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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盛夏光年的 ...

  •   盛夏光年的荒芜,天长地久
      一
      喂,你好。
      你好。
      请问哪位?
      我?我什么都不是,可是,请你听我把话说完,可以吗?
      那…好吧,请讲。
      二
      2000年的秋末,“秋老虎”的天气特别严重,那时候,我刚刚升入高中,是个胖胖的假小子,小傻妞。在那样的天气里,我喜欢穿大大的男式黑色T恤和牛仔短裤,然后和兄弟们在校园里疯跑打闹,没有疲倦,心里一片空白,只是想:臭小子,别被我逮到,不然我一定剥了你的皮!两颊通红,臭汗淋漓,可谓狼狈不堪。可是就像那么多小说里写的一样,你出现了。还好你没有穿烂俗的白衬衫,不然,我想我是不会注意到你吧?我遇见你的那个下午,你穿了一件淡蓝色的T恤,很淡很淡,很清凉的感觉。然后燥热的我心里也因为那片淡蓝变得清凉。不受控制的停下脚步,看着你抱着篮球跑过来,我才发现我从来没有见过比你好看的男孩子。后来,我学会一个词叫作“剑眉星目”,脑海里出现的,便是那个下午的你。后来,你突然就笑了,擦身而过时你带起的那阵风,陪我度过了那难熬的半个月“秋老虎”。
      对了,如果你不介意,我想用一个词来形容你的笑。
      倾国倾城!
      就在那样一个普通到不行的下午,16岁的我,知道了一个词:情窦初开!
      终于我也开始像很多原先我所不齿的小女生一样,开始偷偷观察一个人,以从前看来很白痴,很可笑的方式。
      我知道你比我高一个年级,你的班级和我一样在一号教学楼,二楼西边最后一个教室就是你所在的班级,你坐在第一个窗口旁,那个位置,我猜应该是第二排吧?你这样一个180cm的个子,真的是很不协调呢,所以,我猜,你的学习应该是很好的吧?后来我又发现你经常从西边的楼梯下楼,会路过我们班大大的窗户。所以,我找人换了位子,也坐在了窗户边上,每天到学校的第一件事都是把那扇我原本很讨厌的老式窗户打开。这样,你再经过时,我就可以闻见空气中你的气息了。
      可是后来有一天的作文课,老师提问布置的诗歌背诵,是那首“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很美的诗,可惜我没有背过,不要嘲笑我啊。语文老师是个很和蔼的老头,一直像疼爱亲孙女一样的疼爱我,只是那次我让他很失望,他罚了我站。本来,我是很心甘情愿的,只是,那个课间我们老头拖堂了。我眼角的余光可以看到你抱着篮球从窗外经过,那次罚站的不止我自己,可是我总感觉你能看到我。我很害怕,怕你会瞧不起我,会觉得我很逊。呵呵,其实现在想想,你根本就不可能注意到我的,只是那时候,心里真是绝望啊,我是多么不想被你看不起啊。说起来挺有意思,我还因为这个记恨了老头好一阵子呢。上个月我回学校看老头,老头还问我,当年为什么突然对他横眉冷对的。我只能笑笑,那些小女生的心思,是只能藏在心里自己一个人品味的,是永远不能分享的。最起码,昨天之前,我是这样想的。
      后来,我很努力的学习,尤其是语文以及背诵的东西,我们学习发的那本《诗词曲精选》你还记得吧?我反复背了一遍又一遍。我们只在大一开了一年的语文课,那个高高瘦瘦的语文老师因为我每次都能对上他的上半句而对我很好,两次考试都是高分通过,是不是很走运啊?
      说起篮球来我想你是很喜欢的吧?就算是高二,每个课间都可以看见你抱着个篮球直奔球场,在上课铃响起的时候,再呼呼的跑回来,脸上永远是满足的笑容,你有自己的世界,是我所不能及的。对了,我的篮球也打的很好噢,最起码一般女生都不是对手,我们大一体育期末考三步上篮,我是我们系唯一的满分呢。可惜是高考完了学的,如果那个时候我就会,没准可以借着打球就可以认识你了呢。就像后来我知道的,我的几个好朋友和你就是球友,只是那时候我的心思全在你身上,没时间去注意你的球友是谁。
      可是我知道,你每天放学都会和一个短头发的女生一块骑自行车回家。还好,你们是有各自的车子。学校门口的那条路我们是往一个方向的,只是用不了五分钟就到了十字路口,我往东,你们往西。
      她,在那时候是你的伙伴。
      不过,我还有五分钟可以回味。而且,你有没有注意到,你的自行车旁边停放的一直是一辆淡淡银紫色的捷安特呢?
      高一下学期,因为高三的面临高考,学生会要换届,我参加竞选。你来我们教室查过自习课,应该是纪律部的,所以,我也竞选了很火爆的纪律部。很幸运,我被录取了,却没有见到你,只是听学姐对我和另一个新进部的女生说:你们来得晚了,咱们部原先的部长超级帅,可惜他不想耽误学习,退了,你们没机会认识喽。我听见那个女生直言不讳的说进纪律部就是为了接触你,心里有淡淡的窃喜:看!这就是我喜欢的人,他是那么的优秀!可是,我有什么资格呢?
      你并不是我的谁!
      但是,还好上苍还是眷顾的,你是你们班的班长,每周都要来学生会开会,于是,我还可以在左边最后一排中间的位置,看坐在第四排的你。
      其实,就算那时候,我也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
      因为这个,我讨厌极了那个点名时永远吐字不清的南方团委书记。可是,我不敢问,你是我一个人的秘密。是一个说不出口的秘密。
      你看上去那么意气风发,而我呢?连丑小鸭都不是吧?黑黑的,胖胖的,说话嗓门大大的,连周围的伙伴都是一伙臭小子,没有人告诉我应该怎么做一个笑容娟秀的淑女,做一个惹人怜的娇柔的女生。这样的我,自卑到不行,怎么来告诉一个我连名字都不知道的人,我暗无天日的喜欢呢?
      还好,我们有运动会。
      其实那天我是要去医院复诊的,可是前一天我看到运动员名单表,你们班的名单里有个名字和团委书记的发音很像。那个你在第一天下午就有比赛,是铅球和标枪。真没想到,我以为你会报一百米,八百米这样的项目呢,真没想到会是笨重的铅球和标枪。于是,我留了下来。你比赛的时候,有很多女生穿过大半个足球场去看,坐在我旁边的同学告诉我:那个里面最高的男生叫林晖朔,是高二·四班的班长,学习很好,是学校从别的学校挖来的,超级受女生欢迎,不过没有女朋友,所以有很多女生前仆后继想要那个位置。有人问他那个天天和你一块回家的女生,说是你的邻居,因为离家远,所以路上结伴走。我装作从来不曾见过你,只是每个字都结结实实记在心里。
      林晖朔,你的名字很好听,占尽日月光辉呢。
      教学楼前的红榜还是一个月更新一次。原来从来不关心的我开始在每个月的七号雷打不动的去寻找三个字:林晖朔!我也是四班,有几次,我们的名字在同一列,只是你是雷打不动的一等奖,我却只能在二三之间徘徊。我们的距离很近,只是后来我才发现,那是平行的,纵使很近,却是真正的咫尺天涯!
      后来,你上了高三,你们班的位置没有变,我却因为选了文科搬到了二号教学楼,还好每次去厕所,去上体育课都还会从一号楼前经过,我习惯了一边和朋友嬉闹着一边偷偷将目光停留在那个位置。后来我发现从排球场刚好可以看见你的位置,于是,那一年,我爱上了排球。体育课都会拉着朋友去打排球,后来到了他们看见排球就会害怕的地步。对于我突然开始学篮球,他们虽然很惊讶,却感叹终于脱离苦海了。呵呵,我害人不浅吧?
      然后,2002年的夏天,你离开。
      那是南方的一个素来以纸迷金醉闻名的城市,在地图册上沿着黑白相间的铁轨一点一点的丈量,很短很短的距离,是一个在生活中可以忽略的数字。只是当我查看火车时刻表的时候才发现,原来,隔的了不止12个小时。
      我们搬回一号楼,我找朋友换到你当初的那个位置。课桌很久了,还有淡淡的刻痕,笔迹,以及已经变成黑色的涂改液…哪样,是你留下的痕迹呢?我找不到,只是趴在桌子上,试图感受你或许留下来的气息。
      高三的一年是混乱的,每天只是学习,想要有一天可以去那个温暖的南方城市,我告诉自己,一定要站在你面前大声地告诉你:林晖朔,我喜欢你!
      好在,这样忙碌的一年过的很快。
      从考场出来的时候,我终于舒了一口气。最多还有三个月,我想我就可以见到你了,毕竟,那是一所以理工著名的大学,文科的成绩并不是太高,我会找到你的!
      可是,世界上还有一种东西叫做“校友录”,还有一种叫做“博客”的残酷!
      时隔一年,我终于再次看到了你,还有站在你身边,笑靥如花的那个女孩。那是个很娇小的南方女孩,戴着一副很斯文的眼镜,依偎在你的怀抱里是那么的美好,天造地设,也许就是这个意思。
      后来,我留在了北方,选择了那个我一直很喜欢的有很美丽的秋天的城市。
      那个城市的空气很干燥,整个人都变得干枯起来。可是,我所没想到的是,那天在地铁站等地铁的时候有一个男孩子红着脸来搭讪,他说他已经连续跟着我坐了三天地铁了。他和当初的你一样,穿了一件淡蓝色的T恤,也和你一样有着高高的个子。于是我恋爱了,和一个在地铁里认识的男孩子,只是这段感情并没有持续很长时间,毕竟,他不是你啊。
      假期的时候,我去了很多地方,都是你在博客里曾经提到过的,那里有你到过的足迹,还有你一直想去却没有成行的丽江和成都,完全不同风格的两个城市,却让人流连忘返,美的不像话。我甚至去过你所在的那座城市,在那个有你的学校晃荡了好多天,我在你和你女朋友合影的湖畔留下了自己的影子。只是,那个学校那么大,我始终没有遇见你。
      可是,我身边总会有男孩子陪着,他们中有人有很黑的双眸,有人篮球打的很好,还有人来自那个南方城市…
      你会不会很看不起我?
      我…
      呵呵,没关系,我自己都很看不起自己呢。
      你一定想不到我后来什么样子,我留了很长的头发,有大大的卷曲,喜欢穿酒红色和黑色的衣服。当年的假小子,现在可是被人视作“狐狸精”一般的人物呢,女大十八变,其实,我是想做淑女的,娇娇弱弱,惹人怜惜。可惜我没那个资本,我要自己修马桶,自己动手给房间涂上喜欢的油漆,加班的夜里,自己含着手电筒换保险丝…生活早在我爸杀死我妈的那天就天翻地覆了。既然做不了乖乖女,当个“妖女”又何妨?
      其实,我早就失去的喜欢你的权利。
      很早之前我就从招聘网上找到了你的电话号码,也知道你留在了那个城市,号码一直没有变,我一直都记得,在心里翻来覆去的念,在手机上一遍一遍的输入那11个数字,却从来不敢拨出去,我害怕听见你会问我我是谁,我喜欢你那么多年,你却要问我我是谁的话,真的是很残忍的事。
      可是昨天我去医院复诊,我的癌细胞已经扩散了,说白了就是我没几天好活了。真倒霉,我们家好像遗传这东西呢,从我姥姥到我小舅舅,现在,轮到我了。这也算是我这几年的报应吧,还好当年没追随你去,不然让你看到我头发掉个半秃的样子,比杀了我还难受。不过,其实就算我去了,你也注意不到吧?你女朋友,还有那个老在你日记里出现的“X”,是我永远所不能比拟的。
      我不想再做化疗了,这样活得太难过,我不想死的时候连头发都要作假,戴个假发套火化,连骨灰都假!吓到你了吧?放心,我现在正常的很,只是一切都看开了,所以,我今天给你打了这个电话,如果你觉得自己被偷窥了,我很抱歉,只是,你能不能原谅一个将死的人,让你知道,是我很久很久以来的心愿。既然喜欢一个人,为什么不及早说出来呢?那个“X”你很喜欢她吧?别再从你女朋友的酒窝里找她的影子了,有些话,迟了就是一辈子的事。
      天都要亮了,不过我知道你星期三休息,对不对?你去休息吧,谢谢你听我这么长时间了唠叨。对了,我都没告诉你我的名字呢,我…
      安小冉!
      三
      你信不信有个词真的叫做“造化弄人”?
      只是,我们都回不去了。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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