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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馀兰若可佩 楔子:我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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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
我叫孤月,是一个花容师。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女子更甚,世间女子以清水濯面,香膏润面,脂粉妆面,无非是想要一副能悦己者、悦知己者的花容貌。我便通晓这变换花容的术法,让女子拥有花儿般娇美容颜。
只不过这术法既伤人又伤己,既伤身又伤神。因为欲要花容者,需以自身鲜血滋养其花,且养满九九八十一天不可中断。而施法者,需以连心的十指血为墨,凝聚念力为笔,方可将花容绘于人面。所以我周身上下皆美得犹如天造物,唯有一双筛筐似得的手丑不堪言。
不过幸好,我还有一双手——南月。
南月是个品容师,他天生一双眼能窥常人不可窥,可根据花的品相,绘画出女子换容之后的面貌。女子们总要事先知晓换容后的模样如何,否则又怎会轻易尝试?
(一)
再见慕羽,我着实惊讶了一番。
她自密雨斜织的帘幕下飞奔而来,湿透了的罗衫紧紧贴在身上,露出了玲珑曲线。记忆里她本是个体态丰腴的姑娘,如今却袅娜成了纤纤细柳。
我近日偶感风寒,身体不适,所以让她改日再来。可慕羽拗得很,她在雨中屈膝而跪,瑟瑟发抖的身子就连牙齿都在上下打颤,“我,我等不及了,明天,我就要,成亲。”
我盯着她双臂紧紧抱着的朱漆锦盒,无奈地叹了口气。
三个月前,慕羽来花馆换容,她选了一株芷兰。
芷兰碧叶细长,花梗亭亭,颜色浅淡,是古今君子们的偏爱之物。可世间女子鲜少愿以兰作容,因为兰花面实在太素淡,乍一看很不起眼。
“你不适合”我不疾不徐地打量过她颇为丰满的身躯和银盘大的面庞。兰花纤瘦,自得一张小脸才能施法换容,她这体型脸蛋,实在成不了兰花美人。
慕羽垂下头,深陷在眼皮里的睫翼忍不住轻颤,“倘若我瘦下去呢?”
这话十之八九都是脑热的话,我也只当作耳旁风听,让一个肥胖的女子迈动腿管住嘴,持之以恒地坚持数月,这难度不亚于铁杵磨针。
“那就等姑娘瘦下去再来吧。”我背对着她婉言相拒。
“请为我画像”脱口之声坚定如高山。
慕羽跪了整整两天一夜,她披着熹微的晨光而来,又经如练的月华浸染,那双轮廓并不惊艳的双眸竟然更加粲然明净。
每个毅然踏进花馆的女子都曾揣着天崩地裂都无法动摇的意志,我劝不动,也劝不透。南月在我的示意下,将空白的画卷如水般铺展开来。
慕羽是唯一一个会看着兰花面怔怔出神的客人,也正因如此,她看见了寻常人看不到的东西。凡所有相,皆是虚妄,兰花之美,在骨,一身风骨淡泊而孤傲,在香,一身幽芳浓冽而清远。兰花面虽乍看不惊艳,可越看越令人心旌神摇,难以自拔。
慕羽带着芷兰离去时,我曾提醒过她,若一边节食瘦身,一边以血养花,可能会有性命之忧。
我哀戚地抚摸着她白皙的面,香汤沐浴后,那张气血不足的小脸仍苍白如纸。若以心为眼,人们便可窥见这具平淡无奇的皮囊下藏着一颗空谷幽兰般的心。
“先缓一缓,喝下这碗药。”我指向南月双手托着的木盘,见她一脸茫然,解释道,“不是要当新娘子么,这样的气色可不好。”
慕羽了然,低垂的小脸埋进氤氲的热气中,我看见两滴盈盈珠泪落在了浓俨的药汁里,大约是喜极而泣。
(二)
半年前,慕羽在满城少女欣羡与嫉妒的目光中踏进京都,两侧展着繁花锦帐,她骑在颜色如雪的马上,像只惊慌失措的鹿,怯怯地缩在身后宽阔的怀抱里。任谁看,都觉得这一对男女是天壤之别,极不般配。
慕羽是山野村姑的出身,且其貌不扬、身无长处。而拥她入怀的男人却是如今圣眷正浓的兰王,身份尊贵无比不说,那容貌似流风之回雪,气度如空谷幽兰,才德艺貌样样兼备,是举城上下妙龄女子们的心仪夫君。
可这般完美的天人怎能被个乡野丑女玷污?这般卑贱的野草如何配与峰巅之上的雪莲并肩?自那起,坊间的流言恶语便甚嚣尘上。就连慕羽对兰王的救命之恩都被人歪曲成是心机女的不择手段。
据说兰王在平叛西南藩王之乱时中箭落崖,恰好被慕羽所救。可惜她在采药途中,从山坡上失足跌落磕破了脑袋,从此记忆全失。
正是因为这场救命之恩,兰王才去求陛下指婚,许了慕羽王妃之名正妻之位。
“我并没求他以身相许,人总要有点自知之明,可他却非要用一生来报答,那夜,他将我们二人的两缕青丝缠成一结,还送给我一个兰花玉佩,说馀兰若可佩,卒岁长相随……”那双眼皮在昏黄的灯光中渐渐阖上。
兰煜到时,一身玄色蟒服湿嗒嗒地滴着水好不狼狈,大约是一收到信就策马扬鞭飞来。
我大胆地将身子偎贴过去,双臂柔若无骨地游滑在他胸前,去解他的外袍,“若是被寒气侵了体,可就疼煞奴的心了。”
这般媚人的花月姿容,再加上这般旖旎的风流情意,纵是百炼精钢也会化作绕指柔吧。
“请馆主归还吾妻”风轻云淡间,兰煜竟毫不怜惜用内力将我弹出三尺远。
我既感到欢喜又觉得悲哀。喜得是他不再贪恋于美色,悲得是他不再贪恋这张脸。那凡笙用半条命换来与他数月温存,这一切又算什么?
我笑吟吟地整了整鬓上的步摇,悠悠道:“可惜王爷来早了,且稍等片刻,我便还你一个娇滴滴的如花美眷。”
兰煜蹙着眉,一脸不耐烦:“本王就偏好平淡无奇的容貌,所以不劳馆主费心。”
我真是气得哆嗦,当初他冲冠一怒为红颜要杀凡笙的时候,怎么不偏好平淡无奇?
“呵,王爷的口味既然这么独特,可为何不肯将真心分给凡笙一点?”
凡笙至死都对兰煜的恨耿耿于怀,至死都不敢说出喜欢他的话。
“哪怕一点点,她也就不会选择命丧黄泉,尸骨无存了!”
(三)
第一次见凡笙,我就知道她是个武者。
她进门时携着一身凛然杀气,因为习惯了处在刀光剑影中,所以她随时都绷紧着一根神经,随时都释放出杀气来防备。待南月奏了一曲清心咒,她才卸下心防,面色变得平和安静。
凡笙扫视群芳,似有若无的目光在花丛中徘徊不定,“水陆草木之花甚多,我又如何能辨别好坏来?”
我扶过花枝轻嗅,“哪有什么好坏?不过凭喜好罢了。像菊,花之隐逸者,那自是一张淡泊高远、不娇不艳的脱俗面;像莲,花之君子者,那自是一张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的清秀面;像牡丹,花之富贵者,那自是一张国色天香、颠倒众生的妩媚面。”
她的视线最后停留在一株芷兰上:“为何你这里的兰花比别处香?”
虽无晓风借力,清远的幽香染了满室。
“因为这是空谷幽兰。”
“他最爱兰花,他说兰为王者香,虽托根于空谷,却有别样芬芳。”
我以为,她会想要一张兰花面。
凡笙蓦然凝视着我,那目光时而清澈见底,时而幽深复杂,“馆主,想要与你相似的容貌,该养什么花?”
有人说过,我这张脸是曼珠沙华,似天光似地火,是一种亦仙亦妖的美。曾有人每日一盅血滋养其花,便修得一副与我相仿的眉眼,曾有人每日一盏血滋养其花,便修得与我五六分像的五官。
“他赞你这张脸是上天最完美的杰作,他这辈子就夸过两个女人的容貌。”凡笙每次提及那人时,目光都带着雾一样的迷离,似乎饱含甜蜜,却又深藏难以挣脱的痛苦。
她不听劝说,执拗地选择了曼珠沙华。
再见时,凡笙迈着蹒跚步子踉踉跄跄地走到花馆,她幽鬼般惨白的面孔惊哭了门外戏耍的顽童。等走到我面前时,那具身子已是强弩之末,疲软之躯落地前,她将曼珠沙华托举于掌中,以防花儿受损。
我看见那纤长花丝如火如荼般舒展盛放,犹如祸国美人妩媚眼角的朱砂痣,犹如倾国美人凝脂胸前的心头血。
用血愈多,那花儿长势愈好,换容之后的女子也会愈美。凡笙每日以半碗血滋养曼珠沙华,她是个武者,所以知道生与死的界限是什么,她竟在濒临死亡的极限中每日取半盏鲜血,将花色滋养得妖冶而艳丽。
这样狠的心,实非常人所有!我开始好奇她的遭遇,好奇她倾慕的男人。
凡笙倚在清凉的枕簟上,玉唇轻启,将那段故事娓娓道来。
(四)
人人都说,凡笙是个生父不详的孽子,那年悍匪打家劫舍,将她生母给糟蹋了,好好的黄花闺女就这样未婚先孕。她的生母不堪受辱,产娩之后就悬梁自尽。凡笙便自幼被寄养在叔婶家,没有爹娘疼爱,穿不暖吃不饱、受尽乡邻欺侮构成了她整个童年。
凡笙十岁那年,她的叔婶只用二两金就将这个“赔钱货”拱手卖给了一云游的南疆术人。为了炼蛊王,那个南疆人饲养了十来个童男童女。
吃喝拉撒都在洞穴里,每天醒来像牲畜一样供毒虫吸食,然后因为中毒疼得死去活来直至昏厥。她在那个暗无天日的洞穴里整整待了二十六天,经历了二十六天炼狱般的生活。
遇见兰煜时,凡笙已经被折磨得奄奄一息,她人不人鬼不鬼地混在一堆死尸中间,等待着死神将她从人间解脱,等待着终结这场贱如蝼蚁的命运。
“你甘心就这样一死百了么?”
凡笙勉强睁开沉重的眼皮儿,一眼撞进了那双灿若星海的眸子里。她从未见过这般芝兰玉树的绝色,也从未听过这般清朗动听的声音。
南疆人踹她的时候见她一动不动,便以为她也被毒死了,所以就放松警惕,将绑架的少年——平阳王之子也藏身洞穴。
凡笙不知道兰煜是如何看出她还活着,看出她想活着!
“只要你帮我解开绳索,我就带你活着离开这里。”明明手无寸铁自身都难保,少年却一脸临危不乱。
她不知道为什么要笃信那句话,像是与从天而降的神订下生死誓约,她竭尽一生的气力爬向那根救命稻草,想要守护自己,还有那个与她约定的少年。
兰煜佯装晕倒,趁南疆人归来上前检查之余,他将手中锋利的石头插进对方身上最柔软的部位——眼睛,然后又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刺瞎了另一只。
兰煜在南疆人身上整整划了三百二十道伤口,然后将蛊虫悉数倒在他身上。
“以牙还牙,以眼还眼,你所承受的痛苦我都替你讨回来了!”兰煜用长衫罩住衣不蔽体、蓬头垢面的凡笙,将她抱在怀里。
她永远忘不掉那道狠厉的目光,那道于她而言却如春风沐雨一般温柔的目光。
她永远忘不掉那阵清淡的兰花香,那阵涤去她十年来饱受之苦的芬芳。
因为遇见兰煜之前,从来没有人替她出过头。
(五)
兰煜的父亲平阳王乃永帝五子,就藩燕京北平,镇守北方边境。他的母妃黄氏乃平阳王正妻、太子太傅黄汝珍之女,可兰煜七岁时,黄氏就难产而死,半年后,平阳王续弦迎娶了相国之女孙氏为妃。
次年,孙氏诞下麟儿,自后风光荣宠无限,而霸占着王世子之位的兰煜便愈发成为她的眼中钉肉中刺,除之方后快。孙氏不敢堂而皇之地虐待这个名义上的嫡长子,就常常在平阳王耳边吹枕边风,让平阳王对这个儿子越来越疏远。孙氏还屡屡派人来投毒亦或暗杀,那个南疆术人就是其中之一。
凡笙因祸得福练就了百毒不侵的体质,便有人提议把她留在王府为兰煜所用。
“是离开这,一生安稳度日,还是跟着我惶惶终日,从此命由天定,皆由你选。”
一边是足够她享用半生的财物,一边是把寒光凛凛的三尺青锋。兰煜给了凡笙两个选择。
救命已是大恩,兰煜还把陌不相识的她带回王府养伤,好吃好喝地伺候着,如今又帮她安置余生。
凡笙毫不犹豫地接过那把利剑,“我愿为盾,为你挡所有明枪暗箭;我愿为剑,为你斩一切巨浪荆棘。”
兰煜不禁哑笑,这纸般单薄的小小身躯是怎敢这样大放厥词的?
“你可知,这风光背后尽是看不见的刀光剑影,纵是我乃亲王嫡贵,仍然活得如履薄冰,你——。”
“奴,此生不悔”凡笙仰着脸,笑靥如花地望着那个玉立少年。
遇见他已是苍天垂怜,能为他所用,伴他左右,纵使前路是万劫不复,她也要守护他一生,至死不弃。
施恩,那是兰煜下得最温柔的毒,可凡笙甘之如饴。
自此,凡笙化身为照顾兰煜饮食起居的丫鬟,成为他的贴身暗卫。
她陪他步步为营,陪他隐忍,忍世人的冷眼讥笑,忍孙氏母子的寻衅滋事、毒杀陷害。
她为他精通毒药,为他纵剑在血雨腥风中,为他提防暗箭小人。
凡笙并不是个有天赋的人,可她草芥贱命能忍常人不能忍,吃得苦中之苦。九年苦练,她终于成为兰煜手中最锋利的一把剑,成为燕京人人闻风丧胆的杀手,一个精通毒术的杀手。
(六)
永帝驾崩,皇太孙登基为帝后,忌惮自己的叔伯拥兵自重,便意欲削藩。权势最重的平阳王自然首当其冲,成为他第一个想要铲除的人。
由于事发突然,平阳王势单力薄毫无准备,于是兰煜献策让平阳王装疯卖傻作为缓兵之计,然后他还提出一系列如何掩人耳目训练军队,打造兵器,联合藩王的计谋。
众人方才晓得,原来这个王世子并不是个软弱愚钝的绣花枕头。
进献治军良策,网罗能人异士,收买监视北平的指挥使,兰煜运筹帷幄,将大小事宜都完成得非常出色。平阳王对他大加赞赏,渐渐将诸多事宜交他操办。
隐忍十五载,他终于被授予了兵权,赢得了平阳王的信赖,也终于等来了这个为母报仇的机会。
是啊,他的隐忍不为权,不为名,而是为了报仇雪恨。因为平阳王妃难产并不是场意外。
平阳王的狼子野心非一朝一夕,他有经纬天下之才,更是在沙场上立下战功无数,可只因非皇后嫡出,便与帝位无缘。
黄汝珍乃开国功勋,平阳王当年苦心孤诣求娶黄氏为妻,原本是想拉拢黄家,奈何黄汝珍认为平阳王好大喜功,狠辣多疑,就不肯拥护他。
后来皇太子暴毙而亡,永帝却改立其嫡长子为储君,黄汝珍继续辅佐东宫。既是皇长孙最忠实的拥趸者,便也是他帝王之路最碍眼的畔脚石。
于是,平阳王接受了孙相国抛来的橄榄枝,答应立孙氏为妃。
七岁的少年亲眼目睹生母被自己的生父杀害,那是多么残忍。
那夜风雨凄凄,兰煜因为惧怕雷电,就跑去母妃的寝宫,想躺在她温柔的臂弯里沉沉睡去。谁知偌大的宫殿里却没有一个看守。
他的母妃撕心裂肺地哭嚎着,鲜红的血浸湿了一床锦被,滴滴答答地落在地上。而他的父王却在旁边冷眼看着,甚至用恶毒的话咒骂他的母妃软弱无能。
无用之卒,自然是被抛弃的命运。
他的母妃还有尚未出世的小王妹就这样成为了权力的牺牲品,然后被相国之女取而代之。
虎毒尚不食子,可平阳王任由孙氏在府内为非作歹戕害兰煜,只要能稳固他与相国的联盟,一个儿子算什么?
所以兰煜想做的,是将他薄情寡义的父王还有孙氏一网打尽,以告慰母妃在天之灵。
万事俱备,平阳王联合诸藩王打着“清君侧”的名号率师出征。
孙氏之子李平是个有勇无谋的莽夫,因为次子身份只能被封为镇南将军,所以他对兰煜一直怀恨在心。兰煜只用了小小手段,李平就为了战功请命为前锋。
因为探子谎报敌军数量,前锋部队溃不成军。平阳王率主军迎战,却没想到兰煜带领的后卫军倒戈相向,与朝廷大军形成前后两面夹击之势。
而此时约定好的藩王军队也迟迟未到,因为凡笙截获了密信,修改了诸王军队汇合的时间。
那场战役异常惨烈,凡笙鬼煞似的穿梭在人群中,不知疲倦地挥舞着剑。纵横交错的刀光不断落在她身上,她却无知无觉地将利剑划过一个个咽喉。
出征前夕,兰煜问:“阿笙,此去生死难卜,你怕么?”
凡笙回道:“不怕,大不了陪爷一路黄泉。”
只要能如他愿,黄泉又有什么可怕的呢?
(七)
平阳王多年的筹谋最终付之一炬。兰煜代父投降,并响应削藩之策,交出了封地和兵权。
“四面楚歌时,忧生死,如今安富尊荣,却忧得失,人哪,总是那么贪心。”凡笙无奈自嘲道。
兰煜大仇已报,危机已解,那她还能做什么?安逸的生活让少女怀春的情愫疯狂生长,她多想与兰煜并肩而立,而不是一直遥望着他的背影。
可是萤火焉能与日月争辉,野草焉能与群芳斗艳?
兰煜身边美人环绕,她凭什么用这张平淡无奇的脸让君一顾,得君垂怜?
“你出生入死,陪他走过最坎坷的岁月,这份情意难道还不及一张好看的皮囊?以色事他人,能得几时好?”
我想,兰煜若是个光风霁月的君子便不会被美色所迷,若被美色所迷,便不是个值得托付的良人。
可凡笙自认为配不上兰煜,自认为永远不会被兰煜喜欢。
“我满手血腥,除了杀人什么都不会,凭什么被他喜欢?”凡笙欲笑还颦,两行清泪不由自主地滑落,“更何况,我失手杀了他最爱的女人,他恨极了我,恨极了我。”
在教坊司里,兰煜遇见了林婉。
兰煜平叛有功,年纪轻轻就被册封兰王。所以刚到帝都,就有不少谄媚官员抢着为其接风洗尘。
孙相国因为与平阳王里应外合谋逆篡位,府内上下三百二十一口皆受牵连。林婉是孙府三小姐的孤女,自幼被寄养在外祖家,所以也随其他女眷被纳入贱籍,入教坊司为妓。
林婉姿容姝丽,如今沦落风月场上,就成为那些达官贵人讨好上级的玩物。
那是她初次登台,一曲凄咽悲沉的猗兰操就令兰煜失了魂,倾了心。
兰之猗猗,扬扬其香;不采而佩,于兰何伤。那是兰煜最爱的一首琴曲,因为那是他母妃生前的最爱。
林婉爱兰,兰煜就移栽天下兰蕙于庭院。林婉嗜书,兰煜就网罗天下之书藏于高阁。林婉喜马肝,兰煜就宰千里马为其下庖厨烹饪。林婉善弹琴,兰煜就不辞奔波遍寻古今名琴名谱。
甚至,他不惜屈身为林婉脱袜濯足。那是他第一次放在心尖上宠溺一个女人。
那样的宠溺,是凡笙毕生不敢奢想的梦。
看二人论诗书文章,把茶言欢;看二人泛兰舟游湖赏花,携手踏月而归……一幕幕浓情蜜意,真是既刺人眼又剜人心。无数次梦回人静,她捂着胸口疼得喘不过气来。
若非林婉身份可疑,凡笙也觉得二人般配至极。毕竟这般善解人意,温婉如水的美人,是男人们都想要厮守的佳人良配吧。
可当局者迷,旁观者清。林婉的容貌性情喜好都与先王妃实在太像了,而且知道她身份来历的人寥寥可数。
任由凡笙如何劝阻,兰煜都魔怔似的听而不闻,甚至为林婉脱贱籍,将其纳入王府为妾。
林婉是在洞房之夜下得手,那时凡笙因为伤情,和着惨白的月光饮了不少消愁苦酒。看见兰煜面色尽失,胸前濡湿一片,她本能地动了杀心,杀手的剑招招都是夺命而出的。
“是谁允许你杀了她”兰煜气得双眼通红,目眦欲裂。那是他第一次朝凡笙拔剑,冰凉如水的剑身贯穿了女子的肩胛,也将她的朦朦醉意一剑击散。
“她要刺杀——”
剑身一抖,又没入半寸。
“滚,滚,我不想再看见你”那厌恶的眼神比剑刺得更痛人心。
“来人,收回凡笙的暗卫令牌,将其逐出府去。日后若再敢踏府一步,杀无赦。”
真是字字诛心,凡笙慌手慌脚地跪了下来,头机械地撞在青石砖上。“属下愿以死请罪,求王爷收回成命。属下愿以死请罪,求王爷收回成命……”
那“咚咚”磕撞的声音混着她呜呜咽咽的央求,比老鸦的啼鸣更断人肠,更催人魂。她无畏生死,却唯独怕失去那缕幽幽兰香。
(八)
凡笙本想求一张和林婉相似的花容留在兰煜身边,可做别人的影子太累了。她不知道该如何俘获兰煜的心,所以选择做一个绝色美人。
临走前,她问:“若是他移情别恋爱上了这张脸,是不是对我的恨意就削减了几分?”
我无言以对,只得苦笑着点头。
我不喜欢看见回头客,以命相搏的美貌若不能替那些女子遂心如愿,实在太悲伤了!
可半年后,我还是看见了凡笙!
她面上挂着枯木逢春般盎然的笑意,想必是过得还算美满,我提起精神,安静地等待着她的喜讯。
“我想要换回自己的脸。”凡笙调皮地朝我吐舌眨眼,那轻松的神情和语气让我有些恍惚。
“你可记得恢复原貌的代价是什么?是命。”施法之前,我都会告诉客人,这花容之术一旦施出,就无法更改,除非死!
“没关系,反正我也是为了赴死,命久不久矣,都一样。”我更加震愕,凡笙神情坦然,仿佛在道一件无关紧要的话。
“陛下派他去平定西南藩王之乱,这场战役非常棘手,因为宁王重金聘请了一位南疆蛊师。此人能驱百虫百兽,布瘴气毒雾,其心计之深沉,手段之毒辣远非常人所比。”
“你也没有把握?”
“嗯,我赢不了他,但是我百毒不侵,能与他同归于尽。”
看着她那一脸释然的笑,我只觉得嘴里泛着说不出来的苦涩:“值得么?”
凡笙顿了会,大约是回忆起某段幸福的时光,她展颜而笑:“你不知道,遇见他之后,所有的悲惨都如空谷幽兰一样芬芳。”
我为凡笙恢复了容貌,她说她想用自己的身份为他而死,正如为他而活一样。可直至死,她都不敢以凡笙的身份对兰煜说出喜欢的话。
这个用一生悲喜来偿还救命恩情的傻丫头,真是爱得卑微如尘。
后来我听闻,那场战役一女子孤身潜入敌军营帐,与南疆蛊师殊死相斗。二人的死状都十分凄惨,一个被剑伤得体无完肤,血尽身亡,一个五脏六腑均被蛊虫蚕食,最后皮肉不存。
(九)
听到这个名字,兰煜的神色才有所动容。
“王爷,凡笙临死前曾托我问一句:一命偿一命,您可否能原谅她了?”
“还有伊兰,她让我问:若不凭着那张绝世花容,您可还会对她有一丝丝,一丝丝的动心?”
我看见殷红的血从兰煜紧握的拳里渗出,愧疚么?既然愧疚,为什么他能在凡笙撒手人寰、伊兰销声匿迹的一年后,迎娶他人为妻?
兰煜沉默良久,才缓缓道:“我自始至终,都只爱过一人。”
“慕羽,伊兰,或者说,许凡笙。”
如惊雷炸起,我心中一震。原来他知道伊兰和凡笙是同一个人,可慕羽怎么?
兰煜与我对坐桌前,自斟自酌了一杯:“与我父王决战那次,你知道她受了多少伤?一百零八道。新添的刀伤和陈年的旧痂,一个姑娘家身上竟无一处完好。事后,她昏迷了半个月险些丧命,我才知道自己舍不得,舍不得她陪我共赴黄泉。”
兰煜又将一杯满酒饮尽:“我亏欠她太多,可我还不起。大仇虽报,可我也树敌无数。因为我率先响应陛下的削藩之策,伤了诸位叔伯的筋骨血肉,他们容不得我安稳富贵。还有父王和孙相的旧部,也容不下我。后来在京都,我遇见了林婉……”
原来兰煜只是想利用林婉,断绝了凡笙的心思,让她脱离权位之争的漩涡,离开这个是非之所。可他没想到凡笙竟然改容换貌化名伊兰,重新回到了他的身边。
兰煜若是早点剖明心迹,凡笙也不会抱憾而死。即便重来一次,她还是会为了兰煜与南疆蛊师同归于尽,可那样的死就不会苦得那么悲惨。
听闻南疆有一至宝,以命为祭,可助人借尸还魂。只是此法有违天道,施法者将遭受三百六十一天万蛊噬心之痛,并且被折损阳寿三十年。
凡笙若知道兰煜为了她不惜如此,该有多好!
“她既忘了前尘往事,那我便陪她重新开始。”兰煜温柔地摩挲着那双沉睡的眉眼。
我低头拭去不知何时满面的清泪,“人言可畏,慕羽是不愿王爷沦为笑柄,所以来求一张花容貌。”
“多谢馆主提醒,不过陛下已经恩准我归隐山林的请求,日后,她再也不会听见那些烦心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