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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第十二笔情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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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腰包鼓了,祝久光也有了游玩咸丰城的心思,一连好几日,游湖泛舟、登山策马.......可谓不亦乐乎。
这日,祝久光打算去参观一下咸丰城最有名的寺庙。然而一出门,便被人拦住了——
“公子,我终于找到你了!”是一道略熟悉的女声。
祝久光疑惑:“姑娘?”
“你不记得我了吗?我是那晚你救的人啊!”程月期待地看着他。
祝久光:“......”
他否认:“抱歉,在下并不记得了。”
程月心中委屈,“我是程月啊,就是五天前的晚上你救的人!”
祝久光见推脱不了,叹气:“程月姑娘找在下有事么?”
“我是来报恩的!”程月靠近一步。
祝久光默默拉开距离,“是么?在下正好缺银两,不若姑娘给个百八十俩银子,便是对在下最好的报答了。”
“救命之恩当以身相许,等我嫁给你,整个将军府都是你的,别说百八十俩银子,百八十万都行!”
祝久光霎时被这话惊得忘了开口。
程月继续:“我喜欢你,我看上你了,你娶我吧!我不要聘礼!”
祝久光赶紧拒绝:“姑娘莫开玩笑,整个咸丰城都知道你可是未来王妃。况且,那晚不过举手之劳,不必在心上,在下也不需要什么报答......”
程月生气,“我才不要嫁给凌王,我喜欢的是你,只要我和爹爹说,让他取消这门婚事就行。”
真是天真......祝久光一个局外人都能看清这门婚事对凌王来说有多重要,怎么可能会被轻易取消?
但这,不正是拒绝程月的最好理由么?
“婚姻之约,媒妁之言,岂是姑娘能决定得了的?姑娘莫要为难在下。”
“我怎么决定不了?!”程月气道,“我爹最疼我了!只要我说不嫁,他就依我!”
“是么?”祝久光不动声色引导人,“可在下并不这么认为,姑娘又如何证明?”
“好,你等着!我这就回去找爹爹取消婚礼!”程月果然被激地离开了客栈。
周围人看了场好戏,此时见戏落幕,碍于另一主人公还在场,并没放声议论。
祝久光察觉到周围人有意无意的打量,心中无奈,知道待不下去了,直接回房收拾东西。
程月这一去,必定会被程将军关起来,看似问题解决了,就怕转身凌王和程将军直接找上他......
祝久光头疼,所以说,见死不救是个多么美好的品德啊!然而他当时怎么就鬼迷心窍了呢......
收拾完东西后,祝久光退房,出了客栈。趁这件事还没扩散,转角来到衣庄,换了身青色衣袍,再买了个白色斗笠带上。
从此以后,他就是随.刚进城.啥都不知道.浪。
提着包袱,祝久光打算去找下一个客栈,走过两条街,发现前面人头攒动,许多人都聚在一起。
随手拉个看热闹的路人打听:“请问前方发生了何事?”
“你不知道?”那路人解释:“今早有个道长敲响了鸣怨鼓,带着个丑女,说是要请官府伸冤。”
祝久光心里有种不好的预感,“这道长来自何处?”
“听人说是灵越宗的。”
祝久光:“是不是眉心有一点朱砂痣?”
“对对对,听说可俊了!”
祝久光哪还不能确定,八成就是关致渝了!
他掉头就走,直奔城门。
远远看见城门时,却发现城门戍守的士兵远比刚来时的多,而出城门的人也受到了严厉的盘问。
祝久光停下脚步,回头一瞧,“看”见不远处有个人影缩在角落,心中忖思片刻,抬步走了过去。
越近,那身影的轮廓便在脑中越发清晰,同时一股酸臭味也越发浓重。
祝久光蹲在人身前,青衣迤地,修长白皙的手在那人面前张开,碎银落在破碗中。
“在下观今日出城同昨日相比似乎更严厉了,请问是发生了什么吗?”
那人急忙将碗里的银子藏进怀里,“公子,这你就问对人了,我老李三可是这条街消息最灵通的......”
“今早凌王突然下达命令,说是要找什么人,好像是个瞎子......”那人压低声音:“据说是因为未来的凌王妃喜欢上了那瞎子,闹取消婚约,给凌王气得立马派人抓人去了!”
祝久光:“......”不禁压了压头上的斗笠,“原来如此,多谢告知。”又是碎银落碗中,而后起身离开。
此时正是正午时分,祝久光走在街上,心中思虑万千。
自己和程月的事发生在早上,而刚才在城门,出城人已经排成了长队,也就是说守卫收到凌王的命令已经有许久了。
此时距离早上程月的事大约过去了两个时辰,假设程月回府的时间和与程将军发生争执的时间约一个时辰,那么凌王应该是在一个时辰内接到消息并开始行动。
他能如此快的速度收到消息,应该是对程月或者对将军府有监视。监视的是程月还是将军府或者二者都有?
五天前,程月遭到刺杀,为了保证她的安全,所以......
不管是那种可能,凌王必定派人监视了程月!
也就是说,程月回将军府时,监视程月的人就应该回凌王府禀报了!
那么,监视程月的人,应该见过自己。而凌王也会调查自己。
把时间往前提一点,或许凌王在他救了程月那晚起就开始调查他了。
关于他的资料,应该有进城时填的信息,那些都是瞎编的,并不存在威胁。但通过这几天他活动范围和事迹,可以提炼出以下几点:
第一、在咸丰城没房,吃住会选客栈。
第二、曾去摆摊算命,地点青楼。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他是瞎子,且容貌出众。
因为他刚来咸丰城,也非本地人,所以出事后离开咸丰城的可能性极大,因此凌王才以极快的速度加强了守卫。而下一步,凌王必将派人去之前的客栈找人。发他退房离开后,必定派人开始对各个客栈、酒楼进行盯梢,或检查。因为他并没有固定的住处。
由于他曾去过花柳巷,所以那边也会有凌王的人。
最后,若以上皆未发现他人,那么凌王会......
祝久光脚步一顿,身后隐隐传来整齐步伐的声音,他急忙闪身进入一旁的巷子中。
——凌王会派人画出他的画像张贴,或直接询问路人!
而换装扮的那家店很快便会知道,并将事情上报。
祝久光看向小巷里,很不幸,这是个死胡同,尽头是一堵墙。
无论此时那家店到底将事情上报没有,搜查的人看见个戴斗笠的,怎么也会让人摘下了看看。
祝久光望向那堵墙,规律的步伐声愈发响亮。
只要我的速度够快......
助跑,起跳,白皙的手抓住黑色的墙头,借力蹬着墙侧一个翻身!
“啊——!”
白色的斗笠掉落,阳光下,青衣惊鸿一跃,衣袂蹁跹。
墙内的姑娘瞪大了眼。
祝久光侧头,白布下的脸在金色的光芒下如渡上金边,瑰丽独绝。
墙外阵阵脚步声起。
祝久光闪身来到姑娘身边,捂住她的嘴。
“嘘!”
干净的气息,像阳光雨露,铺面而来。姑娘的脸悄悄红了,听话地安静下来。
墙外的脚步声渐渐远去。
祝久光心中松气,放开手中的姑娘,“刚才多有冒犯,还请姑娘见谅。”说着,露出一个满含歉意的笑。
形状优美的唇角微微上扬,蜜色的嘴唇勾出好看的弧度,像一只小爪子一下子挠在了人心中最柔软的地方。
姑娘倒吸一口气,连连摆手:“不、不......没冒犯、没冒犯!”
“那......姑娘可否帮在下一个忙?”
“帮,帮!”就算帮一百个都行啊,她心中尖叫。
“可否请姑娘收留在下一段时间?”
“好!”她毫不犹豫。
“多谢。”目的达到,祝久光无情地将掉落的斗笠戴回头上。
姑娘不舍地看着那斗笠,目光留恋又幽怨。“公子请随我来吧。”
“小女子唤名卿卿,家中仅兄长与我二人。兄长出门卖货了,大约晚上才回来......”
“卿卿姑娘?”祝久光艰难地唤出这个名字,“这里有些许银两,便是住宿费了,只求姑娘万不要将在下的事告诉他人。”
“叫什么姑娘,唤我卿卿就好。”
祝久光:“......”
他将斗笠拿下,看向卿卿,轻笑:“相信卿卿不会将我的事告诉其他人的,这里是安全的,所以在下也不必戴这个了,对么?”
“对、对......”卿卿看直了眼,小鸡啄米般点头。“我不会告诉任何人的,就连我哥,也会让他保密的......”
话音未落,便听开门声响起——
“小卿啊,我回来了!哎呀我跟你说,今天真是倒霉透了,一群官兵突然把怡红院给围了,害的我这生意啊——”
戛然而止。
“财神爷?!”那人进屋惊叫。
“咳......”祝久光听这声音便记起,这不是那天怡红院对面卖胭脂的货郎嘛。“原来是兄台啊,真是缘分......”
“不是......”货郎赶紧把自家妹妹拉到一旁,“他怎么在这儿?”
“哎呀哥,人家很可怜的,都没地方住,我们收留他吧!”卿卿摇着他胳膊,嘟嘴撒娇。
“他可怜个屁!”货郎轻咳一声,压低声音跟自家傻妹儿咬耳朵:“你知不知道他现在是个通缉犯啊?!凌王为了找他通缉画像贴得满街都是,花柳巷那片都被围了个水泄不通!”
卿卿不信:“哥,你瞎说什么呢!人家公子风清月朗,怎么会去花柳巷?我看你就是卖胭脂卖丢了脑子。”
“我.....!”货郎刚想反驳,却见自己傻妹妹已经转身对那通缉犯含虚问暖去了,顿时气得捶胸顿足。
等卿卿去厨房做饭了,货郎赶紧警告:“你赶紧走啊,我们家不欢迎你!小卿也就是年少无知,才会被你蒙骗,你可糊弄不了我!”
祝久光的听觉极灵敏,无论是这人进门时的抱怨还是之前和卿卿姑娘说的悄悄话,都一字不落地听在耳里,他心中思虑,面上不动声色试探:“兄台许久未见,胭脂生意可还好?”
“好个屁!”说起这个就来气,“还不是怪你,凌王为了找你都快把咸丰城给掀了,现在上哪哪检查,整个花柳巷都被围得严严实实,我卖个屁的胭脂!”
祝久光叹气,语气认真:“抱歉。”
货郎反而有点不好意思,“哎,那啥都过去了,反正你也是知道自己的情况,都挺不容易的,我、我还有个妹妹......
拜托了,能早点走就走吧,我不敢帮你......”他说着撇头一边去,目光盯着地上,心里泛起了内疚。
不管怎么说祝久光曾经也是无意间帮了他一把,做了他的财神爷。
货郎直把脚尖看出朵花来,但他有妹妹,不敢去想私藏通缉犯被发现的下场......
祝久光一怔,轻笑地拍了怕他肩膀:“放心,等天黑了,我就走。不过还是谢了。”
货郎轻轻应了一声,不敢抬头去看他。
谢谢.......
是夜。
幕夜繁星,月光如水。
安静的大街上,冷风吹过,掀起地上的纸,而后那纸悠悠飘落。
一只骨节分明的手,伸出两根修长白皙的指尖,轻轻夹住了那飘落的纸。
月光静静洒在那人身上。
紫色的华袍,黑色的炎纹仿佛燃烧一般。往上,紫衣黑腰带,腰身结实纤细,如杨柳盈盈一握。
再往上,月光在下颌出投下一片小小的阴影,那如玉的肌肤胜比月光白,胜比月光莹润。
那是一双丹凤眼,眼尾如丹青描摹,细长勾人。
眼波流转间,便叫人三魂丢七魄。
此刻那双眼睛的目光落在手中的纸上——
这是一张通缉令。画中人眼束布,上述:此人眼疾,相貌绝美。
奈何画师技艺不精,画像普普通通,无半分特点,除却那双被布遮住的眼睛。
那人兀地笑出了声,声色磁性又勾人,是个男人。
“是你么?”
嘴角轻勾,比玫瑰还艳丽的唇色间露出一点皓白的齿,如同碾磨千万般,带着某种极深的感情,一点点将那个名字吐露——
“祝、久、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