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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2章 ...

  •   谢烟麟并不是误闯此地,他只是在仆童几句挑事生非中,突然想来看看这个胆敢把他校服洗没的人。

      他从没见过袁瑞秋,但关于那个人的传闻很多。

      那人是曾经袁家的幺子,当年袁家也是奉城数一数二的人家,做的绸缎生意遍布大江南北,无数老百姓以身穿袁布为豪。可时代风云变幻,机器生产的洋布物美价廉,传入了本土后,直接导致了袁家绸缎庄的破产。袁老爷死后,袁家便彻底败了。

      当年的是是非非早已成过眼云烟,关于袁老爷的死因,民间有很多传闻,有人说是袁老爷为富不仁,所以才会被人杀到家里,白刀子进红刀子出,最好的证据就是他的小儿子袁瑞秋,自打一出生就是个傻子,这是上天的报应。也有人说袁老爷自己行为不端,贪恋美色,死于马上风,反正就没一个好名声。

      袁老爷死了,袁瑞秋这个锦衣玉食的小少爷,便也一朝沦落。这年头足不出户的人都知道,外面流匪山贼甚多,各地都在爆发战争,一个神智不清的幼童如若流落在外,便是横死的命。还好得以被谢家收留,哪怕代价是得做谢家少爷的小媳妇,但也从此有了片瓦遮身,饭粥果腹,外加谢家少爷模样个个出挑,女子角度许是不亏。

      总之,这命运格外令人唏嘘。

      谢烟麟慢慢靠近地方,刚走进那庭院,就转不开眼神。这里苔痕阶绿,地理位置极为隐蔽,像极了旧时金屋藏娇的公馆,里面也许有什么倾城美人,会轻移莲步,对他嫣然一笑。

      他的心慢慢跳动。
      可惜越走越近,此处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院落,里面没有倾城美人,只有一个年纪约莫十四五岁,身量瘦小的少年,那五官可以用精致秀气来形容,却离倾国倾城、祸国殃民的程度相去甚远。

      对方貌似在洗头,脸颊微红,笨拙地搓洗一头黑发,衣衫全湿了,似乎还将他认错成旁人了,招着手,用轻快的嗓音向他求救。

      谢烟麟犹豫了一下,才慢慢走过去。

      他凑得近,便也看得清楚,对方的睫毛很长,根根分明,像极了扇子。时值上流社会跟西方联系紧密,崇尚白皮肤、大眼睛、长睫毛的西方审美也在悄然影响本土。可那些标致的五官都长在了面前这张脸上。发间还有微微的香气,是洗发水的味道。

      让他久久没回过魂,这是他第一次跟人那么亲密接触,连同学都比不上,谢烟麟想,他是喜欢这个弟弟的。

      “惊蛰,惊蛰,你快倒水,泡沫进眼睛了。”因他的出神,手下头发的主人发出了吚呜声,五官也皱成一团。

      他赶紧拿瓢子冲水,一点点冲去那脸上的泡沫,不比对方坐在椅子上,他半蹲着,显得有些吃力,因为没有伺候人的经验,自己身上也湿了一半。

      但随着那白色的泡沫一点点洗净,那人也慢慢睁开了眼睛,目光澄澈如一泓清泉,谢烟麟心动之后刚想回以纯然一笑。

      他年纪轻,笑起来自带亲和力,可对方却像见到了陌生人般,惊恐地缩起了肩膀,挥开了他的手。

      谢烟麟从传闻中知晓他不过几岁孩童的智商,但依然客气礼貌,如一名家世良好的翩翩少年:“瑞秋你好,你别害怕,我是你烟麟哥哥。我们是兄弟,是亲人。”

      他不出口袁瑞秋觉得还好,结果一出口就是占便宜。

      袁瑞秋脸都黑了,若论年龄,原身十七岁,眼前少年不过十五六岁,嘴巴一张就想当哥。其次是称呼,说两人是兄弟,是那种这时候称兄道弟,未来好拜堂成亲的那种吗?

      尴尬是揭不过去了,袁瑞秋佯装害怕,让自己今天本来装哭假红的眼睛彻底红了,谢烟麟吓了一跳,只能任他跌跌撞撞跑回屋子。

      在他眼中,瑞秋像稚童一般,鞋子都来不及蹬开,三两步跑到床上,躲在被子后。他越靠近安抚,对方越拼命往被子里钻,越躲越钻,完全忘记了自己一头犹在湿润的黑发,躲在被子下的模样,看上去颇为惹人怜爱。

      换了个情场老手来,定会以为袁瑞秋在“欲擒故纵”,但谢烟麟不是,他年纪不大,柔软体贴的少年性子还在,只以为是自己给瑞秋的初印象不好,根本不敢再靠近。

      他一边道歉,一边后退,安抚对方:“对不起瑞秋,是我唐突了,你别怕我,我改天再来找你。”他是还想留下聊聊天,但他看出,瑞秋不认识他,所以对他很害怕。他得给对方一点时间适应。

      他言出必行,礼貌地阖上门。
      门合上的瞬间,也带去了亮光,徒留床上少年坐在被子上,一双眼眸平静无波,丝毫没有自己用演技又糊弄了一个未婚夫的喜悦。他甚至轻轻一笑,点燃了一根蜡烛,坐到了桌子前,庆幸刚刚少年眼里只顾着安抚他,没有发现自己放在桌上的纸笔。

      他来自后世,一朝落水在这个身体里醒来,自然也知道不少辛密。比起外面难听的名声,他知道真相,当年袁家在洋布冲击下破产,袁老爷明明是接受不了打击脑溢而亡,但事后坊间却有很多关于袁老爷“为富不仁”、“忘恩负义”的传闻,可以推测的这其中可能牵扯到了昔日恩怨。

      袁家长子临危受命接手家业,却不善经营。面对日益衰败的袁家,他痛苦万分,发现自己无法力挽狂澜后,便成天喝酒买醉、沉浸美色,被狐朋狗友怂恿着染上了赌瘾、迷上了抽大烟。不出两年,很快便将祖上几代积累的财富挥霍得一干二净。而那个狐朋狗友就是谢家的旁支一公子哥。

      家具卖了,古董典当了,仆人们被卖,袁公馆被抵押,五岁的袁瑞秋也跟着流落街头。嫂子姚氏怜惜他,把原主带着,但乱世飘摇,毫无技能的寡妇幼童怎么活下来?

      不得已之下,她只好叩开了谢家的后门。袁家当年辉煌过,从袁老爷到袁大少,娶的女人和姨太太各个貌美如天仙,袁家倒了,她们也就散了,大部分都流进了谢家。

      谢家低价接手了袁家的产业,自然也接手了这群年轻貌美的小寡妇,提供给她们风光优渥的生活,包括当年的嫂子姚氏,也在为谢家诞下一子后,彻彻底底成了谢家妇。

      在外人看来,顺手收留袁瑞秋的谢家心怀慈悲,菩萨心肠,初来乍到这个地方的袁瑞秋原也这样以为,适应了几天才知道。原来谢家有两位少爷,年少时曾被大师各自批命“一介巨贾,富可敌国”、“一方枭雄,贵不可言”,都是顶顶好的命格。唯一的缺点就是这两人未来会克妻,克死两三个后,婚事就会顺遂了。

      谢老爷本来不信邪,便给其中一个儿子指了门亲事,对方是故交的女儿,祖上在朝廷为官,书香门第,可谓是门当户对,结果刚交换了八字没半个月,那家的女儿就突然落井死了。

      这年代的人迷信,当下人人骇然,不敢再试。

      好人家的女儿不敢为了富贵,白白送女儿去死。袁瑞秋这种收留的男童,便是极好的挡命格存在,再加上男童命格一般较女童硬,也许运气好克不死呢?大家都这样想着,便也心安理得接受了。

      日子就这样浑浑噩噩过去了,直到原主落水,袁瑞秋侥幸来到这个时代,在了解自己处境后,不由深感孤苦伶仃,没有人愿意选择死亡。他亦然。

      他也不敢表现出自己的聪明劲,人人天生对傻子自带一份包容,一旦知道他不傻了,定会立马被按头成亲。他决定每天继续装疯卖傻下去。

      报纸他也得看,他要了解这个世界,体力劳动再怎么说也是下等,老了还容易留下病根。如今是民国初年,报业大兴,能识文断字、阅书读报的人不多,这字里行间蕴藏的也许就是他脱离这个牢笼的机会。

      **
      翌日,仁德中学。
      郎朗的读书声回荡在长廊,与枝头清脆的鸟叫声相映成趣,当课文朗读结束,讲台上的国文老师拿起粉笔,正式开始讲课。

      只是他的目光注意到了一个学生。
      对方容貌俊俏,眉眼满是鲜活的少年气,面前是泛着书香的课本,这样漂亮疏朗的少年,没有什么可指摘的地方。

      唯一不好的地方可能在于对方今天没有穿校服,于是在四十多名同龄人中显得分外突出。万黑丛中一点白。

      老师收回视线,下课后才把人叫了过来。

      他抿了口热茶,笑问:“烟麟同学,你今日为何着装不整?”

      一听这话,谢烟麟本来平静的脸庞有了别样色彩,他也许自己都没发觉,自己口气轻了许多,他道:“家里人笨拙,误把学生的衣服洗坏了,不过家中绣娘已经在赶制新衫了。”本来丢了一件,他还有一件可以穿,可惜他在为袁瑞秋洗头时,把自己的衣服也弄湿了,只能换下。这年头的校服都是一季度两套,工厂只按订单生产,一件两件的小单子是不会理会的。不过大户人家的仆子大多会女工,匆忙赶几件差不离的就可以了。

      国文老师一听就心里有数了,应是学生心肠好,包容家里人。这事可大可小,就算是校长先生看了,也不会多说几句,他便也轻轻几句带过了,“那好,改天不许再着装不整,让隔壁女中学生们看到了,可不成样子。”

      谢烟麟国文成绩出众,是他的得意门生,他也就是把人叫过来聊聊天,勉励几句,嘱咐完了便让人回去了。

      等回了教室,谢烟麟发现同学们都在传阅一本才子佳人题材的爱情小说,写的是三对单身男女在校园相遇,分别开展了师生恋、婚外恋、三角恋、永爱诀别等最后发乎情止乎礼的情感故事,很是催人泪下。著书者叫鸳鸯梦,此人是最近很受欢迎的通俗小说作者。他写的小说,尤受青年男女欢迎。

      从女中到男中,他的书不仅曾摆在老师们的课桌上,还在很多人手里传阅过。毕竟这年头一本书价格极高,大家只能靠借阅、誊录的方式拿来看。

      见到谢烟麟回来了,沈纶朝他招手,手里拿着一本书:“烟麟,我借到《是黄昏是雾色》了,你看吗?”

      谢烟麟摇头,“我看过。”

      他在五哥的书架上看过,那包装封皮极为精美,他当时好奇就拿出来翻了几页,当看到十五六岁的少女,居然爱上了自己的国文老师,即使那国文老师再儒雅英俊,也是一名有妇之夫,哪怕他的原配夫人再尖酸刻薄、与他没有共同语言,也不该有这样的故事展开。他当即就合上了书,他并不觉得这是浪漫,只觉得三观不合。

      得知谢烟麟看过后,沈纶兴致勃勃:“那你觉得怎么样?”
      “小情小爱,流于俗媚。”这是谢烟麟给出的评价,他表情有些不屑。

      一听这话,沈纶顿时也没了翻书的兴致,他撇嘴道:“其实我也觉得这书太情情爱爱了,就适合女孩子家看,但我这不是没东西看了吗?”那些冗长繁琐的古籍,在课堂上学也就算了,私底下谁不愿意看些报纸闲书啊,而且年少慕艾,书中有令人神往的男女爱情,书籍自然畅销,受众极广。

      他哀叹:“什么时候才能有男孩子看的小说出现啊?最近的报纸越来越无聊了,尽聊一些八卦。”不管是儿女英雄小说、公案侠义小说还是历史演义小说,他都来者不拒啊!

      抱怨完,沈纶突然话锋一转,想起了一件事:“对了烟麟,你见到你家那童养媳了吗?”

      谢烟麟愣了一下,开始组织措辞:“见、见了。”

      没听出好友言语中的羞赧,只以为对方是不喜,沈纶表示对此非常理解,他拍了拍好友的肩膀,义正言辞道:“那就好,我们是新社会人士,追求的是自由恋爱,思想共鸣,要坚决反对旧社会包办婚姻的那套糟糠!如果你听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跟一个你从来没有了解过的人结婚,那样结合的婚姻根本不会幸福。我们是进步新青年,要坚决打破传统旧观念。”

      这番言论,谢烟麟昨天之前也认同,但实地考察一番后,他的想法就变了。

      他道:“我……觉得他挺好的。我是不了解他,但我从今往后可以试着去了解他。”

      沈纶这才发现,好友的一双眼睛神采明亮,灼灼有神,似乎并不抗拒,只是有些不好意思。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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