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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第四章 少年梦(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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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张床实在太硬了——这是陆银桥睡了两天之后的感想。
她差点以为自己真是躺在大马路上睡着的,随着意识一点一点恢复,脑子里半梦半醒的画面就像拆散的幻灯片,完全没有衔接,凭空混在一起,竟然让她又梦见了别人家门口晒的海带……陆银桥没心没肺地躺着,对着满院子黑绿的海带干,差点流出口水。被这不合时宜的馋虫一激,她的知觉很快也回来了,第一个反应,就觉得自己浑身的骨头让人拆了。
她睁眼拍拍床板,差点把手指头戳坏,抬眼又看见头上是一整片苏枋色的垂幔,那是一种用木头特意染出来的颜色,算不上明色,可说暗也不暗,它们铺天盖地,层层叠叠,把一间卧室弄得满是落魄贵族的范儿,连绸子都带着金边,要不是电视还挂在墙上,挂钟的走针跑得飞快,她差点就以为自己洗个澡,直接洗回了前朝。
陆银桥倒吸一口气,翻身起来。床头一侧的垂幔之后竟然是个小冰箱,她差点撞上,不懂怎么会有人在卧室里放冰箱。她正好捡个便宜,打开冰箱看,拿出冰可乐直接喝下去,这一下真解渴,这些天烧得浑身滚烫的燥热感也瞬间就降了下去,没等她舒服两分钟,她又听见门外有人在说话。
“这丫头的毛病好多年了,一发烧就是高烧,烧得脑子都糊涂,等她醒了就没事,该查的都查过。”说话的人腔调懒散,除了肇之远再没别人。
雷三变成院子里唯一良心未泯的人,再加上他对女人的事总是摸不着头脑,本能地觉得凡事小心为好,于是追着说:“别啊,二爷,她发烧两天了,你不想管就别把人留下,留下又不给她送医院,这造的是什么孽!”
肇之远好像算完一卦,很是笃定:“她就是神经紊乱,体温调节中枢不好。你放心,日子没到,她且死不了呢。”
“真烧坏了算谁的?”
“我媳妇,算我的。”
门外的话一句不落地冲进陆银桥的耳朵里,她听着听着连白眼都懒得翻了,不用看也知道,雷三肯定是被雷劈的表情。
果然,门外那位壮士的声音陡然高了八度:“爷!于缎还缠着要过来呢,我都挡回去两次了。您行行好,既然有新人陪着,就别再把这姑奶奶捡回来了行吗!”
“你属唐僧的是吧?赶紧干点正经事……我把梁疯子的炉子扔了,你去找点粉笔之类的东西送去,让他分散注意力,别成天煽风点火的,命再长也不够他这么造啊。”
雷三的脑子还沉浸在刚才的麻烦里,一时转不过弯儿,于是话茬儿还接着说:“您就不是痴情的人,当年非说是打小的情分,看银桥可怜,不能让陆兴平真把人逼出事,这才非要娶她……”
陆银桥听不下去,捏着可乐罐子只想冲出去扇雷三,幸亏刚醒,还没力气打架。
她有心无力,气得直笑,琢磨起刚才肇之远的用词倒是专业,好像早知道她要病这么一出似的,门外的话怎么听怎么来气,肇二爷的情分她可受不起。
所幸那两人没聊多久,很快雷三踢着鞋底走远了,剩下肇之远一个人,不知道还在磨蹭什么。
人在高烧过后就像一切关机重启,所以陆银桥坐在肇之远这张硬板床上,骨头缝里都隐隐作痛。她四处看了一圈,不知道二爷这几年练了什么盖世神功,床上竟然连个厚垫子都没有,薄薄一张床单,活该要把胳膊睡断了。
陆银桥穿的是一身舒服又凉快的真丝连衣裙,她想找件衣服,发现肇之远总算干出点人事,他看她发烧,没让她贪凉,床边备着一件针织开衫。
她拿起来自己套上,然后盯着门外晃荡的人影不出声。
她终于明白自己为什么能做这么久的梦了,因为膝盖上都是磕出来的瘀青,估计那天直接晕在浴室里了……于是她蹑手蹑脚去找自己的手机,翻看一圈,出乎意料,没有客户的咆哮,全是孟泽的信息。
对方是突然得到消息的,一开始急切地说要赶过来,到了今天,孟泽的口气已经缓和了,知道她没生大病。
她又往上找聊天记录,果然,陆一禾看见她晕倒的时候,第一件事就是用她的手机联系孟泽。
陆银桥趁着屋里没人,坐在桌子旁边缓神,想起自己莫名其妙消失两天,总要告诉别人她没事,可她只要一打开和孟泽的聊天窗口,牙尖嘴利的本事全都忘在脑后,凭空有了沟通障碍,半天才打出一句:“我醒了,还是老毛病,人没事。”
她小时候营养不良,高烧的毛病确实从小就有,烧起来昏天暗地,睡上几天都是小事。现在人这么大了,很久没再发烧,结果一回北新市压力太大,又累出旧病。
陆银桥的话发出去,刚想松一口气,孟泽的电话紧接着就打来了,让她连反应的时间都没有。
电话里的人口气轻缓,一句话说得不疾不徐:“银桥,我来找你。”
她觉得自己又发了烧,坐在那里连手机都拿不住,起身就向外跑。
已经过了中午十二点,又到了一天之中最热的时候。
肇之远从卧室门前走开了,还是在东南角的树下摆着躺椅。二爷今天难得没穿浮夸的睡衣,简单的灰色衬衫配休闲裤,踩着拖鞋也不突兀,破天荒地显得十分正经。
小茶几上放着文件,电脑就在桌面上,陆银桥经过的时候,肇之远正在和程珂视频通话。
屏幕里的人一见她从卧室里冒出来,立刻不再说话,避开了。
太阳晒得人眼花,肇之远对她突然醒过来毫不意外,大概脑子里还想着事,一时没顾上和她耍贫嘴。
他沉默地躲在一片阴凉处,树影挡了脸,看不清是什么表情。
陆银桥快要跑出穿廊,忽然听见他开口喊了一句:“醒了就六亲不认?”
她停下脚步,无话可说,她对着这片院子出神,里里外外都熟悉,那梦里的滋味好像又回来了。
发烧烧得昏天暗地的时候,往事又让人伤筋动骨地疼,但好像总有个人,额头贴着她的眉心,汗津津的也不嫌弃,就记得试她的温度,把她抱起来,给她换了衣服,怕她热又怕她冷,明明他不太会照顾人,偏偏摊上她这么个麻烦……
就像床边那些冰可乐,她不能再想下去。
二爷那张嘴,打开话匣子就收不住:“你大半夜倒在浴室里,小哑巴抱不动,我过去的时候,她守着你急得直哭,还非要等什么孟老师,也不看看那会儿都几点钟了,你们孟老师再英明神武,也得睡觉啊。”
陆银桥不敢回头看,明明手脚都发软的时候,还非逼自己站直了,她口气诚恳地和肇之远说了一句:“这次谢谢你,我先回去了。”
背后一阵动静,树下的人好像坐起来了,又向着她走过来。
肇之远的声音越发清楚:“我知道你今天一定会去,他等你两天了。”
陆银桥这才想起彼此之间的关系,她心里蒙着一层雾,原本还不清楚,只记得把过去的念想藏起来,冷不丁就被肇之远抹开了。
她瞬间没能控制住,开口解释:“一禾给孟老师发过消息,现在我醒了,总要和他说一声。”
肇之远走得近了,他今天衬衫的扣子系得严实,尺寸却故意选得宽松舒服,打扮得像模像样,可惜那双眉眼照旧,勾勾嘴角就能痞上天。他双手插兜,正好绕到陆银桥面前,挡住她的去路,一张脸凑过来看她:“丫头,五讲四美,礼义廉耻先不说,咱们总得讲道理,日子虽然过不下去,但怎么论,你还是我的人,不能去找孟泽。”
陆银桥被他这个“道理”说得进退不能,差一点就要动摇,可她刚刚做了梦,在过去的戏本里已经找到答案,同样的悲剧,经年之后,他们都没心力重蹈覆辙。
北新市最热最燥的日子已经拉开序幕,阳光没了遮挡,直直晒在背上,眼看要到七月,人在外边站上几分钟,浑身都冒火。
陆银桥被这日头晒得眼睛发干,那些早都烂在肚子里的话终于连成句:“没有意义,我们可以耗下去,可是登登回不来,我爸回不来,远芳阿姨……也不会再回来了。”
肇之远下意识地绷紧手指,原来他并没有她想象中好过。
他似乎也很意外,陆银桥真敢把旧事全都抖搂出来,于是喉间一动,还要说什么,可眼前的人迎着晃眼的日头不闪不避,转身就走。那话已经把两个人都推到悬崖边上,空落落的踩不实,哪怕他再说出半个字,都能逼她往下跳。
所以从始至终,她离开的这条路,只有她一个人走。
陆银桥想开了:“你放心,我还要脸,不像你和于缎,离婚之前我不会做出格的事。”
院外的槐树抽过枝,树梢被日头晒得久了,染出一层薄薄的光。今年树叶繁盛,那绿就显得格外耀眼。虽然树的根系盘踞在外,可顶上不争气,终究长回了院里。
触目所及,在这十二条市井的胡同儿里,只有一棵槐树能生出参天的气势。
陆银桥的童年时期还没出落成如今的模样,是个留着“一刀齐”发型,连裙子都没见过的泥猴。她靠着一棵大槐树,冬天裹着棉衣躲在树后打架,下雨天倒在树坑里滚泥地,秋天又爬树去偷隔壁的柿子……后来好不容易长大了,女孩出落得极快,她为了能尽早脱离这个家,半工半读,只为求个饭碗自立。在她几乎可以忽略的懵懂年月里,唯一一点女孩的心思,都是因为遇见了孟泽。
这座四九城的中心地带并不大,最不缺的就是大家子弟,孟泽其实算是肇之远的朋友,差不多年纪,过去也是发小。他们这圈人平日低调,藏在娱乐八卦的小道消息之后,实际上多数靠着父辈的根基,纨绔居多,因此像孟泽这种“异类”就显得格外特别,他是为数不多踏踏实实读过书,走上艺术道路的“高岭之花”。
可惜这朵花并不开在胭脂厂,孟泽的父亲早年已经是市里的领导,他一直都留在学院里,当时找来最后这片胡同儿,只是为了写生。闹市喧嚣,他一个人安安静静地在老林姐家的墙下坐着,画的是陆银桥家门口的槐树。
那会儿的陆银桥有惊无险地活到十八岁,总算是个成年人了。她见到孟泽那天,大概是个夏末初秋的节气,黄昏傍晚,天气并不冷。她着急出门,要去赶一场替身的戏,冷不丁出门撞上个陌生人,好奇地多看了两眼。
不过十几米的距离,她眼看对方在画板上勾勾画画的模样,让她站在自己家门口,只觉得唐突。要说那时候她对孟泽是什么印象,排除掉种种主观美化之外,她第一反应觉得他是个干净的人。
而后很多年,陆银桥回忆起来,嘲笑自己缺乏想象力,可这形容确实贴切。
她只是个没见过市面的丫头片子,打小活在胡同儿里,拥挤繁杂。随着周边地段的改造,这一片逐渐被包围成了棚户区,连天都矮了半截。她见到孟泽的日子也不能例外,远处正好有街坊出来,对着路边泼水,盆底一翻甩出四五米……此起彼伏的自行车铃声又响个没完,还有磨剪刀的师傅走街串巷,这一场人间烟火闹哄哄地揉成死结,就像头顶私接出来的电线一样,乱七八糟。
但孟泽不一样,从第一眼开始,她就知道他不同。他是这画面里唯一的例外,格格不入,却又分外自然地坐在墙下,他对着画板目光专注,穿一件米色的薄线上衣,连袖口的褶皱都干净得让人自惭形秽。
少女时代的陆银桥没来得及小鹿乱撞,她初恋的开端和电视里演得不太一样。彼时她踩着一双细高跟,为了接戏,烫着夸张的小卷发,整个人一脸大浓妆,市井而俗艳……以至对面的人抬眼看见她的时候,手里的笔明显一顿。
陆银桥的羞耻心瞬间复活,差点咬舌自尽,仿佛手脚都长错了位。她转身想跑,可惜穿着高跟鞋,走也走不快,最后还是画画的人先打破了尴尬。
孟泽从画板后转过头,看着她笑了。
那笑容本身实在没什么含义,那时候充其量算是礼貌而已,却支撑陆银桥熬过了往后数千个日夜。
有时候人的念想,就是这么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