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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第28章 ...

  •   关于丛溪的生日,我确实下定了决心要给他一个终身难忘,但却完全没有一点具体的计划。原本我就不是个懂得浪漫的人,而且更没什么创意(要有创意我就不当医生,搞艺术了),想了无数个点子,都在第二天就被我自己否定了,以至到最后,我给自己的总结性评价是:有够俗的。
      所以,在许多人都开始对平安夜进行倒数的时候,我已经彻底慌了,有点当年临近高考的感觉。
      不得已之下,我只好求助远在大洋另一端的敏伟和林宁。
      但是,在那通越洋电话接通的十分钟之后,我就后悔了,我果然是没脑子,病急乱投医,而且还真的投错了医。
      我居然忘了林宁的本性就是恶作剧加怪力乱神加匪夷所思,而敏伟那个家伙的小名就叫“护短”,无论林宁说什么,再问他意见,他一定是回答“我觉得你太棒了宝贝这样棒的点子你也能想出来”,这句话被敏伟重复了无数遍,以至于到后来,他可以一边专注别的事,一边不喘气不停顿的将它完整的背出来,甚至可以称得上抑扬顿挫,并加上惊叹做为尾音。
      而我之所以后悔,是林宁提的建议或者说方案实在太离谱了。
      比如,他建议我到会展中心的楼顶去放烟花,然后用烟花组成丛溪的名字,再画颗心,如果可以来朵玫瑰效果更佳。
      但实际是,先不说我能不能爬到会展中心的楼顶去放烟花,也不说我即使爬上去了被保安扔下来的可能性有多大,只说我要到哪里去搞那种能组成丛溪名字的烟花,就是一个很不可能的任务,更别说再用烟花画心画玫瑰什么的了,他以为我开奥运会呢。
      在我否定了之后,林宁又想出了无数的点子,但在我看来都是三个字,不靠谱。
      而且,我并不认为我那样做了,丛溪就会像林宁形容的那样两眼乱冒心形,对我爱的死去活来,相反,我相信丛溪对我翻白眼的可能性更大。
      在丛溪的生日之后,我把这件事告诉了他,得到的回答果然如我所料——没有回答,只是翻白眼。于是,我不得不承认,像我和丛溪这样太过平凡的人,实在不适合林宁那种太不平凡的惊心动魄。

      但我怎么也没想到的是,丛溪生日那一天的真实情况是,我没有为他准备任何礼物,生日蛋糕是他自己买的,而他更是在整个世界都处于欢腾之中时,一个人捧着生日蛋糕发呆。
      只因为,那一天,医院有紧急手术。
      当我从手术室出来的时候,墙上的挂钟只剩五分钟就指向零点。
      我来不及换衣服,用手术室外的值班电话打到办公室,让丛溪点燃蜡烛,然后飞快的往电梯跑去。
      结果,电梯堵人。
      于是,我改走楼梯。
      等我跑回办公室的时候,已经气喘的说不出话来,可老天还算仁慈,让我在零点时分能和丛溪一起吹灭蜡烛。
      然后,下一刻,我们两的唇在蛋糕上空吻在了一起。
      当时的画面应该这样详细描述,我因为跑的太急,时间又太过紧迫,所以跑到办公室的时候,完全来不及坐下,双手撑在办公桌上喘气的同时,就完成了和丛溪一起吹灭蜡烛这个动作,而丛溪还保持着吹蜡烛这个动作的时候,想要站起来给我倒水喝,所以,我们两就以一种完全没有预设到的方式,接吻了。
      近在咫尺,是丛溪漂亮的眼睛,他轻轻眨动长睫,像个懵懂无邪的婴儿,他清澈的双眼中闪动着小小的喜悦。
      我知道,他一定以为这是我安排的把戏。
      只是,可惜,这完全是我意料外的状况。
      不过,我很奸诈的没有解释,并努力使自己的眼神看起来很深情,然后和他默默对视着。只是整个过程,比较痛苦的是,我不得不以一种近乎屏息的方式来压抑因为跑的太快而产生的剧烈喘息。
      接下来,我就在丛溪终于退开轻轻笑了一下然后去倒水的时候,无声而用力的大口呼吸着宝贵的空气,并在他一转身的时候,立刻恢复了正常。
      这就是我在下定决心之后,为丛溪过的一个很失败的生日。
      很失败。

      吃过蛋糕之后,我换好衣服,和丛溪一起走出了医院,我们决定不开车,走路回家。
      圣诞节的气氛,就不用我再多描述了,尽管是大雪纷飞,夜深时候,随处可以听到的仍然是欢声笑语。
      情侣们拥抱着一起走在五光十色的大街上,单身的三五成群嘻嘻哈哈,迎面而来的孩子,一定是头戴圣诞帽一手拿着气球或者巨大的棒棒糖,一手抱着礼物或者绒毛娃娃,穿的像个小雪人。
      从医院出来,我和丛溪走到了一个广场上,虽然早已错过了倒计时全世界一起say Merry Christmas的时候,但那里还是聚集了很多人在一起燃放安全烟花,大家的脸上洋溢的都是节日的欢喜,有人跑过来塞给我和丛溪一人一把手燃烟花,然后匆匆说了一声“圣诞快乐”就跑开了,我和丛溪对了一下目光,也点燃了手里的烟花,加入到人群的欢闹中。
      那天,丛溪穿着一件宝蓝色的羽绒外套,里面是一件红底黑色横条纹的帽衫,帽子搭在羽绒外套外面,他头上戴着一顶白色的绒线帽子,让他看起来毛茸茸的,因为怕冷还戴上了手套。
      丛溪是个帽衫控,他对带帽衣服的痴迷到了就连我看到一件帽衫时,也会立刻目测其大小,并在经过店员的确定,证实了符合他的尺寸后,就买下来。
      这是和他在一起之后,他对我在购物上最直接影响。所以,可以想象,我们家的衣橱里,究竟有多少件带帽的衣服。
      丛溪的样子原本就长的好看,我们在大庭广众之下不便太过亲密表明关系,所以他很快就被当做单身,被一些活泼的小女生拉过去一起玩闹了,我把手里的烟花放完之后,满脸不高兴的坐到一旁,心里嫉妒所有能和他拉手的人。
      但渐渐的,我下拉的嘴角扬了起来,这一切,当然要归功于丛溪对我的“不离不弃”——放烟花时,玩游戏赢得奖品时,得到赠送的礼物时……他都会跑到我跟前,很慷慨的对我伸出手,然后说,“分一半给你!”
      那一天,看着他在烟花下跑来跑去,在大雪纷扬中的我,感觉到心脏的地方有什么在涌动。
      我想,这就叫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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