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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红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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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山这边逛过,两人又一路骑回了民宿。黄大叔正在门口浇他种的葱。那葱正开着一团团的花,远看毛绒绒的。
“呦,回来啦。小兄弟骑车技术不错呀!”
“嘿嘿,那可不,我哥可是专门的!”陆佩衡夸夸人,兴致盎然,“黄叔,本地的话,您有什么推荐的适合拍照的地方吗?就是那种人少,本地人才知道,不熟就不告诉你,但是很好看的地方。”
黄大叔笑道:“这话讲的,诶,还真有,但是怕你们看不上。来,外头风大,进来说!”
“怎么会看不上呢!您快说说,回头我帮您宣传宣传,就当是广告啦。”陆佩衡颇有兴趣,都忘了腿有点儿酸,还打算去哪里转转似的跟进屋。荀霂看上去没什么表情,把摩托支上,也跟着进去了。
黄大叔放下花洒,往墙边走了走,摩挲着手中的烟斗,沧桑的面容上浮现出了笑意。
“嘿,上次去那里的,是个会骑摩托的囡囡,看看,还留了一张合影送给我。”他拿烟斗指了指墙上的照片墙最中间的一张。
戴着墨镜的女孩举着自拍杆,她高高瘦瘦,穿得十分现代,机车皮衣金属钉,露着肚脐,耳朵上挂着个有些夸张的金属环,手背还若隐若现着蛇的纹身,颇有摇滚歌手和叛逆少女的感觉,她抱着荀霂手里同款头盔,露出满口白牙,相比之下像个大老粗的黄大叔被女孩靠着,有点局促地摆了个剪刀手,笑得很朴实。照片上留着个花体的“BREEZE”,有点张扬,又仿佛和风扑面,让人被笑意感染,看落款日期是三年前了。
“因为有点偏,一般也没人特地问,我也没怎么和人讲。这后头有条地图上没有的小路,那路,四个轮子走不了,上上下下的得有两三公里吧,路过小木屋,到头,有个半人多高的洞。阿拉小时候躲猫猫爱去里头,走到头出去是朝着西边的海,底下有小片的天然盐池,白闪闪的。这天见晴,要赶上晚霞可好喽……我当年只看见过一次,记忆犹新,后来腰腿不好,也就没去过了。能不能看到美景还得看运气。”
看运气……陆佩衡可怜兮兮地看向荀霂。哥!你一定可以驱散我的噩运吧!我想要良辰美景佳人相伴……啊不,是想在最好的时光和最好的人做最美妙的事。
“现在过去,时候差不多。走过去稍有点远,骑车的话,也就五分钟。但是得在洞里钻一会儿,带上手电。”黄大叔指指桌子上的大号手电筒。
“成,歇两分钟,喝口水。”荀霂没回绝。
不歇不知道,一歇就腿软。
“哥……下回你锻炼……叫上我!你都没提醒过我锻炼身体啊,这就爬不动,我觉得我都胖了……”陆佩衡抖抖腿,仿佛看到了肉在晃。
“揉揉肚子就知道。”荀霂坐在转角沙发的另一边,喝了口茶水,伸出手,“腿酸?给你按按?”
“哈哈……不了吧。我们还是赶紧去看夕阳吧!”陆佩衡干笑了两声,赶紧跳起来,“嘶”了一下。
平时明明就你爱显摆秀恩爱,现在倒矜持了?也罢,总归还是要抱紧我的。
山色,草色,树色。风有些大,正因如此,天也晴了不少,虽然已是傍晚。
岩洞比较难找,长着绿叶的藤蔓几乎遮住了整个石壁,将洞口淹没。洞穴里头的路也不怎么好走,坑坑洼洼的,还有小水坑,旁边的石头看起来湿乎乎的。而且由于通向海岸,人站在洞口,总会被一股风推着走似的。
“哥……这洞里不会有蝙蝠吧?不会有埃博拉吧?不会有尼帕病毒吧?”
“来都来了。”荀霂没说别的,从小腰包里摸出两双一次性手套递过去,怕你就戴上,顺手整了整陆佩衡防晒服上的帽子,往他脑袋上一扣,“风大,蝙蝠挂不住。你别吹着,来打头阵,小心头顶。”
陆佩衡这下放心不少,挑挑眉毛,自信地拍拍胸口:“好嘞,哥,你跟住了!”
他拿着手电,低着头就往里钻。荀霂不动声色,把眼前差点卡住的背包往下压了压,让凸出来的三脚架正好进了洞口,这才弯下腰跟进去。
陆佩衡觉得身后的风小了不少:冲锋衣是真挡风啊!风在角落中呜咽,发出呜呜的声音,在只有孤立的光源的环境中显得有些阴森。
里面的路倒不那么狭窄,勉强可以让成年人站直身子,一前一后地往里走,只是脚底下似乎有沙子,踩上去嘎吱嘎吱的……还好一路没看见什么老鼠蛇虫子之类的东西,不然难免吓一跳,磕着头。
前面好像被挡住了……
“关一下灯,找光。”
黑暗中唯有光是最明朗的,我们循光而去,终将柳暗花明——
豁然开朗。
斜阳一束破彤云而出,刹那间,照得海面一片耀眼的金。原本的黛蓝色混入了斑斓的色泽,水波浮动间,和漫天金粉撒落在海里似的,急急泛起又匆匆退落,浪花打在礁石上,下一场金色的雪。
长满藤壶的礁石起伏着绵延上岸,几处积了海水的小潭亮莹莹的,流光溢彩,映着金光,映着彤云,映着天空。再近些的平坦的礁石上,结挂着白花花的盐,远远看去,干净而纯粹。
海浪,风声,催得云层渐散,绵延开万里火红,晕染着无比动人的色泽,像是打翻了的胭脂,像是用红玫瑰酿的酒,像是海洋在亲吻天空,染彻半边苍穹。
“足以惊艳时光岁月的霞光映入罕见的纯白,天光水色,尽数笼了层薄薄的纱。”
任谁都无法将其形容得淋漓尽致。
一时失声,连呼吸也梗在喉咙中,只有心脏在砰砰地跳动,与周遭的喧嚣融为一体,只能感受到和谐与宁静。
“啊……”喉咙里不受控地冒出沙哑的感叹,陆佩衡迅速掏出了便携式三脚架和手机,颤巍巍地拍了两张,才上头地说出两句还算完整的话。
“啊我死了!好看到哭!”
美景对自以为冷感的荀霂同样有震慑的效果,他怔怔的,被光晃得眼睛也亮闪闪的,还是被咸咸的风吹得,那好像是星星点点的泪花?
有的景色,想和一个人看一辈子。即使是转瞬即逝,犹如极光,那铭刻的绚烂也是今生不忘的色彩。
人在身旁,将彼此与光影镌刻在心。
这原来是旅行的馈赠么?
“来来来架上三脚架!我又要拍头像了!哥!快跟上!”陆佩衡兴奋地拿蓝牙快门拍了好多张。
“我们来比个心!”陆佩衡正对着荀霂,右手比了半个心,笑嘻嘻地等他回应。
是兴奋,是夕阳?他的脸红通通的,洋溢着欢快与甜蜜的笑,目光里充满了期待与急切,像是云层中的圣光,头顶翘起的头发在风中摇摇摆摆,若荀霂是一只猫,定然要扑过去抓住。
简直是……不只是犯规,而是犯罪。
心潮起,荀霂亦伸出右手,对了过去。
同时稍稍俯身,去吻陆佩衡的额头。天知道他有多想吻那在火烧之中明艳的唇——
惊讶的一声轻呼却仿佛比海浪与风要响亮,分明有些只是熟悉的细微的声音啊。在捕捉到的瞬间,荀霂偏转过头,精准地吻上去,下意识的。
陆佩衡一紧张噼里啪啦地乱摁快门,连拍了好几十张。
荀霂意犹未尽地叹口气:我太喜欢这样的阳光了,他是甜橙似的味道。
其实这里的豁然开朗,只是乍一看的明亮。岩壁上从半人高的地方破了个洞,礁石自四周突出围绕,是风吹,是水蚀?不管如何,像是个窗口似的,人想跳出去恐怕还有些麻烦,但若观景拍照,这又是个绝佳的天然相框。
夕色慢慢褪去,隐隐染着神秘的紫色。
“应该不会出现绿光吧……”想要一网打尽全部美景还是太贪婪了,更何况是一闪即逝的光。陆佩衡抿了抿唇,心满意足地把三脚架塞回背包。天马上要黑了,这地方风还是大,好看是真,今天好累也是真……
平静下来,才来得及观察周围的洞穴。地上磨鞋底的“沙砾”中有可能还混着白色的盐粒与石子。
角落有个旧旧的饮料瓶,出现得有些突兀,里面放了些石头,还有卷起来的一张纸,转过瓶身,发现瓶子上还贴了张浅绿色的便利贴,用胶带封得严严实实。
这一定是前人的漂流瓶!让我看看是什么宝藏!好奇宝宝突然忘记了疲劳。
“恭喜找到香格里拉!让我的故事与美景永恒,何尝不是乐事呢!——BREEZE”
“是那个BREEZE留下的!”一定是住在同一个民宿的照片里的人。陆佩衡兴致勃勃,抓紧时间把漂流瓶拧开,展开那封信,和荀霂津津有味地看起来。
屡屡被逼婚的过气写手一枚:老娘可不是乖乖女,那都是做戏给你们看的,你们可不知道我飙车有多猛哈哈哈!谁让我的生命可以被随意预测了呢?三年的话,够我从雪山走到赤道,从秦淮线走到帕米尔高原了吧?我想试试能不能再久些,由他们划下一纸判词,我要过的是自己的一辈子。这里的夕阳很美,就是钻进来比较费劲。我希望你们也能幸运地看到今天的夕阳。大概是这个样子!——魏风
信纸下头画了一个潦草的刺球儿,无疑是太阳,对着眼前的景色勉强能看出来,有云,有海,有盐池。画工不敢恭维,不过还是挺灵魂的。
“我们很幸运呀……”虽然不熟悉这位过气作者,大概是出了什么事突然想开了来环游世界?分明还很年轻的样子……陆佩衡给信和便利贴拍了照,急匆匆地摸出半张纸和签字笔。
“哥,你要写吗?”
他下意识地想说“没必要”,生生忍住,只说:“你写吧。”
荀霂安静看他写字条,天已经暗了,看不清他的表情,只知道他举着手电,把纸垫在手机上写得很认真。
同样是热爱写作的人,热爱风景的人,幸运的人,即使命运不同,也许他们之间有某种共鸣,也都热爱着漂流瓶带来的惊喜。可能这是种旅行的浪漫?认识他之后,发觉文字能承载的东西,太多了。即使他可能感受不到。
“三年后,我们在信中见到了你,还有香格里拉。——蘅&X”
他署了日期,把纸仔细卷了卷,塞进瓶子,感觉像回了个帖子一样。
“哥,那我们快回去吧!”
香格里拉是心中的日月。如火焰灿烈,如白瓷皎然。天地日月,辉光如尔,岁月中的你我,皆是人间伟大的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