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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Chapter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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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过得很快,一眨眼,就到了九月开学季。
度过了最初的震惊期,樊云顾在家过的颇为怡然自得,毕竟是自己从小生活到大的地方,没什么不适应的。只是27岁A大教授的智商住在7岁小男孩的身体里,真实年纪比如今的樊爸都小不了几岁,他看着自己的暑假作业跟看连环画一样好笑,不过由于樊爸的暴力镇压,他还是屈尊花了一下午给做完了。
穿越成男孩就是麻烦,樊云顾恨恨地戳着铅笔,以前小时候樊爸连一根手指头都不舍得动她的,整天就是“我的小公主”。
樊小顾因为过得太舒服,有天差点翻了车。他忘了自己处于二年级字都没认全的状态,从樊爸的书柜里翻了本《秦腔》看的津津有味。樊爸下班回来,看见自家儿子抱着本快比人还厚的小说看的开心,表情那叫一个精彩纷呈。后来,樊云顾扯了半天自己是太无聊了想在书上认字的胡话,才勉强糊弄过去。
从那天起,樊云顾对扮演二年级小学生这件事就格外上心。
他明白这时候不可能跟任何人说自己是穿越来的,哪怕是樊爸,估计都会担心地把他送进医院的精神科。
哎,空有一脑袋未来资讯却不能透露,真是暴殄天物啊。
樊小顾摇头晃脑地开了学。
杨子归果然没转到第一小学来,樊云顾以为自己高兴之余总会有些失落,却发现完全没有。
什么时候对他的喜欢变成了这种避之不及的心态呢?樊云顾记不起来了。
不用相遇是个好兆头,这意味着重生的樊云顾终于可以专心在自己身上。
上一世的樊小顾很聪明,但却不是个踏实孩子,学一遍就会了的东西绝对不温习第二次,仗着自己的小聪明一路考学到了博士,才吃了第一次瘪。这一回,樊云顾决定把自己这个毛病彻底纠正过来,同时舞蹈和钢琴也不能放弃,要学的比以前还精进。
他知道这两样技能会以后会帮他装个大逼。
不过不管再怎么认真踏实,小学的知识对于樊教授来说也太弱智了些,樊云顾想了想,从自己的零花钱里抽出一部分,偷偷去买了初中和高中的题册。
温故而知新嘛,毕竟上大学以后,和专业无关的政史地就被自己扔到了脑后。
他,樊云顾,要成为未来理科班里文科也很牛逼的大佬!
穿越以来顺风顺水了两个月的樊云顾,在一个周末碰上了第一个难题。
樊爸要他去剪头发。
在他还是樊芸顾的时候,最有标志性的就是一头齐腰的黑长发,发质极好,不烫不染,只修了个型,像世上最好的瀑布被织成了绸缎,在太阳照射下如同藏了万千星光。
她和杨子归还没决裂的时候,杨禽兽最喜欢把玩她的头发,调戏一样念叨着“宿夕不梳头,丝发批两肩。”樊芸顾便会瞪他一眼,将头发利落地扎成马尾。
现在想想,一举一动,暗示又暧昧。
果然是禽兽。
上一世的杨子归不知道,她是因为他小学时的一句:“芸芸留长头发最好看!”才将一头长发蓄了那么多年。
而这一世,杨子归甚至连对他说这句话的机会都没有。
即使如此,不知为何,樊云顾还是不想剪头发,对头发的爱护已经深入他的骨髓,让他每天顶着一头短发的感觉像在裸奔。
但是他又不知道如何说服樊爸。
毕竟作为一个男孩,定期剪头发似乎是件很正常的事情。
想了很久,他还是决定对樊爸实话实说。
“爸,我不想剪头发,我想留长头发。”
“啊?为啥?”樊爸一脸茫然,一瞬间,一系列有关性别认知失调、男身女心之类的新闻和资料像弹幕一样滑过樊爸的心头。
樊云顾一眼就看出了自己爹在想啥,无力扶额:“我不是想做女孩子。”
虽然之前他确实是个女的,但作为一个女Alpha,她吃了太多性别认同上的苦头,并没有对女性这个身份留下太好的印象,所以他对目前这个男性的状态完全不抗拒。
“我只是觉得留长发很帅很酷!还跟别的男孩子不一样!隔壁班小花应该会多跟我玩!”樊小顾扔出了一个三年级小男孩会有的答案。
樊爸了然,虽然不知道“留长发很帅很酷”这个印象是自家儿子从哪得到的,但是一向心大的他觉得不是啥大事。
头发而已,哪天樊小顾烦了,再去剪短就是了。
想到这里,樊爸也没坚持:“行吧,你要留就留。”
小孩的头发长得很快,到期中考试的时候,樊云顾已经可以自己在脑后扎起一个小啾啾。
第一小学是F城的重点小学,需要面试孩子甚至家长才能录取。樊云顾的同学大多是良好家庭教育出的孩子,对男孩留长发这件事虽然有些奇怪,但体现出了足够的包容。
毕竟樊小顾是个很好的小朋友,经常把自己的巧克力分给大家吃,还会准备多余的红领巾借给升旗忘带的同学,偶尔贪玩没做完作业,借他的抄也很大方。
樊云顾小朋友凭借着自己27岁高龄的情商,在一群七八岁的小朋友中混的要风得风,要雨得雨。
三年级升四年级的暑假,樊云顾以语数英三科全满分的成绩拿下年级第一。
樊爸很高兴。虽然自己儿子之前成绩也不错,但没考得这么好过,更稀奇的是,原本对学舞蹈和钢琴性质缺缺的樊云顾,在这一年也格外努力,舞蹈拿了一个省级的二等奖,钢琴考到了八级。
樊爸觉得自己脸上被儿子贴满了金条。
所以在自家儿子提出想跳级的时候,他毫不犹豫地答应去和老师校长沟通了。
其实这还是樊云顾收敛后的结果,他知道自己不能锋芒太露,否则会引人怀疑。
但他实在想跳级。
原因无他,如果按照现在的时间继续读书下去,他很有可能还是会在初中遇到杨子归。
当年杨子归和自己是小学同学,最后都以前十的成绩考入F城中学,然后直升本校高中部。虽然这一世因为自己去电玩城没有遇到杨子归,但是保不齐就会在初中因为成绩被分到同一个班。
他不想跟杨子归产生任何交集。
如果跳级,那么他就会比杨子归高一级,分到一个班是不可能了,甚至还有机会叫他一声学弟。
想想就很特么爽。
学校那边听了家长和他的诉求,很快为他安排了跳级考试。
四年级的内容对樊教授来说还是弱智,但是他很谨慎地错了两道选择题,以免一下玩脱了被送到六年级去读书。
樊小顾还没发育,个子很小,他不是很想被跟六年级那些接近分化期在窜个子的同学们作比较。
开学后,樊云顾心想事成地直接进入了五年级。
“你为什么扎着马尾?”一进班,一个个子比他高了半个头的男孩就盯着他问。
第一小学的男女生校服颜色不一样,男生是蓝色,女生是红色,因此尽管樊云顾漂亮地雌雄莫辨,男孩也没把他认成女孩。
“因为这样比较酷。”樊云顾还是万年不变的答案。
男孩笑了,咧出一口白牙:“是挺酷的。我叫叶茕,你是那个跳级小神童樊云顾吧?我之前听班主任说了。”
“对,我是。叶琼?那个琼?玉液琼浆的琼?”樊云顾好奇地问。
“不是,是茕茕白兔,东奔西顾的茕。我妈给起的。”男孩拿出个本子,一笔一划地写下自己的名字,展示给樊云顾看。
其实他刚说到茕茕白兔樊云顾就知道了,不过为了不扫他的兴,还是故作了个惊讶:“哇,好复杂的字!你真厉害!”
也不知道名字复杂有啥厉害的,反正樊云顾从身边这群小学鸡身上学到的就是越复杂越厉害。
果然,叶茕同学表示很开心:“以后哥罩着你!”
樊云顾浅浅地笑:“好啊,叶哥。”
叶茕被他漂亮的眼睛和笑容晃了一下。彼时他年纪太小,不知道怎么形容那种感觉。
就好像被妈妈做蛋糕用的糖粉撒到心窝上,又好像夏天打完水仗回家吃到的第一口西瓜。
很多很多年后,叶茕才知道,当年那种感觉有个词专门用来形容。
叫做一见钟情。