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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闪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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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林子默很快就结婚了,严格意义上是闪婚,因为毕竟前前后后加起来我们才认识不到三个月。若问我对他有没有什么感情,我可以很肯定的告诉自己肯定是没有的,我没有那么快的可以爱上一个人,想想他对我应该也是这样的。我们并没有举办婚礼,只是简单地领了个证而已。虽然当代社会闪婚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但好多人在得知我结婚的消息还是尤为惊讶的,不过后来考虑到我的处境之后有的人对我表示同情,有的人则对我露出鄙夷。对于这些我就权当看不见,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林子默有很长一段时间都不和他的父母联系,虽然他不说但我也知道为什么。林子默的父母,尤其是他的妈妈是很不喜欢我的,原因很简单没听说过有人结婚要带着弟弟的,弟弟居然要姐姐来养谁知道到底是你的弟弟还是你儿子。而且她觉得在我和林子默仅仅相识三个月就结婚,我的目的肯定不是那么单纯(虽然我确实在某种程度算是在利用林子默),这段婚姻肯定也不会维持太长的时间。我想她大概很后悔逼林子默去相亲然后遇到了我吧。
阿木在我大三的时候出生的,我很不理解这些大人的想法明明有一个那么大的女儿了,为什么还要再生一个年龄差这么大的弟弟。每次我带阿木出去玩的时候,人家都会笑着说:
“哎哟,小姑娘这么年轻就有儿子了啊,不错很是好看。”
每次听到人家这么说,我都忍不住翻白眼,刚开始的时候我还会尴尬地解释道:
“不是的,他是我弟弟”后来真的就是懒得解释了,常人的第一反应都是阿木是我儿子。
在我工作后的两年,阿木已经四岁了。真是天有不测风云,一场车祸让原本美满的家庭阴阳相隔,父母都被送到了重症监护室,只有阿木一个人幸运的活了下来。等我赶回来的时候,爸爸吊着最后一口气神志不清的拉着我的手说照顾好阿木。
我当时不知道是用什么样沉重的心态将阿木接到我的身边,我只觉得头晕目眩感觉天都要塌了。每次看到阿木幼小的身影,我都硬生生地把眼泪憋回去,再难我都要坚持下去。对于刚工作两年的我来说,根本就没有多大的积蓄而身边又带着一个孩子,生活马上就不堪重负。迫于无奈,我只得一狠心将老家的房子卖了。可是毕竟是小镇上,房子也便宜的要死,根本就支撑不了我多长时间,我只得带着阿木省吃俭用。而后幸得一笔赔偿费,我才得以和阿木勉强到现在。
但是阿木上学成了一个最大的问题,最好的方法便是我可以找一个本地人结婚。
我确实也到了该结婚的年龄,大概是到了一定的年纪对婚姻里的爱情便没有那么的看重。
刚开始的时候我还在想凭着我的条件应该也不难找到一个这样的人,虽说我不是一等一的美人可是上学那会也是略受欢迎的。后来才发现我把事情想得太简单了,没人愿意娶一个带着孩子的女人,甚至还有人问我:他真的不是你儿子么?
就这样打击越来越多,有时我也会想我是不是不该拿自己的婚姻开玩笑。后来林子默的出现让我稀里糊涂的就这样把自己嫁了出去,没有多大的感觉和波动,只是当作一件很普通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