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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朝秦 ...

  •   痛苦的观念,和一个人真正流血受苦毫不相干;死的观念,和一路挣扎一路死去的灵肉的抽搐毫不相干。人类所有的语言,所有的智慧,和现实狰狞恐怖相比之下,只是些木偶的把戏,而所谓人也只是行尸走肉,花尽心机想固定他的生命,其实这生命每分钟都在腐烂。——歌德
      榆桑被袭吻了,在探望许志飞回来的路上,在她的心情一团糟,在她的脑子像一团浆糊的时候,所以她很不高兴。
      而始作俑者秦炽锋在“犯罪”之后就溜了,等榆桑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无影无踪,这时候的她就像一个积蓄了许多不满的火药桶,一点就着,谁碰见算谁倒霉。
      很不幸,胡杨成了这个倒霉的出气筒。
      在得知胡杨的父亲和她父亲之死有关之后,在榆桑的心情很不爽的时刻,他自己送上门来,不是找虐吗。
      “你好,榆桑。对了,还没正式跟你道谢,谢谢你救了我一命,救命恩人。”胡杨自来熟地跟榆桑打招呼,自认为诚意十足地向她道谢,说完话之后还有些腼腆地笑了笑,展现一个还算阳关帅气的笑容。
      “滚开。”胡杨也收到了榆桑的“问好”,不友好但是相当确切的回应。
      胡杨听到这样具有攻击性的不礼貌回答,胡杨不震惊是假的,他很讶异,榆桑这个女孩在他的印象里一直是温和安静的,从见到她的第一面,他就是这样定义她的。
      现在这样暴躁甚至是恶劣的榆桑超出了胡杨对她所有的认知,让他感到不止一点点惊讶的同时,也让他有些反应不过来,不知道该怎样将这场对话继续进行下去。
      联想到方才那一幕,胡杨给榆桑反常的行为找了个说得过去的借口,可以很好地说服他自己,也可以很好地解释她出现刚才那种无礼的举动的原因,这个借口就是她是恼羞成怒,因为被他撞见她跟人亲吻这件事,让她觉得不好意思了。
      想通这一点,胡杨想说些什么缓解两人之间的尴尬局面,甚至想要挤出刚才被惊讶顶替的微笑,遗憾的是,他不能,不论他怎么努力,就是做不到。
      榆桑没有胡杨所谓的羞愤的神色,哪怕一丝丝的痕迹都没有,她看着胡杨的眼神中满是怨毒,用一种极负恶意的眼神上下打量着他。
      渐渐地,胡杨发现了不对劲,事实似乎并不像他想的那样“美好”,他被榆桑的眼光看得很不舒服,感觉自己就像是一只被猎人盯上的猎物,难逃一死。她的眼神里充满了恨意,看着他如同看着一个仇人,一个与她有着不共戴天之仇的仇人,那样的直白,那样的无遮无拦,那样的坦然,被她这样看着的胡杨竟然平白生出了羞愧的情绪,而他自己竟然不知道原因,这让他不能接受。
      “我们之间有什么误会吗?”胡杨不想继续忍受这种精神上的折磨,他决定向榆桑问清楚。
      “误会?”榆桑发出一声哂笑,明晃晃的嘲笑。
      “我还有点事,我先走了。回头见,榆桑。”胡杨读懂了榆桑笑里的讥讽,见她没有与他坦诚相待的意思,就想逃开这种令人摸不着头脑的尴尬境地。
      “回见,胡杨。”榆桑咀嚼着最后两个字,胡杨的名字就像被放在牙齿缝隙中碾磨的豆子,细听的话还能听见咬牙切齿时出现的嘎嘣脆的声音。
      “榆桑,晚上看表演。八点,来接你。”秦炽锋的电话在榆桑刚进宿舍的时候打来,为的是晚上请她看表演。
      “对不起,我不想去。”榆桑的口气很不友善。
      “有些关于胡杨的事告诉你。”秦炽锋抛出诱饵。
      “好。”榆桑应承下来后挂断电话。
      秦炽锋似乎知道许志飞单独跟她谈话的内容,不然不会用胡杨的事作为条件,这个男人很可怕,榆桑明知与他做交易无异于与虎谋皮,如今她甚至失去了拒绝的权利,但她无路可退。
      榆桑如期赴约,这次秦炽锋带她去的是她知道的地方——朝秦。
      虽然知道这个地方,但仅仅只是不陌生而已,完全称不上熟悉,即便她在这块儿兼职的时候,跟它抬头不见低头不见的,但她似乎还没好好地仔细地观察过它,尽管曾经离它那么近。
      朝秦是当地最豪华的销金窟,它的确当得起这个名号。
      三幢楼的组合结构,每栋楼都有二三十层楼那样的高度,楼体统一粉刷成黑色,上面雕饰着纯白色的木兰花的暗纹,即便是在晚上也有被闪到的错觉。“朝秦”两个巨型的大字被灯光勾勒出清晰的轮廓,分别安在两旁的大楼上,中间这幢楼是一朵占据整个空间的木兰花,以楼体为依托,肆意绽放。
      装修风格果然很秦氏,榆桑记得秦炽锋家里的布置也是以黑白为主。
      “木兰花应该很得秦炽锋的欢心。”榆桑想,不然没必要在自己的地盘雕刻出这么大朵的木兰花。
      走进朝秦,金碧辉煌,极尽奢华,与外面的风格简直是两个极端,如果说外面的是以简洁大方为主,那里面的装修风格则是以艳丽多彩为主,令人眼花缭乱。到了里面,就像陷入万花丛中一般,颜色组合专拣复杂的来,用上了能用上的几乎所有的颜色,设计专挑繁复的用,就是每个服务人员的服装都不一样。室内霓虹灯闪烁,浓墨重彩,秦炽锋造就了一个近乎虚幻的世界,很没有真实感,但的确是一个暂时逃离现实,躲避烦恼的好地方。
      他们乘坐专人电梯,直达二十二楼,这栋楼的最高层。
      电梯里的服务人员给了他们一人一个面具,秦炽锋的是黑色的,类似佐罗的面具,与他本身的气质相契合,榆桑的是纯白色的,两边有羽毛做点缀,整体是一个挥舞着翅膀的天使的形象。
      面具上没有用来固定的线,也没有可供手拿的木棒,材质看上去像是金属做的,表面有暗哑的光泽,但是又有一定的柔软度,是直接就可以戴上的。
      而秦炽锋的确是直接这样做的,不得不说,这个面具很适合他,神秘而深邃的眼睛,散发着危险却迷人的气息,跟他本身的气场不谋而合。
      见榆桑久未动作,秦炽锋轻声提醒她戴上面具,见她似乎又有些无从下手的模样,便取过她手中的面具,用尽可能快又不失温柔的动作帮她戴上,在榆桑还未感到任何不适而产生反感的感觉之前。
      面具几乎遮住了脸的三分之二,只剩下一双眼睛和嘴露在外面,外人很难窥探得到面具底下的真实面容。不得不说,面具就像是根据榆桑脸的轮廓,为她量身定做的,出乎意料的合适,贴合着脸的同时,又不会感到憋闷等任何不舒服的情况,冰冰凉凉的,很是新奇。
      榆桑的眼睛露在面具之外,清澈沉静,与天使面具相得益彰,很能吸引人的眼球。秦炽锋庆幸自己做了个正确的决定,专门为她设计了这个面具。
      “不就是看个表演吗,怎么还戴上面具了?”榆桑不懂。
      等电梯到达二十二楼,走进大厅,看见在场的所有人都带着面具的时候,才知道为什么非带不可,看来是这层楼的既定规则。
      跟一楼大厅花俏的装饰相比,二十二楼的算是简单的了,它只有一种颜色——金色,代表金钱的颜色,显示财富的颜色,也是最能体现奢靡的本质的颜色。视线所及的任何东西都是同一种颜色,无一例外。
      二十二楼整体的设计是仿造歌剧院的形式建造的,正前方是五十平米的表演台,是表演的地方,而后面则是座椅,比前面要高出五米的高度,是看表演的地方。提供的座椅很有限,一共只有十个座位,或者说是沙发更合适,可以让观众仰躺在上面的绒布沙发。
      这里的服务人员是按照顾客的数量一比一配备的,不论是颜值还是气质,都是最优等的,属于一眼就可以让人喜欢上的那种完美型。
      她跟在秦炽锋后面,一走进去,四面八方毫不掩饰的探寻目光如同X射线,扫描她的全身,感觉像在战场上接受枪林弹雨的考验,不小心走错一步就会粉身碎骨,死无全尸。
      或许是她的衣着太朴素,和这里的氛围太过格格不入,使得这里的服务人员从她一进门就开始用异样的眼光打量她,就像看一个跟他们不同种类的异类,榆桑通过这样的想法来排遣被围观的不适感。
      但是她不得不承认,作用不大,因为这些目光中透露出的兴趣,太过明晃晃,带着显而易见的探究的意图。
      秦炽锋不高兴了,很不高兴,那些人黏着在榆桑身上的目光,其中不乏不怀好意的,贪婪的,兴奋的,让人很不爽,就像是自己最心爱的玩具被别人觊觎一样。
      他突然有些后悔将榆桑现于人前,现在的他就想把榆桑装进胸前的口袋里藏起来,然后把这些尽是恶心的欲望的眼睛挖出来,狠狠碾压成齑粉,这些愿望在这一刻不止是冲动而已,他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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