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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14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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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坐了一个多小时的飞机后我回到了自己的城市。我打电话给丛溪,他已经去了学校,于是我急匆匆回家,洗了澡,换好衣服,也赶去了他的学校。
毕业生欢送晚会是在礼堂举行的,我到礼堂的时候,已经坐满了人,我顺着狭窄的过道走到前面,原本是想站在应急出口处观看,却没想到竟然碰到了送丛溪去过医院的那个老师。
老师很热情的冲我打招呼,说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我。
我回答是来看丛溪,老师恍然大悟,说难怪那天我那么生气,原来是认识的。
我笑了笑,没说什么,心里想的却是难道那天表现的真的那么明显。
老师把我拉到了教师席坐下,然后不停给我讲丛溪的事,讲他学习认真,讲他对同学好,讲他对老师的尊敬,只是仍有让学校遗憾而叹息的不足之处。
我明白他说的是什么,可是却实在不知该如何表达意见。
我知道,在许多人的眼里,尤其是这些为人师者的眼里,十七岁的孩子,哪里懂得什么感情,不过是一时贪玩罢了。
但毕竟那件事的结果是一条生命的流逝,所以,所谓的遗憾、责备不难想象,老师甚至自责没有教好丛溪,让他犯下那么大的错误,唯一欣慰的是那件事总算结束了,于是只剩下更大的寄望,就是希望丛溪这个“很有前途的孩子”以后能走上正确的人生道路。
我应付的笑了一下。
人生的路,从来没有一条是适合任何人的,也没有所谓的哪个人眼中的正确,就是每一个人的正确。我想,这个老师一定不曾真正去了解丛溪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如果他看过丛溪的那些泪水,那些坚持,那些敏感,那些脆弱,那些认真,并且他肯抛开只看到高中三年的不太长远的目光,他一定会为有这样一个学生而骄傲。
只是,他看不到。
所以,他永远失去了那份骄傲。
但这一切对丛溪来说并不重要,他从来不是一个活在别人眼中的人,他只需要对自己交代,也许有人会说他自私,可是,如果就连对自己都不负责的人,又怎么能指望他对其他人负责。
这是一个很简单但却被很多人忽略的真理。
只是,十七岁的丛溪,身子毕竟还太单薄,双肩承受不了太多。但尽管生活向他无情的砸下了无数的重弹,他也依然坚持,哪怕其实他撑的就连看的人也觉得辛苦。
我相信,假以时日,他一定会成长的足够强壮,能够展开双臂,拥抱属于他自己的人生和那些他所珍惜的一切。
唯一的遗憾,我想是他希望看到这一切的那个人,看不到了。
晚会很快就开始了。
并没有几个节目之后,就是丛溪的独唱。
原本,在这高三的毕业之际,大部分的学生心里既充满了对未来的无比好奇和蠢蠢欲动,也带着那么一点对即将告别的伤感,但一定少不了的是青春的激情昂扬,所以,《我愿意》这首歌实在不符合大多数高三学生的心情。
也正是因为这些原因,当丛溪很认真的唱着的时候,礼堂中渐渐响起了不同的窃语,有的是在讨论将会分道扬镳到哪个城市,有的是在讨论暑假去哪里玩,有的是在谋划到进入大学之前该如何尽可能多的聚一聚,还有的在犹豫要不要将上个星期写好的情书送给暗恋了三年的那个小女生,因为如果不交出,就再也没有机会了……
整个礼堂,没有一个人在认真听着丛溪很认真唱的歌,除了我。
一首歌的时间很短,从头到尾,丛溪的眼睛望向的是过去,不管台下有多少的漠视,他眼中看到的只是那个他想让他听到这首歌的人。
我还清楚的记得那天在KTV他说过的话。
我没猜错,丛溪唱的很深情,可是,看着在台上唱的那么认真的他,我却突然有一种感觉或者说是惊慌,也许这一生再也无法听到他像是许下诺言一样唱出“我愿意”。
我不知道这种惊慌的源头是哪里,但我觉得心里很不舒服,所以,我站了起来。
可很尴尬的是,就在我站起的那一刻,丛溪的歌声停止了,这突然的安静让所有人都将目光投向了台上的丛溪,然后又顺着他的目光看向了我,于是,凝固的画面就是我以一种极难看的半弯着腰的姿势僵硬在礼堂中。
两秒之后,我灵机一动,非常用力的鼓起了掌,然后顺势站直了身体。
只是,随着我那在整个礼堂中显得很微弱的掌声响起,整个礼堂中的人,看向我的目光都不约而同的变成了看到外星人的诡异。
鉴于这种压力实在太过巨大,尤其是我旁边的老师,当他看向我的巨大玻璃镜片后的眼睛越睁越大就快脱眶而出时,我用把自己的手掌拍麻木的力量狠狠拍过几下后,解释一声“我去洗手间”,然后尽量保持不太仓惶的姿势,也尽可能优雅的走出了礼堂。
尽管如此,我仍然觉得狼狈。
十分钟后,当我暴露在夏夜的清风中时,我深深呼出了一口气。
一想到刚才的经历,我就不得不感叹果然是误闯了不属于我这个年纪的世界,费力到让虚脱。
我给丛溪发了个短信,让他完了后打电话,然后循着在昏暗街灯照耀下的小路,开始对这所全国很知名高中的参观。
高中,永远没有大学那种海纳百川的气势,一切就像它永远收纳的那个年纪一样,青春跳跃到色彩斑斓,即使是在雾一般的夜色之下,闻到的也是懵懂而激情的味道。
顺着一条小路,我很快走到了教学楼,当看到“高三五班”那几个字的时候,我走了进去。
那是丛溪的班级。
一进到教室,我就忍不住轻轻笑了。
色彩斑斓的年纪,所创造出的一切也是色彩斑斓的,甚至带着些许任性妄为的色彩,当然,也少不了如梦幻般的可爱。
黑板的一个角落,还留着高考倒计时的数字,每一张书桌上,看到最多的就是各种复习资料和参考书,靠窗位置的墙面上,贴着很多各式各样写满打气和鼓励语句的小纸条。
教室后面的黑板报,书写的是无悔而又短暂的青春。
我看了一眼讲桌上贴着的座次表,很容易就找到了丛溪的桌位。
就像在意他那张脸一样,丛溪的书桌收拾的很干净,不像别的学生,总在课桌上写下些类似于感叹或强说愁的词句。
书桌上的书本也收拾的很整齐,左边是课本,右边是各种资料,书桌内放了一些试卷。
我拿出来看了看,果然跟那个老师说的一样,丛溪的功课很好。
只是,他写出来的字却棱角分明到像闹别扭的小孩,对于这一点,我完全没办法和那个清秀单薄的人联系到一起。
很多人说,从一个人的字能看懂那个人,光从字体上来看,我一定会以为丛溪是个执拗的需要人宠爱的孩子,可事实却是他乖巧的有些过分,让我常常很恶作剧的想要逗他,看他暴跳如雷,看他气急败坏,看他张牙舞爪……不管什么都好,只要他能像一个正常的十七岁孩子就好。
只是,结果通常是我很失望。
所以,在看到丛溪的字后,我有一种错觉,难道这些日子以来我看到的,只是他带上面具的另一张脸!
不过,很快,我就否定了这种想法,自嘲的笑了笑后,将试卷、课本以及参考资料都整理好,准备抱回车上带回家去。
经过另一张书桌时,我停下了脚步,在那张贴满了各国足球明星的课桌上有一张用透明胶带装裱起来的一张小纸条,上面写了几个字,当我看清的时候,扑哧笑出了声。
“上课专心点
考上大学才能
挣钱养老婆!”
God,真是可爱的孩子啊,可爱死了。如果丛溪也能这样,该多好。
尽管他不可能变成这样,但我还是希望他能看到或体会真正的十七岁该是什么样子,所以,我用手机拍下了图片,并且等不及晚上回家给他看,直接发给了他。
而因为那几行写的歪歪扭扭的字,我也变得心情大好,好像一下子回到了十七岁,于是,接下来,我抱着那一大堆很沉重的书籍往外走的脚步轻快了不少。
我想,这就是青春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