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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相处 ...

  •   门一开,淘气正从沙发上跳下来,定在原地歪头看他们。三秒不过,它飞快跑过来,抬起前爪往田歌身上扑。
      “天呐。淘气,你还认识我,是不是?”田歌兴奋地说。
      “别内心戏了。它见谁都这么热情。”博文说着拿出拖鞋。
      她换了鞋,将包丢在沙发上。
      淘气摇着尾巴,围着她转圈。她伸出一只手,它将下巴搭在她掌心,她抚摸它的头顶。它喉咙里发出哼唧声,耳朵向后背。
      “你看,它明明是认识我的。”她俯身抱住淘气。
      他伸手揉了两下淘气的脑袋,对它说,“你个没用的蠢货。这就不跟我亲了。”
      “它长大了。毛长得这么好。还挺白。”她开心地把脸埋在淘气身上蹭着。
      “那是,我拿它当大爷一样伺候。它天天比我吃得都好。”
      “嘿嘿……”她又突然没话说了。坐到沙发上,淘气跟着她,她抚摸着它。
      他也在她身旁坐下,逗了淘气两下,感觉有点尴尬,起身说,“你跟它玩吧。我去楼下超市买菜。晚上给你们做好吃的。”
      “好。”
      他走后,她悄悄在他家里转了一圈,没进卧室和卫生间,就在门口看了一眼。书架和厨房仔细看过。他日常读的书,使用的餐具,都隐隐表明他是个细腻的人。当然也可能是她多想了。
      淘气寸步不离的跟着她。直到他回来。门一开,淘气就跑去门口,嗅闻他手中的塑料袋。
      “馋货。晚饭时才有骨头啃。”他将一些食物放入冰箱,一些放进洗菜盆。
      “要我帮忙吗?”她问。
      “不用。先放在这儿,四五点钟再弄。”他回答。
      淘气回头看了她一眼,又颠颠地跑回来,两只前爪搭在她的膝盖上,看着她。她继续跟它玩。
      “你这么喜欢狗狗?”他过来坐在她身旁。
      “嗯。我不知道它是真的认识我,还是谁来都如此热情。但还是心里暖暖的。”
      “肯定认识你。狗是认主的。我说它跟谁都那样,其实是逗你玩的。”
      “你嫉妒它跟我亲吗?”
      “有那么一丁点儿。你只喜欢狗狗,还是也喜欢其他动物?”
      “基本毛绒绒的,可爱的,我都喜欢。”
      “毛毛虫呢?”
      “去你的。你觉得毛毛虫可爱啊。”她瞪了他一眼。
      “哈哈哈,别生气,开玩笑。”他拿一瓶矿泉水,将瓶盖拧松,递给她。自己又开了一瓶,咕嘟咕嘟喝起来。他一口气喝了半瓶水,又看向她,“喝啊。没毒。也不知道你中午吃咸了没。我是觉得那个三文鱼冻有点咸。你还吃了那么多。”
      “我靠。我以为你让给我吃的。我还说是不是我太能吃了,你怕不够吃啊。”
      “我没那么虚情假意。十几块钱的东西还至于舍不得吃,要让给你吃?真的很怀疑你是不是小说看多了。我要是爱吃,感觉不够,会再点一盘。两盘也行。真的感觉有点儿咸。”他又灌了两口水,将瓶盖拧紧,水瓶放在茶几上,拿起遥控器,打开电视。“你平时喜欢看什么节目?”
      “我很少看电视。”
      “不会吧。那天天下班回家干嘛?不无聊吗?”
      “你不也玩游戏嘛。”
      “总有不玩游戏的时间啊!难道看书?”
      她点头。
      “其他全部时间都看书?”
      “也不是,可能有的时候无事做,在发呆吧。”
      “哦。”他按着遥控器按键,这个台看两分钟,那个台看一会儿。“还真是没啥可看的。”他又去书架那儿翻书。
      淘气已经在她脚边睡着了。她无所适从的摆弄着手指。
      他过来将淘气抱到窝里。淘气睁开眼睛看了看,又趴在松软的小窝里睡着了。她悄悄蹲下看着淘气,小声说,“它好像在做梦。喘气的时候,胡子还一动一动的。”
      “你的心是细沙铸成的吗?这么柔软。”他温柔地看着她的侧脸。
      她突然不知道说什么,默默看着淘气。只感觉他的视线一直没有移开。她脸上一阵阵儿泛红发烫。
      他又问:“你要睡午觉吗?我给你收拾一间房间出来?”
      “不用。我白天不睡觉。”
      “从不睡午觉?是不是因为一觉睡到中午?”他开玩笑地问。
      “去你的。”她忍不住笑了。
      “那为什么?你们女孩子不都爱睡美容觉吗?”
      “从小的习惯吧。白天很少睡觉。偶尔休息日无聊了,眯一会儿打发时间。但十有八九会在醒来时会莫名难过,心情抑郁。”
      她说到这里的时候,他眉头轻皱。“小可怜。过来找本书看吧。”他伸手拉起她的手臂。
      “好。”她来到书架前,指尖摸着一排排书脊上的名字。“读哪本好呢?你这书还真是挺多的。”
      “还行吧。我是挺爱读书。也是小时候养成的习惯。我爹给我取名‘博文’也是有用意的吧。只可惜。我不会遂他的愿。现在当摄影师。以前还做过酒吧客源经理。”他转向她,“对了,你介意跟做夜场的人交朋友吗?”
      “我没有那样的朋友。但我不介意。”
      “为什么?”
      “这还要有原因吗?”
      “当然,你不觉得做夜场的人都不太好吗?即使心不坏,至少会比常人放荡啊、随便啊……等等,诸如此类。”
      “那我问你,马路上的清洁工,值得尊重吗?”
      “当然,那必须的。城市的美容师。谁敢说清洁工不好,那不是人品有问题。找挨喷嘛。”
      “那在夜场洗厕所的阿姨呢?值得尊重吗?”
      “当然,至少人家是用劳动换取报酬,为家庭、为孩子着想,不然谁愿意擦厕所呢。你说对不?”
      “对啊。那夜场的其他工作人员就低人一等,要被嫌弃吗?”
      “啊……你说的有点儿道理。但还是不一样。”
      “有什么不一样?”田歌感觉自己的脸已经不那么烫了,转过来看向他。
      “比如我们做客源经理的会陪客人喝酒,拿小费。”
      “喝完,胃舒服吗?”
      “不舒服。有时候还得去挂掉瓶。”
      “那不也得喝吗?赚钱难吗?有市场的工作,总会有人去做。去做了就一定低人一等吗?”
      “可能你还是没懂我说的意思。”他耸耸肩。
      “没懂什么?难道你们客源经理陪客人睡吗?”
      “你别说,也有。但我绝对没有过。我那时候心里有人,每天最高兴的事就是回家把钱交给我妹妹。宁可多喝几桌,赚小费,都不会为了一次性消费去鬼混。”
      “那不就得了。你问心无愧就行。不用介意别人怎么看你的职业。职业没有三六九等,有分别的只是人心。”
      “可她就是因为她妈妈接受不了我的职业才离开的。那个时候,我也觉得问心无愧,总是希望别人接受我这个人,首先得接受我的工作。她求我换份工作。我就是犟。结果……”
      “后悔了?”
      “有很长一段时间都在后悔。所以改行了。”他坐在窗台上,看着窗外。
      “你想她了?”田歌心里有些紧张。
      “不是。就是感慨人生。很多东西都是后知后觉。”
      “那些经历最终成全的还是你自己。现在做摄影师不是很好吗?毕竟没有节制的喝酒,对身体也不好。你又能撑到多大年龄呢?”
      “对。所以,她妈妈想的是对的,考虑的比较长远。”
      “那……”
      “你想说什么就说。没关系的。我已经放下了。”
      “以前听你讲小时候的事,感觉好美。虽然我不怎么相信青梅竹马的故事。但感觉甜得不行。我一直好奇你们长大以后的故事。当然,你不想讲,可以不讲。”
      “长大以后的故事就不只有甜了。五味杂陈。你介意我吸烟吗?”他问。
      “不介意。我有时候也抽。”
      “呵,看不出来。”他点了支烟,一条腿挪到窗台上,手肘拄着膝盖,吸了一口烟。“她是很有趣的女孩儿,会因为衣服口袋里的一袋小饼干被挤碎了哭鼻子,也会因为很微不足道的细节感动。容易因为很小的事情发很大脾气,也容易因为别人一个不经意的小举动而开怀大笑。”
      “很多女生都这样。很多男生都觉得莫名其妙,很烦。”
      “不会啊。我觉得很有趣儿。”
      “果然,爱你的人才会觉得你有趣儿。”田歌低下头,不知道为何心里有些难过。
      “呵,这段时间,我常常觉得你很有趣儿。”他起来,歪头看她,慢慢将脸凑得很近。
      她刷地一下感觉脸和耳朵又都烫起来,连忙改口,“那是你这人内心戏丰富,所以瞅谁都有趣儿。”
      他眯起眼睛笑着,又坐回窗台上,“日子久了,我开始不知如何与她相处。我总问她,我该怎样做。其实她也不知道答案。她突然想到某种浪漫的桥段,你要立刻入戏。不然她会觉得你没发自内心关心她,怀疑你对她的感情不是爱。她发脾气从不说明原因。你得猜。不猜不行,她觉得不猜说明你对她没耐心、没兴趣。猜不对又不行,就说你根本不了解她。”
      “即便这样,你也觉得有趣儿?”
      “当然。我费尽心思想知道她脑袋里想什么。怎么都不对的时候,我就积极认错。对了,今天吃午饭的时候,你说我什么来着,肤浅还是浅薄?”
      “轻浮。”
      “哈哈哈……我认错态度来得快,都是她给我培养的。”他又吸了一口烟,吐出烟圈,“我跟她说过,了解一个人也许需要共同走完这一生。但她没给我这个机会。”
      “那你怪她吗?”
      “不怪。与其怪她,不如怪我自己。过去我也不了解自己。我以为自己强大到可以保护好她,照顾好她。我知道,她是敏感的人。可我纵容两个人的生活浸泡在许多细节中,发酵升温,变质腐烂。”
      “这么说来,我们两个也并不合适。因为你我也都是细腻的人。一旦相处,也会在细节中发酵……越来越酸。”田歌随意翻开一本书。
      “虽然我以前说过觉得你和她很像。你们都是可怜的女孩儿。但你冷静,知道自己要什么。而她……也许现在她在新的感情里,已经知道自己要什么了吧。反正,跟我在一起的时候,她的确不知道。也许,我和她注定不是对的人,她只是老天爷派来改造我的。”
      “其实我也经常迷茫。”田歌淡淡地说。
      “那不一样。你的迷茫是有所指的。她的迷茫,完全……”他摊开手,继续说,“这两年,我已经想清楚,她为何会离开我。”
      “为什么?”
      “她需要在每一段不同的路途里,选择一个刚好能应付过眼前难题的人结伴而行。”
      “对不起。不该对你的伤心事好奇。”田歌听到这里大概能想象出那是怎样一个女孩儿,突然有些心疼博文。
      “没事。别乱想。”博文伸手摸了摸她的头。
      “对了。你为什么喜欢读书?除了你爸对你的要求以外,还有什么原因?不然你不会这么大了还爱读。”她转移话题。
      “读书是读取他人经验,也是读取自己,是我进行自我反思、自我进化和完善的过程。”他说完,走到茶几旁,将烟在烟缸里按灭,又拧开矿泉水瓶盖喝水。然后,拿起她喝过一口的矿泉水,递给她,问,“那么你为什么喜欢读书?”
      “我……没你那么深奥。可能就是小时候受我妈影响吧。”
      他的面部表情极为丰富。一句话没说,只对她做了个形容不出来的表情。她就明白他是在问怎样的影响。
      “是有点儿模糊的记忆。那个时候太小了,好像离上幼儿园还远着呢。窗外漆黑黑的,也不知道是几点。我母亲用炉钩挑开炉盖儿,往里面倒烧柴和纸屑。火苗在她面前蹿起来又落下。她为我铺好被褥,我钻进去。她又回到窄小书桌前,打开台灯,继续写她的诗歌。有时,半睡半醒中能听见她抽泣和用纸擦鼻涕的声音。有时是从本子上撕下纸张,又细细撕成碎片的声音。那段时间,我身下挨着火炕的部分是热的,其余是冰凉的,每天睡前像烙饼一样翻来翻去,长时间呼吸炉火的气味。我喜欢那个味道,它是热的。母亲经常把写了又撕毁的东西扔进那里面。”
      “所以,炉火烧尽了你母亲的诗歌,把文字的灵魂烧出来,被你吸进了肺里。”
      “对,就是这样,不只吸进肺里,五脏六腑,血管里,毛孔里……”她不自觉地笑出声。
      他一本正经地看着她,“你不应该叫田歌。你应该直接叫田甜。”
      她一怔。
      他又说:“以前有没有人跟你说过,你笑起来很甜。”
      她脑子里出现的第一句话是,的确有过,而且是常事。可她突然对着他开不起玩笑。她说,“其实也没有。我可能每天那样看着我母亲写字,哭了又撕,撕了又写。我渐渐开始对文字着迷了。”
      淘气睡醒了,伸了个懒腰,慢悠悠过来,倚着她。她将它抱起,继续翻书。它懒懒地将下巴搭在书桌边沿。
      他见她要看书,没再说话。
      她读书的时候,他一直在围着她拍照。
      那真是个尴尬的下午。要是没有淘气,她可能就尴尬得想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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