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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   那边,就在齐殊发呆之际,祝平叙已经在文书白明里暗里的劝说下,下定决心前往上海。

      更确切地说,是逃离。逃离山省,逃离J市。

      他坐在掉了漆的绿皮火车上,随着晃晃悠悠,一颠一颠的铁轨缓慢地向前行。他靠在窗边,凝视窗外景色,慢慢被拉长,慢慢消失在视线里。

      被衬成黑蓝色的电线杆密密麻麻地布着电线,上头站了几只麻雀,扑腾几下飞远了。掉落的羽毛随着一阵狂风飘走,远去,远去……

      祝平叙心神不宁地将头靠在玻璃上,试图分担一些硌人的硬座带来的痛楚。眼神放空。不料车子猛地一震,他倒霉的头“咚”地一声磕在了玻璃上。他倒吸一口冷气连忙捂住额头,只觉发冷。

      此刻他真的、彻彻底底地,又孤又单又独了。

      而这三个字随便两个凑起来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七岁父母双亡、十五岁奶奶去世、二十五岁男朋友出轨、二十八岁分手,与发小不再见面,为了不倒胃口前往一个陌生的城市。

      归途,且未知。

      于是占据他心头的,除却难过,还不乏迷茫。

      可他多明白——不论是回忆还是未来,都是他小心翼翼偷来的。故而不止一次地、可悲地起了怨念,又不止一次地、硬生生地将怨念压下去,压下去。

      文书白和陆材当时说要给他到那边找个能落脚的工作,他倒是少有骨气地拒绝了。

      那时他摆了摆手,说:“写程序的,不太担心找工作的。”

      文书白哀怨齐殊片刻,又叹自己多嘴:“你也不是不能待在J市,怪我多嘴。其实一想你到那里得重新适应一个环境,我就觉得挺心疼的——我就是总喜欢多说几句。”

      祝平叙没说话,却知道他得感谢文书白——“我开始犹豫不决,其实也不想再待下去了。”
      毕竟挤在这样狭小的一个城市中,低头不见抬头见。

      而祝平叙知道自己自私......自私得不得了。

      一个是他爱的人,另一个也是他爱的人。

      所以。

      放不下,扔不掉,又难过。

      只能逃避。

      拼命地逃避。

      哪怕最后只剩自己,顾影自怜也不愿去看、不愿去想那些没有他的幸福画面。

      哪怕,他借着幻想过一生,或寻到另一个能与他厮守终生的人。

      祝平叙阖眼,他睡着之前忽的想到一句台词:倘若相逢即别离,迢迢千里遥无期。

      他不是个爱做梦的人,因为听说做的梦越多,人就越没有安全感。可能是近日总爱胡思乱想,他也常做梦。

      梦了过往。

      那是祝平叙和齐殊刚在一起的时候,正值十九少年狂,做事也全凭一腔热血。

      祝平叙自小不爱争,奈何他这“招人嫌”的长相,哪怕缩到角落里,也会被揪出来跟别人比较。只要他稍一出错,全天下的人都恨不得化身为他已故的父母,对他平头论足。

      “以前不是学习挺好的吗,现在终于承认是个花瓶子了呗。”

      老师出了教室,祝平叙收拾干净自己的东西,正要把书塞进包里时恰巧顺着春风听见了这话。

      微微摇头,劝自己习惯就好。

      今天刚跟齐殊在一起,他不想心情太差。

      祝平叙又看向齐殊所在的方向,担心对方会按耐不住脾气,可又幼稚地带着些许期待。

      后者看向他,只是温柔一笑。

      他愣了愣。

      扭回头装作无事。安了心,期待却落空。

      两人一起离开教室。

      那个年代的灯远没有现在的灯亮,顶多比煤油灯亮一点。脏兮兮的走廊里挤满了学生,从那头过来的和从这头过去的怼在一块。脚尖抵脚跟,一步都走不动。又恰逢春天回暖,等到好不容易能从教学楼里挤出来时,却又热出一身汗。

      祝平叙包里装了个厚得不行的笔记本,小指使劲勾住齐殊修长的手指,自人群中艰难前行。那会儿还流行单肩背着包,哪怕压得肩痛也得这么着背。为啥?显帅。

      可是祝平叙背的乖巧。

      于是周围晃晃悠悠的包时不时地就会打在祝平叙身上,好生狼狈。

      祝平叙轻蹙眉,心说这样出去怕是又得一身汗臭味了。于是他努力地避开周围的人,试图给自己周身留出一丝空隙。

      正无奈着,忽然被搂到一人怀里。为他周身圈出一片空隙。

      先是嗅觉起了作用,闻见一股淡淡的、独属于齐殊的体香味。心才刚安,就猛然想起周围的同学!

      接着大脑皮层的躯体运动中枢控制了他的动作——一把将齐殊推开。

      肾上腺素和脑干也不安分——心砰砰直跳,呼吸交缠在一起,乱了阵脚。

      “你做什么!”祝平叙压低声音,骂他。

      齐殊又笑,看起来心情格外好:“得保护你啊。”

      就这样,祝平叙的系统彻底被击溃,从脖子到耳根都红成了一片。

      他哂纳,又嗔怒:“你能不能叫我讨个耳根子清净!这么多人呢。”

      “那可不成,这才第一天,你往后可都得受着。”

      “……”

      虽然当时的祝平叙被套路得体无完肤,可心里好歹还崩着一根弦,时刻提醒着自己。

      齐殊谈过这么多朋友,怕是对哪个都一样吧?

      后来,等他收到了说他“花瓶”的两个同学的道歉,才知道齐殊悄悄把那些人教训了一顿。

      心花怒放,才知道那句“得保护你啊”竟是个一箭双雕的。

      而祝平叙到目前为止,感到最后悔的,就是那个时候没有把两人的关系告诉王谪。

      否则,不论是他,又或是王谪,大概都不会被那人所迷惑。

      后来初顾职场茅庐,只晓得凭本事做事,却横冲直撞,像只无头苍蝇。

      那日他得了经理的表扬,还满心高兴。却在下午就被一个曾经的朋友告了状,直接告到了董事长那里。理由是他和经理暧昧不清。

      祝平叙当即便懵了:经理分明是个三十多岁成熟女人,有个美满家庭的,哪里会看得上他?

      好在董事长公私分明,也清楚经理的品性,到底没怪罪下来。只是从那天开始,祝平叙和那位朋友便再无交流。

      他第一次经历这样的龌龊事,心中闷闷的。外头晴朗的天在他眼里也像是乌云密布。

      傍晚下了班,从工位离开,迈出公司大门,就见外头下起了蒙蒙细雨。

      实话说,祝平叙不太喜欢雨。阴沉沉的,让人看了就不住难过。他没带雨伞。只裹紧自己常年穿的黑毛呢大衣,又拉了拉方格围巾,将自己包紧,躲在树荫底下快步跑走。

      只是这一回,没能撞见一个嬉皮笑脸的少年。

      当祝平叙回到家时,灯还暗着,沙发上却缩了个人。

      那是齐殊。

      其实齐殊很忙,自从他二十四岁开始就很少回家了,好歹能见到人,说不雀跃是假的。

      可祝平叙浑身湿着,黏糊糊的难受,也不好叫齐殊。只得快步跑到浴室利索地冲了个澡,披上浴巾又颠颠地跑回客厅。

      小心翼翼地晃了晃齐殊的身子。

      不管用。

      又拍了拍齐殊脑袋。

      还是没用。

      祝平叙意识到什么,不再试图叫醒那个装睡的人,反倒起了小性子,眼珠一转。正要一屁股坐齐殊身上——

      齐殊猛地睁开眼,坐起来,把他捞起来压在沙发上。

      祝平叙哈哈笑。

      齐殊瞪了他半晌,终于对他束手无策,无奈地搂住他,就着这个别扭的姿势把头埋在他颈间。

      祝平叙觉得有点痒,但意外地渴望珍惜此时片刻,没有说话。

      齐殊沉默好久,嘀咕一句:“……我好累。”

      祝平叙眼神变得柔软,双手绕到齐殊背后抱住他,叹了一声。

      那个时候,祝平叙真的以为,齐殊把他在的地方当作了家。

      于是他毫不犹豫地在那个名为人生的赌桌上,压上了他全部的情感和爱,自以为得计。

      他不后悔。但如果能重来一次,他一定会拼尽全力收敛住自己——不然怎会输的一败涂地?

      二十五岁生日那天,是祝平叙最恨的一天。

      从十九岁到二十五岁,他和齐殊已经过了六年有余。

      所以他天真的认为,他们会永远那么过下去。

      可他又忘了,七年之痒,从没有起始。

      祝平叙二十五岁生日那天,满怀憧憬,常年内敛而自持的目光中平添一分异彩。就连同事都笑他:“不知道的准以为你要跟女朋友求婚了呢。”

      他听着,也不反驳。只觉得幸福,脸上始终挂着笑。

      因为他知道,齐殊一直记着自己的生日,而这么多年来,每一次都会给他一个新的惊喜。

      所以比起过年,他更期待的是自己的生日。

      于是他几乎是用飞的,跑回到两个人买的小公寓,从兜里取出钥匙,轻轻地转开门。心脏砰砰地跳。

      他推开门。

      却呆住了。

      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

      只有齐殊一个人坐在餐桌前,上面放着已经被吃了一口的蛋糕。

      此时。

      祝平叙不会傻傻地猜测,是不是齐殊给自己准备了惊喜。因为齐殊的喜欢永远是热烈而直接的,也从不会藏掖。

      “你……”祝平叙垂下眼,藏住因为委屈而通红的眼,迟疑好久才开口:“今天不忙吗?”

      齐殊好像什么也不知道,笑眯眯的,道:“对啊,这不就早回来陪你了吗。”

      “哦……”祝平叙松了松拳,“我去换身衣服。”

      “好。”

      换着衣服,祝平叙实在没忍住。环住膝盖,没骨气地流出了泪。

      ……他是爱齐殊,但不是真傻。

      齐殊真的忘了他的生日,怎么会买蛋糕?

      齐殊真的是早回来陪他的,鞋柜上怎么会有一个陌生的钥匙,餐桌上摆了两份的蛋糕叉又怎么会全都用过?

      更何况。

      他认识那个钥匙。

      是王谪的。

      祝平叙就那样,眼神彻底空荡荡没有焦距地在床上坐了好久,眼泪不受控制地流出来。

      好难受。

      不知缓了多久,总算调整好情绪,趿着拖鞋,打开房门走出来时,餐桌上的另一份餐具已经被收拾掉,只能在垃圾桶的深处看到其遗体的痕迹。

      这期间祝平叙一直低着头,不语。

      齐殊开始觉得奇怪,问他:“怎么了?”

      直到祝平叙狠狠一抬头,将手边的蛋糕盘扫到地上,盯着他。

      把他的手机抢了过来,熟练地输入密码,打开信息。

      齐殊被吓了一跳,从没有见过这样的祝平叙。

      就见后者似是要把他屏幕盯穿了似的,眼睛逐渐湿润。

      祝平叙看到了一个他再熟悉不过的电话号。

      是王谪的。

      ……

      齐殊做事挺绝的,早已把聊天记录删掉,可电话号总不会变。

      祝平叙终于知道。

      即使不是王谪,也会有一个别人。

      他掉了一滴眼泪,砸在屏幕上。低声呢喃道:“齐殊……今天是我生日。”

      ……

      齐殊先是整个人被打了一棒子似的僵住了,随即彻底喑哑,手足无措。

      “我……”

      齐殊抱住他,一遍又一遍地重复着“对不起”。那心痛地几乎要哽咽的声音,就连祝平叙都要信了。

      祝平叙依旧垂着头不语。良久,轻笑一声,几乎要离他而去:“齐殊……136********那个号,是王谪吧。”

      又是当头一棒。

      祝平叙继续苦笑着说,一字一句都像是锋利的刀子,不知划在谁的心上:“我怎么不知道你认识他呢……他是我发小啊,你有事找他,怎么不问我?”

      他像是在给齐殊开脱,又是在为自己找理由。说着,抽噎的声音由小渐大:“我知道,你是同。可我喜欢的只是你;我知道,你谈过那么多朋友,可我以为你喜欢我……我知道你清楚我的生日,而你记不住了。”

      那天傍晚,就着浓稠的夕阳,祝平叙离开了那个住了三年多的小公寓,逃离了那一段段刻骨铭心的记忆。

      你问他爱齐殊吗?

      他能毫不犹豫地说爱。

      你问他后悔吗?

      他能毫不迟疑地告诉你,他不后悔。

      可是,如果你问他齐殊喜欢他吗?

      他会一呆,然后转向你,认真地反问你:“你说是动心还是心动?”

      你说:“是心动。”

      他眼中洋溢起幸福,点点头。

      你又问:“那动心呢?”

      他眼神突然暗淡,撇开了脸,不再回答。

      -

      不论怎样,人已经成年。

      祝平叙不知道齐殊对他的看法,但起码他还喜欢、还爱着齐殊,而恰巧齐殊又不厌恶他的存在。

      那么,就他而言,炮友或是恋人都好。

      就算这个社会再如何的不接受同,齐殊都是自由的。而他却不论男女,求得只是齐殊这一个人,所以,他的回忆是偷来的。

      往后他也可能娶妻、生子,但唯愿此时此刻能同心悦之人在一起。

      就这样,两个人从那天开始再没有了从前的黏糊劲,不尴不尬地相处着。

      就像是大梦初醒,落得一场空。

      到现在,只谈一句:散伙才是人间常态。

      -

      你问当时的齐殊后悔过吗?

      这本还轮不起他自己来回答,但他的的确确地悔了。

      说是为了祝平叙而悔,也对;说是为了自己没遮掩好痕迹而悔,倒也没错。

      这是因为从前的齐殊,还不如祝平叙了解他自己。

      但现在问他,他大概会狠狠地点头。

      他不想再隐瞒自己的心,于是将它使劲挖了出来。本以为会见到一个随心自在,却不想血淋淋的心脏上刻了三个他闭着眼都能写出来的字:祝平叙。

      是祝平叙。

      -

      祝平叙从火车上恍恍惚惚睁开眼,却发现自己竟泪流满面。他将包拽到身前,抽出张纸巾,轻轻擦了擦。

      待到他下了火车,一个人拎着老旧的行李包穿梭于人群之中,忽然一股惆怅而迷茫的情绪从身体深处蔓延开来,淌过身体的每一条神经,最终自脑中汇聚。让他不觉打了个寒噤。

      周围形形色色的人,或带着些许斑驳的墙壁。

      每一处细节都在提醒他。

      陌生。

      祝平叙租的住处是个很有年代的老公寓,只有十几平米大。藏匿于市中心的一个犄角旮旯里。不被人所察觉,又那样静静地存在着。

      他踩着吱呀作响木楼梯上到五楼,右手边的房间看起来还算整洁。他掏出钥匙,反复试了好多次才将它插进门孔,又可耻地讥笑起自己的自卑。

      竟然为了逃一个人,来到其他城市。

      换做当初年轻时的他,准要笑现在的自己不懂事:“我怎么会做出这样幼稚的事?”

      可真的轮到自己了,又不免做些出自扇自脸的事来。

      祝平叙推开门,扬起一阵尘土。他抬手捂住口鼻,没免得被呛得咳嗽了几声,又腾不出手去安抚胃部的痛楚——这些年落下的病根,胃总是娇弱的不成样子。

      眼前的是一间浮满灰尘的小房间,一张桌子一张床,一扇窗,一个淋浴头和一个马桶。桌子旁边还塞了一个迷你的沙发。连椅子都没有,洗漱大约也要用淋浴头。

      他倒是一早就做好了心理准备,神色自若地将行李包拖进来,站在门内,拉上了口罩,挽起袖子,决定好好收拾一番。

      于是两个小时后……沙发上堆了一堆衣服,桌子上摆了书本、台灯和洗漱用具,床上铺好了四件套,马桶和淋浴头也被打理好,还多了一把椅子。居然显得有点温馨。

      他甩甩头,把这个奇怪的想法从脑袋里丢掉,拉开椅子,伏案写字,打开的是一本旧色的日记本。

      他从25岁那年养成的习惯。

      1997年2月18日,大抵是心死了,又被哄的活了过来。
      ……

      2000年3月2日,我与齐先生各自安好,归于人海。

      2000年3月3日,齐先生已觅得知音,我仍在漂泊。

      2000年3月4日,我即要离开山省,奔赴下一个令人期待的城市。没有告诉齐先生和二谪。

      2000年3月5日,上海很好,天气晴朗。齐先生也当是甜蜜温润。

      ……

      2000年3月18日,CSB先生当选T地区领导人,望和谐共处。

      2000年4月20日,我国Y公司成立,祖国又多一大通讯骨干公司。齐先生分手了。

      2000年10月1日,奥运会正式拉下帷幕,我国位列第三,为祖国骄傲!
      ……

      就这样恍惚间度日,迷茫着过了两年。

      祝平叙住的还是那个十四五平米大的租房——他懒得搬家,就把房子买了下来。

      他现在,已经三十了。

      日记本也记了厚厚的一沓,还有零星的几页是空着的。

      ——2002年2月8日,习惯爱齐先生的第十一年。

      他借着清晨的阳光,在破旧的不堪的日记本上写到。

      又是两年。

      祝平叙合上日记,站到房间唯一一扇小窗户前,眺望这个偌大而美丽的城市。

      就像他不知道为什么爱一个人爱十一年一样,他也不知道自己是如何坚持在上海待下两年的。

      上海的生活与山省的生活截然不同,说话行动都带着风的。而他却佛的不得了。

      只是开始的每天夜里都会一个人缩在被子里,想着以前的故事——竟然全是齐殊怎么怎么好!想着想着就会没用叹口气,慢慢睡去。这是因为长大了,就不知道什么是眼泪了。

      他的工作亦是。从开始的跟不上趟,到现在的总经理。他好像已经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静静扎了根,只是自己没有发现,别人也没有发现。

      又没有家人,别说年了,连婚都没人催。

      祝平叙静立片刻,走到洗漱间——那个淋浴头旁边,挂着一个镜子。他照照镜子,容貌倒是没什么变化。

      待到五点五十,他准时收拾好一切,利索地骑上单车,前往公司。公司的楼特别新,老远就能看到。于是每当他走进大门时,都莫名骄傲。

      “早啊。”一个同事朝他点点头。

      “早。”他说。

      得心应手。

      人一屁股坐在电脑前,不知不觉就会过去四五个小时。等到同事叫他时,他一抬头,却看到了董事长。

      祝平叙拉开椅子站起来,绕过自己的桌子,替董事长放好对面的椅子,乖巧道:“董事长好。”

      董事长是个四五十岁的中年男人,却没有大肚腩和花生脸。而是一副精英的模样,穿着得体,长得一副凌厉刻薄的寒酸脸,但为人却宽厚圆滑。

      “嗯。”董事长坐下,手指在桌子上轻轻敲,“记着今天要体检。”

      祝平叙认真应了一声,将电脑搬到董事长眼前,又道:“董事长您看这个数据的问题,我们这次着重在什么方面解决?”

      董事长指出几处:“看大数据的分析情况,尽量拿下客户。”
      祝平叙内心叹息一声,面上不动声色地笑着将电脑收回来,“好的,谢谢董事长我这就改。”

      “嗯。”

      董事长这日看起来格外清闲,只说这么几句便踏着皮鞋离开了,桌子上的茶水一点没动。

      祝平叙看了看那杯茶水,揉把脸,继续将精力灌入眼前的屏幕中。

      又不知多久,有人喊他:“祝平叙!走啦!拿上东西体检去了。”

      祝平叙脑子空荡荡的,一团浆糊。突然听见自己名字竟也没什么反应,只是愣愣地点点头,随即顺着神经和肌肉记忆起身,还踉跄一下。恍惚间拿了资料,随着同事们离开了。

      只是胃又开始作孽,不停地闹腾。那副模样真是要将他生生折磨死。先是一揪一揪地痛,再狠点就是一片,大面积地被灼、烧,最后还要“一跳”“一跳”地赐他痛楚。

      有的时候祝平叙就想着,他这胃说不准是第二个心脏。只是一个给命一个要命罢了。而心说自己竟也从没想过要检查一下——周围人一提醒,他还能想着片刻。不过转身就忘个干净。

      这么多年的毛病都撑下来了,还能作弄他成什么样?

      这次体检,也图个心安。

      祝平叙挺讨厌抽血的,眼看着冰冷而尖锐的针就要刺进他最薄弱的皮肤中时,还是不由得打了个颤。

      “您……轻点吧。”他迟疑半晌,好歹没将手抽回来。

      护士阿姨噗呲一笑,多大的人了还怕疼。“好好好。”

      祝平叙难得露出一个有点羞窘的笑。

      -

      祝平叙身形晃了一晃,没站稳。

      “什么?”

      他恍惚着重复,眼神凝固在那张薄薄的体检单上。

      他的信息被圈了红红的圈。

      董事长深深吸了口气,叹道:“你还是去医院检查检查,休息好了再回来上班吧。”

      祝平叙心凉半截,却也没办法。

      体检的说,他患了胃癌。

      胃癌。

      还他妈是晚期。

      据说是第一遍查的时候还没看出来,是医护人员不放心,给他又过了一遍,才确定是长了个肿瘤。

      第一次,祝平叙在领导面前红了眼睛。他什么听不出来?

      休息好了再来上班,岂不是变相的告诉他:你被架空了。

      也对,哪有公司会要一个得了绝症的废人。

      祝平叙点了点头,攥紧报告的手微微发抖。他强迫自己开口:“谢谢董事长,我回去再详细检查下。”

      “嗯。”董事长约莫也是少见这样的事,沉默良久又嘱咐一句:“好好照顾身体吧。”

      他看着眼前身子单薄的男人,早褪去一身稚骨,变得极有担当。祝平叙这两年在公司里从未有一天懈怠过,次次早到晚归。同事问他为什么?

      他笑了笑,说:“我又没家可回,公司好歹有点人气儿。”

      董事长回想着听过关于祝平叙的流言蜚语,要么是“他可真拼命这身体撑不住吧”,要么则是“都没家了一个人活着有什么意思”。

      可是任谁看见一个在身边待了两年的人,突然被查出绝症,随时可能会死去。都会觉得好不真切。

      或至少替他难过一下。

      而祝平叙恨不得自己现在就去死。

      他……还幻想着能到白头,哪怕一个人,或者娶个姑娘,与子偕老。

      活着。

      他竟然转眼去看过往,什么都不求了。只求一个活着。

      能活着,多好啊;能活着,看尽世间百态,赏尽世间繁华,多好;能活着,只要能活着,好像什么都能拥有。

      他想完完整整的过完一生,而不是接受一个“天妒英才”的浮云称号,像提线木偶一样被上天嘲弄。

      祝平叙这天像个疯子,跑回自己的小出租屋,把屋内的一切都扫落在地,一会儿尝试着拨通奶奶那个多年空号的电话,一会儿拨通了好几个朋友的电话,跟他们嘟囔一堆废话。

      他躺在冰冷的地板上,似与其融为一体。眼泪不受控制地夺眶而出,沉默了好久,好久。

      好像这样,就能证明,他还活着。

      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可能是一天,又或是两天。祝平叙自地板上睁开眼,腰酸背痛。他手脚并用,扣住木地板才勉强站起来。试着走了两步,只觉得浑浑噩噩。

      浑浑噩噩间,他收拾着屋内狼籍,噗呲笑了一声:年轻时不曾哭,长大后倒是把眼泪全给哭完了。

      收拾毕,祝平叙深切地体会到了自作自受的滋味。他扯上病历单和钥匙,披上大衣,深一脚浅一脚地走向医院。自以为冷静,眼神僵硬着,宛如一具空壳。

      今天阳光特别好,太阳也大。本来就潮乎乎的空气中平添热浪,烧得人直蔫,树叶子都打了卷儿。

      医院人也少,往日长长的队伍消失不见,只剩一个孤独的窗口。做缴费记录的人还趴在桌子上,呼呼大睡着。祝平叙抬手去敲塑料窗口,待到手都要敲红了,也没能把熟睡的人敲起来。

      一片死寂。

      祝平叙盯着通红的手背好笑的想,他此刻就像是电影里快要死掉的男主角,一切聚光灯都聚在了身上。

      只是谁愿意当男主角呢?

      反正他不愿意。

      好容易叫醒了贪睡的人,他心脏咚咚地跳,跳得恐慌,慢慢悠悠拖着步子迈向检查室。

      医生冷着张挂满赘肉的脸,冷酷地给他打上麻药。迷迷糊糊间,一根细长的管子顺入喉咙,伸向胃部。

      ……

      做完胃镜,祝平叙甩甩脑袋,清醒了许多。也不愿意缩在家里,于是到处闲逛。

      带着点欧式风格的公寓楼布着“飞利浦科技先驱”的广告,黄白色小瓦片落起来的楼在阳光下反不了光,公交车无终点地跑着,掀出一阵滚烫的臭气。人们拥着人,或穿着黑布褂子黑布鞋,或穿着臃肿的西装和宽松的裤子,蹬着闪闪发亮的皮鞋。

      电动车和摩托车到处跑,叫人烦躁不安。

      祝平叙披着自己的长款黑色的毛呢大衣,和周围人格格不入,仿佛过的不是同一个季节。

      他也不在意别人打量的目光,脑中反复播放着上午做胃镜的画面。冰凉的管子刺入胃部,亦刺入心脏。

      那年是他和齐殊在一起的第二年,两人刚满二十一。

      他蹙着眉问齐殊,有点撒娇的意思:“你就这么不愿意把咱俩关系说出去。”

      这也怪不得祝平叙,前些年齐殊谈的那些女朋友或男朋友,无一例外,齐殊都顶着“天大”的压力,恨不得让全学校的人都知道。

      到后来校方也没办法,尤其是那些他的前男友。因为掐指一算竟然一个也管不了——这齐殊是从国外留学回来的小子,爸妈还在国内有强盛的势力,给学校投了不少钱。

      久而久之,齐殊再有个什么大动作,或者又说了什么惊乍人心的话,学校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地忽悠自己,没再找他算账。

      当时的齐殊睫毛微颤,转瞬抬起头冲他笑,“护得紧的才藏在心里。”

      而祝平叙虽然心下憋闷,却也被哄的没了脾气,“唔”了一声。

      直到很久很久以后才知道,齐殊在他们二十二岁的时候便同王谪在一起,不光瞒着他,还瞒着文书白和陆材,将王谪和他自己的关系公之于众。

      祝平叙不知道对方是怎么瞒得那么结实的,可当时他忽的就意识到:什么狗屁护得紧的,少年人的喜欢哪个不是恣意张扬?

      呸。

      他如此漫无目的地走在街上,全然没注意周围来往的车子。直到身旁的一个陌生人狠狠一扯他,他一愣,才发现将呼啸而过的电动车呲啦一声停了下来。前边面目狰狞妇女握着车把,身后还带了一个背着书包要去上课外班的孩子。

      那妇女吼了几声,无非就是骂他不长眼睛。他没心思听,便什么也没听进去,只有一个还能跳动的脆弱心脏扑通扑通地提醒他,你刚才快死了。

      他想,早死晚死都是被下定了降头,又有个什么区别?

      连替他索要赔偿的闹事亲戚都没有。

      同陌生人致了谢,他突然涌上一个念头。

      祝平叙掏出手机,摁开那个灰色的联系人。

      其实这些年他和齐殊也并非没聊过天,也只寥寥几句,便冷了场。

      齐殊的上一条消息还编辑的很长,简而言之就是问他在哪个城市,他想找他。

      祝平叙觉得齐殊是傻子。这么个国家,不也就两个大城市吗,还想去哪找?

      -

      齐殊终于体会了一把难受。

      两年前他默想许久,看透了自己的心。

      他发现,他喜欢、更确切地说,是他爱着祝平叙。

      兴许起初是始于那张好脸好身材,可后来,却沦陷于他的温柔、专一、耐心……

      祝平叙不是个大脾气的人,刚知道他得做下面的那个时候,也仅仅一愣。然后笑着说,“成呗。”

      但是这么柔软的祝平叙有的时候又有着像钢筋一般的态度。

      比如他从不拖泥带水,又那么决绝地离开了山省。

      齐殊抚着床头的相框,里面是他为祝平叙和自己照的第一张合影,两人头靠着头,笑容明媚。往后再也没见过对方这样的笑容了。

      而齐殊这么多年搬了无数次家,丢了无数的东西,偏偏留了这个。

      那天他跑到地下室,在灰尘中翻箱倒柜几个小时,以为自己会把它丢到哪个不知名的角落里。可一抬头,竟然发现它披着尘埃,立在柜子最显眼的地方。

      齐殊颤着手,在自己干净的衣服上胡乱一顿擦,把老旧的相框取了下来,轻轻摆在了床头。

      那些纸醉金迷玩世不恭如浮云飘过,沉淀出一个祝平叙。

      他不过是在最好的年纪遇到了最好的祝平叙,于是付诸一切,也要至死不渝。

      齐殊想起一件小事。

      两年前祝平叙喝酒进了医院的那晚上,他其实一直挺疑惑的:平时也不见祝平叙喝酒,怎么能喝一次就进了医院?

      直到他拉着同样疑惑的王谪去了那家小酒吧,吧台的小哥告诉他:从三年前开始,祝平叙的生日都是在这里过的,每次都要喝好多酒,喝得人心直发慌。不过以前是两个人一起来的,这回只有一个人。

      说罢,看到站在齐殊身后的王谪,一指他:喏,之前就是他俩一块来的。

      王谪脸色青白,眼中满是心酸。

      齐殊亦是难受——三年前,恰巧是祝平叙二十五岁那年。

      再后来,他又可耻地发现,什么狗屁祝平叙不喝酒,分明就是自己潜意识里知道祝平叙胃不好,以前从来不叫对方喝。

      他怎么知道?

      大约是哪次酒局别人提了一句吧。

      齐殊想。

      其实那些年他对待祝平叙,实在不算好,甚至比之前的任何一任情人都要糟糕。

      他自己也说不清是为什么。只是不想带祝平叙去见那些披着西服的“朋友”,不想带祝平叙去面对别人的“你看又是齐殊的情儿”……哪怕是两个人下个小馆子,或是他炸厨房,也不愿意带祝平叙去西餐馆,吃那个半生不熟的牛排。

      齐殊曾把青春给了放荡,又把年华给了理想。

      可现在,他不屑了。

      他得把余生,给祝平叙。

      此刻,远在上海的祝平叙站在人流之中,眼睛睁的几近酸涩,握紧了手机,也下不了决心。

      他可不可以,最后自私一次。

      但如果没有这一次,他会不会后悔?会不会,以后再也没有人记住他,他就像一张本不属于这个世界的一粒尘埃,只能消散?

      总算……

      祝平叙指尖温度冰凉,泛着红,给齐殊发消息。

      “我在上海。”

      “……能来陪陪我吗?”

      思索片刻,又将第二句编辑好的删掉,还是不能忍受这么贱的自己。

      齐殊远在千里,收到消息的那一刻,手机屏幕亮了起来。

      他以为是广告,又或是朋友的闲聊。直到他看到最上方的祝平叙——那三个字!

      条件反射般的,先是不可置信,又惊喜无比。

      “我在上海。”

      他在上海!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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