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6、第 6 章 ...
-
14.
午后的暖阳被阳台上的盆栽切割成碎影,斜斜地透过玻璃映射进来。
我懒懒的翻了个身,绷直爪子打算撑个懒腰。腿都还没伸直,就被一声“汪!”吓得差点蹦了起来。我立马翻身飞了一记刀眼往我早就知晓的罪魁祸首那去,顺便把懒腰撑完。
那货却瘫回沙发哈哈大笑起来。
真是的,化回人身有这么得意嘛?我边舔爪子边恨恨的想道。
那傻狗终于停住笑,起身去冰箱拿了瓶苏打水并好似听得见我心声般的回了句:“没办法,某只连人身都化不了的掉毛怪就只能羡慕着咯。”
我翻了记白眼,我哪是变不了嘛,只是、只是维持的时间不长而已……我不理想他并转头安心的舔着尾巴。
我开始想柯岭大人了……
15.
柯岭家里的关系……怎么说呢?挺复杂的。平时他家人打来的电话几乎全是以吵架而告终。
但要我说说是何种的复杂,我却回答不上来。我在严冬时节被柯岭带回家,这都盛夏了,柯岭从来就没回去过。
而这次,他家里那边态度好像非常强硬,必须要柯岭回去。于是两边又大吵一架。
最后当然是以柯岭承诺回去为结果,可柯岭不打算将我与阿渊一同带回去,于是把我俩寄养在宠物店里。
哈,这当然难不倒我……们家傻狗。
阿渊随手捏了个诀,便各自留了个我们的分身在宠物店里,而他本狗就带着我打道回府了。
这下家里就剩下一猫一狗,生活简直不要太high 。阿渊为了照顾起居就化了人身,而我嘛……
虽然我再三强调,我是因为用猫身更习惯且方便才不化人身,但那傻狗死活不信。
16.
好吧,其实原因还是有一点。
我年幼时,是与娘亲和爹爹在一片松林中生活的。
娘亲与爹爹皆是以人身存于世,用法术在松林中建起竹屋,而松林后面有座小山。偶尔爹爹会去采些竹笋,打下些野味去附近人类的村庄贩卖,以换取钱财。
不要说为什么不直接变出钱财与食物。要知道凭空变出实质的东西很难,我们所居住的竹屋也是就地取材用竹子变出的,并且必须要用施法者的法力维持。而用点石成金的方法变出的钱财,犯法不说(详情请翻阅《玄法》第213条),被施法之物越多,离施法者越远,所耗费的法力越大。
这就形成了一个很尴尬的局面:施法者一直维持着又非常耗法力,不维持了又要招来玄警或者道士。所以决定在人间定居的精怪们一般不会动这个念头。
我自打出生便是人身,像一个正常的凡人小孩子一样成长。四周也有精怪生活,我从小就与他们玩儿成一堆,天天的生活就是吃饭睡觉修炼和玩儿,偶尔帮忙做点家务,一家人幸福而温馨。
可这样的生活终究单调了些。在我五岁那年,和隔壁松鼠聊天时说到在松林旁的村庄,听她的描述,当时年幼的我可是十分向往的。
于是我时常偷偷跑去村子里玩儿。我一直都用人身生活,举止打扮与世人皆同,要说有什么不同的……那就是乖巧了些吧。
这可不是我自夸,这是村头王婆婆的原话。
比起整日在村子里疯跑着玩儿的孩子们,我确实要干净腼腆多了。
于是我受到了全村中年妇女们的喜爱,每回去村子里溜达总会被这位婆婆那位嬢嬢招呼着去家中玩儿。顺便与全村的孩子们也玩儿熟了。
一开始她们问我这么一个小的孩子怎么一个人,从哪来,我总会支吾这说那片松林。这么一说,她们便明白的“噢——”。说实话一开始我都不明白她们明白了什么,但又不敢问怕露馅。
—— 那时候人们虽然知道精怪的存在,也有妖作怪,但毕竟还是怕的,也有人存着“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极端想法与抵触心理。所以精怪们很少现身,定居于此的也是化作人身生活。
后来在我的旁敲侧击下,才从二狗嘴里得知,她们以为我是猎户的孩子,所以才养的野,放心这么小的孩子到处跑——她们便更照顾我了。
好吧,从一方面来说,我爹爹确实是猎户。
17.
可是……我这样的放松又愉悦的生活,似乎永远停留在了那天。
那天的晚霞很好看。最后一丝暗红色的霞光细细散散地撒在松针上,反射出零星的光晕。松林里万籁俱寂,踏在厚厚的枯黄松针上发出的声音显得有些空洞。
那天的晚霞很好看。村子里的炊烟正袅袅升起,衬着温暖的霞光构成一幅温馨的乡村图画。耳畔似乎还听得见纯朴的村民叫疯玩儿了一下午的孩子们回家吃饭的声音。
那天的晚霞很好看。是真的很好看。
可我一点都不想再看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