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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相遇 ...

  •   俗话说得好,这人不走运,喝口凉水都塞牙。榆桑一直不信自己可以背到那种程度,在上下班路上,短短几分钟的步行时间内会发生什么惊天地泣鬼神的事,可那件事发生之后才知道后悔莫及,回头想想古人的智慧真的是实践经验得出的真理,不可以不郑重对待。
      夜路走多了,真的是会撞见鬼的,故人诚不欺吾辈。榆桑已经在肯德基里打工打了将近一个月了,不论是上下班的路上,还是上班的时候,都是稳稳当当,顺顺利利,风平浪静的,没有出过什么大的麻烦,至少没有那种让她放在心上,影响她日常生活的大麻烦。
      公平正义的老天爷或许看她日子过得实在太过安逸,就想给她找点让她不那么安逸的事情,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嘛。
      这天,轮到榆桑值日,店里面的值勤制度是按照排班表来的,轮到上晚班的那一组人负责打扫卫生。原来榆桑他们组有四个人,照理说应该有四个人一起大扫除,也巧了另外两个人晚上有事,不得不提前回家,所以就剩下榆桑和另外一个也是大一新生的女孩一起值日,两个人要做完四人份的活,自然在时间上就要花地长一些了,下班的时候也比平常要晚一些,所幸还能赶上公交车的末班车,不过必须要抓紧时间。
      为了赶时间,榆桑不得不抄近道,从店铺的后门绕过去,路程上能近很多,平常她都是从前门的大道走,虽然得多走很长一段的冤枉路,可因为某些特殊的原因,再加上时间也不是十分紧迫,榆桑宁愿多走这么一段路,权当锻炼身体。
      刚走近后门拐角的小巷里,就听见一声极其凄惨激烈响亮的嚎叫声,刮过脑海,擦过心尖,穿透耳膜,榆桑条件反射地抬起头来,看向声音传来的方向,也就是她的正前方,小巷的深处。
      也许有的人会说,遇到这种情况,那种声音一听就知道发出声音的地方肯定发生了什么不好的事情,第一反应就应该是跑,往回跑,不顾一切地往回跑,先跑到一个足够安全的地方,然后想办法去了解到底发生什么事情,当然也可以报警,最好是当做什么都没有听到,不了了之最好。
      可我们都说好奇害死猫,作为由灵长类动物进化而来的人类,依然摆脱不了进化前的动物本能,那就是好奇、猎奇的心态。
      又或者是因为那声音实在太过凄厉,真的是平生难得几回闻,让听到的人忍不住动容,忍不住上前去,看看是否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地方,也许这就是所谓的妇人之仁,正是这一念之差,注定榆桑要趟进这一摊浑水,此后与当事人纠缠不清,剪不断,理还乱。
      说起榆桑之所以不愿意经过这条路,根本原因就是因为他们的店占的地理位置实在是太好了,是本市地段最好最贵的地方,自然而然云集了本市最大最豪华最奢侈的消费场所,比如与他们店毗邻的这个“朝秦”就是市里面甚至是省里面首屈一指的综合性消费娱乐场所,酒吧,夜总会,KTV,健身房,桑拿,温泉,一应俱全,应有尽有,就是一个有着无底洞的销金窟,一颗无比硕大的摇钱树,穷人的噩梦,富人的天堂。
      这样龙蛇混杂的地方,安保措施做得再好,也总会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榆桑他们组有个小姑娘阿荷晚上下班路过那里的后门,就是现在榆桑走的地方,差点被喝地烂醉的酒鬼给强吻,幸好被及时赶回来的安保大哥阻止了,可还是害得阿荷差点辞职,虽然在经理的极力劝说下最后留了下来,但她以后再也不敢一个人坐公交车回家,更别提继续走那条让她弱小的心灵遭受巨大打击的小巷了。
      后来据说朝秦的老板给了阿荷一笔数额不菲的赔偿金,还让那位因为特殊原因临时离开岗位,玩忽职守的安保大哥郑重地向阿荷道歉。至于事实情况到底是怎么样的,恐怕只有参与那次事件的几个人清楚,剩下的人大都是以讹传讹罢了。
      其实朝秦的安保系统有着严密的规定,十步一人,百步一队,定时汇报情况,可以说完全是按照标准的安保系统来布置的,自成体系,而且自从小荷那件事情发生之后,朝秦上下又被重新整饬敲打一番,照理说应该是不会发生被外人撞见处理内部事务的场景。
      平常处理这样的事务,在榆桑经过的那个拐角会有专门的人把守,及时阻止来人或是通风报信。这次负责看守的那位老哥正是上次那位给小荷赔礼道歉的疏忽哥,今天这么巧在榆桑来的时候,又去解决人生大事,他想着经过这边的人只可能是那家肯德基的工作人员,经过上次那次事情那么一闹,估计没有什么人会再来冒险趟雷过小巷抄近道,而且他看那边估计也快完事儿了,一定不会出现像上次那样的纰漏,他就安心放心舒心地去了。
      不得不说这位老兄的心真大,还不是一般的大,上次那件事情扣了他半个月奖金,老板让他穿着海绵宝宝的四角裤,当众跳钢管舞,录制成视频全员群发,竟然还是不长记性,不吸取教训,不知道记住凡事总有意外的道理,活该有此一劫。
      就在疏忽哥火急火燎地去解决个人生理需求,想要一泻千里,争取速战速决,早去早回的时候,一个人影,一个意外悄悄接近了这条巷子,走过了这个拐角。这个本应该被及时拦住的人,没能被拦住,一场本应不会发生的意外,还是命中注定般地华丽地发生了,就在他一个转身的间隙,都是命啊。
      “意外”榆桑走入巷子,想去探究一下到底是什么人经历了什么事儿发出这么惨绝人寰的嚎叫声。
      巷子里装着一盏灯,是那种幽蓝色的霓虹灯,亮度有些暧昧不明,迎合着黑暗的夜色,将巷子四周勾勒出一种朦胧美,与朝秦正面五光十色,恢弘大气的形象实在不大相称,却让人没由来地觉得相得益彰。
      明与暗,光与色,相辅相成,互相辉映。
      借着微弱却足以令人看清眼前事物的灯光,呈现在榆桑眼底的赫然就是一副严刑拷打的血腥场面。
      地上跪着一个人,一个中年人,捂着手腕,紫红色的血汩汩地从他的指缝间流出,延绵不绝,他的手腕应该受伤不轻,刚才那声悲惨的嚎叫应该就是他发出来的,现在他只是痛苦地哼哼唧唧,有气无力,应该是号地没力气了,再也发不出响亮的声音来,只能借着喘息来宣泄痛苦,虽然作用不大,因为榆桑看见他的手和身体都在颤抖,不停地颤抖。
      一群穿着白衬衫的人环绕着他,俯视着他,从榆桑这个角度看过去,他们的眼睛幽兰幽兰的,情境无比诡异,而现在那十几双眼睛正目不转睛地盯着这个突如其来的不懂事的闯入者,盯着榆桑,直愣愣的。
      不知道什么时候,地上的那位大叔也不哼唧了,没有人发出任何声音,没有任何人动作,场面静得可怕。
      “呵呵,真是倒霉啊!”男人的声音响起,那句话里仿佛透着无限的感慨和惋惜,却不知为何有种冷意,飘过来时会将人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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