊之类的秘密,打开瞧瞧,想必也没什么不妥。
      我在好奇心的怂恿之下打开了那个盒子,看到的,是一小块黑黄杂色的动物皮毛。
      我去年出差回东北,遇见有卖小兔子挂件,是水貂皮毛做的,很精致小巧,就买了一个给裴欣,她特别喜欢,拿来栓车钥匙,但盒子里的这一块,明显不是工艺品,而像是从整张皮子上撕下来的一块儿,毫无美感可言。我捏了捏那块皮毛,拉开台灯,在灯光下反复看了看。这倒像是……狗皮?!
      卧槽!我脑子里嗡得一下,想起雪嘉刚来的时候,郗阳跟我说过的话,他说他有一条叫二牧的德牧,被他给吃了!黑黄杂色,可不就是德牧?

  • 作者有话要说:
    不是他杀的,不是他杀的,不是他杀的……
    另外,二牧这个角色纪念的是作者小时候爷爷养的狗子,一条憨憨的德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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