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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

  •   周晋开玩笑地和苏“抱怨”说,那时他觉得,自己就像一个玩偶一样任人摆弄。
      ——虽然事实上,那时也真的一点都不配合,有很长一段时间,他特别纳闷为什么严郡好似有用不完的耐心一样。
      到后来才懂得,那些真正有城府的人,都是严郡这个样子的:对于他们打定主意要得到的结果,他们永远不乏耐性,沉住气等着它发酵、等着它显露时机。
      “你也不赖啊,”苏说道,“至少现在,我觉得你已经是足以用文雅来形容的人,要不是你亲口说,我都无法想象,你会是在贫民窟里长大的孩子。”
      “我这个是经过严苛的训练练出来的,不是天生的,”他显得有些不好意思,“严郡很在意这个,说冒进是我在赌场上最大的弱点。”
      “其实,人在年轻时有些热血上头很正常,遇见你之前,严郡说不定或多或少也有过好斗冲动的时期,只不过,他更早地让自己成为了心思深邃的人而已呢?”苏说道。
      周晋显得有些落寞,说的确,严郡是付出了比他惨痛很多倍的代价,才成为他所见到的样子。
      他把这些所有的代价变成固执的、乃至苛刻的要求,一一加之于年少的周晋身上,催逼着他锤炼灵魂,事实上是给他造了一个极为坚固的堡垒,当严郡也失去了保护他的能力时,利用这个堡垒,他可以把自己护佑得非常周全。
      每个人孤独地走过自己的那一程生命,很少能碰见一个真正的指引者,周晋说,即便最终成了传奇,那些前尘往事也未可说是美妙的,然而,在极其黑暗的时空里,遇见像严郡这样强大的人提灯在前,大概可以算作一种救赎——并不是每个人都有幸获得这样的恩赐。
      只不过,在那时候,周晋也想不到那么多,面对一个每天都有层出不穷的莫名要求的雇主,他能体会到的,大概也只剩下暴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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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天——也就是玩钱币游戏的那一天——严郡给周晋签了一份内容不知所云的合同,条款只有寥寥几项,总结起来就是,周晋负责乖乖听话,严郡负责保护他不死,事情结束以后,严郡给他身份和钱,让他离开梅菲斯特。
      至于到底要他做什么,整份合同里没提到半句。
      周晋看了好一阵子,可能是脸上的困惑太过明显,以至于严郡忍不住问他是不是不认识字。作为回答,周晋抓过桌上的笔,龙飞凤舞地在末尾签上了自己大名。
      严郡当做没看见他急于证明自己的好胜心,给他介绍带东西过来的女人:那是他的助理,姓罗,不知道名字,周晋至今还是叫她罗小姐。
      周晋对她没有其他印象,唯独就觉得她特别麻利,好像一个人管了五六个人该管的事情,井井有条。来见严郡时从没有多话,甚至连寒暄也省略了,总是在汇报工作、确认细节,还额外兼任严郡的生活管家。
      ——对于这个,周晋有一件事记忆特别深刻,他说,那天自己洗好澡出来,就是罗小姐拿把剪刀等在门廊里,一脸平静地说要给他剪头发。
      周晋那时非常果断地拒绝了,觉得这个穿职业套装的女人怎么看都不像是会给人理发的模样。于是他披着半湿的头发把罗小姐带来的好几套西服一一试过,款式从低调到繁复奢华,不一而足,全都合身,但全都不搭。用周晋自己的话说,穿上就像是耍猴的——不是经常有马戏团的猴子穿着人的衣服出来表演吗,他当时就觉得自己是那个样子。
      苏听得大笑,周晋也挂着淡淡的笑容,好像也正像个局外人一样回望那时的自己。
      他试衣服的时候,罗小姐顶着设计师般专业的表情确认每一处剪裁,严郡依旧老神在在地等在一旁,像那天在赌场时一样,端着一杯酒,一手插在西裤口袋里,偶尔提醒罗小姐不必那么严谨,小孩的身形未来大概还会有些变化。
      周晋看着镜子中滑稽的自己,忍不住跟严郡商量,说这些虚头巴脑的东西就没必要弄了。严郡当然不会听他的,高深莫测地预言道:
      “今天不适合,过段时间就会适合了。”
      晚上,严郡开车带他去了一个名叫菟丝子的酒吧。
      如果准确划分的话,那里已经离开梅菲斯特城了,和诺托斯之间也有不短的一段距离。周晋不太明白,泡个吧为什么要麻烦地跑到一个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心想可能是他们有钱人的玩法。
      这个酒吧倒是和梅菲斯特城里的大多数很不一样,推门进去的时候,周晋就感受到了。
      这里很少放那些在城里酒吧很流行的、伴奏盖过人声的颓废派音乐。大多数歌周晋其实不认识,但听上去都像是那种特别古老的蓝调和民谣风格。
      吧台背后的整面墙都是酒柜,高低错落摆满了各种玻璃瓶,吧台前只有一个女人,长卷发及过胸口,黑色带深棕,带着浓而不艳的妆容,看见来人是严郡,就抬手打了个响指招呼他,周晋看她的神情就推断出,严郡应该是这里的常客。
      女人很快把目光移到周晋身上,上下打量了一番,问严郡:
      “才这么大点儿,能进酒吧了吗?”
      周晋那天穿着短袖T恤和连帽的马甲外套,在严郡西装革履的衬托下,的确很像一个小屁孩,无怪乎女人这样问。
      “能了,赌场都能进了。”严郡坐下来,示意周晋坐他旁边,不要乱跑。
      周晋耐着心里的不舒服坐到跟前——他本打算躲远一点儿的,那女人眼神中明显的评估意味让他发毛,总觉得自己成了货架上待收的一件商品。
      那女人丝毫不收敛,又打量了一阵子,才转身从柜子上取下几个酒瓶。
      “你是准备带他赌?”她问。
      “差不多吧,这个小孩儿很有天分,”严郡从钱夹抽出一叠钱放在吧台上,说,“应该找不到比他更好的了。”
      周晋不大懂他这行为,酒都还没喝上,上来就先给钱,那么大的一沓,看颜色应该全是二十美金,但中间夹了一张别的什么,很隐秘,那厚薄看着都不太像纸钞了,周晋好奇心上来,忍不住多看几眼,但是还没弄清楚,钱就被女人收走,一股脑塞进了抽屉里。
      “行吧,反正你用着顺手就行了。”
      她用手指夹着小量杯,短短一瞬,已经连续朝摇桶里倒了三四种液体,然后熟练地翻转手腕,晃荡摇桶,那姿势看得人眼花缭乱,让周晋本能地想起了摇筛盅的动作。
      “你的这个小朋友好像对什么都很好奇?”
      女人把酒一分为二倒进两个高脚杯里,意有所指地暗示道。
      “善于观察,在赌桌上是很必要的。”严郡道。
      那鸡尾酒颜色清淡,气味也柔和,周晋看严郡喝起来像喝白开水一样自然,也跟着尝了一口,差点儿被呛得背过气去,喉咙里火辣辣的,想要咳嗽。
      他不想让那个眼神刻薄的女人看笑话,就咬牙忍着,憋得脸红。
      “另外给他弄一个,”严郡淡淡道,“小孩儿喝烈酒会长不高的。”
      那个女人很配合,很快给他调了一个温和的,推到周晋面前,看着少年通红的脸,话却是对严郡说的:
      “价钱另算。”
      周晋闻言觉得荒谬,刚才那一叠少说有二百美金,才买一杯酒也太坑了。
      然而作为常客的严郡倒是很习惯的样子,点点头道:
      “记账上吧。”
      说完,两人就开始沉默地喝酒,很快又稀稀拉拉进来几个酒客,都围着吧台坐下,那女人也不再跟他们聊,转而去接待其他人了。
      周晋冥思苦想,搞不明白严郡到底带他来干什么的,看他那闲适的样子,倒真的像是单纯来泡吧的。
      他是那种无论做什么事,只要决定了就会立时开始的人,实在是很不适应严郡这节奏。一开始的时候还能用“既然拿人家钱就听人家的安排”来劝说自己,渐渐地,焦躁就不可遏制地滋生开来了。
      严郡像是算准了他的心理,正掐着他想发问的时候,打断道:
      “听过吗?”
      周晋反应过来,他说的是酒吧里放的歌。
      “没有。”他闷声回答。
      “叫Top of the World,是首老歌,”严郡不急不缓地介绍,俨然拉开了闲聊的架势,“很多年以前就不流行这种风格了。你觉得怎么样?”
      周晋明显地叹了口气,就范地耐下性子,勉强分了一点心思听声音。那女中音轻松温和,带着甜蜜的情调,听上去像是热恋中的人。
      “跟歌名不符合。”周晋老实道。
      严郡不置可否地笑了笑,饮尽杯里的酒。
      周晋在唱机上放了那首歌给我听,我认识它,很多年以前有一个叫卡朋特的乐队,这首歌收录在他们最出名的一张专辑里。
      “现在才明白严郡为什么那样说,”周晋留神听着,对苏道,“以前是真的什么都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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