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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第 21 章 ...


  •   “那,请从你的病情谈起。”他微笑着坐了下来,“别告诉我,那晚我不该放你回去,而该将你直接送这来。”
      我笑了,说:“哪里。只是中暑了,拖着没处理,就变成肺炎,又有些并发症。不过现在已经好了。”
      “你看起来脸色还很苍白。”他温柔地看着我,说:“真的已经好了吗?”
      “当然,你可以问护士小姐,”我转头看向那个照顾了我几日的护士,微笑着用英语说:“杰西卡,我是不是已经壮得像头牛了?”
      那护士姑娘是菲律宾裔,在本港呆了多年,外形高鼻深目,是相当出色的美女。她性情泼辣,业务熟练。我血管细,又易出血,扎点滴打针均颇考护士功底,别的姑娘弄了几次,将我的手背弄得一片青紫,夏兆柏甚为不满,在一旁声势慑人地死命盯着瞧,那些胆小的姑娘更加如履薄冰,一紧张,出错更多。后来杰西卡一到,反先吼夏兆柏“无关人等先离去”,后又以女屠夫的气概,一把将我胳膊撸起,三下两下,便找对血管,打针完毕。我接触了几日,非常喜欢这种豪爽有匪气的女生,有她在场,便是对着夏兆柏,我也要坦然从容得多。她虽一脸瞧不上我这等“瘦鸭”身板,可心里怜我们孤儿寡母,夏兆柏又凶神恶煞,大概以为,我不是被胁迫,便是被为难,因而待我倒甚好,恶声恶气之下,其实为人温柔。

      她听我这么一问,立即从鼻孔冷哼了一声,说:“是啊,像牛,不过是非洲难民养的牛。”
      我大笑,说:“你说简妈是非洲难民啊,杰西卡,你歧视哦。”
      杰西卡与简妈一个只会说半生不熟的粤语,一个只会讲几句英文,居然“鸡同鸭讲”,都能讲得通,现在慢慢也有了点默契,估计是同类欣赏。她一听我这么说,立即斥道:“歧视个鬼,你等着,我回去就安排实习护工给你打针,让你知道什么叫真正的歧视!”

      我实在怕那些姑娘仔盯着我的脸,不是八卦就是诡异的目光,忙赔笑说:“我错了,杰西卡,来,亲爱的,跟我握握手吧。”
      我伸出手去,她爱理不理地碰了一下,同意与我言归于好。我回过头,却见陈成涵一眨不眨地看着我,眼里满是温暖的笑意,不由一愣,微微一笑,问:“怎么?”
      “真奇怪,我刚刚看着你,感觉你好像不是你……”他困惑地微微蹙眉。
      “不是我?如果我没记错,你好像,不知道我以前是怎样的。”我心里一突,面子上却开玩笑说:“莫非就如中国故事那样,突然之间,有只动物的精怪钻入我的身体?”
      他摇着手指说:“不不,不是精怪,是某个掉了翅膀的小天使。”
      “请千万别提天使这种生物,”我面无表情地看着他:“我对羽毛过敏。”

      他呵呵低笑起来,笑得非常愉快,说:“天,简逸,你真是太可爱了,我为什么一会觉得你是十几岁的少年;一会又觉得,你要远远超过你的实际年龄呢?”
      “是的先生,”我有些暗自心惊,却面不改色地微笑说:“我住院的时候才十七岁,但经过杰西卡对我度日如年的锻炼,您看到的我其实已经三十七了。”
      他笑得更厉害了,偷眼看了杰西卡一眼,又忍不住笑出声来。我们因为说的是法语,所以杰西卡听得一头雾水,但看这情形,也知道我在编排她什么话,俏脸一沉,咬牙说:“简先生,我忽然想起来,今天晚餐吃我亲手做的咖喱饭好不好?”

      我一听,立即苦了脸,杰西卡手脚麻利,却对厨房的活一窍不通。某日看到简妈为我送来的汤水饭菜,极度垂涎,央求着简妈教,简妈自然好为人师,两人嘀咕了半日。隔天杰西卡带来成品,便是咖喱鸡,诚邀我品尝,我是向来不忍拂人心意的,便尝了一口,那等怪异滋味,真是毕生难忘,从此以后,杰西卡姑娘的咖喱饭遂成梦魇。我一听之下,立即用英文对陈成涵说:“陈先生,难得相遇,若无事,陪我吃饭可好?”

      陈成涵笑眯眯地看着我,点点头说:“荣幸之至。”
      “你请。”我想了想,又补充了一句。
      他呵呵笑道:“当然,只是医院餐厅,难有好东西,你又病着……”
      “无妨,这里有很好味的三明治。”我说,他眼睛微亮,想是与我想起上次吃三明治的经历,那次相谈甚欢,大家彼此都留下很好印象,如今想来,也是乐事一件。

      为了摆脱杰西卡魔女的禁锢,陈成涵极具绅士风度地在医院餐厅请我吃了一客套餐。这人的优雅是入骨的,举着寻常刀叉,吃着寻常食物,却仍给人置身星级酒店,高级会所的错觉。这顿饭我们仍旧吃得很开心,聊的话,也相当自由。他看着我的目光炯炯有神,倒像这盛夏傍晚的余晖,全集于他的眸子之中。

      我暗地里观察这个男人,他的牙齿雪白,笑容完美无缺,脸上的表情,恰到好处表达了重逢的惊喜、对他人身体的关心体贴、对未来友谊的期待和着重。亲切而不热络,礼貌却又透着欢喜,如此拿捏得当,实在是一种需要磨练的本事。我不得不承认,这种上流社会的社交模式,其实也是我所熟知且深入骨髓的,只不过,陈成涵身上又有美国文化中率性真诚的表象,使他看起来,远要较林世东当年更为洒脱自如,更为可亲可近。若我这具躯壳内不是藏匿一缕三十几岁的灵魂,若只凭着简逸十七岁半的阅历,恐怕不出几招,便会对这男人掏心掏肺,视为知己良朋。

      只是我有些费解,陈成涵待我,有些过了度的迁就。按理说,他如此高超的社交伎俩,真当引名媛为之钦慕痴迷,引盟友为之鼓舞欢欣,引敌要为之迷惑扰乱,实不该浪费在我这样一个,不过一面之缘的平凡男孩身上。

      我一面与陈成涵交谈,一面颇觉有种奇特的不真实感。我的观念中,真正的上流社会其实与一般的有钱人泾渭分明,他们都有各自固定的社交圈,有固定的朋友和往来对象,彼此的感情中牵绊着休戚相关的利益,当然也有各自熟悉的话题和娱乐方式。那是一个相对封闭的圈子,很少会有浪漫小说或烂俗电视剧所允诺的那种,富人与穷人之间跨越阶级出身的爱情发生。这是因为,那个圈子的每个人,都被规训得很好,在温文尔雅,讲求礼仪的面具下,小心地隐藏自己与生俱来的优越感和对他人的轻蔑,这样的心境之下,很少有人会真心平等看待这个圈子以外的人,再加上本性中的警惕和狐疑,使得这个圈的大多数人,亲民角色演的真假难分,狎玩包养视为风雅之事,但很难正式接纳一个“非我族类”的人作为朋友或伴侣。

      所以当年夏兆柏犹如黑马闯了进来,才会处处遭人冷遇,处处被人暗地里取笑。便是今日,哪怕他富可敌国,众人对他都无可奈何,可是,对他的恭敬或客气也不过是一种权宜,私心里,我敢打包票,怕是该瞧不起他,还是瞧不起他。
      不过夏兆柏又怎会在乎?他犹如狩猎野兽,窥伺一旁,见哪家公司疲弱无力,即会伺机而动,将之蚕食殆尽。他有令人胆寒的手段,而恐怕,他也很是享受这一过程。

      我忽然想到,夏兆柏若是猎豹,那么陈成涵是什么?他花时间精力与我打交道,到底,为的是那般?

      还是说,其实,是我自己思维太过刻板,陈成涵这种美国华裔商家出身的,到底与老派港式世家出身的人,差别很大。至少此刻,灯下看着他这张赏心悦目的帅哥脸,眼底眉间,一派明明白白的真诚。

      我哑然失笑,我已不是林世东,旁人何须对我曲意奉承?我连住这个医院的钱,都是夏兆柏垫付,有空想哪个,倒不如切实享受下这顿愉快的晚餐来得实惠。今晚食物不错,倾谈对象也合我心意,既不让我惧怕,又不让我抗拒,我开始觉得,陈成涵一张俊脸,看起来也格外合我眼缘。我今日精神甚好,药物也按时服下,例行检查,各项指标也臻于正常。简师奶打了电话,说忙着上工培训,过几日,便去超市上班。一切都显得那么顺利,大概过几日,就可以出院,回复到正常的生活轨迹中。

      “在笑什么?”他挑了眉毛,说:“就像一只储备够了粮食,心满意足准备过冬的鼹鼠一样。”
      我呵呵低笑,说:“是,我还有美丽的黑天鹅绒袍子,不过缺一个拇指姑娘。”
      陈成涵笑容温暖,定定地看着我,低声说:“你若愿意,这里有现成的拇指先生。”
      我微微一愣,陈成涵已经笑开了,岔开话题说:“我小时候,学校也排演过拇指姑娘。”
      “哦,你演鼹鼠大人?”我问他。
      “不是,”他摇摇头,神秘地说:“你猜。”
      “不会是拇指姑娘吧,”我笑了起来,打量他高挑的身材,说:“你也太巨型了。”
      陈成涵略有些赧颜,说:“当然不是,我演的是背景。”
      “啊?”我吃惊,继而闷笑:“就是站在主角后面动也不能动的那种?”
      “是啊,穿着傻兮兮的大麦服装装成一颗麦子,”他忍着笑,说:“越想越不忿,凭什么我不能演小王子,要演这个,于是我故意摔倒,哇的一声在舞台上大哭起来,其他小朋友都呆了,也跟着莫名其妙地哭,整个演出都让我弄砸了。”
      我哈哈大笑,问:“你多大?”
      “五岁不到吧。”他与我一同笑了起来,说:“实在是人生最初的一个败笔,最可恨是我的妈咪,还将之录了下来,每回家庭聚会,便要放一遍给大家看。”
      我笑着摇摇头,说:“你童年看来很幸福。”
      “还好吧,”他盯着我,问:“你呢?小时候可有糗事?”

      我么?我想了一下,林世东的童年基本上是一个不断学习的过程,简逸的,少小贫寒,且性格自闭,应该也没有。我微笑了一下,说:“我记不得了。”
      “怎么?”他皱眉看我。
      “以前出过车祸,”我淡淡地说:“有很多事情,都记不得。”

      气氛一下有些沉闷,陈成涵伸出手,轻轻搭在我手背上,微笑说:“也许没了些记忆,是为了腾出空间,来安放更好的。”
      我实在喜欢他如此善解人意,便是没有失忆的痛苦,可却也能因为这三言两语,而心里热乎起来。我抬头冲他感激一笑,他目光深邃,专注地看着我,半响才说:“而且有种说法:人在临死前那一刻,你的整个一生会在眼前过一遍。不过这是无法确证的,人死都死了,你怎么知道,他临死前那一刻在想什么……”

      我心不在焉地听,却想除非有人跟我一样,移魂还阳,方有发言权,只是,便是有我这样的人,又怎肯说出自己乃借尸还魂,重生于世?
      我一抬头,正撞进他柔柔的目光中,周遭气氛不知何时变得有些暧昧,我前世今生,从未有人,带着如此满盈若水的目光,欲说还休地看着我,我的脸颊不由自主有些发烫,忽然意识到,他搭在我手背上的手,不知何时,变成了轻轻握住。我勉强一笑,想将手抽回,却被他一把攥紧,我微吃惊,说:“陈先生,你这是……”

      陈成涵只是深深看着我,一言不发,呼吸有些急促,说:“简逸,我……”
      他尚未来得及说完,却听一旁有人讥讽而慵懒地说:“真是了不起啊,所谓的后生可畏,原来是这么回事。”
      我脸色一变,那把优雅如大提琴一般的低音,慢慢地靠近了过来,似乎还带着笑:“这位,应该是陈三公子吧,不错不错,果然够份量,敢在大庭广众之下跟人玩拖手仔(拉手)。”

  • 作者有话要说:  我其实不太想写他们碰面
    但是,不碰面的话,有些事又揭不过去
    陈成涵喜欢小简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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