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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穿越了可还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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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轩沉溺进黑暗里,在无边的黑中,前方出现一道光影,一只骨节分明的手出现在他的面前,略带磁性的男音在耳边响起:“牵着我。”
沈轩鬼迷心窍地把手接了过去,那只手一把把他的手握住,虽然不用力,可还能感觉到那个人的坚决。
沈轩努力地想看清那个人的脸,可模糊不清,只能看个轮廓。
“你该醒了…”
沈轩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第一眼见到的是天空,白云在缓慢地流动着,湛蓝的色彩让人眼前一亮。“?这天怎么这么蓝?”沈轩诧异地想,在这个经济发展迅速的年代,那个地方不是雾霾成片,天空不是惨白就是灰黑,视野超过了方圆十里就是黑灯瞎火。
“???”[小朋友,你是否有很多问号??]等沈轩仔细看的时候,周围的群众已经开始围着他吃瓜了。
他这才发现自己穿越到了古代,看这建筑风格,旁边人的衣着,无不一一展示这是一个繁华的年代,小贩的叫卖声一个比一个热烈,不远还有戏台,不少擦了水脂的旦角们在台上咿咿呀呀地唱着戏,高处的酒楼还有人掷花喝彩,好一番热闹。
穿越了啊……看这年代还挺好的,真是该死的文明和谐呢!沈轩对自己穿越的惊讶差不多散去了,现在的是疑惑。
他尴尬地盯着面前的大爷大娘,内心os:他们为什么都盯着我?我脸上长了麻子吗?
我丢!我穿的还是西装啊,穿越之前我是要去子公司开会的啊!
等他反应过来已经太迟了,他窘迫地把头埋在领口出,用一只手蒙着脸,一只手推开人群,胡乱地向着一条不知名的巷口跑,奔跑的过程中还不小心撞了一个人。
沈轩一头莽上那个人的肩膀,被硬硬的骨头撞了个眼冒金星,慌忙的看了他一眼,大概印象就是一长得挺帅的小哥,穿着一身白衣。急急地跟他道声歉:“这位兄台对不起啊,我走路不长眼。”说完急匆匆地跑没了影。
那个小哥[划掉]白衣男子,被他撞了也不恼,平淡地说句:“不打紧,下次小心一点。”
说完这句话时,沈轩早就离他有十万八千里远了。叹了口气,白衣男子无奈地迈着步子离开小巷。
沈轩找到一个墙角蹲下,用自己管理公司的最强大脑理清现在的情况,结果大脑差点峙机。
首先他被车撞昏迷然后穿越了,怎么这么像小说里的剧情?难道是因为他是总裁?
其次,他现在身无分文,沈轩做梦也想不到,自己一个身价过亿的总裁现在一穷二白,饭都吃不起,也不知道往哪儿去。
说好的小说情节呢,不是里面的主角都开金手指的吗?系统呢?!
沈轩欲哭无泪。。。
得亏沈轩的爷爷爱钻研历史,也爱古人的那些情趣,天天通读《三十六计》《孙子兵法》,还爱舞刀弄枪,精通琴棋书画,沈轩从小受到爷爷的熏陶,兴趣爱好极广,上到天文地理,下到政治历史,他都涉及过。
所以沈轩比较适应这里的民风民俗,语言上虽然绕口但至少也懂。
但这些还不足以让沈轩在这里生存下去,之后的几天,他去向一位妇人乞讨了一件衣服,他虽衣着怪异,那妇人看到这么俊俏的一张脸倒也给了。
沈轩一向讨厌靠脸吃饭的那些明星,他认为以才华服人才是正道,直到……
就靠脸吧…至少比没有强!
这几天凭借长相,沈轩蹲在街边就收获了不少铜钱,今早更是在一个铁匠铺边捡到了一把带有些许破损和污浊的剑,沈轩把它带去城中的一条小溪边洗净。
剑一出鞘,反射出些许闪亮的光。剑上并无多余的雕饰,显得十分古朴,仅有一条云纹。
沈轩是极简派,对于这把剑十分满意,试着比划两招。
嗯…很顺手…不重,轻盈。
真不愧是我,欧皇!当年连抽两发出两个SSR哈哈哈!
后来沈轩就不乞讨了,靠舞剑来维持生计。
今天早晨,沈轩如往常一样在街道旁舞剑,有一个人站在旁边观看了许久。
沈轩有亿点慌张,这玩意儿不会想拿个麻袋把自己套走卖到窑子里去吧,毕竟自己长得这么好看…大街上这么多人应该会报官吧……害怕……
直到沈轩要走了,那人才对他说:“这位兄台剑术甚佳…过来做我府上的一名清客可好?”沈轩被他突然出声吓得一哆嗦,赶紧顺顺自己的心口,喘几口气,回的话牛头不对马嘴,有些沙哑地道:“呃……这位小哥你姓甚名谁?”
实不相瞒沈轩刚刚在想哪种麻袋的颜色好,如果那个人想套走自己的话还可以商量商量。
“黎殇。府上包吃包住,另外每月额外提供一两银子。”那个人淡淡道。
“等等…你就是我前几日冲撞的那位小哥?!”沈轩终于看清了来人面貌。
“是…兄台当时磕得我肩甲还在还隐隐作痛。”黎殇说道。
沈轩仔细打量来人,眉眼深邃,天庭饱满,眼角微微上扬,看起来有些清冷,有些异域的风情[用人话来讲就是长得像少数民族]但更像是中原人和异族人的混合,皮肤也很白皙,但似乎有点太白了,仿佛常年在黑暗中生活。
重点他很高,比沈轩高半个头,[沈轩185大概]一身白衣,没有多余的装饰,头上插了根玉簪,腰间别了一枚质地透亮的玉佩。看起来就是一个光风霁月,怀瑾握瑜的公子哥。
“啊啊……真是抱歉。”沈轩的脸窘迫地羞红起来,纵使脸皮再厚也是知廉耻的。
“无碍,不必如此自责,只是打趣你罢了。”黎殇淡然一笑。
“黎殇?小哥,当今皇室一族就姓黎,你莫非和那皇族有关?”沈轩吃惊地说,难道他的金主爸爸就要到来了?
“确实是跟皇族沾点亲缘,但只是远房,在下身份低微。”黎殇攒首,似乎在思索。
最近听由周围的一些闲言碎语,沈轩大致了解了情况,这就是以前历史上存在的一个朝代,黎朝,当今圣上黎胤帝有七子。
其中太子沈轩最感兴趣,据史料记载,太子黎羲十六岁行事果断,铲除了许多朝内异党,其人谋略深远,当年就被立储。
后来黎羲造就了黎朝历史上最辉煌的时期,这也是沈轩对黎朝知之甚多的根本。[由于欣赏黎羲,沈轩把整本关于黎朝的史书读了好多遍]
“可愿跟我走?”黎殇的话语把沈轩从记忆中扯出来。
黎殇从怀里掏出一两金子,递给沈轩,道:“这是聘礼。”
“诶,好好好,我跟你走。”沈轩忙接过金子,放进嘴里用牙咬,确认是真的,收下了。
沈轩没心没肺的笑着,想着自己发财了,现在恨不得在地上打几个滚。有了钱什么事都抛到九霄云外,真是个见钱眼开的人呢。[划掉]
“对了,我还没跟你说我名字呢,在下沈轩。”沈轩激动之余,回想起自己要做的事。
“嗯,表字有吗?”黎殇扭头对沈轩道。
“呃……我是从深山里来的,乡野之地,大家都不取表字…”沈轩哪有什么表字,又不是棺材里爬出来的人,谁还取表字?只得瞎扯。
“那我帮你取一个吧…就叫君行如何?”黎殇看着沈轩勾了勾唇角。
“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沈轩不禁喃喃地念出典故。
“嗯…君子当自强。”
“好啊,沈君行…这名字整挺好。”
“那我以后就叫你这个了,君行。”
“嗯,那你的表字是什么?”
“含蕴,黎含蕴。”
“记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