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17、17 岁月荒芜
原来近 ...
-
原来近几年来,活跃在中国商界,平地崛起,所向披靡,如雷贯耳,如日中天的北京市“金氏集团”的执行总裁金明礼,竟然就是金笑的父亲!
这多少令江枫觉得有些吃惊。因为自己曾经跟金笑不但同了那么长时间的学,而且还同了那么长时间的室——但他却压根儿不知道金笑的家庭背景那么磁实。
真是一点儿没看出来。
在这所民办大学里,有钱人家的子弟一般住的都是条件很好的四人间。很少有金笑这么有钱的富家子弟住八人间的。而且,以前跟金笑一起那么久,也从来没有看出来他如何如何地出手大方挥金如土啊。甚至有时候金笑还会跟别人嚷嚷说他没钱了什么的。而金笑,以江枫对他的了解,他绝对不是那种信口开河两面三刀的人。他真是看上去很朴实的。由此可见,金笑的父亲金明礼之所以能够被视为一个时代的商界神话,的确不是徒有虚名的,单看他教出了如此克勤克俭、谦逊平和的儿子——就绝对不是那些一夜暴富的山西煤场主们所能够望其项背的。
也由此,就不难理解金笑为什么会在那么优裕的家庭条件下来读这么一所名不见经传的学校了。原因很简单:既然金笑没有考上而且又不愿意复读,以金明礼的为人,当然不会像大多数有钱的父母那样——花大钱找路子托关系想尽办法去送儿子上名牌大学了。金笑有金笑自己的想法自己的路,这是做老子的所无法改变的,所以他会对儿子所做出的选择予以一贯的支持。
江枫拿着自己未完成的《任何》别了易白白去找金笑的时候,是在学校外面的一个酒吧里看见他的。金笑一个人,坐在酒吧一角,桌子上放着一盘菜,喝着酒。
江枫发现金笑喝醉了,醉得滔滔不绝,东拉西扯,天方夜谭,满嘴满嘴的大实话。这是江枫第一次看金笑醉成这个样子。
稿子,金笑肯定是没法看了。江枫只好在听了金笑满满两耳朵话后送他回宿舍。
回忆就像一个迷路的孩子,哭着嚷着闹着站在江枫的耳边不愿离开。恍若一场梦,明明昨天还在的人和事,明明昨天还在的欢闹和细碎,在若干时间之后醒来却早已恍惚。
江枫站在长长的时光的桥上,看桥下万千的风景,都在往事里渐次磨损成旧的年轮,几多音容,几多笑貌,几多故事和看不见的光芒,在风雨中挥散成逝去的曾经。
“我那穿过风花雪月的年少/我那驮着岁月的背包/我的青春梦里落花知多少/寂寞旅途谁明了……”
是金笑的歌声,还在记忆里流连。说不清的怅然,看不见的明亮,令江枫在写作时总是感到隐隐作痛的欢乐。
“活在世上/活在这寂寞的山上/活在出生与死亡的狭长车厢/我/仰天狂奔/捉一只老鼠/给她画上汽车/画上轮船/画上飞机/画上所有的平安与幸福/任她凫水/让她飞翔……”
这是金笑过去飞扬的诗句。如发丝,剪不去;像习惯,理还乱。这些光荣的字句,仿佛还一直生长在曾经轰轰烈烈的课堂上,但是此刻,这些字句的主人却正在享受着失恋的滋味,享受着失恋之后的酒醉,以及醉酒之后所特有的放纵和疯狂。
“金笑,我借你的上衣穿一下,我上一下厕所……”
“啊?什么?——你没听过张飞的名言吗?‘兄弟’如手足,‘衣服’如妻子,所以——万万不行!”
那是在某个深夜,江枫和金笑刹那之间的对话。曾经那么阳光那么机智那么风趣又那么歪理迭出那么妙语连珠的金笑,现在却为了一个女子而如此颓唐,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江枫真是难以想象。
江枫真想去亲眼看一眼这个能够让从来都自命不凡的金笑都为她痴狂为她疯的所谓的新疆女子是如何的风华绝代——但是晚了,这个女子,早已在江枫来见金笑的前一天,拍拍屁股,不留下一片云彩——毅然决然弃金笑于不顾,一溜烟回新疆去了。
岁月荒芜得如洗之快。
那个黑暗夏天的明亮下午,江枫第N次徘徊在非常宽广然而拥挤不堪的街头,幻想着自己即使不能够在这大街上邂逅一场艳遇,但最起码也能够在这大街上邂逅一点属于自己所不曾掌握的素材和闭门造不出来的灵感。
就在突然间,江枫的肩上落上了一只大手。
很漠然地蓦然回首,没有想到那人竟是:易,白,白。
易白白身边立着一个亭亭玉立的女郎,长发披肩,风姿绰约,小鸟依人。
在一家叫做“食为天”的饭店里,江枫和易白白举杯痛饮。易白白身边那位女士举杯喝茶。这年头竟然还有喝茶的女子,而且还就被易白白这个狗崽子给“霸占”了,真是令江枫郁闷不已!
席间,易白白告诉江枫:“金笑不读了,走了,去新疆了!”
“啊?怎么可能?他是不是疯了?”
“去新疆?为了那个令狐婉儿吗?”
得到易白白的一个点头的回答之后,江枫懊恨地直想把这个饭店给砸了——“金笑这小子绝对是疯了,真疯了,他妈的……”江枫近五年来第一次在女孩子面前骂人,“他妈的,他去新疆怎么能不告我一声?他妈的,他怎么可以不读书?他妈的,……”
江枫简直被这个突如其来的消息给气疯狂了,一连气骂出了八个“他妈的”。这在他生平的骂人历史上是空前的。
易白白说:“江枫你先冷静一下!——这王八羔子走的时候谁都没告,我跟他一个班都不知道——他爸妈收到他临走之前寄给他们的一封信,来和学校交涉的时候我才知道的!——当时我也气死了,真是,他妈的,金笑这个王八羔子!兄弟一场,去那么远的地方也不说一声,真是太不够朋友了!”
“读不读书倒是小事情——读书未必真豪杰,谁言混混不丈夫嘛!来,喝酒,喝酒!”
几杯酒下肚,江枫说:“白白,你说那个令狐婉儿究竟是什么样一个人,怎么把金笑迷成那样……”
易白白一听就来劲儿了,红光满面,眉飞色舞,仿佛令狐婉儿是他女朋友或者他老妈,才喝了几杯就指手划脚、醉语呢喃起来:“那相当漂亮了,你丫你是不知道……头发很长,脸蛋很美,皮肤很白,个子很高,身材很苗条,吹得一支好笛子,弹得一把好琵琶……他妈李太白的诗怎么说来着……哦,对了,凌波微步,罗袜生尘,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
江枫正要抗议那不是李白的诗,易白白身旁那女的,那个喜欢喝茶的女的,一直沉默着的女的,一听就不干了,扭头冲易白白就凶:“好你个易白白!我×,你丫,我说你不能喝就甭逞能嘛江枫又不是外人儿……那个狐狸精那么好,你怎么不也跟着金笑那个二百五去新疆找她去呀?……我×,搁这儿给我丢人现眼的……”
江枫一看这架势不对劲儿,忙替易白白跟气得七窍生烟的“易夫人”解释:“你呀,别太在意了——白白就这样,他喝多了就爱胡说八道,当不得真的啊”,然后一个劲给易白白使眼色说,“白白,不要说了,你醉了。”
还没有完全修补好这俩人的醋坛子,江枫眼前突然闪出来一个人。
江枫以为自己也醉眼朦胧了,可是揉两下眼睛,却看得更加清楚了:没错,前面那一桌上那个女孩,就是沈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