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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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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于我,更像是陷入泥沼前最后抓住的救命稻草,明知道只是没用的坚持,但它就是会给予你活下去的希望。
闷热、躁动,狂欢又吵闹。空气里充满了不安的因子,每个人都在跟着音乐挥舞着双臂,用力地嘶吼。远远望去就像是一片手臂组成的森林,也像是溺水的人发出的最后的求救,斑斓的,绝望的。
真奇怪,明明是期待已久的演唱会,明明是震耳欲聋的摇滚乐,我却抱着应援的小牛玩偶哭的声嘶力竭。
直到散场,保洁大妈在角落看到泪流满面的我,还在说,现在的小姑娘伐,看到个歌星跟见到祖宗似的。快起来,赶紧回家去,我要收拾的啦。
我扯了扯嘴角,年逾三十的我竟然被认成是小姑娘,约莫像我这个年纪来追星的人屈指可数吧。我一向是这么任性,为所欲为又不计后果。这好像是路继扬对我说的最后三句话其中的一句。还有两句是什么来着?
等我五年。五年之后,无论我身边还是不是她,你没有遇见合适的人,我就娶你。
拖着没了气力的身体,走出了会场,打车回到家。看,路继扬说的真对,像我这种如此会照顾自己的人才不会让自己出事呢。她就不一样。
说是家,其实就是在外打拼的上班族临时租住的栖身之所。在S市这样的都市,外地人合租的远比自己住的多的多。一是合租的房子比较便宜,在这样一个寸土寸金的地界儿里基本所有的工资都交给了房东和外卖,能省则省。二是多一个合租的室友可以互相照顾,毕竟父母离得都很远,两个人总归是踏实的。
总的来说,傻子才住单人公寓呢!可惜,我就是那个傻子。
刚刚来到S市,是在我大学毕业后的两个月。路继扬成天跟我抱怨当初毕业没跟他回老家这件事,搞得我不胜其烦。当时的我年轻、任性、恣意妄为,觉得我的人生充满了无限可能,所以在路继扬签了H市公司的合同并且说要带我走的时候,直接拒绝了。因为这件事,路继扬直到大学毕业我坐上回家的飞机,都没有理我。
当然,后来他还是忍不住打电话给我道歉,说不应该不见我最后一面。
去他的最后一面。
后来我回到家里,才发现在这个什么野鸡大学都敢叫自己大学生的社会上,找个正经的工作有多难。终于在两个月求职未果之后,我踏上了南下的火车。
进入公司后,我谢绝了同事小美女邀请我合租的建议,执意在距离公司两个小时车程的地方租了一套单人公寓。签合同的时候我对路继扬说,你什么时候来看我啊?我特地租了一间单人的公寓,这样你来见我的时候就可以只陪着我,两个人在一起了。
路继扬知道,我最喜欢和他去陌生的地方,两个人只有彼此,相互依恋的感觉了。
可惜,他从来没有来过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