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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6章 ...

  •   迟雨收拾好自己东西后,在主卧的角落发现了一把吉他。
      迟慕看到后显然有些惊讶,解释道:“我当初上高中的时候迷上了吉他,就自学过一段时间,但是天赋不太好,只会弹一些简单的小曲子,后来准备高考就没再弹了,我还以为我已经把他扔了。”
      吉他被保养的很好,看得出来迟慕曾经应该很喜欢这把吉他。迟雨比较能懂得迟慕那样的好学生为什么会喜欢吉他。青少年,总是想要受到别人的关注,但在那个年纪,除了颜值和成绩外,能够吸引别人注意的就是才艺了。大多男生会选择学书法、滑板、吉他之类的才艺。书法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学会的,滑板适合追求风速不是风度的人学,这样一来,以迟慕的性子,会选的就是吉他了。

      迟雨曾经被朋友带着一起学过吉他,他自己倒是不觉得吉他有多难,所以不知道迟慕是不是真像他自己说的一样天赋不好。迟慕的脸色有些许发白,拿起吉他说:“我把它拿去丢了。”
      迟雨抬手拦住他说:“不用丢,我也会弹一点,留下来我无聊时还可以练练。”
      迟慕一愣,脸色看上去松缓了许多:“你什么时候学的?这个吉他有些旧了,要不要我再给你买一个?”
      他大概是真的被这个吉他给影响了心态,没有注意到迟雨还是一个失忆的人,不太应该记得吉他这种无关紧要的东西怎么弹。
      “不用,哥哥的吉他很好。”
      迟慕笑了笑,摸了摸他的头说:“行,陪我出去吃个晚饭,然后哥哥就回学校了。”

      和迟慕相处了一个暑假后,迟雨能感觉得到迟慕对他的好,也愿意把迟慕当成自己真正的哥哥看待。
      他这个人把感情看得很淡,但是别人对他好他也会回以更多的好。

      迟慕走后,迟雨把房子里里外外参观了一道,最后选择在露台上找了个藤椅坐下看书。
      这个露台除了大之外,装修也没有含糊,栏杆边围了一圈的绿植,在墙上地上都装了暖光灯,中心位置用伞棚、沙发和藤椅围出了一片休闲区,坐在那里看书好不惬意。凉风习习的静谧中可以听见夏天独有的知了声,给人一种很安心的感觉。
      迟雨看完书,准备回房间的时候,注意到了自家露台旁边挨着的那家的露台。
      这个小区是两栋房子挨着在一起为一栋的,站在露台边缘往那个房子的露台望去,两个露台挨得很近,中间只隔了一米宽点,相当于去对方家里只需要跨过去就到了。
      迟雨之所以注意到那个露台,是因为那个人家的露台装修的特别铺张浪费。除了露台装的有点金光闪闪的感觉外,还在露台上装了个喷泉,看房子里灯都没开,应该是没有人在,但是喷泉还是一直在喷水,露台上的灯也一直亮着。
      迟雨不是个爱替别人操心的人,看了一眼就回房间了。

      可能是怕他起不来,迟慕六点就给他打电话叫他起床,然后叮嘱他到了学校先去找班主任,和同学好好相处,不要打架等等。迟雨听得头大,一股脑的全部应下,迟慕才安心的挂了电话。
      迟雨有些烦躁的洗了一把冷水脸,让自己清醒清醒,然后翻出了昨天和迟慕一起报名时领的校服。
      南私的校服不是常见的中国式校服,运动服,而是奢侈风范的英式学院风校服。
      因为现在天气还很炎热,所以统一穿的是夏装,白色短袖衬衫搭配深棕色的领带和同色的裤子。如果是冬装,衬衫会换成领子上有卡其色格纹的长袖白衬衫,外面还会加一个咖啡色针织毛衣和卡其色西服外套。
      迟雨没穿过这么讲究的校服,系不来除红领巾外的东西,于是放弃了那个被自己揉皱了的领带。换好衣服后打理了一下睡乱了的留海,单肩背着书包,带着一脸没睡醒的不爽,和森森然往外冒的冷气出了门。
      迟雨有个毛病,除了挑食外,人没睡醒,胃就跟着没睡醒,让他路过一个个早餐摊愣是没有生出一点想要吃东西的欲望,于是放弃了吃早餐,直奔教师办公室。
      当他到教室办公室的时候,连七点半都没有,办公室里只有一个老师在里面整理资料。那个老师正好就是之前迟雨在高三那里蹭课的时候,和计桉对过话的老师。
      迟雨回想了一下小说中的剧情,计桉习惯管他们的班主任叫“老张”,但是全文没有提“老张”的全名,只知道他姓张,而之前计桉管那个人叫“张老师”,还有疑似“张老师”以后还会教计桉的意思,再加上迟雨百分之百命中注定和计桉会是一个班的,所以“张老师”八成就是“老张”了。
      迟雨拿起自己的班级分配单看了看下面签的老师的名字,得,看不懂。那个名字签的好似生怕别人认出来。迟雨盯了好一会儿才认出来一个“张”字。
      “同学!”里面的张老师可能是见迟雨在那里站了半天,不说进来也不说走,一直干愣愣的看着手中的纸,好心出声问道:“有什么事吗?”
      迟雨只好径直走过去,干巴巴的拿起单子指着那处名字道:“老师,这个是你签的名吗?”
      张老师看了看单子,又看了看迟雨,微笑着说:“你就是转学的同学啊。是我签的。”说完他觉得面前这人有些眼熟,“我之前是不是在哪里见过你?”
      迟雨连忙道:“不,没有见过。”
      “你这么说那就是见过的了,暑假的时候你是不是和计桉去过高三那边,他还说你是什么来着?”张老师不放过他,继续道:“哦!白内障是吧!小同学,不要生气,同学间开个玩笑很正常。对了,你是不是眼睛上有什么问题呢?为什么计桉要那么说呢?”
      迟雨发现这个老师挺佛系的,还是个话痨:“没有,之前眼睛受了伤看不清楚,计桉他妈以为我是白...那个病。”
      张老师很关切的样子问道:“那现在好了吗?”
      “好了。”
      “那就好,眼睛是心灵的窗户,能好好的是最好的。对了,迟同学你和计桉是朋友吗?”
      “......”迟雨沉默了一下,态度坚决的说:“不是。”
      张老师有些不解:“那你和他妈妈认识?”
      迟雨实在不知道被碰瓷这件事怎么形容才能显得不是特别智障,“之前在医院的时候遇到过。”话音刚落,迟雨想到一件事,小说说原主是个在N市内出了名的差生,逃学群聚打架,抽烟喝酒,“欺男霸女”,无恶不作,据说还把老师打的住院的存在,为什么张老师却好似全然不知道或不在乎?
      况且这些说法毕竟只是外界谣传,迟雨又不是主角,小说不可能会细讲他的事情。他没有原主的记忆,盼着他好的迟慕迟书宇更不可能跟他说,所以他对原主所有的了解都来自于小说。可他不仅没有在原主房间看到烟酒之类的东西外,也可以确定原主连手机里都是清清白白的。小说中的描述其实就相当于男主计桉所了解到的,可是如果计桉听到的是别人添油加醋后的结果,那么读者能够读到的也是添油加醋后的结果,所以从一开始,根本上就否认了迟雨这个人。
      再加上原主曾经帮助过的赵叔的儿子,他其实说不定并没有那么不堪?
      迟雨觉得自己有点无从下手去了解原主,甚至他知道了又有什么用?他又不是原主,也改变不了小说中记录的“事实”。
      而且说不定计桉在那之后就去了解过迟雨了,然后更早的在印象中给迟雨烙下不是个好东西的烙印。

      “老师,你听说过我吗?臭名昭著的那个迟雨。”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6章 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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