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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chapter 2 ...

  •   “叶-夕-韵!你干吗去了?!看看,还有30秒就开车了!”祁末朝着叶夕韵大喊大叫。
      “我,我都快跑抽过去了,测百米都没这么快。”叶夕韵拍拍胸口顺顺气儿。“都是秋秋给耽搁了。”
      “你,你没把秋秋带来?”祁末仿佛大失所望。
      “对啊,我把他托付给——”夕韵有些诧异,平时怎么没见她这么关心过秋秋。
      “什么?!呜~~~~”祁末作哭泣状,楚楚可怜的样子真是让人我见尤怜啊。周围已经有男生朝祁末看了,可是夕韵不为所动,这招祁末也使太多次了,没办法,谁叫她每回出招都有效呢?
      夕韵摸摸祁末的脑门,“你生病了?说什么傻话呢?”祁末从来只对帅哥感兴趣,再者说,秋秋也是只母狗啊。
      祁末甩开夕韵的手,哽咽道:“人家准备好好的史上最最最浪漫的画面里的最大配角你竟然没带来,呜~~~~,全都泡汤了,呜~~~~”
      夕韵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这都什么跟什么啊?
      “你想想啊,这次咱们这是去百年古镇嘛,要是美丽的我穿上一袭古色古香的旗袍,左手撑把蕾丝洋伞,右手牵着你可爱的秋秋,天啊,上帝啊,绝美的画面呐,不知道会晕倒多少古镇可爱的男同胞啊——可是,可是你却把它给破坏了!呜~~~~”
      夕韵差点要从椅子上摔下来,她才要喊天喊地,呼耶酥唤如来,这一什么女生啊!
      不过祁末绝不是那龅牙结婚狂,可是一二十一世纪的大三学生连场恋爱都没谈过,在这个高速发展的社会是怎么也说不过去的。
      原因不是祁末长的寒碜,恰恰相反,和叶夕韵并称广告系系花的她真的可以算是祖国美丽的花朵,和夕韵一样一米七零的个子,和夕韵一样九十九斤的斤两,纤细合度,健康可爱的巧克力肤色,不知羡煞多少少女啊。不过,夕韵却从没当面称赞祁末漂亮,因为这样只会换来小美女整整一个星期在你面前不停地照镜子,不停地问你到底她有多漂亮,然后缠着你和她研究怎么再变得更漂亮些。夕韵自从开学初发现了祁末爱臭屁的毛病,就再也不敢以身试法。
      原因也不在于小姐她要求过高,原因在于在G大这所全国顶尖高校里能入法眼的男生实在少之又少,仅有的几个要么是FACE勉强,个性SO SO,要么就是名草有主。所以在含泪抱怨第N+1次“本校男生全是杂草”后,终于彻底醒悟的祁末同学到处找这所谓的“采风”活动(“采花”还差不多),无比期待一份浪漫的异域之恋。
      其实,夕韵倒也乐意奉陪,不过目的可是“光明正大”的——她从小就喜欢旅行,尤其爱大海。她最爱的海。
      “夕韵,喝水吗?”秦榆忆从前面探出头来。
      “谢啦!”夕韵欣然接过秦榆忆手中的水瓶,“你怎么也来了?”她还以为只有祁末那种“别有用心”的人,或自己这种“光明正大“的人才会参加这种“采风”,榆忆怎么会——
      “因为某人在啊——哇!好痛!!”旁边的贾晨还没说完,秦榆忆就狠狠地踹了他一脚,疼得他龇牙咧嘴。
      秦榆忆也把头转了过去,夕韵没看到他微红的脸颊。
      秦榆忆是G大的校草(虽然他本人很讨厌这个称呼)。用祁末的话说,全G大的男生加起来也没有秦榆忆一个人的杀伤力大。而叶夕韵的话就是,脸长的好,人又好,功课还超棒。所以,秦榆忆是夕韵最要好的异性朋友。其实祁末老早就和夕韵说过,榆忆似乎很喜欢夕韵。夕韵总是不相信,榆忆也从未对她“表白”啊什么的,夕韵也就没多想。爱情离她还远着呢!她才不会像祁末那样“饥肠辘轳”地渴望爱情。

      “哇,终于到了!”
      夕韵深深吸了口气,不愧是百年古镇,空气都仿佛有一种沧桑感。
      祁末也深深地吸了口气,陶醉道:“啊,我的三天古镇浪漫之旅开始啦!”叶夕韵朝她看看,意想天开地觉得祁末的头上有两个气团,上面亮闪闪的写着“艳”、“遇”!
      ——等等,夕韵如同被雷劈一般:“你,你刚刚说什么?三,三天?”
      祁末眨了眨眼睛:“对啊。”
      “完蛋了!我记错了!”叶夕韵猛拍自己的脑袋,呜~~秋秋,怎么办?那个家伙刚才态度那么恶劣,一副不情愿的样子,要不是自己反应快,估计他死也不会答应照顾秋秋的,两天都不知道他会不会照顾好秋秋,到了第三天他不会把秋秋扔出去吧——

      “你,你这死狗!竟然在我新西兰羊毛毯上拉坨坨!你知道这多少钱吗?恩?!算了,量你也不知道!”
      “啊!谁让你跑我的CD架上去的?!——Oh,My God!!我的限量版CD!”
      “喂喂喂,不准把狗毛抖的到处都是!我,我讨——讨厌——哈秋!”
      “狗先生,你再把酸奶洒在地上,我就真的把你扔大街上去了!”
      “啊!天啊!——”
      “啊!!土地老爷,女娲娘娘,孙悟空大圣,猪八戒叔叔,唐僧伯伯,救救苦命的我吧!”

      左伦这两天都快被那条叫秋秋的狗搞疯了,整天绕着条狗转,弄的人不人鬼不鬼的。本来想好好放个假,谁知搬来新房子头两天就霉气冲天,真是背!都怪那个住对面的叫叶什么的女生,竟然叫我这个,这个“与众不同”的人(左伦想了半天,还是觉得做人要谦虚点,“天王”,“大腕”就不自己标榜了)看她家这可恶的狗,这也太荒唐了!想想也胸闷!

      左伦捶胸顿足:”那个叶什么,我和你不共戴天!!!”

      走在古镇青石板上的叶夕韵的眼皮猛的跳了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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