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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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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点下班后李朝刚走到公司大楼的门口,甫一抬头哗啦啦的倾盆大雨就浇了下来,他嘴角一抽,感叹自己这运气真是够差的。
大街上的人纷纷撑起了雨伞,只有他傻呆呆地站着,一阵冷风吹来,他忽然想起阳台的窗户没有关,瞧这个雨势晾的衣服估计也湿透了。
他摸出口袋里的手机,刚点开和冉林城的对话框,对方像是预料到他的企图,抢占先机发了一句“晚上不回家吃饭”。他也没指望这人真能帮他什么忙,回了句好,就关了手机。
三月底,正乍暖还寒的时候,雨一下风一吹还真有点冷。李朝搓搓手臂上浮起的鸡皮疙瘩,认命地举起公文包冲进了雨里。
李朝的运气很差,可能是上辈子做了什么损阴德的事,这辈子什么好事都没轮到他,就连饮料瓶盖上印的“再来一瓶”也没遇到过,他从来只有在旁边艳羡的份儿。
可是这些都不要紧,二十多年来也习惯了。
他浑身湿透地踏进家门,每走一步就滴滴答答的掉水珠。他动作麻利地扔了包和钥匙,前脚后脚把皮鞋这么一挤,袜子一脱,赤着脚就往阳台冲。
所幸家离得近,中途雨又小了下来,阳台还不至于水漫金山。但是衣服的下摆多少还是湿了,他却没有抱怨,甚至脸上露出知足的神情。
他想着,有坏总有好。
等将衣服重新放进洗衣机洗涤,又将地上的水迹擦干,本来还滴水的裤脚早就干了,李朝才有工夫白着一张脸拿了睡衣去浴室。
冉林城说了不回来吃就一定不会回来,李朝是个很闷的人,不爱听歌不爱看电影,一点浪漫也不懂,没有情趣像个木头人,搁谁谁也不愿意回到这样无聊的家里。
他颇有自知之明,慢悠悠地洗完澡,又去厨房简单地做了两个菜,一个人对着空气吃饭。
就像习惯了极差的运气,他也慢慢习惯了一个人的生活。有时候同事来蹭饭吃,言语里不清不楚地挤兑他“像是和自己结了婚”。更有甚者,送快递的小哥将冉林城的快递送来,看见开门的是李朝,随口说了一句“你室友的件”,他看清收件人的姓名,关门之际解释了一下“他是我老公”。快递员瞪大了眼睛活见鬼的样子,至今想起来都好笑。
结婚时唯一的朋友顾寒穿着喜庆的伴郎装,眼睛里却满是担忧。他欲言又止,李朝看得分明,跟他说了一句“不必担心”。
李朝那时想,他可能是把一辈子的运气都攒在了能与冉林城结婚。
饭菜吃的差不多了,他收拾好了又把碗碟洗出来晾着。一个人的时间很多,多到怎么挥霍都很漫长。他抱膝缩在沙发的一角,当第四次看书看到差点睡着的时候,终于发现自己似乎发烧了,头重脚轻地去放药的小箱子里找出温度计测了一下,37度8,倒也还好。
他不想再做沙发土豆,简单地洗漱后,便老实地把自己包裹进被子里闭上眼睛睡觉,一直隐隐作痛的脑袋终于消停了。
冉林城已经两天没回家了,而这个两天不见的人不仅霸占了他白天的念想,连晚上做梦时也要掺和进来。
李朝梦见了自己第一次见到他的情景。
那天本来不是他值日,可是同学非要与他交换,他还没来得及说一句不,那人便同要好的朋友一起下了楼。没办法,他只能接下了这个意料之外的差事,但是回家却迟了。
为了不挨骂他不得已走了一条小路。谁成想,点背的他碰见了小混混抢劫女学生。李朝在梦里也能感受当时心跳加速,手心出汗,他没有侠肝义胆的英雄情怀,心里骂自己为了省事反而倒大霉。
染了一头黄毛的混混听见李朝的动静,转头看着他上下打量,瞧见他一身寒酸气,包不是好包,校服也是皱皱巴巴的,但是这双鞋…那双眯缝眼里露出几分贪婪。
“我看你这鞋挺好的。”小混混手里的小刀转向了李朝,而那个女学生见他换了目标转头就跑了。
李朝看他向前一步,他就不自觉地后退一步。直到小混混厉声喝住了他,紧接着几个大步走到他面前,逼着他打开书包。
不能开!夹层里放着母亲辛苦打工的血汗钱!
李朝自出生以来窝囊惯了,被街坊邻里编排,被听信谣言的父亲抛弃,小的时候还哭一哭闹一闹,但是年纪大了身边像罩了一层罩子,密不透风严严实实的,他再也没问过父亲去哪儿了,还学会了忍气吞声,那些腌臜话听见了也当没听见。
可是母亲和那些人不一样,她一直护着他,即使外出打工再苦再累每个月也回外婆家看他,隔三差五还买点礼物塞点零花钱。他一分钱都不舍得花,全部都存在小金猪里,除了书包里这个月忘了放的。
小混混看李朝迟迟不动不耐烦了,手里的刀一下一下地晃着威胁他,甚至自己动手打算抢过书包。
一时间李朝想起街坊四邻对他指指点点,骂他是散财鬼,是来讨债的,家里再有钱也经不住他那作孽的八字。
他被人指着脊梁骨骂,又像躲瘟神一样躲着他。
而母亲是多么珍惜赚来的钱,自己穿得一点也不讲究,却给他带名牌的衣服和球鞋,让他体面地上学。
他的眼睛直勾勾地看着冰冷的刀尖,生出了一点求死心。李朝看不到活的希望,他朝前走了一步,不再瑟缩,神情倒像是个慷慨赴死的战士。
谁知下一秒小混混便被外力踹翻在地,李朝眼前一花,看见突然出现的那人不甘心地拽起躺在地上爬不起来的人,照着面露恐惧的脸又来了几拳。混混的嘴角流出血来,脸上青一块紫一块的,五颜六色。
李朝面无表情地听着混混口齿不清的惨叫和求饶竟生出了几分快意,好似这些年的委屈都得到了发泄的出口。天已经黑了,路灯还没亮,他就那样站在黑暗里,如同之前每一个袖手旁观看热闹的街坊。
“别打了!差不多得了!”
有人来拉架,听声音像是文科回回稳居年级前五的齐楠。李朝在学校里见过几次他在大教堂演讲,看一眼就知道是个亲切好脾气的人。
“就是这个混小子没错吧?打成这样,让他以后还有胆子再为非作歹!”那人没等齐楠回答,话头冲向小混混,“你以后要是再在这片儿做这档子事,就不是挨打这么简单了!”
齐楠似是不满,但也好像很高兴,“你又何必打他,言语威胁几句就够了。”
说话温温柔柔的。
那人语气软下来:“你也未免太好说话了,他抢了你三次,我没把他打死就不错了。”
闻言李朝的手指抖了抖。
“是是是,冉大少爷,您说的都对。”
齐楠劝住了人,二人有说有笑地越走越远。
天太黑了,他们没瞧见另一位当事人,李朝却看得分明听得细致。他熟视无睹地绕过地上的人,腿脚有些僵硬地朝家走去。到了家,外婆早早地等在门口正在张望,看见李朝直愣愣地迈着步子,跟丢了魂似的。
外婆心里着急:“怎么这么晚回来呀?”
李朝没回她,等外婆又问了一遍才像刚听见一般。他眨眨眼,眼睛从地上移开抬起头来,背挺得笔直,眼神发亮:“原来世上的人不都是一水的坏心肠。”
虽不是为了他,但他是第一次知道没有血缘的人可以这样拼命。
“冉林城…”
李朝猜出了那人是谁,只凭一个姓就能知道是那个常伴齐楠左右的校霸。一脸的生人勿近,却事事维护齐楠为他出头。
外婆当李朝在胡言乱语,拉着他的手走进屋里,让他快些放下书包洗手吃饭,免得菜凉了不好吃。
殊不知这场意外遭遇在李朝多年被打压被欺辱的心里烙下了一份执念。他羡慕齐楠,渴望有朝一日自己能拥有这样一份难能可贵的感情。
而这一念就念了九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