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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人在嫌贫爱富这件事上素来无师自通 “庄楚同学 ...

  •   “庄楚同学,生日快乐!这是你的生日礼物!”周六宋悯如前一天电话里说的那样准备礼物,礼物用彩纸整整齐齐地包装好,看上去似乎是一本书。

      “小悯子,你不会送一本你最爱的什么中考1000题给我吧?昨天说好是我喜欢的东西,如果是这个我可不收。”庄楚猜不透这礼物究竟是什么。

      “你打开看看,包你喜欢。”宋悯一脸得意,不经意地擦了擦额角的汗,这可是自己刚才几乎跑遍了镇子上所有书店,才在一个旧书、二手书书店翻到的,幸好还是新的。

      庄楚略带怀疑地慢慢拆开包装,竟然是一本被包了书皮的书,封面上两行字迹清秀的手写字——“BLACKthink JESSE OWENS[著]”

      不敢置信地看向宋悯。

      宋悯得意地对他点点头, “JESSE OWENS,你最喜欢的田径运动员。我记得你上次跟我提过,还说想看这本书但是一直没找到。怎么样?喜不喜欢?”

      庄楚突然哽咽了,重重点了点头:“喜欢,当然喜欢。这是我收到过的最好的生日礼物。谢谢你,小悯子。”

      宋悯清了清嗓子,字正腔圆地说:“庄楚同学,现在是10月25日,虽然离你的生日过去了一天,但是希望你不只是生日这天,明天后天,以后每一天都快乐!希望你能向你的偶像一样成为一个优秀的田径运动员……你要好好……”

      还没说完就被庄楚一把抱住,果然瘦瘦的,抱上去手臂还空了一小截,怀中人一身水汽,汗津津的,似乎是刚从外面跑回来。

      “好了好了,庄楚快松手!我快透不过气了……”

      庄楚把头蒙在宋悯瘦弱的肩上,瓮声瓮气说:“以后我不24号过生日了,昨天太不开心了,我要改成今天过。”

      天大地大今天寿星最大,这个年纪的男生最不缺的就是冲动,说不定明天就忘了,改哪天过就哪天过生日了。

      “随你,你想哪天过生日就哪天过。”宋悯哄孩子似的拍拍庄楚的背。

      随后,为期一个礼拜的校秋季运动会终于如火如荼地开了起来。以往从来都是坐在看台上旁观、一幅“与我无关”的宋悯同学,这次异常得激动,从开幕式升旗起就一脸斗志昂扬、激情澎湃的申请,做好了要放手一搏、挥洒汗水的准备。

      果然如庄楚说的——“汗水是不会说谎的”,宋悯此次表现可谓一骑绝尘,轻轻松松突围了初赛,杀进了决赛,最后收获第二名的好成绩。

      宋悯平时在班上基本算没朋友,更何况平时运动细胞基本为零,每学期800米测试基本垫底,因此没人想着去看宋悯的比赛……

      大家都心下铁定了他过不了一轮,结果一轮又一轮宋悯都是轻松过关,俨然成了此次运动会最大的黑马。宋悯此次的超长发挥立即被校报小记者们写成了文章,通篇高度赞扬了宋悯同学高尚的集体荣誉感以及不怕吃苦勇于挑战自己的精神……在全校同学中激起了小小的水花。

      因此从四分之一决赛开始,明显旁观比赛的人就多了起来,而宋悯甚至被廖乐写进了她和几个姐妹亲自编写的“本年度最具潜力帅哥”榜单里。

      这些宋悯都不是很关心,在得知最终成绩的一瞬间,他只想找到庄楚一起分享喜悦,毕竟这荣誉有他的一半。但四处张望了一番却连个人影儿都没瞧见,这才猛然想起来此次运动会的重头戏“男子4×100接力”马上就要开始了,庄楚作为他们班的种子选手自然早早去热身准备了。

      “请初中部男子4×100接力的参赛选手现在到赛道起点处集合准备”大喇叭声回响在整个操场。

      宋悯立刻顾不得擦汗,立刻飞奔到赛道边,此刻已经围了好几圈观众,一方面是因为4×100接力本来就是每年运动会的重头戏;另一方面,对女同学来说,这场比赛可是聚集了各班各色运动细胞超群的长腿男生。因此,比赛还未开始,欢呼声就已经不绝于耳了。

      在众多呐喊欢呼声中宋悯只能听见“庄楚”一个人的名字,姑娘们喊得声嘶力竭,但素来爱静的宋悯却一点都不觉得吵,因为这就是体育比赛的一部分。

      宋悯越过人群,在众多选手中一眼就看到了身穿绿白相见运动服的庄楚,表情是和平时完全不一样的严肃,眉头紧皱、嘴唇紧抿,一个步骤一个步骤地热着身,这是生活从未有过的如此认真的庄楚。

      庄楚说过绿色是他的幸运色,每次穿绿色的运动服总会有好成绩,因为这事儿宋悯还笑话庄楚真是难得“迷信”。

      但宋悯心里明白,庄楚是太在意比赛了,他总说“输掉了比赛毫无意义”。

      虽然平时老师会教导大家过程比结果重要,但是连运动小白宋悯都知道,在运动员面前比赛结果就是一切,赛场上的败者是没有人会想去了解他平时的训练是如何得努力的……

      看着这样的庄楚,宋悯忍不住混入人群,铆足了全身气力大声喊:“庄楚加油!你是最棒的!”

      从没在人前大声说过话,喊出的声音连自己都觉得陌生。

      突然庄楚转过头朝向这边看了过来,宋悯不知是不是错觉似乎庄楚对着自己笑了一下,只听见旁边的女生难以抑制的激动“你们看到了吗?庄楚刚才对我笑了!”、“是对我吧。”

      “各就位……”

      作为第四棒的庄楚绷紧了弦。

      “预备……跑!”

      “3班加油!”“4班加油!”“庄楚加油!!”各种欢呼加油呐喊声叠加在一起,比赛逐渐白炽化。

      宋悯紧张极了,捏紧了自己的手,小声一遍遍地重复“庄楚庄楚一定要赢啊!”,视线死死盯着庄楚的队友,一棒、二棒、三棒!

      四棒!庄楚行云流水搬地从三棒队友的手中接过了接力棒,加速奔跑!

      一瞬间场上所有人的视线被庄楚吸引,他如同一头猎豹在跑道上闪电般地朝着猎物奋力奔跑,宋悯从没见过有人能把奔跑这件事完成得如此令人心动,此刻的庄楚仿佛天神降临,旁边的女生忘记了呐喊,只能听见此起彼伏倒吸冷气的声音。

      看庄楚奔跑简直是一种从眼睛到心灵的由内而外的洗礼。

      庄楚毫无悬念地率先冲过了终点!他兴奋地冲向起点和队友拥抱欢呼,他的姿态神情仿佛这个世界的王者。

      宋悯正感动得热泪盈眶,突然人群中有了骚动,还没来得及放下抹眼泪抹到一半的手,突然感觉身体悬空了起来——他,一个七尺(划掉,没有)男儿竟然被人从腰举了起来,在空中转了几圈下来的时候脚步都有些不稳了。

      好不容易站稳了,一睁眼就看见庄楚咧着一口大白牙对自己笑得灿烂。随着伴随着背后的窃窃私语,从不爱成为人前焦点的宋悯有点不自在,瞬间羞红了耳朵。

      “小悯子,你耳朵红了。”庄楚很欠地在宋悯耳边小声说道。

      “闭嘴!”宋悯赶忙把面前这个浑身散发着汗气的大高个给推开,低着头正好看到庄楚脖颈处滴落的汗水以及被太阳灼伤得泛红的皮肤,又有些不忍,于是凑上去在庄楚耳边小声说了句,“庄楚同学,恭喜你得了第一名!”说完就立马撒腿跑了。

      只留下后面一脸傻笑的男子。

      之后,庄楚恨不得每堂下课都飞奔过来找宋悯玩。

      说是一起玩,这俩人又能一起玩什么。无非是庄楚时不时带点各色零食来投喂宋悯,而宋悯同学时不时“投喂”庄楚一些……他认真整理的笔记和考试重要题型……

      要不就是俩人东一句西一句瞎扯,庄楚讲他训练的事或者分享田径比赛的规则……而宋悯和他讲昨天终于吃上了东街新出锅的泡芙,奶油细滑简直人间美味……

      没啥共同话题的俩人硬生生地聊得分外和谐。

      但旁观者却不这么看。

      庄楚是学校出了名的隐形富二代,而宋悯则是班上出了名明摆着的穷困生。

      首先从穿着看,宋悯着实称不上是讲究,经常穿着一身老气横秋的老头衫,从背后看还以为是哪个步入中年老师;鞋子也一年到头就那几双灰不溜秋的帆布鞋,在这个最爱比较脚上球鞋是不是最新款的年纪的男生中更显得格格不入。

      如果说穿着还只能让大家暗暗腹诽“这个人家境可能不怎么样”的话,那宋悯在初二的一次月考中以“幸福”为话题的作文题中写了自家店面那扇年久失修会咯吱咯吱响的铁门,以及家里曾经穷得吃不上肉的经历被老师表扬在全班面前朗读之后,全班都毫无顾忌地讨论起“宋悯果然家里困难”这类的话题。有好意的,当然也有恶意的。

      但这些在从小受高尔基《我的大学》著作洗礼的三观倍儿正的宋悯同学眼中压根不是个事,当然有一部分原因是因为他在这方面确实有些迟钝……

      直到有一次,常年一心只读圣贤书的宋同学第一次意识到原来同龄人的“社会学”知识竟然已经偷偷领先了自己这么久。

      有天做广播体操,班上一个从来没和自己说过话的男生季鹏突然过来说:“宋悯,你的新鞋子挺好的看呀。”

      宋悯不知道所以,只能摸摸头礼貌地回上一句:“嘿嘿谢谢,这是周末我奶奶给我买的。”

      季鹏听完一脸诡异地笑着继续跑到后面去了。

      接着便听到季鹏和后排几个男生的窃窃私语:“宋悯可真够逊的,穿个假阿迪,还缺了个三角,太丢人了。”

      话没说完,突然感觉背后被旁边的手推了一下,季鹏转过头是旁边班的庄楚。

      “哎呀对不起,做伸展运动没注意。”庄楚故意提高声音。

      季鹏一群人自然是不敢惹庄楚,嘀咕着没再搭话。

      晚上回家,庄楚思来想去,从自己的鞋柜里翻出六年级妈妈给自己从香港带的崭新的运动鞋,当时个子长太快,还没来得及穿就穿不下了,小悯子脚比自己小点,应该能穿,明天让他试试。于是就把鞋塞进了书包里。

      第二天找了个课件休息,用个不起眼的袋子装着准备拿给宋悯,却远远看到宋悯脚上还穿着昨天的鞋,这个年纪的男生最是要面子,遇到昨天那种下不来台的情况,按理说是怎样都不愿意穿那双鞋了。

      宋悯看庄楚盯着自己的鞋看,有些不知所措:“庄楚,你不会也笑我穿假鞋吧?”

      “当然不会,我知道你又不是故意穿着炫耀的,你连鞋子牌子都不知道。”

      恩恩,宋悯点点头。

      “我只是好奇,你不怕班上那群嘴碎的男生再说你吗?”

      “就让他们说去呗,这鞋是我奶奶攒钱给我买的,她把钱包在手帕里,一张一张五块地往外掏,她就是个农村老太太,可不知道什么阿迪耐克,就觉得这鞋我穿一定好看,我可不会为了班上那群人的几句嘲笑伤了我奶奶的心,我奶奶比较重要,没必要为了不重要的人伤了对自己重要人的心。”

      宋悯对自己笑了很开心,傻乎乎的,庄楚拿着鞋的手有些重了,此时的他是如何都没办法把鞋拿出来了。

      后来初三的有一天,曾经和季鹏一起笑话宋悯的一个男生突然过来找宋悯说:“你知道季鹏家特穷吗?他家住农村,他妈平时就在家种地,还整天和我们一起逛街逛网吧。结果钱都付不起借我们钱到现在都没还,宋悯,听说你和庄楚其实都是富二代,你也太低调了吧,还编那种作文,搞半天他才是穷得叮当响。”

      宋悯头一次连礼貌都想放弃,完全不像搭理这人。

      他是眼睁睁地看着季鹏的从班级前十变成班上倒数的,听了刚才那个男生一番话他有些同情季鹏,但又觉得不值得同情。于是,最后也没说出什么,只淡淡说了句:“我不是富二代,我上次作文写得是真的。”

      再之后过了很久之后,有次宋悯和庄楚提到这件事,同时讲到了自己小时候:“我刚两三个月大的时候是外婆带的,那个时候外婆没什么好衣服,她一抱我我就哭,大家都不知道是为什么。直到有天外婆穿了件我妈买的新衣服,我立马就不哭了。大家才发现不是人的问题,不管是谁穿破衣服抱我我都会哭。”

      “这也挺有意思,人在嫌贫爱富这件事上素来是无师自通。”

      后来的后来,他俩在一起之后的一年情人节,庄楚给宋悯买了个昂贵的钻石钥匙扣,宋悯很高兴收下了,并甜甜地回来句:“谢谢男朋友~~”

      庄楚疑惑:“我以为你会嫌贵推脱呢~”

      宋悯奇怪:“这钥匙扣是你真心想送我的吗?”

      “那当然,比这上面的钻石还真!”

      “那你会因为买了这个钥匙扣而吃不起饭吗?”

      “当然不会,你老公我可是有钱着呢,这是小钱。”

      “这不就得了,既然这是你真心实意并且在你能力范围内送我的礼物,我为什么要拒绝?换言之,你今天没有钱,那就真心送我一把狗尾巴草我也开心呀。礼物本来就不是用钱来衡量的。”宋悯轻描淡写地说

      庄楚豁然开朗,不得不说,在某些方面宋老师真的是个哲学家。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7章 人在嫌贫爱富这件事上素来无师自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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