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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

  •   午后光线柔软而朦胧,那个人站在逆光处,我有瞬间无法看清他的脸。可是单凭那个高大魁梧的身材,已经相当具有压迫感,我从前听人说过,此人乃□□漂白发家,此刻看来,果然煞气十足,便是站在陵墓这等阴寒之处,也不损他一丝一毫的震慑力,至少,我便在瞬间觉得犹如泰山压顶,腿脚发软,拼命忍着,才压抑住想拔腿狂奔的欲望。
      这样的人,当初林世东怎会觉得笃信可靠,怎会以为本性纯良,林世东,你真是,脑子进了水,活该被骗,活该枉死。

      “喂,问你话呢?你从哪来的?在这鬼鬼祟祟干什么?”见我面露惧色,旁边有一黑衣走狗上前一步,代他主人厉声询问。

      我避无可避,只得僵硬着,对着那个人,勉强挤出一丝笑容,却忍不住本能的害怕,颤抖着说:“先,先生,我是圣玛丽中学的学生,我,我曾经受过林世东先生的捐助,所以今天过来看看他,顺便说声谢谢••••••”
      一句话还没说完,却被人猛地抓住手腕,我一声惊呼,踉跄着被扯到那巍峨如山的男人面前,有人反手将我两只胳膊扭到身后,同时迅速上下搜索一番。我懵懂未知,只顾着手疼得紧,好一会才明白,这人是在检查,我有没有携带武器。真是奇怪,什么时候,这个毫无畏惧的男人,竟然也需要如此防范别人?更何况我此刻相貌,不过一个十七八岁的瘦弱少年?下一刻,我被一只强劲的手捏住下巴,被迫抬起脸,正视这个男人。

      这个男人倒是他妈的好命,与三年前相比,脸庞仿佛瘦了些,衬着那脸型更加硬朗,轮廓犹如刀锋般犀利。此刻大概做惯了上位者呼风唤雨,神情之间,带了睥睨的高傲和不可一世的霸气。可不知怎的,我倒是想起第一次见他的情形,那时候,这人要比现在年轻,神情中,保留着从内地带过来,还没有被港岛这个大染缸污染过的腼腆狷狂。那是多久以前了?林世东死了三年,他在我身边布局两年,打压整垮林氏花了两年,原来,我认识这个男人,前前后后,加起来,居然已有七年。
      七年啊,足够一个孩子,从婴儿变成蹦蹦跳跳的小学生;足够一个青年,从腼腆狷狂,变成杀伐决断,说一不二的男人;也足够一个傻瓜,如前世的林世东,从世家子弟沦为一名不明,最终枉死车下,变成累累白骨。

      我脑子里胡思乱想,一刻不停,唯有这样,才能消弭对他的恐惧。托我胡思乱想的福,我忍受这男人不动声色的打量。他的目光太过锐利,我感觉几乎能透过这具皮囊,看透那内里的灵魂。我不敢接触他的眼睛,不由侧过脸去,看向别处,可他并不满足,强硬地板过我的下巴,逼迫我正视他。粗糙的拇指摩擦着下颌稚嫩的肌肤,犹如砂纸一般令人隐隐生疼。
      我忽然觉得一股怒气冲了上来,猛地扬起头,如他所愿直视他,心里想着,他妈的,就算老子上辈子不积德,载在你们手里,那是老子蠢,老子认了。可林世东死都死了,我现在是另一个人,又何必怕你?我使劲瞪了他一眼,这才发现,这个人,居然有一处与以前截然不同的地方。
      他原先那头乌黑浓密的头发,如今斑斑驳驳,夹杂不少银丝。

      怎么回事?如果我没记错,这个人才不过三十出头,难道说,潮流转向,现在流行挑染成花白头发?
      抑或,我在心里暗暗地想,此人作恶多端,终于抵不过良心谴责,劳心劳力,未老先衰?
      不过这个可能性很小,据我所知,此人一贯心狠手辣,毫不留情,当初将整个林氏吞并拆解,将林世东逼入绝境,眼睛都不带眨一下,怎么可能良心发现,幡然悔悟?又不是拍粤语残片,世上哪来那么多浪子回头?

      我只有片刻错愕,随即暗暗嗤笑,却不知这笑容不觉带到脸上。这男人看着我眼神闪过一丝惊艳,随即骤转深层黝黑,仿佛酝酿不知名的情绪,令人恐惧。
      我骤然想起,此人不像林世东,装模作样成了习惯,同性恋却要扮一副异性恋男子的面目。此人荤腥不计,我当年找他理论,便曾亲眼目睹,他将一个稚龄少年压倒身下,后又见过他与堂弟一处行那苟且之事。他犹如恶狼一样盯着我的脸,目光中凝聚着不加掩饰的兴味和欲望,一对上这种目光,我几乎本能地腿软害怕,在身体老实地作出反应后,我方才迟钝地察觉那异样的危险来。

      上辈子林世东相貌平平,不摆家世,看上他的人绝对不多,可现在,我顶着这个十七岁少年的皮囊,却是个货真价实的美少年。
      而且,还不是一般干净漂亮,而是剔透晶莹,纯净委婉,致使我头一回照镜子,就被吓了一跳。

      不是高兴,不是雀跃,而是不安,我上辈子受命运的播弄太过,深知神赐给世人好东西,大多数情况下,并非出于好意。
      祂赐予我财富,却夺走我幸福的可能;赐予我名利,却夺走我自由的权利;如今,祂赐予这般的相貌,我真的不敢揣测,会以夺走什么作为代价?

      夏兆柏继续以粗糙的手指摩挲我的下巴、脸颊,令身体阵阵战栗,源自灵魂的恐惧再度占了上风,那些遥远的不堪的记忆骤然涌来,我难以自制地瑟瑟发抖,不顾一切,拼命挣扎起来。黑衣走狗制住我不放,我虽人小力单,可也着实踹了那走狗几脚。可惜那男人躲得快,竟然没有踹到他,却惹得他眼内凶光毕露,不知道下一秒钟,是不是就要作出什么丑恶勾当来。我怕得不行,没办法了,只好学女生尖叫起来,一边叫一边嚷:“你们要干什么?我不认识你们,你们凭什么抓我,放手,救命啊——”

      我想的是,叫多两声让旁人发现,港岛狗仔队如此厉害,他一个有名有地位的商人,光天化日之下,指使保镖强行制住一个少年,说出去,怎么样都不好听。有钱人的心理我最清楚不过,那一举一动,都关系脸面仪态,最是丢不起人。果然,男人听我尖叫,皱起眉头,对我威严喝道:“闭嘴!安静我就放了你,听明白了吗?”

      不得不承认他积威仍在,我牙齿打着战,好半天,才困难地点点头。他朝我身后的黑衣走狗偏了偏头,我被勒得疼痛的手腕,终于得以缓解。我一边揉着手腕,一边警惕地看着他,那男人却一言不发,只定定地瞧着我,半响,才说:“那么害怕?呃?样子倒真是个高中生,你说世东捐助过你 ,是怎么回事,我怎么不知道?”
      我心里鄙夷,就算你将敌人周遭一切调查得清清楚楚,难不成他出恭换衫你都会知道?我脑子里迅速过了一遍,编出一个绝佳版本,哆哆嗦嗦地说:“林先生捐了一笔钱给我们学校,校方请他出席校庆,他来了后,是,是我做的学生代表。他人好好,又和善,问了我好些话,得知我身体不好,家境也一般,就捐助了我。可惜没过多久,林先生就过世了。”
      那男人紧绷的容貌,骤然缓和下来,嘴角浮起一丝讥讽的笑,点头说:“像他会做的事。世东是什么时候捐助你的?”

      他果然还是有疑心,而我等的,就是这一问。看着他的眼睛,我轻声说:“三年前,我记得,是六月十四号,那天有台风,天文台挂了黄色风球预警。我们都以为林先生不来了,可他最后还是驾车来。”
      他的脸骤然绷紧,果然,再怎么阴狠毒辣,恐怕,也无法忘记林世东惨死车轮之下,压成肉酱的模样。这恐怕也是他要不时来拜祭林世东的原因,毕竟有人命因己而亡,做生意的人最是忌讳。
      我有些快意地瞧着他板着的脸,知道他想的是什么。三年前的六月十四日,林世东将最后一笔财产移到七婆名下,并着手卖出祖宅,本欲将所卖款项全部还债,却神差鬼使地匀出二十万,捐赠圣玛丽中学。我至今也想不太明白,为何自己明明想要去死,却还会捐钱给一所中学?大概是那天开车经过,觉得孩子们的脸稚嫩天真,分外令我感动?总之,捐完钱,恰逢该校校庆,校长亲自来函邀请。当时林氏尚未传出破产消息,那校长,想必是要借一切机会攀爬我这样的“贵人”。

      我本来没心情去,可想着命不久矣,不如去看看也无妨。于是那日我冒着风雨,去到该校,听那一帮少男少女,粉嫩脸颊,歌喉婉转,唱着我早已忘怀的老旧英文抒情歌,刹那间笑得甚为愉悦,现在想来,那也许,是林世东一生中,露出的最后一个笑脸。
      然后,六月十五日,我冒着风雨,想去看那心爱的人最后一眼,却瞥见真相,最终命丧黄泉。也好,老天待我不薄,到了死,我也做个明白鬼。

      这些事,想必对面此人早已得知,若是不信,只管查去,我也不怕。可那男人死命盯着我,越来越粗重的呼吸是为哪般?我大惑不解地看着他,却见他从兜里掏出烟盒,抓了一根叼在嘴里,手指竟然有些颤抖,随即,他身旁另一走狗忙过去殷勤点火,那男人深深吸了一口,略有些放松,哑着声音,说:“你能不能告诉我,那天,世东都跟你说了什么?他,看起来怎么样?高不高兴?”

      高兴个屁,我心里大骂,当时林氏已经分崩离析,祖宗创业,毁于我手,我能高兴得起来吗?可这男人八卦这些干嘛呢?莫非闲着没事做,想写本回忆录,题目就叫,我如何扳倒林世东那个傻x?我满脑子疑问,但此时此刻,也只能将之当作一个有钱人骤然增加的古怪嗜好,于是我偏着头,尽量以中学生单纯而幼稚的声音说:“我记得林先生是很和蔼的人,就如大哥哥一样,一点架子也没有。他问我几岁了,读什么年级,功课重不重,身体这么瘦,是不是有什么毛病。”
      那男人脸上带着奇特的僵硬笑容,道:“还有呢?”
      “他看起来很开心啊,同学仔表演英文诗歌朗诵那阵,他还笑着跟我说他们有两个发音不准。后来唱歌的时候,林先生都被同学的歌声给感动了,带头站起来鼓掌,我们都觉得好振奋,没有见过一个有钱人像他那样的呢。”
      我继续不遗余力地用肉麻的声调夸奖自己,心里暗叹,林世东啊林世东,你做了一辈子冤大头,从没人说过你好,平生头一次有人夸,还是转世后的自己。你可不可悲啊,林冤大头。

      那男人却更加匪夷所思,居然点头附和说:“是,没有一个有钱人像他那样。没有人,能做到他那个地步。”
      我被他脸上简直可以形容为和颜悦色的表情刺伤了,这算怎么回事?林世东就算是个傻x,可也轮不到你一害死他的人罪魁祸首在此兴叹。我心里发闷,吐口而出说:“可惜,他却早早过世了。先生,您是林先生的好友,您知不知道,他是怎么死的?”

      我一句话,便将他脸上不知所谓的温情打得飞散。难得啊,我从来不敢想,有一天,居然能让这个恶毒狡诈,无所不用其极的混蛋面露惭色,我立即再接再厉,说:“报纸上说他出了车祸,可我记得,那天明明挂了黄色风球信号预警,他怎么不开车,怎么会一个人跑出来,被车撞了呢••••••”
      “闭嘴!臭小子,你算什么玩意,敢这么跟先生说话?”旁边的走狗一号见势不妙,立即跑出来大声呵斥我。
      我还是有些害怕,可报复的快意如此爽,令我按捺不住,又多嘴了一句:“可是,这位先生与林先生生前,不是好友吗?”
      我一句句的“好友”听在那男人耳里,想必成为绝佳讽刺。他仿佛在瞬间,石化一般一动不动,半响,忽然从嘴角牵扯出一丝苦笑,看着我,目光犀利如剑。我心里一突,忙低头装孙子,暗忖可别为了逞一时之快,露了破绽。那男人半响没动静,正在我觉得奇怪,抬起头偷偷看他时,忽然听见他冷冷地说:“你问了我这么多,也该我问回你了。你怎么会知道林世东喜欢抽骆驼烟,世东就算再亲善和蔼,可也不可能,跟一个素不相识的小孩,说他连家里人都不说的嗜好吧?”

  • 作者有话要说:  因为环境定在HK这个有趣的城市,所以有些地方会出现粤语,而粤语是种很古老的方言,因此转换成现代汉语,会有些古意,跟国语有所区别。当然了,若全部对白用粤语,想必很多童鞋看不懂,也没有必要,所以便文白矫揉,弄了个大杂烩,希望各位不要见怪。
    继续号召留爪留印
    打滚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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