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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Sept. ...

  •   那天回到宿舍以后,海瑟一直在响我抱怨今晚的事,说她对于我们没能一起去吃饭而感到十分惋惜。黑暗里,我们躺在床上一句接一句的书讲话,多半是毫无疑义的闲谈,其中四分之三的时间是我听她描述她有多么喜爱那家餐厅、以及有多想和我在吃完晚饭之后一起在市中心的商业街逛逛——最近某个她常年宠幸的品牌除了新的季节单品,正是个换季购物的好时候。我时不时用简单的单词作为回答,多数是有赞同意义的拟声词。

      别误会,我也是个喜欢漂亮衣服和美食的人,怎么会不喜欢听海瑟谈论这些。只不过今天有些特殊,其他的事情占据了我的思维。

      我害怕了。

      自从今晚的事情发生开始,我的大脑就被一团乱麻给不由分说的缠住了。那些粗糙的绳子在每过一秒钟后就更加绷紧一点儿,我不堪这样的沉重又尖锐的束缚,开始后知后觉的担心起来,害怕有朝一日这团绳子会将我的大脑勒成一团浆糊。

      我生命的前四分之一时光中都生活在几乎无害的环境里,不曾担心夜半沉浸在梦中时会有人炸掉我房间的窗户,也不会看到每个路上经过的行人时都在心中暗暗思考他们是不是监狱逃犯或者连环杀手。可如若把这些忧虑的背景挪到哥谭时,这些乍一看上去过于杞人忧天的思虑便是存在得极其合理的了。而这还不是最可怕的地方。最可怕的是,在这里生活着的人们已经对此感到习惯了。

      养成一个习惯需要时间,有的人说是二十一天,也有人说要一万个小时;我却觉得哪怕就是再过上一整个漫长的世纪,我也无法做到像他们一般置若惘然。

      这一夜我睡得不好。在极度的紧张与思虑中逐渐睡去的人都是这般如此。科学研究睡前一小时之内不应该再集中注意力于荧光屏幕肯定是不无道理的。今晚发生的大事对我来说太过于刺激了,以至于直到困倦一拳打在我的鼻子上之前,我的视网膜上依旧还残留着那些鲜红色的剪影。它们幻化成无数道光影钻进我的梦中,拼合成数不清的光怪陆离的梦,激烈的、恐惧的、复杂的,变幻莫测,模糊不清却又令人难以忘记。我在半梦半醒之间穿梭,就像是被人押着在赶一场接着一场质量堪忧的午夜电影。

      醒来的时候天还未亮,我花了一整分钟才完全清醒过来。梦的痕迹仍旧停留在呼与吸之间,我盯着头顶略高的天花板,忽然意识到自己仍旧还维持着昨晚入睡时的姿势,正躺着,头稳稳的放在枕头上,双手用一种安详的姿势抱在胸前,乍一看或许会有一点像一具尸体。

      这个星期六的计划还是泡汤了。提姆的短信是在昨晚发来的,收信时间显示那时我已经开始在睡梦与清醒之间的一线上挣扎了。昨晚事发时我的确花了点心思寻找他的影子,我料想的没错,那时他的确已经离开了。

      短信的内容不长,把他所想表达的内容讲得一清二楚,干净利落。简言之就是因为昨晚的事,他这一整个周末都不得不留在韦恩企业处理一些公事,并礼貌的询问我能否把我们的行程时间重新安排。我自然不是像他这般的大忙人,是他找我帮忙,对我来讲早一天或者晚一天都是无所谓的事。

      这个周末我没有离开学校,海瑟也是,我们保持着琴房、餐厅、宿舍三点一线的生活,偶尔也让图书馆加个塞。据说在那晚战乱中被波及到的校园的某个角落已经迅速开始着手维修了,掏钱的当然是冤大头韦恩企业,我猜想说不定提姆就在着手处理这件事情。班上有几个性格调皮捣蛋的男孩兴致勃勃的说要去围观,我拒绝了,摆摆手表示自己兴趣缺缺,距离危险地带还是越远越好。

      噩梦依旧在继续,我不希望更多看一眼任何能令我再次回忆起那些难以入眼的照片的存在。

      我是一个想要闭起眼睛来逃避事实的人,大多数时候都刻意的只去看我愿意看到的东西。但现实偏偏要摆正我的脑袋,掀开我的眼皮,迫使我正视残酷的真相。

      长时间霸占了我的梦境不愿离开的颜色是红色。我知道它代表的是什么。是红头罩的头盔的颜色,也是他胸腹处那道狰狞的伤口的颜色。它像是一张熊熊燃烧着的绒布,背后藏着浓重的黑夜。只要一挥,我就忍不住一头冲撞向藏在那后面的深渊。

      我凝视着红色无底的深渊,深渊也无时无刻不在凝视着我,我想要逃走,却被沉重的锁链拖住了脚踝。

      提姆是星期二才再次回到学校的,我在图书馆见到了他。那是一个临近天黑的傍晚,我办完了还书手续,站在综合图书馆的外文小说翻译区,企图把那本马尔克斯的英译本重新放回书架上属于它的那一块天地。书架空档的位置比我想象中要高上一点儿,是那种不偏不倚在我踮起脚尖之后还差分毫的高。正当我考虑要不要找人来帮忙解决这个有点尴尬的小问题时,一只手从我的斜后方伸了出来,接过我手里的书,轻轻松松的把它送回了家。

      我回头,看到了那张熟悉的脸,并没有比我高出多少,是那种稍微抬一抬头就能把对方温和的微笑全部收入视线中的差值。

      “谢谢。”我便也冲他笑了一下。书架之间的位置并算不上宽阔,我们靠的有点近,近到他衣摆上属于秋天的凉意轻而易举就沾染到了我的鼻尖。我吸了一下鼻子,嗅到意料之中的来自雨后特有的潮湿气息。

      今天下午哥谭又下雨了,很短的一场。这样的天气总让我想要打喷嚏。

      “不客气。”他略微的歪了一下脑袋,注意到我抬起手指搓了一下鼻子的举动,又接上一句“我们出去说”。

      我点点头,跟在他身后,踏离了图书馆温暖而干燥的包围圈。

      路灯下的提姆比平时看起来更加成熟一点儿,可能是因为就连阴影和灯光都更偏爱他的缘故吧。温柔的浅黄色光亮把他眼底青色的黑眼圈再次加重了一笔,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些天的忙碌。接着身高差异的缘故,我不得不略微扬起下巴来,才能和他明明白白的对视。他看向我的时候并不压低下巴把脑袋垂下来,而是仅仅放低视线,眼皮略微的半遮着,长长的睫毛打下的阴影在光的映衬下更加舒展,就像是神在垂怜世人。

      神的眼中有一整个蓝色的我,我却不知道我的眼睛是否也能装下神的身影。

      就在我还没来得及开始祷告之前,提姆先开口了,一开口问的就是那天试镜的事。大概是试镜结束后发生的意外太过于令人记忆深刻,使我几乎快要忘记了本该对我来说更加值得注意的事。

      “那天我还没来得及道别就先走了,真抱歉。你的表演非常精彩。”

      “谢谢。”我点了一下头。事实上,那对我来讲几乎远得像是上个世纪发生的事了。

      “如果可以的话,我能不能去看你的复试呢?”

      “当然可以——如果我成功进入了复试名单的话。我们要等到星期三才能知道结果。”

      “我相信你一定可以。”

      “谢谢,我比你更希望这句话能够成真。”

      隔天下午,名单果然列出来了,就展示在综合楼一层的大厅走廊里。提姆的预言成真了,我成功进入了复试,并且以排在第一位的成绩——其实不是这样。名单是按照姓名排列的,我的姓氏开头字母是A,理所应当就被安排在了第一个。如果真的按照成绩排列的话,我也不知道自己会在第几位,但既然上了复试名单,那总归就算是好的。

      我给提姆发了消息,附上新鲜拍好的名单一张:“借你吉言。”

      他的回复比我想象中来得更快,‘我就知道’,附上一个笑脸emoji,语气比我想象中更加熟稔,就好像我们已经成为了认识很久的好朋友一样。

      复试的曲目是麦金利女士定下的,《吉屋出租》中的经典,《seasons of love》,是首好歌。复试名单里的人被分成两组上台表演,我是其中先出场的第一组,被安排了四句出挑的高音,成也再次败也在此。麦金利女士允许我们这些参加复试的学生在她的课上排练曲目,而没能进入复试名单的那些人要被她盯着一个接一个进行气息训练。

      复试的时间依旧在礼拜五,留给我们的训练时间只有满打满算的两天——一整个星期四,再加上星期三的下午和星期五的上午。和我同组的熟人只有戴夫和朱迪丝,而我最亲爱的室友海瑟居然成为了我的竞争对手。

      良好的竞争关系促使人进步,同时也会让人失去稳定的午餐伙伴。因为分组的原因,海瑟和贾瑞德终于找到一起吃午饭的理由了——排练之后顺便,听上去再合理不过。先恭喜他们感情更进一步。而反观这边,我失去了平日里一起边嚼午餐边吐槽校园生活——多半是对方在说我在听——的小伙伴,只好一个人端着餐盘享受难得宁静的午餐时光。

      我喜欢自己一个人独处,并对此感到快乐,而不是寂寞。但很明显,有的人不这么想。就在我终于要开始一人食的旅程时,不知道从哪儿冒出来的提摩西·德雷克本人率先找上了门来。

      我是一个非常有自知之明的人,很清楚他主动找我一起吃午餐一定不是因为自己找不到午餐同伴,或者觉得我孤零零一个人看上去太可怜。但我想不到第三个理由了,除非他是真的想和我交朋友,非常真心的那种——有这个可能吗?或许有,但肯定是几乎微乎其微的。

      虽然我怀疑他的动机,但我似乎也没什么好失去的。再三权衡下看来,和校园偶像共进午餐这件事的受益方怎么看都像是我,那么就这样大概也不错。

      显然,对于我们这两个八杆子也达不到一起的人同框出现这件事感到惊讶的不止我一个人,还有许许多多双无事可做的眼睛。和名人一同出现的代价就是成倍的关注度,不过提姆看上去似乎不太在意,于是我也就跟着不在意了。其实这也只是闲来无事的人们的一时起兴,我们一起吃了三顿午餐,直到第三天的时候,还虎视眈眈盯着我们的午餐桌的人就只剩下一只手可以数过来的几个了。

      提姆确实是个很好的聊天对象,风趣幽默,主动找起话题来不输海瑟。星期五的中午过后,我打算直接去礼堂准备下午的二次复试,提姆本来想和我同路一起过去,却被一个突如其来的工作电话叫走了。

      每当这种时候我就会想,这样的提姆看上去是那么的陌生。当电话那头传来的人的声音是严肃的时候,提姆的表情就会变得比那个声音更加严肃。这个时候,我就会下意识找个理由离开,留给他足够的隐私来和对方做不知是与什么相关的沟通。

      试想一下自己接电话时的情景的话,我是想不出有哪通电话是会让我露出如此这般严肃的表情来的。而提姆不一样,他的人生中似乎充斥着无数件大事,是那种大到让我无法想象的事。而这样的他还只是一个十八岁的青少年,比依旧挣扎在十九岁末尾的我还要小上一岁。

      每每这个时候,我就会被残酷的现实提醒,教我看清我们之间的差距是多么的难以跨越。这样的人为什么会成为我的朋友呢?这大概是我怎么也解不出答案的难题。

      复试的过程很顺利,比我想象中要更加顺利一点儿。这次来观看的观众少了很多,甚至不及上一次的三分之一。提姆依旧站在二层的角落位置冲我挥手,我发现那是个不错的观察点,从那里向下看,大概可以看到全场每个人的一举一动。

      我是站在第一组临近末尾的位置出场的,在原先安排好的位置站定,一抬头就能看到站在我略微斜上方的提姆。麦金利女士坐在第一排的评委席上,双手抱在胸前等待我们的表演,表情比上一次更加严肃,仿佛接下来等待着她的不是一曲高歌,而是一场难以预料到结局的恶战。

      爱的季节。这是这首歌的题目。

      《吉屋出租》属于音乐剧剧目中非常经典的作品之一,我第一次看它是在很多年前的一个冬天,那时候的我年纪太小了,小到几乎可以忘记所有重要的剧情。但这首歌我却还一直记得,哪怕词句已经模糊,旋律还一直停留在我的脑海当中。

      五十二万五千六百分钟听起来很长,十二个月却听起来很短。它们分别加起来都等于完整的一年,那便是我会在哥谭这座城市所停留的时长。一旦这五十二万五千六百分钟结束了,我的旅途就要自此告一段落。

      在这之后,我还会再次回到这里来吗?一个月的时光已经过去,我没能得到答案。那么剩下的十一个月里,我就会得到自己想要的回答吗?这又是一道无解的问题了。

      二组和我分到同一个唱段的同学不是海瑟,而是平时没怎么和我说过话的长头发女同学。我注意到一共四句的歌词里她有三个音都走调了,其中两个不太明显,可第三个却高的离谱太多,以至于让麦金利女士都忍不住略失风度的皱了一下眉头。我站在后台门口面无表情的看完了他们的表演,心里毫无波澜起伏,只是在想些与此无关的事。直到戴夫在叫我的名字的时候,我才意识到,评审结果要出来了。

      复试的结果是当场宣布的,念名单的时刻朱迪丝很紧张,全程都紧握着我的手,好像把我的手当成了救命的浮木一般。我们这个学期的正式演出剧目终于敲定了,《耶稣基督万世巨星》,是我不熟悉的作品,我只听过其中的几段节选而已。麦金利女士从配角开始诵读学生姓名和相对应的角色,每念一个名字,我的心脏就跟着被向上提了一点儿——她一直没有叫到我。通常来讲这种情况好坏掺半,要么我的名字会出现在最重要的几个角色前面,要么我就是在复试中被踢出了正式演出名单——那确实有点儿丢人。

      还好,后一种情况并没有发生。麦金利女士安排我饰演抹大拉的玛利亚,在我看来,这个角色算得上是这剧中最重要的角色之一了。顺便一提,和我有大量对手戏的耶稣基督和犹大分别由萨姆跟戴夫饰演。

      念完名单,麦金利女士就吩咐我们赶快开始为角色做准备,仿佛正式演出不在学期末,而是下个礼拜天。她总是这样,来去匆匆,衣服的下摆好像长着翅膀,身后还追着我们看不见的怪物。

      我总算是松了一口气,余光瞥到提姆从二层下来,笑着祝福我拿到不错的角色。我释然的也跟着他笑起来。

      来到哥谭的第一个月,总算是画上完满的句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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